- 城市新区创新空间规划研究
- 陈家祥
- 6327字
- 2021-03-28 12:51:22
2.2.1 城市空间发展的经典理论
城市发展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会面临不同的困难和问题,因此其研究成果也不尽相同。回顾18世纪工业革命以来的世界城市化历程,城市空间发展理论研究诞生了许多经典理论,如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理论、《雅典宪章》及《马丘比丘宪章》,这些理论对世界城市发展的历程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1.田园城市理论
18世纪的工业革命不仅改变了城市社会结构、法律制度和价值观,而且在资本主义大生产的冲击下,引发了西欧城市在组织制度、社会结构、空间布局、生活形态等方面的深刻变化。工业化刺激了社会矛盾激化、道德沦丧、城市环境恶化、就业困难等城市病(顾朝林,2011)。“从城市化那天起,就埋下罪恶的种子。”这不能不引起人类对城市发展的反思和理论探索。英国社会学者埃比尼泽·霍华德(Ebenezer Howard)在1898年出版了《明日:一条通往真正改革的和平道路》,1902年再版时修改为《明日的田园城市》,提出了最为著名、影响最为深远的“田园城市”空间布局思想,被认为是翻开了城市规划的新篇章,开创了近代城市规划学的先河。
在《明日的田园城市》一书中,霍华德分析了城市和乡村各自的主要优点和相应缺点,认为“这种该诅咒的社会和自然的畸形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城市和乡村必须结婚,这种愉快的结合将迸发出新的希望、新的生活、新的文明”(埃比尼泽·霍华德著,金经元译,2006)。为了形象地说明上述观点,他绘制了著名的“三磁极图”,三块磁铁分别注明为“城市”“乡村”“城市—乡村”,三种引力同时作用于“人民”,提出了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他们何去何从?”。为此,霍华德提出:用城乡一体的新社会结构形态来取代城乡分离的旧社会结构形态,创造性地提出了“田园城市”的城市布局模式——一种集城市和乡村的优势为一体的全新生活环境。
根据霍华德的设想,“田园城市”(garden city)包括城市和乡村两个部分,其“社会城市”的结构形态和主要内容(见图2-3)如下。
图2-3 霍华德田园城市
资料来源:霍华德著,金经元译,2006
(1)一个面积12000英亩、人口58000人的中心城市和若干个面积6000英亩、人口32000人、名称和设计各异的田园城市,共同组成了一个由农业地带分隔的总面积66000英亩、总人口250000人的城市群,即社会城市。从中心城市中心到各田园城市中心约4英里;从中心城市边缘到各田园城市边缘约2英里。一定的人口规模和多样的社会机构可提供丰富的社会生活,工业企业和农业生产可确保经济上的自给自足。
(2)各城市之间放射交织的道路、环形的市际铁路、从中心城市向各田园城市放射的上面有道路的地下铁道、环形的市际运河,以及从中心城市边缘向田园城市放射的可通向海洋的大运河等,在交通、供水和排水上,把社会城市联结成一个整体。
(3)在田园城市四周,有自留地;在城市之间的农业用地上,有新森林、大农场、癫痫病人农场、水库和瀑布、疗养院、工业疗养院、流浪儿童之家、戒酒所,精神病院、农学院、盲人学院、墓地、采石场、砖厂。作为永久性保留的绿地,农业用地永远不得改作他用。
霍华德不仅提出了田园城市的设想,还为实现这一理想进行了细致的考虑,他对资金的来源、土地的分配、城市财政的收支、田园城市经营管理都提出了具体的建议。1899年,他还组织了田园城市协会,宣传他的主张。1903年,他组织了“田园城市有限公司”,筹措资金,在距离伦敦东北56公里的地方购买土地,建立了第一座田园城市莱奇沃思(Letchworth)。该城市的设计是在霍华德的指导下由恩温(R. Unwin)和帕克(B. Parker)完成的。在很好地适应了当地的地形条件的情况下,该城市的设计较好地体现了霍华德的想法,霍华德努力把它作为建设示范性田园城市、社会城市,进而全面改建大城市的第一步。1919年,霍华德又在韦林(Welwyn)购得一个狩猎场,建设了第二座田园城市。除了英国建设的莱奇沃思和韦林两座田园城市外,奥地利、澳大利亚、法国、德国、荷兰、波兰、美国、西班牙等国也都建设了田园城市或类似称呼的示范性城市。可以说,田园城市发展成为世界性的运动。
马万利、梅雪芹(2008)认为,“田园城市”理论的三个主要贡献在于:
一是在工业化导致城市自然无序发展的背景下,表达了“城市需要规划”的思想;
二是“田园城市”对生态环境的关注与今天的可持续发展观念具有一致性;
三是“田园城市”理论不仅关注人类生存的自然状态,更关注社会状态,主要表现在对住宅、就业场所、公共场所、学校、教室等的设计上。
张京祥(2005)认为,“田园城市”理论最重要的价值在于,其体现了城市规划指导思想立足点的根本转移,从显示统治者权威或张扬规划师个人审美情趣的旧模式转移到以关心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体现了对城市统治权威的挑战和人本主义思想。王志章(2008)指出,“田园城市”理论不仅是对当时社会问题及思潮的反映,更是以一种积极的态度通过改变物质环境来缓解社会问题,推动社会改革。
综上所述,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理论不仅提出了城乡一体化、互动发展的城市空间布局理念,而且更重要的是吹响了人民城市的号角。这号角始终在全世界回荡。它提醒我们不要陶醉于当前城市的亮丽外表而不求上进。不关心绝大多数人民利益的城市,不可能真正促进社会的繁荣(埃比尼泽·霍华德著,金经元译,2006)。
2.恩温的卫星城概念
霍华德的田园城市设想虽然得到了初步的实践,但仍然是一种理想型的城市模型。1922年,霍华德“田园城市”理论的追随者恩温提出了“卫星城”的概念来继续推进霍华德的思想。恩温认为,霍华德的田园城市在形式上有如行星周围的卫星,以表明子城与母城相互依存的关系,卫星城是指大城市管辖区范围内与中心城市有一定距离,在生产、生活等方面与中心城市密切相关,又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新型城镇。1924年,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召开的国际城市会议上,恩温明确提出卫星城的概念和一系列设想,认为“卫星城”是防止大城市规模过大和不断蔓延的一个重要方法。由此,“卫星城”成为一个国际上通用的概念。在这次会议上,他明确提出了卫星城的定义,卫星城是一个经济上、社会上、文化上具有现代化城市性质的独立城市单元,但同时又是从属于某个大城市的派生物。
卫星城的概念强化了子城与中心城(母城)的依赖关系,在其功能上强调中心城的疏解,因此往往被视作中心城市某一功能疏解的接受地,由此出现了工业卫星城、科技卫星城甚至卧城等类型,成为中心城市的一部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人们发现这些卫星城产生了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的来源就在于对中心城市的依赖,因此开始强调卫星城的独立性。在这种卫星城中,居住与就业岗位之间相互协调,具有与大城市相近似的文化福利设施配套,可以满足卫星城居民的就地工作和生活需要,从而形成一个职能健全的独立城市。因此卫星城是一个没有规模限制的相对独立城市,并且服务于已经存在的大城市,而非“田园城市”理念中提出的新建中心城市。因此,卫星城的建设更符合时代背景。
曹云(2014)认为,卫星城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见表2-1),第一代卫星城为卧城,居民的工作和文化生活仍在母城;第二代卫星城则有一定数量的工厂企业和公共设施,居民可就地工作;第三代卫星城则基本独立于母城,具有就业机会,其中心也是现代化的;第四代卫星城为多中心敞开式城市结构,通过高速交通线将卫星城和中心城联系起来,中心城的功能逐步扩散到卫星城中去。
表2-1 卫星城发展阶段
资料来源:曹云,2014
3.沙里宁的有机疏散理论
为了解决城市过分集中所产生的各种弊病,芬兰学者埃列尔·沙里宁(Eliel Saarinen)在其1942年出版的《城市:它的发展、衰败和未来》(The City—Its Growth,Its Decay,Its Future)一书中提出了城市有机疏散理论。在该书中,沙里宁详尽地阐述了这一理论,并从土地产权、土地价格、城市立法等方面论述了有机疏散理论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有机疏散的理论来源是利用对生物和人体的认识来研究城市,认为城市由许多“细胞”组成,细胞之间有间隙,有机体通过不断地细胞繁殖而逐步生长。大城市一边向周围迅速扩散,同时内部出现了被称为“瘤”的贫民窟,而且贫民窟也在不断蔓延,这说明城市是一个不断成长和变化的有机体(曹云,2014)。因此,沙里宁认为城市与自然界的所有生物一样,都是有机的集合体。因此城市建设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也与此是相一致的,或者说,城市发展的原则是可以从自然界的生物演化中推导出来的。由此,他认为,“有机秩序的原则是大自然的基本原则,所以这条原则,也应当作为人类建筑的基本原则”。
在这样的指导思想基础上,沙里宁全面地考察了中世纪欧洲城市和工业革命后城市建设状况,对现代城市出现衰败的原因进行了揭示,提出了治理现代城市的衰败、促进其发展的对策:①把衰败地区中的各种活动按照预订方案转移到适合于这些活动的地方去;②把腾出来的地区按照预订方案,进行整顿,改为其他最适宜的用途;③保护一切老的和新的使用价值。因此,有机疏散就是把大城市目前拥挤的区域分解成为若干个集中单元,并把这些单元组织成为“在活动上相互关联的有功能的集中点”。在这样的意义上,构架起了城市有机疏散的最显著特点,就是将原先密集的城区分裂成一个一个的集镇,它们彼此之间通过保护性的绿化带隔离开来(见图2-4)。
图2-4 沙里宁有机疏散城市
资料来源:张捷、赵民,2005
沙里宁不仅在书中提出了有机疏散理论,还提出了一系列推进城市有机疏散的建设手段,详细探讨了城市发展思想、社会经济状况、土地问题立法要求、城市居民参与和教育、城市设计等方面的内容。关于城市规划的技术手段,他认为“对日常活动进行功能性的集中”和“对这些集中点进行有机的分散”这两种组织方式,是使原先密集城市得以进行必要的和健康的疏散所必须采用的两种最主要的方法。因为,前一种方法能给城市的各个部分带来适于生活和安静的居住条件,而后一种方法能给整个城市带来功能秩序和工作效率。因此,任何的分散运动都应按照这两种方法来进行。因此,相比于霍华德的“田园城市”、赖特的“广亩城市”,沙里宁的“有机疏散”是一种带有相对“集中”色彩的分散思想(见表2-2)。
表2-2 城市规划思想的分散类型比较
资料来源:郝晓斌、张明卓,2014
4.《雅典宪章》(1933年)
在20世纪上半叶,现代城市规划基本上是在建筑学的领域内得到发展的,甚至可以说,现代城市规划的发展是追随着现代建筑运动而展开的。1933年,在雅典召开了第四次国际现代建筑会议(CIAM),会议主题是“功能城市”,会议发表了《雅典宪章》。
《雅典宪章》在思想上认识到城市中广大人民的利益是城市规划的基础,因此它强调“对于从事城市规划的工作者,人的需要和以人为出发点的价值衡量是一切建设工作成功的关键”,在宪章的内容上也从分析城市活动入手提出了功能分区的思想和具体做法,并要求以人的尺度和需要来估算功能分区的划分和布置,为现代城市规划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建立了现代城市规划的基本内涵。
《雅典宪章》的思想方法是建立在物质空间决定论的基础之上的。这一思想认为,建筑空间是影响社会变化的工具,通过对物质空间变量的控制,就能形成良好的环境,这样就能自动地解决城市中的社会、经济、政治问题,促进城市的发展和进步。在这一思想引导下,20世纪50年代以前的城市规划的方式主要是物质空间规划。
《雅典宪章》最为突出的内容就是提出了城市的功能分区。它认为,城市活动可以划分为居住、工作、游憩和交通四大活动,提出这是城市规划研究的“最基本分类”。该宪章中阐述道:“城市规划的四个主要功能要求各自都有其最适宜发展的条件,以便给生活、工作和文化分类和秩序化。”功能分区在当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它主要针对当时大多数城市无计划、无秩序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尤其是工业和居住混杂导致的严重的卫生问题、交通问题和居住环境问题等,而功能分区的方法确实起到了缓解和改善这些问题的作用。另外,从城市规划学科的发展过程来看,《雅典宪章》所提出的功能分区也是一种革命,它根据城市活动对城市土地使用进行划分,对传统的城市规划思想和方法进行了重大改革,突破了过去城市规划追求图面效果和空间气氛的局限,引导了城市规划向科学的方向发展。当然,《雅典宪章》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但这是由于历史局限性造成的。其一,机械的功能分区,牺牲了城市的有机组织,使复杂、丰富的城市生活走向单一化、简单化,与人类的需求背道而驰。其二,城市规划是描绘城市未来的终极蓝图,一并在这种终极状态下平衡各类用地,这显然与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不协调。
5.《马丘比丘宪章》(1977年)
20世纪70年代后期,国际建筑协会鉴于当时世界城市化趋势和城市规划过程中出现的新内容,于1977年在秘鲁的利马召开了国际性学术会议。与会的建筑师、规划师和有关官员以《雅典宪章》为出发点,总结了半个世纪以来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思想、理论及方法的演变,展望了城市规划进一步发展的方向,在古文化遗址马丘比丘山上签署了《马丘比丘宪章》。
该宪章申明,《雅典宪章》仍然是这个时代的一项基本文件,它提出的一些原理今天仍然有效。但随着时代的进步,城市发展面临着新的环境,《雅典宪章》的一些指导思想已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的发展变化,因此需要进行修正。
《马丘比丘宪章》首先强调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对城市和城市规划的重要性,并将理解和贯彻这一关系视为城市规划的基本任务。“与《雅典宪章》相反,我们深信人的相互作用与交往是城市存在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必须反映这一现实。”《马丘比丘宪章》摒弃《雅典宪章》机械主义和物质空间决定论的思想基础,宣扬社会文化论的基本思想。它认为,物质空间只是影响城市生活的一项变量,而且这一变量并不能起决定性的作用,而起决定性作用的应该是城市中各人类群体的文化、社会交往模式和政治结构。从人的需要和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出发,《马丘比丘宪章》提出了一系列的具有指导意义的观点。
其次,《马丘比丘宪章》在对40多年的城市规划理论探索和实践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雅典宪章》所崇尚的功能分区“没有考虑城市居民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结果是城市患了贫血症,在那里城市建筑物成了孤立的单元,否认了人类的活动要求流动的、连续的空间这一事实”。《马丘比丘宪章》提出,“在今天,不应当把城市当作一系列的组成部分拼在一起考虑,而必须努力去创造一个综合的、多功能的环境”,并且强调,“在1933年,主导思想是把城市和城市的建筑分成若干组成部分,在1977年,目标应当把已经失掉了它们的相互依赖性和相互关联性,并已经失去其活动和含义的组成部分重新统一起来”。
然后,《马丘比丘宪章》认为城市是一个动态系统,要求“城市规划师和政策制定人必须把城市看作在连续发展与变化的过程中的一个结构体系”。20世纪60年代以后,系统思想和系统方法在城市规划中的运用,直接改变了过去将城市规划视作对终极状态进行描述的观点,更强调城市规划的过程性和动态性。《马丘比丘宪章》在总结一系列理论探讨后,进一步提出“区域和城市规划是个动态过程,不仅要包括规划的制定而且也要包括规划的实施。这一过程应当能适应城市这个有机体的物质和文化的不断变化”。
最后,《马丘比丘宪章》提出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极端重要性,“城市规划必须建立在各专业设计人员、城市居民以及公众和政治领导人之间的、系统的、不断的互相协作配合的基础上”,并“鼓励建筑使用者创造性地参与设计和施工”。
总之,从19世纪末开始,现代城市规划学作为一门有特定研究对象的学科自创立以来,城市规划经历了理想主义、功能主义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人文主义与现代主义结合,注意充分满足居民住房、教育、娱乐、家庭生活等多方面的需求。20世纪60年代以来,现代城市规划观念又经历了一次新的变革:重视社会经济因素与城市规划的结合,对城市结构的认识进一步深化,用环境观点规划和建设城市,将城市规划看作引导城市有序发展的一种手段。如何适应城市居民的各种需求,已成为城市规划的一个主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