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备货前怎么筹备资金

大多数中小型外贸企业、初创企业和外贸SOHO的资金实力都相对较弱,可用资金也比较有限,因此其备货前一般要先进行必要的资金准备。

外贸企业和人员在筹备资金时,主要有以下的一些途径。

1.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满足短期资金需求而向银行申请的贷款,其贷款的主体主要是外贸企业。

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期限分为临时贷款、短期贷款和中期贷款,其中,临时贷款主要是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需要和弥补其他季节性支付资金的不足。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流动资金贷款的借款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 恪守信用,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

◆ 除自然人外,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 已经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 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

◆ 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 申请中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满足以上条款的借款人在正式申请贷款时需要提供书面贷款申请及董事会同意申请贷款的决议(如需);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企业财务报表;贷款用途证明资料(如购销合同);有关担保和抵质押物资料以及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同时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申请。

(1)提出借款申请。借款人向银行提出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并提供企业和担保主体的相关材料。

(2)签署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合同。企业的贷款申请经银行审批通过后,银行与企业需要签订所有相关法律性文件。

(3)按照约定条件落实担保并完善担保手续。根据银行相关要求,若企业需要提供担保的,则须进一步落实第三方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措施,并办妥抵押登记、质押交付(或登记)等有关担保手续,若需办理公证的还须履行公证手续等。

(4)发放贷款。在全部手续办妥后,银行会向企业发放贷款,企业即可按照事先约定的贷款用途合理支配贷款资金。

需要注意的是,流动资金贷款是银行为了满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短期资金需求而发放的,因此融资成本较高,审批流程较为复杂且时间较长,外贸企业在选择时应注意这一点。

2.出口订单融资

出口订单融资,是指在外贸交易中,当采用非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时,外贸企业可根据出口商提供的有效贸易订单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该订单项下货物出口发运前的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和货物运输。同时,以该订单项下的预期收汇款项作为该笔贷款的第一还款来源。

外贸企业申请办理出口订单融资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与申请银行签订《××银行出口订单融资业务总协议》。

◆ 提交《××银行出口订单融资业务申请书》。

◆ 提供国外采购商的有效订单或买卖合同。

◆ 若交易商品为国家限制出口的商品,应提交国家有权部门同意出口的证明文件(如有)。

除此之外,出口订单融资的融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订单金额(扣除预付款后)的70%;融资期限(自借款支取之日起到预计的外销货款收到日止)最长不超过90天,如需展期,展期期限不得超过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