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序言:步履不停,只为生命不止

我的侍者朋友,洛朗,在埃菲尔铁塔附近的战神广场啤酒屋工作。一天晚上,在为我端上一大杯啤酒时,他向我描述了他的生活。

“我每天要干十到十二小时的活儿,有时是十四小时,”他说,“到了夜里就去跳舞,跳啊,跳啊,一直跳到凌晨四五点钟才上床,一觉睡到上午十点,十一点上班,再继续工作十到十二小时,有时是十五个小时。”

“你是怎么做到的?”我问。

“很简单,”他回答,“睡眠如同死亡,睡着了就像死了一样。所以我们跳舞,为的是远离死亡。我们不想死。”

“你多大了?”我最后问他。

“二十三。”他回答。

“啊,”我感叹着,轻轻握住他的肘弯,“啊。二十三,是吗?”

“二十三,”他微笑着说,“你呢?”

“七十六,”我说,“我也不想死。可是我已经不再是二十三岁了。我该怎么回答呢?我在做些什么呢?”

“是啊,”洛朗依旧笑得天真无邪,“凌晨三点你都在做什么?”

“写作。”我终于答道。

“写作!”洛朗惊愕地说,“写作?”

“为了远离死亡,”我说,“跟你一样。”

“我?”

“是的,”此刻我也露出了笑容,“凌晨三点,我写啊,写啊,写个不停!”

“你很幸运,”洛朗说,“你很年轻。”

“目前看来是这样。”说罢,我饮尽杯中的啤酒,回到打字机旁完成一篇故事。

那么,我用以战胜死亡的舞步又是怎样的呢?

在一个又一个故事中,《图案人》藏着一触即发的隐喻。

大多数情况下,我甚至并没有意识到这些隐喻正伺伏在那里,等待着从我的视网膜上落向纸面。

人们对大脑内部的活动做出种种理论推测,但它几乎仍是个完全未知的疆域。作家的工作就是“引蛇出洞”,看它如何行事。正如我常说的,“出其不意”就是一切的关键。

以《万花筒》为例。四十六年前的一个早晨,我决定引爆一艘火箭飞船,将船上的宇航员抛入茫茫太空,看看会发生什么,结果便产生了一篇被收入无数选集并在中学和大学礼堂反复上演的故事。全国各地的学生都在课堂上表演这个故事,这让我再次认识到,戏剧无需布景、灯光、服装或音效。只要演员在学校或某人的车库或临街的店铺里说出台词并感受那份激情便足矣。

莎士比亚的无布景舞台仍然是最佳例证。一个明朗的夏日午后,在圣费尔南多山谷看着孩子们表演《万花筒》的茫茫黑暗,我决定创作并上演我自己的版本。如何将跨越百万英里的星际航行压缩在一个宽四十英尺、纵深二十英尺的舞台上,展现在九十九位观众面前呢?尽管放手去做就好。当最后一个人化为燃烧的流星从天空中坠落,在场的人无不眼角泛起泪光。整个时空和那七个人的心跳都被困在台词中,说出台词,便是将他们释放。

“如果……”是我许多故事的关键词。

如果你来到一个遥远的星球,耶稣基督恰好在前一天刚刚离开,你会怎么办?如果他仍然在那里等候,又会是怎样的情形?由此,产生了《那个人》。

如果你可以在房间里创造一个世界(四十年后,它将被称为首个虚拟现实场景),并把一个家庭引入这个房间,房间的墙壁会对他们的心理产生影响,从而引发一连串噩梦,那会演绎出怎样的故事?我在我的打字机上建造了这个房间,让我的家人流连其中。未及午时,狮群便从墙壁里跃出,而我的孩子们则在故事的结尾处若无其事地喝茶。

如果一个人能订购一个和他一模一样的机器木偶呢?如果他自己每晚外出,却把他的复制品留在家中陪伴妻子,会发生什么情况?《牵线木偶公司》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如果你童年时期钟爱的所有作家都因为作品在地球上被焚毁而躲藏在火星上呢?《流亡者》——三年后,我在《华氏451》中点燃的焚书烈焰便是从这里开始蔓延的。

如果有色人种(在我写作《乾坤逆转》的一九四九年,这是对黑人的称呼)率先登陆火星,定居下来开始新的生活,建好了城镇,他们将如何迎接白人的到来?随后又会发生什么?我用这篇故事来寻找答案。当时,没有一家美国杂志肯买下这个故事。民权运动尚未兴起,冷战已经开始,国会众议院非美活动调查委员会正在帕内尔·托马斯的主持下召开听证会(约瑟夫·麦卡锡迟些才会登场)。在这样的氛围中,没有哪个编辑愿意与我的黑人移民一起登陆火星。最后,我将《乾坤逆转》交给了《新故事》杂志——那是玛莎·弗利[1]的儿子戴维在巴黎办的一份杂志。

还有,如果你家后院有一大片废品旧货场,你会怎么办?你会不会经不住诱惑,将这些废铜烂铁焊接在一起,去月球旅行?在我十二岁时,距亚利桑那州图森市我家屋后四十英尺就有一个这样的废品旧货场。傍晚时分,我结束这里的月球之旅后,便匆匆赶往两个路口之外的机车“大象坟场”,爬上那些报废的蒸汽机车,在坎卡基、奥斯威戈和遥远的洛克威等小站短暂停靠。在旧货场的火箭飞船和早已被人遗忘的机车之间,我从来无暇回家。《火箭》便是这段经历的产物。

这些“如果”在我的头脑中来回反弹。

换言之,我的大脑左半球(如果真有所谓左半球)提出假设,大脑右半球(如果真有所谓右半球)给出结论。

如果右脑空空如也全无反应,左脑再怎么假设也是枉然。我幸运地拥有某种禀赋。上帝、宇宙秩序、生命力,无论哪个在起作用,都让我的右脑像接球手一样稳稳接住从左外场越过本垒板疾速而至的一切来球。左边的半球似乎就在明处,右边的半球则始终保持神秘,激起你将它引到明地里来的欲望。

如同沟通灵界的降神会,打字机、电脑、笔和纸就是我的工具,用来捉住那些即将消失在空中的鬼魂。

说正经的,我父亲会这样抱怨。你到底想表达什么?

我想表达的是,创作的过程很像用那种笨重的老式相机照相,你钻到黑色布罩下面,在黑暗中捕捉影像。拍摄对象也许不会老老实实地站着不动。光线也许太强或太弱。你只能在暗中摸索,但是动作要快,以期得到一张可以显影的快照。

本书中的故事就是一些冲洗出来的快照,它们在黎明时分被唤醒,在早餐时逐渐构思成形,到了中午便会最终确定。上午十点,所有的故事尚无定论;而就在午餐过后,或是啜饮着浓酒与淡咖啡的下午四点,它们全都有了各自或喜或悲的结局。

勇敢去爱,正如一首老歌里唱的。

或者借用梅尔·布鲁克斯在《十二把椅子》[2]中的歌词:

抱最好的希望,

做最坏的打算,

你可以成为托尔斯泰

或是范尼·赫斯特[3]。

我希望成为赫伯特·乔治·威尔斯,或是与儒勒·凡尔纳为伴。当我在二者之间开辟出一块生存空间时,我感到欣喜若狂。

最后再回到本文的开头。我在巴黎当侍者的朋友,洛朗,整夜跳舞,跳舞,舞步不停。

我的旋律和曲目就在这里。它们填满了我的岁月,那些拒绝死亡的岁月。为了这个目的,我写作,写作,在正午时分或凌晨三点笔耕不辍。

为了生命不止。

雷·布拉德伯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