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德国的纳粹化

第一节 纳粹党的改造蓝图

希特勒担任德国总理,为德国走上灾难之路打开了大门。纳粹党是怀着改造德国和世界的雄心登上执政舞台的,就像希特勒曾经说过的那样:“民族社会主义的历史任务是创造新国家”,“要把国家放在我们认为是正确的模子里加以铸造”。1930年9月25日为三名因在军中从事纳粹主义宣传而受审的军官辩护时所说,见[联邦德国]卡尔·迪特利希·埃尔德曼:《德意志史·第四卷:世界大战时期(1914—1950)》(上册),高年生等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425页。

纳粹党从成立之时起,就对魏玛共和国充满仇恨,一有机会就展开猛烈抨击。希特勒咒骂魏玛议会民主制“已成为德意志民族的祸根”,声称“今日西方的民主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前驱,唯有从根本上肃清德国现行的全部制度,才能获得挽救之道”。Adolf Hitler,Mein Kampf:der Fahrplan eines Welteroberers:Geschichte,Auszüge,Kommentare.Bechtle,1976,S.345.

除了一般的谩骂,纳粹分子还注重从理论上揭示民主制度的祸害。民主制度的基础是社会和政治结构的多元性,但希特勒认为,正是这种所谓的多元性,造成了民族和国家的分裂。他在《我的奋斗》一书中提出,三权分立制度造成国家权力实体向三种政治势力分裂,即总统是“有权威的行政部门的代表”,国会是“马克思主义的傀儡”,法院是“市民自由思想的门卫”,分别成了对立的政治势力的代办机构。

希特勒把民主制度视为腐蚀民族的祸根,指责民主制度是以愚蠢无能的大多数人这一数量优势,来压制少数精英人士的质量优势,把整个民族的价值降低到平庸者的水准。他说:“当一个民族的总是占少数的有能力的智者,被视为不过和其他的人具有同样的价值时,那时,天才、能力和个性就会慢慢屈从于多数,于是这种过程就被妄称为人民的统治。这不是人民的统治,实际是愚昧、平庸、冷漠、怯懦、虚弱和不足的统治。人民统治的真义是指一个民族应该被它的最有能力的个人、那些生来就适于统治的人所统治和率领,而不是指应该让必然不谙这些任务的偶占多数的人去治理生活的一切领域。”1932年1月27日在杜塞尔多夫工业界俱乐部的讲话,见Jeremy Noakes and Geoffrey Pridham (ed.),Documents on Nazism,1919-1945.p.124.

纳粹分子指责议会民主制度造成国内政治生活中无人负责的现象。希特勒在《我的奋斗》一书中说:“国会决定国事,如果其结果是灾难性的,没有一个个人能对之负责,也没有一个个人能作出解释。一届政府严重失策,最后仅仅以辞职告终,能够说它是对之负责吗?改变各政党的联盟关系,甚至解散议会,能说这就是负责吗?所谓民众的多数,其本身就变化多端,能让它对一切事情都负责任吗?”希特勒认为,在议会制度中,政治领袖的工作重点不可能放在战略性的决策和关键时刻当机立断上,而不得不纠缠于使一群庸人能同意其提议的政治技巧中。Adolf Hitler,Mein Kampf:der Fahrplan eines Welteroberers:Geschichte,Auszüge,Kommentare.S.34.虽然希特勒认为取消议会是不大可能的,但他强调议会应恢复“Rat”一词的古义,即仅仅成为领袖的顾问。议会可以分设若干专门委员会,在此之上设立参议院来进行协调,但“参议院和国会均无决议权……人人虽然都可以拥有顾问权,但决策必须出于一人”Adolf Hitler,Mein Kampf:der Fahrplan eines Welteroberers:Geschichte,Auszüge,Kommentare.S.187.

希特勒还抨击多党议会民主制度会造成社会上的低效和腐败现象。他在《我的奋斗》下卷第一章《世界观和政党》中,集中攻击了魏玛共和国的议会制度,把议员比作噬嚼国家生命枝条的毛虫:每逢大选来临,便离开国会这一共同的巨头蛹壳,化成飞蛾轻快地扇动翅膀飞向国民,拼凑起竞选委员会,向选民历数自己所作的巨大工作,指责其他党派心怀叵测和不通情理,同时根据选民的心态和要求,随意地制定新的纲领,以最大限度地骗取选票。大选一过,这些“德高望重”的“民众代理人”又重新变成议会毛虫,继续噬嚼国家生命的枝条,把自己养得又肥又胖,等待数年后又变成闪闪发光的飞蛾。

纳粹党的宣传,还把民主制度同犹太人问题结合起来,称民主主义是犹太人征服世界阴谋中的一个重要武器。他们胡诌,由于犹太人是劣等种族,所以首先在各国国内为民主平等而战,这样才能为其生存斗争提供一种确保成功的基础,然后以选民的数量为后盾,建立起软弱无能的议会制度,以便实现自己的最终目标。按希特勒的说法,犹太人的最终目标是以群体独裁取代民主制度,建立起犹太人的世界统治。Adolf Hitler,Mein Kampf:der Fahrplan eines Welteroberers:Geschichte,Auszüge,Kommentare.S.347.由于希特勒把共产主义运动也说成是犹太人“世界阴谋”的一部分,因此在他的言论中,民主主义也成为共产主义运动的序曲。

那么,纳粹分子要建立怎样的体制呢?

关于体制与理念之间的关系,希特勒的论述前后矛盾,其总的目的是强化个人的独裁统治。他曾经把理论家与政治家作了区别,认为“一个运动的理论家,必须确定它的目标,政治家必须为达到这些目标而奋斗。因此,前者的思想由永恒的真理指导,后者的行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重要的现实。前者的伟大在于他的思想在理论上的绝对正确性,而后者的伟大在于对现实恰如其分的认识,以及有意义的利用,为此理论家的目标应当成为他的指导原则。……这样,真理的追求者必须成为人民灵魂的专家,他必须源于永恒的真理王国和小人物可能有的理想,并使其具体化”Eberhard Jäckel,Hitler's World View:A Blueprint for Power.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1,p.14.。他把理论家和政治家作了比较,赋予后者更伟大的意义:“每个世界观,尽管它可能千百次是正确的,并对人类具有最高的价值,可事实上对详细制定一个国家的生活却并不重要,除非它的原则已成为斗争运动的旗帜……把以内涵丰富的世界观为基础的、最精确的理想概念转变为有明确限制的、严格组织起来的精神和意志力统一的信徒和战士的政治团体,是最重要的成就,因为这思想之所以可能成功,完全取决于其幸运的决断力。”Adolf Hitler,Mein Kampf:der Fahrplan eines Welteroberers:Geschichte,Auszüge,Kommentare.S.418 f.但是在另外的地方,他又表示:“如果政权不是建立在坚实、理智的基础之上,它将是摇摆不定和不可靠的,它缺乏在盲目信仰某种世界观基础之上的稳定性。”Adolf Hitler,Mein Kampf:der Fahrplan eines Welteroberers:Geschichte,Auszüge,Kommentare.S.188.当然,希特勒最为得意的“发现”,是“理论家和政治家融为一体,在人类长时期的生活中可能是偶然发生的”,甚至是罕见的,而他确信,自己就是这样一个结合体的化身。Eberhard Jäckel,Hitler's World View:A Blueprint for Power.p.13.

作为国家体制的理论基础,在纳粹运动中,很重要的就是希特勒的“世界观”(Weltanschauung)。“世界观”一词是希特勒喜欢使用的词汇之一,然而对于希特勒有无真正意义上的世界观,国际学术界充满着争议。海格·格雷比(Helga Grebing,1930—2017)是较早涉足这个问题的学者,她喜欢给希特勒的“世界观”一词打上引号,认为它什么也不是,而只是:对权力的渴望和对统治的欲望——目标是整个世界;破坏癖——目标是每个秩序;憎恨——目标是被认为高傲的犹太人;征服——在国家永久法律的保护下。Helga Grebing,Der Nationalsozialismus.München:Günter Olzog Verlag,1959,S.43.马丁·布朗赞特(Martin Broszat,1926—1989)基本上同意格雷比的看法,但注意到希特勒在欧洲东部推行了一以贯之的地区政策,并认为反犹主义可能是希特勒建立在其“世界观”基础之上的唯一信念,“它没有受到机会主义的操纵”。Martin Broszat,Der Nationalsozialismus:Weltanschauung,Programm und Wirklichkeit.Stuttgart:Klett-Cotta,1960,S.35.然而从1963年开始,恩斯特·诺尔特(Ernst Nolte,1923—2016)在研究法西斯主义时,就试图在历史事件中描绘出希特勒的世界观,并取得很大的进展。他认为,“从整体上看,希特勒的世界观形成了一种观念化的模式,尽管它有缺陷,可是在逻辑上的一致性却是惊人的”。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两个关于希特勒世界观的问题:第一,在整个世界为了疯狂的政客们那嘶哑的声音能安静下来而被迫进行战争以后,在希特勒死后许多年是否还会允许他“发言”呢?第二,从不是思想的思想中形成一种思想的模式是否有价值,会不会引起误解,希特勒的“思想”是不是普通的缺乏独创性和规律性词句的汇集?Ernst Nolte,Der Fachismus in seiner Epoche.München:Deutsche Verlags Anstalt,1963,S.54 f.而联邦德国学者艾伯哈特·耶克尔(Eberhard Jäckel,1929—2017)则坚持认为希特勒具有明显的、拥有内在一致性的世界观,而且在希特勒的有生之年,这个世界观还在不断发展。他为此出版了《希特勒的世界观——争夺霸权的蓝图》一书。

其实,如果不把“世界观”这一概念提到非凡的高度,应该说世界上不少人都具有自己的世界观。尤其是希特勒之类者,尽管早年属于草根阶层,但自从立志从政以后,不仅孜孜追求党政大权,而且在权力范围内大动干戈,先后对纳粹党、德国、欧洲占领区实施全方位的改造,所到之处都留下了深深的印痕。其人其事,乃至纳粹党与纳粹政权,不可能没有“世界观”,或者说理论基础。

纳粹主义的理论基础是具有种族含义的“民族共同体”(Volksgemeinschaft)理论。“民族共同体”概念的内涵与纳粹党早期鼓吹的“民族社会主义”(Nationalsozialismus)概念有重合之处。两者都强调要建立一个排除犹太人、内部没有阶级对抗的德意志社会或“民族社会”,强调德意志民族内部的利益一致性,要求各阶层人士注重民族的整体利益,淡化或者主动调节内部矛盾,同舟共济,以复兴德意志民族。两者的史观基础都以种族斗争为世界历史的主线,强调地球上人类赖以生存的空间是有限的,而各个种族自我保存和自我繁衍的欲望却是无限的,如此就导致了激烈的生存竞争。严格的必然法则是强者胜弱者灭,这就是一部血与火的世界史。希特勒认为,各个民族(种族)之间有高下、强弱、优劣之分,这是“自然赋予”的,然而却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优等种族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血统价值,不注意自保,去信奉削弱民族力量的三种人类罪恶——国际主义、民主主义、和平主义,而不是信奉与之相反的、加强民族力量的三个要素——种族价值、个体价值、自我保护的魄力与动力,该民族就会因血统的混杂而导致人种水平下降,最终丧失强者的地位。因此,各个民族客观上就是各个命运共同体,必须同舟共济,在激烈的生存斗争中求胜求强。他认为,雅利安-北欧日耳曼人是一切高级人类的创始者,是文明的创造者和维护者,是上苍赋予“主宰权力”的种族,但如果不注意自保,则会丧失优势地位。

在国家观上,纳粹主义与意大利流派的法西斯主义略有不同。后者强调“国家至上”,如墨索里尼在为《意大利百科全书》撰写的“法西斯主义”条目中所写的:“对于法西斯主义来说,国家是绝对的,个人和集团只有置身于国家之中才是可以想象的。”在另外的地方,他又说:“国家是无数生存个人的总合体,不是各党派用来达到自己目标的工具,而是一个活的有机体,它包含了无穷的后代,个人不过是其中暂时过渡的分子。”朱庭光主编:《法西斯体制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1—322页。而纳粹主义则强调,国家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国家虽然是形成人类高等文化的基础,但不是创造文化的原动力,能创造文化的是赋有天才的种族”。1933年7月10日,希特勒在接见《纽约时报》记者时表示,“民族”不仅赋予个人的生命以意义和目标,还提供了判断所有其他制度和主张的标准。“政党、国家、军队、经济结构、司法机构都是次要的,它们不过是保护‘民族’的工具。如果它们完成了这个任务,它们就是正确有用的。在它们不能胜任这个任务时,它们是有害的,要么加以改革,要么弃之一旁,用更好的工具取而代之。”[英]艾伦·布洛克:《大独裁者希特勒(暴政研究)》,第405页。

为了完成保种保族的重任,希特勒声称纳粹党要建立一种新型的国家,它既不是议会民主制,也不是君主制,而是“民族的领袖国家”(der nationale Führerstaat)、日耳曼国家(der germanische Staat)或“人民国家”(Volksstaat)。这种国家必须有能力通过各种手段保护民众,从本民族中挑选出最有种族价值的精英并将他们保护起来,以确保一个民族的内部力量。更重要的是,它有能力培养本民族的理想情操,提高文化素养,从而将整个民族引向更高的自由王国,在人类中占有统治地位。Eberhard Jäckel,Hitler's World View:A Blueprint for Power.p.77.在纳粹党的宣传中,这种新型的国家已经远远超越了传统的国家概念。希特勒曾经对其下属赫尔曼·劳施宁(Hermann Rauschning,1887—1982)此人在1933—1934年期间以纳粹党员身份担任但泽自由市政府主席,但1935年逃离德国。说:“国家概念已变得没有意义。不能用有历史渊源的各族人民所居住的国家疆界这个词语来看待新秩序,而要用超越这一疆界的种族这一词语……法国本着国家的概念把它的伟大革命推向边界以外;民族社会主义将本着种族的概念把它的革命推向国外,并彻底改造世界。”[英]艾伦·布洛克:《大独裁者希特勒(暴政研究)》,第402—403页。

这种新型的国家,从本质上来说是“一元”的。纳粹党的宣传口号“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领袖”(Ein Reich,Ein Volk,Ein Führer),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种一元性追求。这种一元化的国家,在权力结构上以领袖独揽全权取代三权分立,以最高领导人的终身制取代有限任期制;在决策程序上以个人专断取代集体原则和多数原则;在人事任免上以上级任命制取代民主选举制;在国家行政管理上以强化的中央集权制取代中央与地方的分权原则。在纳粹党的改造蓝图中,全国的党、政、军大权,立法、司法、行政大权,全部应该集中到希特勒一人手中。按纳粹德国法学家汉斯·弗兰克(Hans Frank,1900—1946)博士的说法,“元首的意志就是我们的宪法”[英]艾伦·布洛克:《大独裁者希特勒(暴政研究)》,第406页。。而纳粹德国总理府部务主任温斯泰因(Wienstein)则于1936年12月15日公开声称:“如今的政府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内阁,在那里所有决议必须获得多数阁员的同意,如今的政府是元首的顾问团,成员们可以向元首兼总理提建议,但必须支持他作出的决定。”Martin Broszat,The Hitler State:The Found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al Structure of the Third Reich.New York:Longman,1981,p.282.政府官员和军人都向希特勒个人而不是宪法或国家宣誓效忠。1934年9月7日,纳粹党在庆祝一体化胜利的纽伦堡党代会上,宣布了这样的口号:“希特勒就是德国,德国就是希特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