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元病:悬崖边缘的美元本位制
- 叶冰
- 8110字
- 2021-03-25 16:50:08
第一节
国际货币与国际货币权力
一、货币与货币权力
1.货币的双重属性
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际框架下,货币的权力属性都是与生俱来的。尽管主要在经济领域使用,货币却天然地带有经济与政治的双重属性,这是由货币的基本职能所决定的。由于作为流通和支付手段是货币的最初职能,也是最常用的职能,所以长期以来,在主流经济学的视野中,货币仅作为单纯的交易媒介存在,被认为是一种独立于真实经济生活、本身没有实际意义、由市场自发产生的工具,不会对真实经济的财富创造起到实质性作用,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将这一流派的观点统称为“商品货币论”(commodity theory)。与之相对应的是“信用货币论”(claim theory),主要考量货币的价值尺度、支付手段和价值储藏职能。一张纸币可以作为计价单位、具有储藏价值,且具有“见票即付”的支付承诺,都是因为持币人认可货币发行方(国家)的信用。这一流派认为,货币信用创造是经济运行的核心,国家通过货币发行获得铸币税,以调控基础货币投放的方式直接参与真实的经济过程,并完成社会财富和收入的再分配。
任何理论思潮的产生都植根于历史现实。发轫于19世纪的信用货币论,随着主权意义上国家货币的诞生而诞生。日益强大的民族国家为了实现政治权威的集中化,迫切需要将货币发行收归官方,以统一的货币凝聚统一的市场,强化公民的民族认同感;亦需要进一步增强税收获得能力,为现代民族国家日益壮大的政府机构和武装力量买单。在此背景下,民族国家逐渐建立了各自的国家货币,纸币在全球范围内大规模使用。由于纸币的发行不完全受金银储备的限制,货币的国家信用本质日益凸显,经济学界因此逐渐认识到:货币并非如同门格尔所言,仅仅是一种由市场“自发产生的秩序”(spontaneous order),它还体现了建立在国家权威之上的社会关系,具有“信用追索”(claim of credit)的特征,天然地带有政治属性,其中所蕴含的政治权力,使得货币发行成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便是“货币权力”最初的源头,意味着通过对权力的运用,国家可以获得一些排他性的收益。
2.货币权力的定义
货币权力源于其交换媒介、计价单位、价值储藏的基本属性,随着民族国家和主权货币的诞生而诞生。最初发现货币具有政治属性的是19世纪后的经济学家,“信用货币论”这一流派的韦伯、凯恩斯、南普等学者发现货币具有信用追索的特征,是一种建立在国家威权之上的社会关系,可以为国家带来铸币税、参与和调控经济、分配资源和财富的权力。20世纪30年代之后,金汇兑本位制的出现和英镑、美元的国际化使赫伯特·费斯(Herbert Feis)、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等国际关系领域的学者开始关注国际化货币可以为货币发行国带来哪些特权,以及如何使用货币手段来完成国家使命。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催生了斯特兰奇、金德尔伯格、基欧汉、约瑟夫·奈、吉尔平、科恩等国际政治经济学大师,纷纷对货币权力的定义、来源、类别进行论述,从而奠定了货币权力的理论基础。20世纪90年代之后,科什纳等学者进一步对美元权力与金融自由化等现象进行了充分分析。国内学者中,王湘穗、何帆、鲁世巍、刘军红、张宇燕、徐飞彪、彭兴韵、李巍等也从不同角度深入探讨了国际货币体系中的货币权力关系。
可以看出,货币权力的定义随着民族主权货币的出现、信用货币与贵金属脱锚、全球金融自由化而不断发展变化。本书所定义的货币权力,主要指全球金融自由化时代,主要货币发行国通过国际货币体系来控制和影响世界体系的权力。在已有研究基础之上,本书还将货币权力区分为收益和运用两个方面,其中货币权力的四种收益包括:获得国际铸币税,增强本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力,参与并影响全球宏观经济,主导分配全球资源和财富。货币权力的四种运用包括:在货币领域直接对他国施加影响,有能力免于受到其他国家影响,有能力塑造国际货币体系的博弈规则以及可以在意识层面塑造他国的认知,从而充分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力。
3. 狭义的(国内)货币权力
在民族国家的疆域内,通过发行货币和调控货币,国家可获得以下三种权力,或者说收益。
一是获取铸币税的权力。一张方寸大小的纸片,所代表的价值远高于自身的商品价值,这种来自货币当局(通常是国家的中央银行)信用背书的价值差,或者说铸币成本与其在流通中的币值差,便是传统意义上的铸币税。在现代,铸币税更多被理解为通货膨胀税,政府扩大支出增加了货币派生,降低了单位货币的实际购买力,以此获得隐形的税收。从流量来看,国内铸币税收益是指货币当局在一定时期里净资产收益的增加;从存量来看,国内铸币税收益是指货币当局在某个时点上通过发行货币而持有的未清偿的资产价值。
二是参与和调控经济的权力。中央银行通过调控基础货币的投放数量和价格(名义利率),以及越来越复杂详尽的宏观审慎监管,影响实际利率、其他金融资产的收益率,从而作为经济过程中一个重要真实变量,调控宏观经济各部门的产出与回报。货币赋予了政府两个强大的政策工具:货币供应和汇率。这两种政策工具使得政府得以制定全民性的经济政策,如吉尔平所言,国家货币开创了“政治货币的时代”。
三是分配资源和社会财富的权力。中央银行新增货币的发行过程,同时也是社会资源调配和财富转移的过程,财政支出的倾向性(在以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则体现为央行的信贷指导)改变了不同群体的收入与财富,使得政府及受政府照顾的集团会获得更多资源倾斜,这也体现了米塞斯所言的“货币的非中性”特征。
由此可见,在信用货币时代,货币的权力属性更为本原。随着全球化分工与国际贸易体系的形成,尤其是19世纪以来英镑逐渐成为国际贸易、投资和储备货币,货币跨越了民族国家的疆域成为国际货币,其权力特征进一步显现,为货币权力赋予了国际关系视角下的全新内涵。
二、国际货币与国际货币权力
1.国际货币的双重属性
真正对货币的权力属性进行充分探讨,主要是政治经济学与国际关系学领域的专家学者。赫伯特·费斯在其1930年的著作《欧洲:世界的银行家(1870—1914)》中,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对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欧洲所扮演的全球银行家角色进行了深入分析,论及如何通过国际货币手段来实现国家使命。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先驱卡尔·波兰尼率先对国际货币体系做了政治经济学的分析,在《大转型》(1944)一书中提出,应当从均势、国家、市场和金本位制度四个方面研究国际关系。二战后,一大批现代政治经济学家出现,愈加清晰地区分了政治学与经济学的适用领域,但并未对货币和国际货币进行探讨,货币问题成为政治经济学领域的热门话题是在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解体和美元本位制的确立为理论界提供了全新的视域,斯特兰奇、金德尔伯格、基欧汉、约瑟夫·奈、吉尔平、科恩等大师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对国际货币和国际货币体系进行了充分探索与讨论。进入20世纪90年代,冷战的终结和金融自由化的浪潮催生了新一批国际政治经济学者,科什纳、海雷纳、安德鲁斯等对国际货币和国家权力的理论进行了开拓创新。
探讨国际货币的权力属性,同样要从国际货币的基本职能入手。科恩首先就国际货币给出了明确而完备的定义:当私人部门和官方机构将一种货币的使用扩展到发行国之外,这种货币就成为国际货币。菲利普·哈特曼(Philipp Hartmann)和蒙代尔分别就国际货币的职能和流通域做了探讨。基于货币的交易媒介、计价单位和价值储藏三种基本职能,近年科恩又从市场和政府两个分析层面出发,开创性地总结出了国际货币的六种基本职能(见表1-1)。
表1-1 国际货币的基本职能
与国内货币一样,国际货币在诞生之初,也更多体现为市场而非权力的属性,任何货币的国际化,都是从私人领域的贸易结算、贸易计价、跨境投资开始发生的。科恩在探讨国际货币的由来时,同样先从经济角度入手,认为国际货币出现的动因,主要是国际贸易的参与者出于成本节约和规模经济的考虑,希望以一种或少量几种货币提高交易效率,降低转换成本。当在某个交易网络中使用某种货币的人越多,货币之间的转换成本就越小,这就是艾肯格林提出的货币的“网络外部性”(network externality)。
与国内一样,国际市场上的货币也同样具备信用本质,能够给货币发行国带来铸币税收益,使之可参与全球经济调控与资源配置,进而在全球范围内影响财富分配,这是国际货币具有权力属性的直接表现,体现为货币权力带来的收益。
2. 广义的(国际)货币权力
国际货币权力所带来的收益,并非货币权力的唯一体现。由于国际货币并非唯一,每一种货币背后都代表着主权国家排他性的利益,货币权力在“运用”层面也出现新的内容。例如,从起初的市场层面发展到后来的官方层面,国际货币增加了汇率干预、汇率锚(货币平价)、外汇储备三种新的职能,其中更多涉及对权力的主动运用,而非仅仅体现为权力所带来的收益。科恩在对国际货币职能进行市场和官方两个层面的区分时,并未明确指出上述区别。
权力主体的增加是出现区别的关键原因。在单一权力主体框架下,在统一市场的民族国家疆域内,国家权威的合法性毋庸置疑,无须考虑是否有权力、权力大小、权力争斗的问题。然而,拓展到多个权力主体框架下,进入有着美元、欧元、日元、英镑、人民币等多种国际货币的全球市场,货币权力便从单纯的“有权力去做”,变成了先对其他权力主体“有权力影响”而后再“去做”。换言之,由于国际货币体系是一个动态变化的体系,并不存在某个与生俱来就有权力合法性的世界政府和全球央行,而是各国货币在相互交叠的流通域内争夺权力,因此货币权力在国际领域就呈现出两种面相。
一种类似于国内货币权力,属于权力的收益,即货币发行国A有权力去做某些事从而获得收益,包括科恩在内的很多学者将之直接定义为“国际货币的收益”。从结构权力学说的角度来看,这种收益事实上属于国际货币结构型权力的一种。结构权力学说认为,权力主体具有能够达成某种结果的倾向和能力,这种能力和倾向存在于某种社会结构之中,无论权力主体是否采取行动。
另一种是权力的运用,即货币发行国A有权力去影响货币发行国B,从而确保自己有权力去做某些事从而获得利益。要讨论国际货币领域权力的运用问题,需要先对多个权力主体(国际关系)框架下,权力的运用形式进行明确。吉尔平认为,权力是“国际关系领域最棘手的概念之一”。本书无意针对这一包罗万象、表义模糊的词汇建立新的理论模型,仅针对货币领域的特殊性,借助现有的理论成果进行概念性划分。基于斯特兰奇关于关系权力与结构权力的经典概念、科恩关于货币的影响力(influence)和自治力(autonomy)的区分、贝蕾妮丝·卡罗尔(Berenice Carroll)关于自主权力的探讨以及约瑟夫·奈关于软实力对他人偏好的塑造能力,对于国际货币领域的多个权力体之间对权力的运用,本书提出可大致分为四种类型:关系型权力、自主型权力、结构型权力、建构型权力。
其中,关系型权力表示A为了自身利益,有能力通过鼓励或强制让B做某些事;自主型权力表示A能够隔离外来压力和影响,具有自主决策的空间,可以为了自身利益而不做某些事;结构型权力表示A可以为了自身利益,有能力重塑和修改关系框架和现有博弈规则;建构型权力表示A有能力塑造他人的偏好,让B主动做某些事。需要强调的是,不同学说的权力概念,在内涵和外延上既有重叠又互相兼容。随着各派理论的发展充实,广义的关系型权力(也称联系型权力)包括自主型权力、结构型权力和建构型权力;广义的结构型权力又包括本书所定义的国际货币权力的收益。为便于讨论,使概念的边界更加清晰,本书仅使用以上术语的狭义概念。
综上,国际货币权力包括收益和运用两个方面,本书将之定义为“广义的国际货币权力”。
3. 国际货币权力的收益
作为广义货币权力的第一种面相,国际货币权力的收益,或者说通过发行国际货币获取收益的特权,主要有以下四方面内容:
一是获取国际铸币税的权力。货币发行国因为本国货币作为国际结算、支付、投资和储备货币被其他国家所持有而获得的净收益。从增量来看,指在一定的时期内回流货币发行国的货币金额减去发行国为此支付的利息的差额,可根据发行国的国际收支逆差来估算;从存量来看,指在某时点外国持有的发行国货币资产减去发行国为此支付的利息的差额。简单举例说明:美国进口商使用100美元进口中国商品,中国出口商结汇后,中国商业银行将100美元以存款方式存放到美国的商业银行,或者中国外汇管理局保留了这100美元外汇储备购买美国国债,回流的100美元减去美国银行支付的储蓄利息或者财政部支付的国债利息,就是美国获得的国际铸币税收益。与国内铸币税相比,国际铸币税有两个特征:(1)无法像国内铸币税一样,通过财政支出转换成公共产品由纳税人共同享有,货币发行国的铸币税净收益来自货币储备国居民的净损失。(2)货币超发造成的通货膨胀后果,由流通域内所有国家共同承担,因此通胀更加分散、隐蔽、不易觉察。由此可见,国际铸币税为货币发行国带来的收益,仅归货币发行国的纳税人所有,而流动性过剩和通货膨胀的恶果,却由其他国家承担,这正如在尼克松政府时期任财政部部长的约翰·康纳利(John Connally)所言:“美元是我们的货币,却是你们的难题。”国际铸币税是货币发行国最直接和可观的收益、最容易滥用的权力,也是导致美元本位制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增加本国企业竞争力的权力。由于使用本币能带来交易成本的降低,国际货币发行国的企业与外国同行相比更具有竞争力。对于非金融企业而言,跨国贸易中使用本币,可以完全规避汇率风险,企业在进行股本或债务性融资时,渠道也更加宽阔多元,可选择成本更低的国际金融中心融资。对于金融企业而言则受益更多,大型商业银行可提供本币清算结算、现金管理、存贷款、全球金融市场业务等多种金融服务;投资银行在以美元计价的资本市场可获得承销发行、咨询顾问、自营投资等业务机会;资产管理公司和基金公司所面临的市场深度、产品复杂度也使它们永远处于市场创新和最佳实践的前沿。上述业务机会,可以给货币发行国的金融机构带来名目繁多、极其可观的现实收益,如融资借贷和投资持有本币资产而产生的大量利息收入、权益和债务类金融工具发行的承销费用和咨询顾问费用、代理客户执行交易清算并提供经济业务的佣金收入、通过做市商服务为标的物市场交易提供流动性以获取的价差收益,以及证券资产管理、资产信托、为客户投资交易和管理资产及风险的服务费收入等,即所谓的“标价权租金”。此外,包括法律、审计、评级等中介服务公司,也由于货币的国际化获得了更多的业务机会。这些大型跨国企业的成长壮大,又反过来提升了货币发行国的贸易和金融实力,促进了发行国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的发展,夯实了本国货币的国际地位,体现出自强化的特征。
三是参与并影响全球宏观经济的权力。国际货币尤其是国际本位货币的发行国,首先可以通过调节货币投放的节奏、数量和价格来影响全球经济,部分扮演了全球央行的角色,其他国家的货币政策均受到发行国政策的外溢影响;其次可以通过大型跨国公司的业务经营,将发行国的政策意图渗透至全球经济的各个层面,不仅在实体经济领域和金融领域可以拥有大宗商品和制成品的定价权、金融产品和衍生品的创造权、其他国际货币的汇率控制权,而且其咨询行业、评级机构、财经媒体的声音,也从思想和意识层面影响着其他国家政策制定者、研究机构、从业人员的决策和行为。
四是分配全球资源和财富的权力。在把握了影响全球经济运行的基础设施、关键位置、话语权之后,国际货币发行国即可通过货币金融体系实现对产业链、供应链、全资源要素的撬动和分配,重塑全球产业分工,并通过调节利率、汇率、大宗商品、资源产品的定价,把控资本的全球流动和财富的再分配。在过度金融自由化的世界,仅国际热钱的流动,就能让一家对冲基金公司挑战一国央行,轻易让一个国家破产。
4. 国际货币权力的运用
在多个权力主体互动的框架下,广义国际货币权力还体现出第二种面相,即权力主体之间对权力的运用,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关系型权力的运用,体现为货币发行国有能力对其他国家施加影响。即,主动运用货币权力,对其他国家直接施加有利于或者有悖于该国利益的影响。桑德拉·希普(Sandra Heep)认为,关系型货币权力行使的主要方法依赖于金融激励的提供,“就激励而言是贷款的提供,就压力而言是贷款的收回、拒绝提供,以及倾销债务国货币以操控其汇率”。影响力和驱使力是最常见的权力类型,通常只有国际本位货币才能行使这种权力,由于其强制性和直接的权力压制,在运用时往往给人以“霸权”的印象。科什纳对关系型权力杠杆的运用建立了完整的理论模型,认为这种货币权力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货币操纵,即通过影响目标货币的价值稳定获得收益;二是货币依赖,即通过强制、驱逐、拉拢或诱导扩大货币的势力范围;三是体系破坏,指针对体系的影响和塑造能力,包括战略加强和体系颠覆。第三方面应属于结构型权力的运用。
二是自主型权力的运用,体现为货币发行国有能力免于受到其他国家的影响。即,拥有充分的货币自主权,这意味着相较其他国家,货币发行国拥有更大的政策弹性和调控空间。在科恩看来,这是最关键的货币权力之一,因为可以让货币发行国在面临国际收支失衡时,推迟或转嫁外部失衡的调整成本。国际本位货币国往往是逆差国,面对国际收支失衡,通常可以运用以下三种方法解决贸易不平衡的问题:一是货币贬值(降低本国商品相对于国外商品的价格,增强市场竞争力),二是通货紧缩(降低国内总支出水平,减少进口量),三是直接调控(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资本控制和汇率限制)。无论哪种方法,一旦实施,都会对本国经济产生实质负面影响。因此,可以延迟和避免失衡调整,或者转嫁调整成本的权力便十分重要。对于本位货币国而言,可以通过金融政策影响其他国家汇率和国际收支的能力,利用印钞权转嫁通货膨胀和经济危机,抹平调整国际收支失衡的损失。
三是结构型权力的运用,体现为货币发行国有能力塑造国际货币体系的博弈规则。斯特兰奇在其经典著作《国家和市场》中对结构型权力做出了定义,指出这是一种“塑造和决定全球政治经济结构……决定事务的处理方式、塑造整个国际关系框架的权力”。这样的结构主要有四种:安全、生产、金融和知识。货币权力无疑落在了金融领域,但与货币发行国在其他三个领域的影响力也密不可分。由于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国际机构往往由中心货币发行国主导,因而发行国把控了机构的关键岗位,具有远超其他国家的决策话语权,而且构成金融基础设施的清算、交易、咨询、评级等各大金融机构亦都来自货币发行国,因此中心货币发行国完全有能力根据自己的偏好随时更改博弈规则,加入或退出既有体系,而不受到负面影响。国际货币的结构型权力的运用包括:为国际货币体系建章立制、影响国际货币事务的进程和结果,如果讨论广义的结构型权力,还包括通过运用上述权力带来的结构型收益。
四是建构型权力的运用,体现为货币发行国可以在意识层面塑造他国的认知。即,约瑟夫·奈所说的“软实力”,一种通过无形中塑造他人偏好从而达到自身目的的能力。货币国际化可以为货币发行国带来声望,这种声望以发行国的“硬实力”作为根基,为之奠基的基石包括其作为本位货币可以用作汇率锚的相对稳定的价值,可以在危机时期作为干预货币和安全的价值避风港;包括各行业、各领域的主流公司和机构,它们无一例外都来自本位货币发行国,代表最先进、前沿的理念;包括在展现其可以影响全球经济、主导财富分配、获取金字塔尖含金量最高的利益时所展示出的“模范效应”,可通过事实向其他国家证明其理念、机制、方法论的正确性;更不用说观念的塑造和传播者——学界、研究机构、咨询机构、财经媒体中那些佼佼者所发出的声音,均一致表达了货币发行国的偏好。表1-2列出了国际货币权力的收益与运用包含的几方面内容。
表1-2 国际货币权力的收益与运用
基于本节的探讨,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货币国际化可以为货币发行国带来极大收益,表现为国际货币权力可以带来的诸多益处,以及运用货币权力时所体现出的硬实力和软实力。
第二,国际货币权力不同于国内货币权力,由于体系内多个权力主体的存在,为获取和巩固自身货币权力,货币发行国之间的斗争将一直存在,对权力的运用也更为主动和有意识。
第三,由于体系内多个权力主体的存在,以及货币发行国拥有转嫁失衡成本的权力,因此国际货币体系中的收益和成本体现出不对称性,即货币发行国享受全部收益,体系内其他国家承担风险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