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人人皆知

一九九八年的夏天,我的邻居科尔曼·西尔克——他直到退休前两年,在附近的雅典娜学院担任了二十多年的古典文学教授,并兼任负责教务的院长超过十六年之久——悄悄对我说,他七十一岁,正和学院里一个三十四岁的清洁女工私通。她还一周两次给乡村邮政局打扫卫生,那是个灰色的小板屋,就像远在三十年代为某个俄克拉何马州家庭遮挡过沙尘暴似的,孤独凄凉地蜷缩在加油站和百货店对面。门前悬挂美国国旗的地方是两条马路的交叉口,那两条马路标志着这座山区小镇的商业中心。

科尔曼第一次见到这女人时,她正在邮局拖地板。那天他很晚才过去取信,只差几分钟就要打烊了——她是个瘦高、棱角分明的女人,发灰的黄头发被使劲拽到脑后,扎成一个马尾辫,五官如同刀削般严厉,属于那种传统观念中严守教规,勤俭持家,在新英格兰严苛的早期吃尽苦头却忍辱负重,从不越轨的殖民时代铁娘子。她名叫福妮雅·法利,无论心中有着多少悲苦,她都将一切隐藏在一张毫无表情,同时又毫无保留地倾诉着无限孤独的皮包骨的面孔后。福妮雅租住当地牛奶场的一间屋子,以帮忙挤奶支付房租。她受过两年中学教育。

科尔曼向我吐露有关福妮雅·法利以及他们之间秘密的那个夏天,无独有偶,正是比尔·克林顿的秘密,包括它最后一个令人不堪的细节浮出水面的夏天——从头到尾每一个活生生的细枝末节,一切的鲜活味儿,犹如坏疽,都被辛辣、详尽的数据激发出来。我们自从有人撞见新任的美国小姐在过期的《阁楼》杂志封面上的裸照以来——那些她优雅地跪着和躺着的,致使这个蒙羞的年轻女人放弃桂冠,最终成为大红大紫流行歌星的照片——还不曾有过一个像那样的夏天。一九九八年的夏天,在新英格兰应该是酷暑加骄阳,而在棒球场上,则该是一个白色本垒打战神和一个褐色本垒打战神之间所进行的神话般比拼,然而那个夏天席卷全美的却是虔诚与贞洁的大狂欢,因为突然,恐怖主义——早已成为国家安全的主要威胁——被吮吸所代替,一位精力旺盛、面相年轻的中年总统和一个举止轻狂、神魂颠倒的二十一岁雇员在椭圆形办公室里,像两个十几岁孩子在停车场上似的调情,这使得美国最古老的公众激情得到了复兴,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也许是它最为不可靠、最具颠覆性的快感:伪君子的狂喜。国会里、报纸上、网络中,随处可见满腔正义、哗众取宠、渴望指责、哀叹和惩罚的小爬虫,四出游说,唇枪舌剑,大肆说教:全都处于霍桑(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他住在离我家门口仅仅几英里的地方)早在建国初期就指认为“迫害精神”的处心积虑的狂热之中;全都热衷于颁布严峻的净身仪式,割除官员们的勃起,从而使利伯曼参议员[1]十岁的女儿能够重新舒适安全地和她窘迫的爸爸一道观赏电视。不,如果你没有经历过一九九八,你是不会明白什么叫做伪道德的。联合保守派报纸专栏作家威廉·F.巴克利写道:“当阿伯拉尔那么干的时候,阻止它再次发生是有可能的。”他暗指总统的恶行——巴克利在别处称之为克林顿的“失禁的肉欲”——是诸如弹劾那样温和的手段难以治愈的,不如对他施以十二世纪的严惩,如同阿伯拉尔教士的神职同仁富尔贝尔教士挥舞着大刀的同伙对付阿伯拉尔那样,因为阿伯拉尔教士犯了秘密勾引富尔贝尔的侄女处女爱洛伊丝并与她结婚的罪行。不像霍梅尼处死萨曼·拉什迪的追杀令,巴克利对惩治性腐刑的垂涎并不带有任何对预期行凶者金钱的悬赏。然而,其动机比之于精神领袖的动机在精神上却是毫不逊色的苛刻,并且代表着同样崇高的理想。

这便是那个美国的夏天,令人作呕的场面再次出现,插科打诨无了无休,揣测、推理、假设没完没了,对孩子解说成年生活的道义废止了,宁可让他们保留对成年生活的一切幻想,人性的渺小简直不堪负荷,某种恶魔在这个国家被释放了出来,双方都惊愕不已:“我们怎么会如此疯狂?”而无论男女,早上一觉醒来却统统发现,夜里,在一种超越忌恨的睡眠状态下,他们都梦到比尔·克林顿的厚颜无耻。我自己则梦到一面大旗,仿佛是一位克里斯托以达达派手法用它将白宫从东到西包裹起来,上面撰写着如下铭文:这里住着的是一位凡人。这便是那个夏天,即使破烂摊、残害他人肢体罪或大杂烩,都被十亿次地证明比这个人的思想或那个人的道德更为精妙。这便是那个夏天,一位总统的阳具成为每个人的思想负担,生活,以其所有无耻的污秽,又一次使得美国张皇失措。

有时星期六科尔曼会给我拨个电话,请我在晚饭后从我居住的山的另一侧开车过去,边听音乐边玩金米拉纸牌,一点赢一美分,或在他的起居室里闲坐一两小时,啜饮干邑白兰地,帮他度过这总是他一星期里最难熬的夜晚。到一九九八年的夏天,他已经在这儿独居——一个人待在这幢他和妻子艾丽斯共同养育了四个孩子的又大又老的白色木板房里——将近两年了。艾丽斯突发中风死去的那个晚上,他本人正为班上两名学生指控他犯有种族歧视罪而日日夜夜与校方争战不休。

科尔曼那时几乎已在雅典娜度过他整个的学术生涯。他是一个直率、机智、稳健儒雅,颇具大城市风度的男子,魅力十足,既是一名斗士,又善于实际操作,很难和迂腐的拉丁或希腊文教授的原型相吻合(他身为一名年轻助教时,便不拘一格,创立了希腊语和拉丁语的口语俱乐部,此乃见证)。他受人推崇的古希腊文学(英文版)概论课——名叫GHM,三个字母分别代表上帝、英雄和神话——广受学生好评,正因为他言谈举止的方方面面,无不直截了当,以诚相见,又深入浅出地极具说服力。“你们知道欧洲文学是怎么开始的吗?”他在第一堂课点过名后发问,“以一场争吵开始。全部的欧洲文学起源于一场争斗。”然后,他拿起他的《伊利亚特》对全班朗读头几行,“‘歌唱吧,女神!歌唱裴琉斯之子阿喀琉斯招致毁灭的愤怒……从他们,阿伽门农王和伟大的阿喀琉斯的第一次争吵开始。’那么,他们为了什么而争吵呢,这两个狂暴威武的汉子?就跟一场舞池里的骂架同样原始。他们为一个女人而争吵。事实上还仍是一个女孩。一个从他父亲家里偷出来的女孩。一个在战争中被劫持的女孩。Mia kouri——诗文中是这样描写她的。Mia,在现代希腊文里,是不定冠词‘a’;kouri,女孩,在现代希腊语中演变成kori,意思是女儿。此刻,阿伽门农喜欢这个姑娘远胜于他的妻子,克鲁泰奈丝特拉。‘克鲁泰奈丝特拉不如她,’他说,‘无论是脸蛋还是身段。’这不就足以说明他为什么不愿放弃她,对吧?当阿喀琉斯要求阿伽门农把女孩交还她父亲以平息阿波罗的怒气时——阿波罗神对劫持她的种种手段已怒不可遏——阿伽门农断然拒绝:他只有在阿喀琉斯把他自己的女俘拱手相让的前提下,才会答应,以此再次点燃阿喀琉斯之怒火。肾上腺素极强的阿喀琉斯:自古以来作家所津津乐道的爆炸性野人中最具易燃性的一个,特别是当事态关系到他的威望和他的胃口时,他是战争史上最神经过敏的杀戮机器。交口赞誉的阿喀琉斯:由于名誉受到怠慢,顿时翻脸不认人。伟大英勇的阿喀琉斯,面对侮辱——得不到女俘的侮辱,一气之下,索性置身度外,悍然将自己置于社团之外,而他是此社团光荣的捍卫者,须臾不可或缺的。于是乎,一场争吵,一场野蛮的,为夺得一个年轻的姑娘,为受用她青春的肉体,为满足贪婪的性欲而爆发的争吵:这,无论好歹,在损伤了一名如同能源库般的武士王子的生殖器权利、生殖器尊严的官司中,伟大而富有想像力的欧洲文学得以起航,同样也是为什么近三千年后,我们今天还要从这儿开始……”

科尔曼在被录用时,是雅典娜学院教职员中屈指可数的犹太人之一,也许还是美国最早被允许在古典文学系授课的犹太人之一。几年前,这位雅典娜孤独的犹太人还曾经是E.I.罗诺夫,一部几乎已被遗忘了的短篇小说的作者。当时我自己还是个初出茅庐的新手,四处碰壁,渴望寻求一位师长的提携,曾上这儿来进行过一次值得纪念的参拜。整个八十年代,直到九十年代,科尔曼都是第一位,而且是惟一在雅典娜担任院长的犹太人;到了一九九五年,为了将自己的事业在课堂里画上圆满的句号而辞去院长职务后,他重新开始在由德芬妮·鲁斯主持制定的囊括了古典文学系的语言文学联合大纲的庇荫下,教授他的两门课。科尔曼在担任院长期间,获得一位雄心勃勃的新校长的全力支持。他接管的是一个遭冷落、死气沉沉、犹如“沉睡谷”似的学院,但他促使它——并不排斥高压手段——告别了绅士田庄的形象。他大胆激励教职员中的老朽提前退休,同时招募雄心勃勃的年轻副教授,并彻底改革了课程设置。毋庸置疑,在他退休之后,顺理成章地,自然而然地,也将会为他出纪念文集,建立科尔曼讲课系列研讨学会,以他的名义设立古典文学席位,而且,也许——由于他对这地方在二十世纪中的复兴所起的重要作用——文科楼,甚而至于北大楼,学院的标志性建筑,也将会在他死后以他的名字重新命名。在这小小的、他度过大半生的学术世界里,他将早已不再遭人怨恨,不再引起争议,甚而都不再令人畏惧,而是,永远享受着无可置疑的尊荣。

大约在他返回全职教授岗位第二个学期的中途,科尔曼讲了那句连累他自己,使他主动割断与学院一切联系的话——那句他在雅典娜授课及担任行政职务的岁月中大声讲过不下几百万次,惟有这一次殃及他自己的话。那句话,在科尔曼的理解中,直接导致他妻子的猝死。

那个班由十四名学生组成。科尔曼在头几次讲课前都点名,以便了解每个学生的名字。到学期的第五周,仍然有两个名字没能引起任何回应。于是,科尔曼在第六周,一上讲台便问道:“有人认识这两个人吗?他们究竟是实有其人,还只是幽灵?”

事发当天,科尔曼吃惊地被传召进他的后继者,新院长的办公室,回答那两名缺席学生对他犯有种族歧视罪的指控。原来他们是黑人,虽然缺席,却很快得知他使用了什么词语质询此事。科尔曼告诉院长:“我指的是他们可能具有的外胚层质。不是显而易见的吗?这两名学生没来上过一堂课。对于他们我一无所知。我用的是那个词最通常、最基本的含义:‘幽灵’或‘鬼魂’。我又不知道这两名学生会是什么肤色。我也许五十年前听说过‘幽灵’有时用做指称黑人的贬义词,但现在早已忘得一干二净。否则,我绝不会使用它,因为我一向对学生的情感呵护有加。考虑一下上下文:他们究竟是实有其人,还只是幽灵?种族歧视的指控不合逻辑。是荒谬的。我的同事知道,它是荒谬的;我的学生知道,它是荒谬的。问题在于,惟一的问题在于,这两名学生旷课以及他们不可原谅的玩忽职守。令人烦恼的是,这项控罪不仅是子虚乌有——而且是弥天大谎。”说完上述足以为自己辩护的话,以为事情到此结束,他打道回府。

当今,即使是一般的院长,据我了解,大凡在介乎教职员和上级管理层之间真空地带供职的,无一例外都有仇家。他们不可能每次都批准加薪的请求,或将便利的停车位批给对它垂涎的人,或将更大的办公室批给自信有资格受用的教授任职或提职候选人,特别在弱小的系里,例行公事般地一律拒批。系级对增加教职员名额和文秘助手的请求几乎无一获准,至于减轻教学负担以及免去晨课的请求也落得同样的下场。申请参加学术会议的旅费通常遭拒绝,等等,等等,不一而足。科尔曼还不仅是一般的院长,他摆脱了谁,以及如何摆脱的,他取消了什么,以及建立了什么,他如何大胆力排众议履行职责,其结果绝非仅仅得罪惹恼了几个古怪的忘恩负义者和牢骚满腹的人。在插手院务并委任他为院长的英俊年轻,毛发蓬松,仕途蒸蒸日上的校长皮尔斯·罗伯特的庇护下——此人对他面授机宜:“一定要进行变革,任何感到不快活的人应当干脆考虑辞职或提前退休。”——科尔曼将一切都翻了个身。八年以后,当科尔曼的聘期过去一半时,罗伯特接受了一个“最杰出的十名大学校长”的荣誉称号,凭借的正是雅典娜在破纪录的时日里所取得的成就给他带来的声望——然而,一切的取得并非得力于光芒四射的校长,他实际上只是个资金筹集者,最后毫发无损地在一片欢呼声中离开雅典娜,去往别处高就了。成就的取得归功于他手下意志坚决的院长。

科尔曼在接任院长职位的第一个月,就把每一位教职员都请去谈话,包括那几名资深教授,他们是县里古老家族的传人,学院便是由他们的先辈出资创办的,他们本身并不缺钱,但还是非常高兴地接受发给他们的薪水。他们每个人都在谈话前被告知,必须带上自己的履历,倘若有人因为门第太高而不带,科尔曼面前的办公桌上反正已经预备了一份。他整整一小时扣着他们不放,有时还更长,不厌其烦地向他们暗示雅典娜的局面终于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直到他让他们出汗为止。他一上来就毫不犹豫地翻动着履历表,问:“最近十一年来你究竟在干些什么?”当他们和绝大多数教师一样回答说,他们定期在《雅典娜笔记》上发表文章时,当他听腻了他们每个人唠叨的那套说辞,无非是每年从一本发黄的博士论文中摘抄拼凑成哲学、文献学或考古学的鸡毛蒜皮的论文,“发表”在灰色硬板纸装订而成的油印季刊上——除了在学院图书馆目录里可以查到以外,地球上任何别的地方都无处可寻——他竟敢打破雅典娜礼仪规范,说出那句使他闻名遐迩的话:“换言之,你们都在回收处理自己的垃圾。”然后,他不仅将捐赠给《雅典娜笔记》的数目极小的一笔款子退还给赞助人——编辑的岳父,关闭了这份刊物。而且,为了鼓励提早退休,他还迫使老朽中的老朽放弃他们近二三十年来因循守旧教授的课程,让他们改教一年级英语、简史、新生入学辅导,而这些课程都安排在夏末最炎热的时段里。他取消了声名狼藉的“当年学者奖”,将千元奖金用到别的地方。院史上他第一个要求大家为申请学术休假提交正式报告,报告中必须详细陈述科研项目,这类申请获得批准的仅为凤毛麟角。他取消了以校园内最为精致的橡木镶板室内装修为豪的俱乐部式的教职员午餐厅,让它返回优等生研讨室的原始初衷,致使教职员必须和学生一道在自助餐厅进餐。他坚持召开教职员会议——从未召集过这类会议使上一届院长深得人心。科尔曼要秘书点名,以致每周只授课三小时的头面人物也不得不在校园里抛头露面。他在学院宪章里找到一则条文说,不设执行委员会,并提出那些有碍重大改革的繁文缛节都只不过是习惯和传统作祟,他将它们一笔勾销,并按法令主持这些教职员会议,利用每次开会的机会,宣布他下一步的行动计划,结果当然是进一步触犯众怒。在他的领导下,晋升变得十分困难——也许,最令人感到惊愕的还是:从此以后,教师再也不能凭借自己的好人缘获得提职,不与成绩紧密挂钩的提薪也沦为历史。一言以蔽之,他引入了竞争机制,使得这个地方充满竞争气氛。这,用他的一位夙敌的话来说:“正是犹太人的惯技。”而每次那些人组成一个特别委员会去向皮尔斯·罗伯特投诉,校长都一以贯之支持科尔曼。

在罗伯特执政期,科尔曼招募的聪明年轻人个个喜欢他,因为他为他们创造了发展空间,还因为他着手从霍普金斯、耶鲁、康奈尔聘用研究生,进行——正如他们爱说的——“质量革命”。他们赏识他,因为他迫使统治层面的高贵人士走出他们小小的俱乐部,并威胁他们的自我形象,而这总会让一位自命不凡的教授火冒三丈。原来院里教职员中最不称职的老家伙得以苟延残喘,完全仰仗他们的自我标榜——研究公元前一百年的最伟大的学者,等等——一旦这些受到来自上面的质疑,他们的信心便日渐瓦解,在不到几年的工夫里,这些人几乎全都销声匿迹了。峥嵘岁月啊!但自从皮尔斯·罗伯特调往密歇根担任要职,而新任校长海恩斯并不与科尔曼特别贴心,对那种在几乎一瞬间将全院收拾得干干净净的推土机式的夸张手法和专制独裁的个性也没有表现出特别的宽容——加上科尔曼留下的以及他招募的年轻人开始成为年富力强的教师时,一股反对西尔克院长的势头便出现了。这股势头究竟有多强大,他一直不明白,直到他一个系一个系地计算出究竟有多少人对眼前的局面——他指称似乎不存在的两名学生所用的词汇并不依照他本人坚持的原意,亦即基本的词典意义来加以界定,却偏要当做种族歧视的贬义词加以阐释,从而为两名黑人学生的投诉提供佐证——颇感幸灾乐祸时,他才恍然大悟。

我清楚地记得两年前的那个四月天,艾丽斯·西尔克死了,科尔曼完全丧失理智。在那以前,我只是在百货店或邮局碰到他们时对他们两人中随便哪一位点点头而已,并没有与他们真正认识,对他们的情况也谈不上了解。我甚至都不知道科尔曼是在新泽西东奥兰治的埃塞克斯小县城,离我家仅几英里的地方长大的。而且,他作为东奥兰治中学一九四四年的毕业生,比我从邻近的纽瓦克学校毕业只早六年。科尔曼并没有设法与我相交,而我离开纽约,搬来伯克夏,住进山上乡间小路边田野里的一幢两开间木屋,也并非为了交结新友人,或加入新社区。在我一九九三年初到这里的几个月里,收到各种请柬——邀我进餐、喝茶、参加鸡尾酒会、远足到位于谷底的学院举行讲座,或者,如果我愿意,对一个文学班随便谈谈,都被我婉言谢绝。自那以后不论我的邻居还是学院,都不再管我,让我过自己的日子,做自己的事。

但两年前的那个下午,科尔曼直接从为艾丽斯葬礼做准备的地方驱车来到我的住房前,砰砰敲门,要求进屋。尽管他有急事相求,却不能坐着讲清楚,连三十秒钟都不行。他站起来,坐下,又站起来,围绕我的工作室转了一圈又一圈,大声嚷嚷,滔滔不绝,甚至还恐吓性地在空中挥动着拳头,当他——错误地——以为需要加强语气时。我必须为他写点东西——他几乎是在对我下命令。倘若他自己写那个荒诞不经的故事,不做任何掩饰,没人会相信,没人会认真地对待,大家都会说那是个荒唐可笑的谎言,一个企图自圆其说而编造的大谎话,他们会说他这个谎扯得比他在课堂里讲了那个促成他倒台的“幽灵”一词后扯的谎还要大。但如果我写,如果一位专业作家执笔的话……

他内心的自控力已全面瓦解。看着他,听着他——一个我并不认识,但无疑是个有修养、有地位,而此刻精神完全崩溃的人——如同面对一起恶性高速公路事故、一场大火、一场骇人的爆炸、一场公共大灾难,不仅以它可怕狰狞的面目,而且以它的不可思议性让人瞠目结舌。他歪歪斜斜地在房间里打转,使我不由得想起那些自家豢养的鸡在被砍了头以后还继续走动的样子。他的头已经被砍掉了,那个头包裹着曾经是无懈可击的院长和古典文学教授的渊博的大脑,可我目睹的只是他残缺的躯体失去控制地旋转。

我——我的家门他以前从未进过,我的嗓音他以前从未听到过——必须放下手头上可能从事的一切,着手描写他在雅典娜的敌人如何瞄准他挥出拳头,却将她置于死地的故事。他们制造他的假象,捏造各种他从没犯过也永远不可能犯的罪名。他们不仅仅丑化了一个人以最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从事的学术生涯——他们还杀死了他四十多年的结发妻子。杀死了她,就好像他们瞄准了,将子弹射进她的心脏一样。我必须写下这个“荒诞事件”,那个“荒诞事件”——我,一个当时对他在学院里遭受的苦难一无所知的人,甚至连包围了他和死去的艾丽斯长达五个月的恐怖都还没能理出头绪的人:折磨人的无了无休的会议、听证、面谈,提交给院领导、教职员委员会、代表两名学生的黑人公益律师的文件和信件……指控、否认以及反指控,愚钝、愚昧和玩世不恭,粗俗,别有用心的误解,费力的、反复的辩白,控方的问题——以及自始至终,连绵不绝地,弥漫他整个身心的不真实感。“她被谋杀了!”科尔曼大吼一声,从我书桌的对面探过身来,用拳头捶击桌面,“那些人谋杀了艾丽斯!”

他给我看的这张脸,这张他放在离我自己的面孔不到一英尺远的脸,现在已是凹陷歪斜的了,而且——尽管是一个精心保养,面容年轻,英俊的老人的面孔,却奇怪地让人生厌,非同寻常地被流转他全身的情绪所产生的毒素弄得面目全非。近看,它伤痕累累,溃烂得不成形状,活像卖场里一只水果从货架上给碰掉下来以后,再遭到过往顾客的脚在地上踢来踢去一样。

精神折磨可能给一个没有丝毫软弱老迈迹象的人造成什么后果,这是个相当有趣的问题。比起五脏六腑的疾患来,它更加难以对付,因为既没有吗啡滴注、脊髓麻醉,又没有彻底的外科手术可以减轻患者的痛苦。一旦被它生擒,便只有死路一条,别无其他。它对人活生生的折磨无可比拟。

被谋杀的。对科尔曼来说,惟有这才能解释一个精力充沛、外表威严、毫无任何病痛的六十四岁女人,一个其抽象画作垄断当地画展,而本人又独断专行地统治着本城艺术家协会的女人,一个在县级报纸上发表诗作的女诗人,一个年轻时是学院政治上积极反对防空洞、锶-90,直至后来反越战的领袖级人物,有主见,个性执拗,不善圆通,一个在一百码以外,就可根据那一头厚重如铁丝般缠绕在一起的白色鬈发辨认出来的,犹如一股强烈旋风似的女人,怎么会突如其来地撒手人寰;如此强壮的一个人,如此强壮,就连这么一位令人不寒而栗、具有众所周知的铁腕、曾不可思议地使雅典娜学院在学术领域起死回生的院长,也只有在网球场上才能击败他的妻子。

当科尔曼开始遭受攻击——当种族歧视的指控不仅被新院长,而且被学院的黑人学生小组,以及来自皮茨菲尔德的黑人积极分子小组所接受,并进行调查的时候——它的彻头彻尾的疯狂抹去了西尔克夫妇婚姻中不计其数的困难。艾丽斯为了丈夫的事业,将四十年来始终与他本人固守的领域发生冲撞,并引发共同生活中无了无休摩擦的专横跋扈一扫而空。他们虽然多年来不再同床共枕,甚至双方都无法进行像样的对话——连对方的朋友都不能容忍——又肩并肩地站到了一起,冲着仇人的面孔挥舞拳头。他们对那些人的恨远远超过了他们在最痛苦的时刻相互间的恨。四十年前他们在格林尼治村作为志同道合的情侣时所共享的一切——那时他在纽约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艾丽斯刚从她住在帕塞伊克的桀骜不驯的崇尚无政府主义的父母家里逃跑出来,在艺术系学联的人体写生课上当模特,由一头犹如灌木丛似的造型奇特的头发武装着,浓眉大眼,妖冶色情,佩戴着民间手工艺饰物,那时就已经俨然一副极富舞台效应的高级女祭司模样,《圣经》里记载的从犹太教之前的远古时代走来的高级女祭司——所有他们在格林尼治村共享的一切(除了性爱)都重新不顾一切地当着众人的面爆发了出来……直到那个早晨,她醒来感到头疼欲裂,一只胳膊已经失去知觉。科尔曼慌忙将她送进医院,但第二天天还没亮,她就辞世了。

“他们想杀的是我,却把她害死了。”科尔曼在那次不邀自来的造访中不止一次对我这么说,然后又在第二天下午坚持对每一位来出席她葬礼的人这么说。他依然这么认为。他不能接受任何别的解释。自她去世以后——同时,自他终于明白我不情愿将他的磨难作为我小说的题材,从我手中拿回那天扔在我书桌上的所有文件以后——他自己就一直在写一本关于他为什么从雅典娜退休的书,一本非虚构性的书,他起名为《幽灵》。

斯普林菲尔德那边有个小调频台,每周六从晚上六点到午夜,它停下一档固定节目,改播音乐,头几小时是交响曲,然后是爵士乐。在我居住的山这边,这个频道只能收到静电干扰声,但在科尔曼家所住的山那边收听效果却不错。在那些他邀我过去小酌,共度周末的夜晚,一跨出我停在他车道上的车,就可听到从他家传出的、我们那一代的孩子在四十年代不断从收音机和自动唱机里听到的甜蜜蜜的舞曲。科尔曼不仅让它以最大音量从起居室的立体声音响收音机播出,而且还打开了他床头的、浴室的、厨房面包箱旁边的所有收音机。无论他星期六的晚上在屋子里干些什么,他每时每刻都能听见音乐,直到午夜电台——在每周半小时的仪式性的本尼·古德曼之后——结束全天播音。

奇怪,他说,他在成年生活中所听到的任何严肃音乐都从来没有像此刻这首老摇摆舞曲那样让他心驰神往:“我心中的每道禁欲锁链都打开了,不想死的愿望,永远不死的愿望,强烈得几乎令人窒息。而所有这一切,”他解释说,“统统因为听着沃恩·门罗的缘故。”有的夜晚,每首歌的每句词都呈现出如此奇妙而深刻的含义,以致他会兴奋得独自起舞,或曳步,或飘步,或是循环往复、枯燥无趣却非常实在、撩拨情绪的狐步,他曾经常和东奥兰治高中女生跳这种舞,曾隔着裤子将自己第一次真正的勃起紧压在舞伴身上;他跳舞时,没有任何感觉是故意造作的,他对我说,无论是恐惧(由于消亡),或欢乐(因为“你叹息,歌声起。你说话,仿佛小夜曲”)。眼泪都是自动淌下来的,不论他对于自己听到海伦·奥康奈尔和鲍勃·埃伯利轮唱《绿眼睛》而情不自禁有多么惊讶,不论他对自己竟然会被吉米和汤米·道尔西转变成他做梦也不曾料到的这号多愁善感的男人,感到多么不可思议。“但叫随便哪个一九二六年出生的人,”他会说,“一九九八年独自在家里熬过星期六夜晚,收听狄克·海姆斯唱《那些小小善意的谎》,然后再叫他们告诉我,还有谁最终不能理解什么是著名的悲剧净化论。”

在我走进房子侧面通往厨房的纱门时,科尔曼正在涮洗晚餐的盘碟。因为他在水槽边,自来水哗哗地淌着,又因为收音机开得很响,而他正大声跟着年轻的法兰克·辛纳屈唱《一切都发生在我身上》,所以连我走进屋他都没听见。那是个炎热的夜晚;科尔曼穿着牛津布短裤和运动鞋,别无其他。从背面看,这个七十一岁的男子最多四十岁——精瘦,健康,四十岁。科尔曼不过略高于五英尺八,也没有十分壮硕的肌肉,却不乏强劲的体力,中学体操运动员的矫健仍然清晰可见,那种敏捷,那种我们从前称之为元气的强烈冲动。他理得很短的鬈发已变成燕麦色,所以,正面看,尽管他有着孩子气的塌鼻子,还是不会显得像他头发仍然是深色时那么年轻。再说,他两边嘴角都刻上了深深的印痕,绿褐色的眼睛,自艾丽斯去世以及他从学院退休以来,诉说着无边无际的疲劳和精神空虚。科尔曼有着与年龄不相协调的相貌,几乎像雕刻出来的,就像你看到过的那些小时候曾经在银幕上大放异彩的电影演员后来变老的面孔一样,上面总是留下不可磨灭的童星印记。

总而言之,即使在他那个年龄,他仍然是个干净利落、外表很讨人喜欢的男子,属于那种下颌是面部重心所在的塌鼻子的犹太人类型,一个头发鬈曲,肤色微黄,有着那种常被当做白人的浅色皮肤黑人一样模棱两可气质的犹太人。他在二次大战即将结束前在南方弗吉尼亚诺福克海军基地当水手时,因为他的名字听起来不像犹太人,又因为它太容易被当做黑人的名字,致使他在一所妓院里,被指认为蒙混过关的黑鬼,给撵了出去。“因为是黑人,给撵出诺福克妓院,因为是白人,给撵出雅典娜学院。”那两年中我不断从他嘴里听到诸如此类的话语,都是有关黑人反犹主义,有关他背信弃义、胆小如鼠的同事的各种疯话,很明显,这些东西都已经被他直接、不加掩饰地写进书里。

“给撵出雅典娜,”他对我说,“因为作为那些愚昧的杂种称之为敌人的白色犹太人。就是那些人造成他们的美国苦难。就是那些人把他们勾引出天国。又是那些人这么多年来一直在拖他们的后腿。什么是黑人在这个星球上受苦受难的主要根源?他们不用来上课就知道答案。他们连书都不用翻就知道。不用读书,他们就明白——不用思考,他们就能回答。谁该负责?就是那群该对德国人的苦难负责的《旧约》恶鬼。”

“他们杀死了她,内森。谁想得到艾丽斯会承受不了?尽管那么强壮,中气那么足,艾丽斯却偏偏承受不了。他们那种品牌的愚蠢即使对一个像我妻子那样的世界主宰都是太过分了。‘幽灵。’在这个地方又有谁会为我辩护?赫伯特·基布尔?是我当院长时把赫伯特·基布尔调来学院的。当时上任才几个月。把他调来,不仅成为社会科学部门第一个黑人,而且是除了总务部门以外,任何部门都绝无仅有的惟一黑人。但赫伯特也被像我这样的犹太种族主义者变成了一名激进分子。‘我在这个问题上,不能站在你一边,科尔曼。我必须和他们站在一起。’这就是他在我去向他求援时对我说的话。当着我的面。我必须和他们站在一起。他们!”

“你真该亲眼看到赫伯特在艾丽斯葬礼上的表现。整个儿垮了。崩溃了。有人死了?赫伯特并不想要任何人死。这些鬼把戏只是为了争权夺利才耍的。为了在学院里获得更大的决策权。他们不过是利用了一个可趁之机而已。一种手法,刺激一下海恩斯以及领导层,迫使他们就范,去做他们原本不可能做的事。校园里要有更多的黑人。更多黑人学生,更多黑人教授。代表权——这就是问题所在。惟一的问题。上帝知道,他们并不想要人死。也不要人辞职。这对赫伯特也是个突然袭击。科尔曼为什么要辞职?又没有人要解雇他。没有人敢解雇他。他们那样做就因为他们能那样做。他们的意图是把我的脚放在火上再多烤上一阵——为什么我不能耐心一点,稍加等待呢?不到下学期结束,谁还会记得这件事?这个事件——这个事件!——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在雅典娜这类种族意识滞后地区必要的‘组织效应’。为什么我要辞职?到我辞职时,这事根本都翻篇了。究竟为什么我会辞职了呢?”

就在我前一次造访时,科尔曼一看见我走进门便开始在我眼前晃动什么东西,原来又是一份文件,取自那些藏有几百份文件,标着“幽灵”字样的档案箱。“你看。我的一个才华横溢的同仁写的有关指控我的两名学生中的一个——一个从来也没有上过我课的学生,她其他的课,除了一门,统统不及格,而且那些课她也难得去上。我以为她不及格是因为看不懂教材,更不要说掌握了,谁知,她不及格是因为她太害怕她的白人教授周身散发的种族主义气息,鼓不起勇气走进课堂。正是我曾用言辞所精确表达的种族主义。在一次那种会议、听证,或别的什么名堂上,他们问我:‘是什么因素,据你判断,导致这位学生的失败?’‘什么因素?’我说,‘无动于衷。傲慢。冷漠。个人的不幸。谁知道?’‘但是,’他们问我,‘根据这些因素,你给过这学生什么积极建议?’‘我没有给过任何建议。我从没见过她。如果我有机会的话,我会建议她退学。’‘为什么?’他们问我。‘因为她不适合上学。’”

“让我给你读一下这份文件。听着。由我一名支持翠西·卡明斯的同事所提交的,认为我们不应当过于苛刻、过于草率地对她做出判断,更不应当排斥她,将她拒于门外。对翠西,我们必须哺育,对翠西,我们必须理解——我们应当了解,这位学者告诫我们,‘翠西来自什么地方。’我来给你读一读最后的几句话。‘翠西出身于一个相当困难的家庭,她在十年级时和直系亲属分离后,就和亲戚住在一起。结果她不善于处理某种境况里的各种现实问题,这个缺点我承认。但她准备,愿意,并且能够改变自己的生活态度。在最近几周内我目睹在她身上诞生的东西是她对逃避现实严重性的反省。’德芬妮·鲁斯的文笔,语言文学系主任,教授的课程包括一门法国古典文学。她对逃避现实严重性的反省。啊,够了。够了。真叫人恶心。简直太让人恶心了。”

这就是我星期六夜晚过来和科尔曼做伴时经常看到的局面:一场奇耻大辱正在吞噬一个仍然精力充沛的人。落难的伟人,还在遭受着失败蒙羞的煎熬。有点类似你无意之间在圣克利门蒂撞见尼克松,或在佐治亚遇上还没有开始为失败赎罪而当木匠的吉米·卡特。一种非常哀伤的场面。可是,尽管我对科尔曼的磨难,他被人极不公正地剥夺的一切,以及他似乎不可能摆脱的痛苦,怀有深厚的同情,然而在那些夜晚,在仅仅啜饮了几滴他的白兰地后,我却需要具有魔力的东西使自己保持清醒。

但在这个我正描述的夜晚,当我们漫步走进他那间在夏天当做书房的,有纱门纱窗的,很是凉爽的侧面回廊时,他对世界的态度却是友好得不能再友好了。不等我们离开厨房,他已从冰箱里拿出几瓶啤酒,我们分坐在他当书桌用的长条搁板桌两边,桌子的一头堆放着作文簿,大约有二三十本,分成三摞。

“嘿,你瞧,”科尔曼说,他此刻沉静,开朗,焕然一新,“就是那东西。《幽灵》。昨天完成初稿,今天花了整整一天的工夫通读一遍,每一页都叫我恶心。单看那字里行间的暴力就足以让我鄙视作者了。要我花一刻钟去看它都没门,更不用说两年的时光了……艾丽斯就让这些东西给气死了?谁会相信?我自己都不再相信了。把那么冗长的东西变成一本书,褪去其中怒气冲冲的痛苦,并写成个像是正常人写出来的东西,至少要花上两年多时间。而我又能得到什么呢,除了再花两年去想‘他们’?这倒不是说,我终于原谅他们了。别误解我的意思:我痛恨那些杂种。我痛恨那些下贱的杂种,就像格列佛跟马一起生活以后痛恨整个人类一样。我是以一种真正的生物性能痛恨他们。不过那些马我总觉得有些可笑。你不觉得吗?我刚到这儿的时候,总把那些马想像成管理这地方的新教机构。”

“你看上去挺精神的,科尔曼——只有那么一丝微弱的过去的疯癫。三星期,一个月,不管多久以前,反正我上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沉陷在自己的血泊中,无以自拔呢。”

“就因为这个东西。但我读过了,一文不值,没事了。我不会像专业作家那样写。我写的是我自己,我不会调度创作距离。一页又一页,还都是原始的东西。不过是一份自我辩白回忆录的蹩脚翻版。无济于事的辩白。”他微笑着说,“基辛格每隔一年能写下一千四百页这一类的东西,但我不行。虽然我可能在自我陶醉的肥皂泡里显得很盲目自信,但我不是他的对手。我退出。”

大多数因为重读自己两年——抑或一年,甚至半年——的劳动所得,发现它无可救药地误入歧途,不得不将它送上断头台,而被迫中途搁笔的作者,都会因此而感到痛心疾首,生不如死,以致一般需要几个月才能渐渐缓过气来。然而,科尔曼仅以甩掉一部像他刚完成的稿子那样拙劣的书稿,就不仅成功地从自己遇难著述的残骸中,而且还从自己遇难生涯的残骸中,游出水面,重获自由。摆脱了这本书,他现在似乎连一丝一毫清算旧账的欲念都没有了;彻底卸下为自己报仇雪耻,将对方作为凶犯绳之以法的狂热,他不再整日沉浸在蒙冤受屈的心理状态下。除了在电视上看到纳尔逊·曼德拉不等最后一顿可怜的牢饭在他肠胃里消化殆尽就原谅了他的牢头禁子以外,我倒还从来没有见过心态的变化竟然会如此神速地使一个遭受不白之冤的人改头换面。我想不通,而且,起初,我怎么也不相信。

“就这么一走了事,快快活活地说‘我不行’,甩掉所有的手稿,所有这些讨厌的——那么,你是否打算填平遭受凌辱而造成的虚空呢?”

“不打算。”他拿起纸牌和用来记分的拍纸簿,我们把椅子拖到搁板桌没有文件的一头。他洗牌,我签,他发。然后,在一种奇异的,由于表面不再敌视雅典娜的任何人——是他们蓄意地、背信弃义地误判、虐待、玷污了他,在过去的两年内将他投入到一场斯威夫特式宏大的厌世工程中——而产生的宁静的满足感里,他开始热情洋溢地回顾过去的好时光,那时他的酒杯斟满美酒,他可观的良知天赋都用在了寻欢作乐上。

他既然不再搁浅在自己的仇恨之中,我们便要谈论女人了。这的确是个全新的科尔曼。或者一个过去的科尔曼,最早的那个刚成年的科尔曼,曾经有过的,最为心满意足的科尔曼。并非幽灵事件之前,被诬陷为种族主义者之前的科尔曼,而是仅受情欲浸染的科尔曼。

“我从海军退役,在格林尼治村找到个栖身之处,”他一面理着手上的牌,一面开始对我叙述,“我只需下到地铁里去。就像下去钓鱼似的。前脚踏进地铁,后脚就捞上一个姑娘来。后来,”他停下来,捡起我打出的牌,“突然之间,拿到了学位,结了婚,有了工作、孩子,钓鱼的事就此罢休。”

“再没有钓过。”

“几乎再没有过。真的。等于再没有过。跟再没有过没有区别。听到这些歌了吗?”屋子里四个收音机同时开着,即使在外面大路上也不可能听不见。“战争过后,唱的就是这些歌。”他说,“四五年中除了这些歌,就是女孩子,满足了我所有的理想。我今天发现一封信。清理《幽灵》材料时,发现一封当时其中的一个女孩写给我的信。那个女孩。我是在第一次受聘,在长岛艾德菲大学上班,艾丽斯刚怀上杰夫以后,收到她的来信的。一个几乎有六英尺高的女孩。艾丽斯也是个高个子。但还比不上斯蒂娜。艾丽斯块头大。斯蒂娜却是另一个模样。斯蒂娜一九五四年给我寄来这封信,今天在扔档案时它又出现了。”

从他短裤后面的口袋里,科尔曼抽出装着斯蒂娜来信的旧信封。他还是没套上T恤,此刻我们早已离开厨房,待在了回廊上,我不禁注意起这一点——这七月的夜晚是热,但并没有热到那个程度。他以前给我的印象从来不是个将自己巨大的虚荣心延伸到肌体的人。可是现在我觉得他这样展示晒成黝黑色的肌肤似乎不止是在表达一种家居的休闲情绪。袒露在我面前的是一个个头不大,但仍有型有状,漂亮男子的肩膀、胳膊和胸脯,肚皮不再是扁平的了,这是肯定的,但还没有一样东西严重失控——总之,是个似乎曾在运动场上以机灵矫健见长,而并非仰仗过人膂力的赛手的体魄。这一切我以前都不曾见过,一来,他总是中规中矩地穿着衬衫,二来,他一直被愤怒的烈火所裹挟。

以前同样不为我所见的还有那坐落在他右胳膊顶端,恰好位于肩关节处的,小小的,瞪大的眼球似的蓝色文身——“美国海军”的字样沿着三角肌斜边,刺在一个隐约可见的小铁锚的两个钩状锚臂之间。一个微小的象征,象征着对方生命中无数的遭际,代表着构成他个人历史混乱的雪片似的细节——一个细微的象征,如果真的需要的话,提醒我为什么我们对人的了解再透彻也总会有偏差。

“还留着?那封信?没丢掉?”我说,“一定是封有点意思的信。”

“太有意思了。直到收到这封信我才明白原来我身上已经发生了许多变化。我已结婚了,很负责任地结了婚,我们快要有孩子了,但我并不知道斯蒂娜们从此一去不复返了。收到这封信我才意识到严肃的东西真的开始了,奉献给严肃事业的严肃的生活。我父亲在东奥兰治的格罗夫街开一家酒吧。你是个威克瓦西孩子,不会知道东奥兰治的。那是城市的贫民区。他是那些犹太酒吧老板中的一个,他们遍布泽西城。当然,他们都和赖因费尔德[2]以及盗贼团伙有联系——非得如此,为的是和盗贼周旋,以求生存。我父亲不是个暴徒,但相当强悍,他要我比他有出息。他在我高中最后一年突然死了。我是独子,受宠的独子。他在我对他酒吧里的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开始感兴趣时,就不再让我在那儿帮他干活了。生活中的一切,包括酒吧——从酒吧开始的——无时无刻不在督促我当个严肃的学生。在那些日子里,我按照当时的课程表,学习高中的拉丁文,还另外选修高级拉丁文、希腊文,酒吧老板的儿子竭尽全力,不可能还有比他更严肃的学生了。”

我们两人玩起一种快速小游戏。科尔曼摊开手上的牌,给我看他的王牌。当我重新开始发牌时,他继续讲故事。我以前从没听说过。我以前除了他怎么会那么恨学院的话以外,别的什么也没听说过。

“好吧,”他说,“一旦我实现了父亲的梦想,成了超级体面的大学教授以后,我以为,正如我父亲以为的那样,严肃的生活永远不会结束了。不可能结束,因为你有了证书。但它结束了,内森。‘他们是否只是幽灵呢?’而我就此滚蛋。罗伯特在这儿的时候,他喜欢对别人说我当院长的成功之道源自我从酒吧里学来的规矩礼貌。门第高贵的罗伯特校长愿意把这个酒吧混小子停放在他走廊正对面。特别在那些老字号面前,罗伯特总爱装出因为我的出身而对我大加赞赏的样子,尽管,众所周知,非犹太教信徒实际上对犹太人和他们如何从贫民窟发家致富的故事根本不爱听。不错,在皮尔斯·罗伯特的神情里是有某种程度的讥嘲,即便在那个时候,对,现在回想起来,甚至在那个时候就开始了……”但他不再往下发挥了。不愿再谈了。他作为被推翻君主所怀有的一切烦恼都告一段落。永远不会消逝的冤屈以此宣告寿终正寝。

又回到斯蒂娜。想起斯蒂娜大有裨益。

“四八年遇见她,”他说,“我二十二岁,在纽约大学读书,有海军资历,享受政府奖学金。她十八岁,刚到纽约几个月,有份工作,也念大学,不过是在晚上。明尼苏达来的,自力更生的女孩。挺有自信的,至少看上去是那样。一半丹麦血统,一半冰岛血统。敏捷。机灵。亮丽。高挑。凹凸有致地高挑。雕塑般优美的睡姿。从来没有忘记过。跟她一起待了两年。老叫她瓦露塔。普赛克的女儿。对罗马人来说,是肉欲快感的化身。”

说着,他放下手中的牌,从废弃的档案堆边上捡起丢在那里的信封,抽出信来。两三张纸那么长的一封用打字机打出来的信。“我们是偶然碰上的。我从艾德菲过来,在城里待一天,斯蒂娜正好在那儿,大约有二十四五岁了。我们停下来交谈,我告诉她我妻子怀孕了,她告诉我她在干什么。然后,我们吻别,仅此而已。大约一星期以后,这封信寄到学院转给我。信上有日期。她注明的。瞧——‘一九五四年八月十八日’。‘亲爱的科尔曼,’她说,‘我非常高兴在纽约见到你。我们的会面虽然很短暂,但我见到你以后感到一种秋日的惆怅,或许是因为自我们初识以来的六年时光让我清清楚楚地明白了叫我心痛如绞的事实:我生命中有多少时日永远地一去不复返了。你看上去棒极了,我很高兴你生活快乐。你很有绅士风度。你没有猛扑过来。我第一次遇见你,你在萨利文街租住地下室的时候,你是(或似乎是)猛扑过来的。你还记得你自己吗?你非常善于猛扑,几乎像那些鸟一样,它们飞过陆地或海洋,窥见什么东西在动,什么血气方刚的东西,便猛地扎下去——或瞄准目标——一把抓住。当我们相遇时我对你飞翔的劲道,感到目瞪口呆。记得第一次上你房间,我进去以后,坐在一把椅子上,你却绕着房间走来走去,偶尔停下,歇在凳子或沙发边沿。你有张破烂的救世军长沙发,你当床睡的,后来我俩凑钱才买了那个床垫。你请我喝饮料。递给我杯子时,你目不转睛地打量我,眼光中充满不可思议的惊讶与好奇,仿佛奇迹真的出现了,我居然有手可以端玻璃杯,我居然有嘴可以从杯里喝水,我居然真的会在你房间里现身,而我们在地铁里相遇仅仅才过了一天。你讲话,提出问题,有时回答问题,自始至终都保持着一种极其严肃又欣喜若狂的态度,而我也努力地讲些什么,但对答不是那么流利。于是我就回瞪着你,专心地听着,听懂的比我预计的要多得多。但我找不到话来填补无语的空当,因为你似乎喜欢我,我也喜欢你。我一直在想:‘我没有准备好。我刚到这个城市。现在不行。但我会的,再给我一点时间,再多交谈几句,要是我能想出我要说的话就好了。’(‘准备好’干什么,我不知道。并不仅仅是为了做爱。而是为了爱。)但那时,你‘猛扑’过来了,科尔曼,几乎飞过半个房间,扑到我坐的地方,我惊呆了,但心花怒放。好像太快了,其实不然。’”

当他听到收音机里传出辛纳屈唱的《意乱情迷》的头几个小节时,便停下不读了。“我必须跳舞,”科尔曼说,“想跳吗?”

我笑了。不,这可不是那个恶狠狠的、怨气冲天的,一心要和幽灵们决一死战,遭生活排斥,被生活逼疯的复仇者——甚至都不是另外一个人。这是另外一颗心。而且是颗小男孩的心。于是我从斯蒂娜的信和光着脊梁读信的科尔曼身上,看到一幅鲜明的,描绘科尔曼曾经是什么样子的图画。在变成革命派院长以前,在成为严肃的古典文学教授以前——早在沦为雅典娜的贱民之前——他不仅是个用功苦读的小男生,而且还是个勾魂摄魄的大男孩。兴奋。调皮。甚至有点邪魅,一个扁鼻子,长着羊蹄的潘神。很久以前,在各种严肃的事情还没有完全统领局面之前。

“等我听完这封信,”我以此回答跳舞的邀请,“给我读斯蒂娜信的剩余部分。”

“我们相遇时她才从明尼苏达出来三个月。我走进地铁就把她带上来了。嗨,”他说,“那就是你的一九四八,”随后他回到信上,“‘我喜欢上了你,’”他读道,“‘但我担心你可能嫌我太年轻,一个没意思的中西部乏味的女孩,而且你已经在和一个‘时髦,正派,可爱’的人约会了,虽然你狡黠地笑着补充:‘我不相信我会和她结婚。’‘为什么?’我问。‘我也许已经厌了。’你回答,以此保证我会使出全身解数不让你生厌,包括在必要的时候中断联系,以免冒险变得让你讨厌。好吧,就这样。够了。我本不该打扰你。我答应你以后再也不会了。保重。保重。保重。保重。爱你的,斯蒂娜。’”

“对,”我说,“那的确是你的一九四八。”

“来吧。咱们跳舞。”

“但你不可以冲着我耳朵眼唱。”

“来,来,来。站起来。”

管它呢,我想,我们俩都快入土了,便站了起来。于是在回廊上,科尔曼·西尔克和我开始一起跳狐步舞。他带,我则竭尽所能地跟。我记起他在为艾丽斯葬礼做准备后闯入我书房的那一天。当时,他由于悲愤,神经错乱地对我说,一定要为他写本书,把他案子里所有的荒唐事件都写出来,最后以他妻子的被害为结局。你会以为,这个人再也不可能对生活中的傻玩意儿有胃口了,他身上一切嬉戏顽皮的东西都随着事业、名誉以及令人生畏的妻子一道被摧毁,一道消失了。也许为什么我压根就没想到笑,没想到让他,如果他要跳的话,一个人绕着回廊跳,我只在边上欣赏——也许为什么我把手递给他,让他用手搂着我的背,梦幻般推着我在蓝灰砂岩地面上转了一圈又一圈,都是因为她尸骨未寒的那一天我在场,并且目睹了他的模样。

“我希望义务消防队不会有人开车经过。”我说。

“是啊,”他说,“我们可不要什么人拍拍我肩膀问:‘我可以加入吗?’”

我们继续跳着。其中并没有过于肉感的东西,除了科尔曼只穿着棉布短裤,而我的手很容易地就放在了他热乎乎的脊背上,好像放在狗或马背上一样。这并不全然是个玩笑。在他领着我在石头地面绕圈子的举止里,有一种半真半假的诚意,更不要提那种不假思索的快乐,只因为活着,纯偶然地,滑稽地,不为任何原因地活着——那种你在孩提时代第一次学会用梳子和卫生纸吹出调门时享受的快乐。

直到我们坐下以后,科尔曼才告诉我那女人的事。“我有个女人,内森。我在和一个三十四岁的女人发生关系。我无法向你诉说它对我的影响。”

“我们刚跳过舞——你不必。”

“我原以为我不会再对任何事情感兴趣了。但当这样东西到晚年又回来了,突如其来的,完全出乎意料的,甚至是不想要的,回到你身上,根本无法加以稀释,当你不再在二十二条阵线上奋斗,不再深陷在日常混乱之中……当恰好这……”

“当她恰好还是三十四岁时。”

“而且是可点燃的。一个可以点燃的女人。她把性欲重新变成了淫欲。”

“无情美人[3]已将你俘获了。”

“看来是这样。我说:‘和一个七十一岁的人上床你感觉怎样?’她对我说:‘跟一个七十一岁的人一起再好不过了。他的习惯已经固定,不可能改变了。你知道他是什么样的。没有惊奇。’”

“她从哪儿学到的智慧?”

“惊奇。三十四年野蛮的惊奇给了她智慧。但是一种非常狭隘的、反社会的智慧。也是野蛮的。是一个无所企求的人所拥有的智慧。那是她的智慧,她的尊严,但却是消极的智慧,不是那种敦促你日复一日埋头苦干的智慧。这是个几乎从出世以来就始终遭到生活无情碾磨的女人。凡是她学到的东西都是从那儿得来的。”

我想,他找到了一个可以谈心的人了……接着,我又想,我也找到了。一旦一个男人开始对你谈论性,他是在告诉你有关你们两人之间的事。百分之九十的时间里是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的,而且,不发生可能更好些。不过,如果你不能在性的问题上达到某种程度的坦率,并且还摆出一副姿态,仿佛从来没有受到过它的侵扰,那么,男性之间的友谊便不可能是完整的。多数男人一生都找不到这么一个朋友。这种朋友并不常见。可是,一旦有了,一旦两人发现对这个决定男性本质的东西看法相同,不怕被对方裁决、嘲笑、妒忌,或取代,完全信赖对方不会出卖自己的信任,他们之间人性的纽带就会非常结实,一种出乎意料的亲密感也就会油然而生。这么做对他来说也许并不是家常便饭,我思量着,只是因为他在最痛苦的时刻找到我门上来,满怀着接连几个月我亲眼目睹的戕害着他的仇恨,他才感到那种可以和某个曾在你重病期间守护在床头的人无拘无束交谈的自由。他感受到的并不是不可遏制的吹嘘的冲动,而是不必将某种犹如重生般令人陶醉的新事物埋藏在心底而带来的巨大的慰藉。

“你在哪儿遇见她的?”

“我傍晚过去拿信,她在那儿,在拖地板。就是那个有时给邮局打扫卫生的瘦精精的金发女人。她是雅典娜物业部门正式雇用的工人。她在我曾当院长的地方做全日保洁工。这女人一无所有。福妮雅·法利。她的名字。福妮雅的确什么都没有。”

“为什么她什么都没有?”

“她有过一个丈夫。拼命打她,打得她昏死过去。他们曾有个牛奶场。他胡乱经营,倒闭了。她有两个孩子。小供热器翻倒,着火,两个孩子都窒息身亡。除了她收在床底下的罐子里的两个孩子的骨灰,她惟一值钱的家当就是一辆八三年的雪佛兰。我惟一见到她眼泪汪汪快哭的一回是当她对我说:‘我不知道怎么处理骨灰。’农场的灾难甚至把福妮雅的泪水都榨干了。而她生下来是个有钱有势人家的孩子。她是在波士顿南面一幢面积很大的房子里长大的。五间卧室都有壁炉,还有珍稀古董、传世瓷器——一切都是古老的,最好的,包括家族本身。她如果愿意,可以把话说得很像样。但她已经从高高在上的地位跌到了社会底层,现在她是一只盛满乱七八糟豆子的大口袋,语无伦次。福妮雅被剥夺了属于她的权利。降级了。就她的痛苦而言,是一种真正的民主化。”

“谁毁了她?”

“继父毁了她。上层资产阶级的罪恶毁了她。她五岁时,父母离异。有钱的父亲发现美丽的母亲和人私通。母亲爱钱,又嫁给了有钱人。有钱的继父不让福妮雅安生。从一进门,就摸弄她。简直离不开她。这个金发碧眼天使般的孩子,摸她,捏她——在他企图操她时,她逃跑了。她十四岁。母亲不愿相信。他们领她去看心理医生。福妮雅告诉医生发生的事,而在就诊了十次以后,医生也和继父站到了一边。‘和那些付给他钱的人站在一个立场上,’福妮雅说,‘每个人都一样。’母亲后来和心理医生偷情。这就是她讲给我听的关于她怎样被迫自谋生路,艰难度日的故事。从家里逃出来,从中学逃出来,跑到南方,在那里工作,又回到这里,搞到什么活就干什么活,二十岁嫁给这务农的,比她大,开牛奶场,越战老兵,一心以为如果他们努力干,生儿育女,把农场搞活,她就可以过上安稳、粗茶淡饭的日子,即使那家伙沉默寡言。尤其难得的是那家伙一副戆相。她以为她是有脑子的一方,日子会好过多了。她以为这是她的优势。她错了。他们所共同拥有的只有烦恼。农场破产了。‘突然扯断了,’她告诉我,‘多买了一台拖拉机。’还隔三岔五地打她。把她打得青一块紫一块。你知道她怎样描述她婚姻生活的高潮吗?‘热牛粪大战。’一天夜里他们挤过奶,待在牛棚里为什么事争吵,福妮雅抓起一大把热牛粪朝莱斯特脸上扔过去。他回敬一大把,于是双方开战。她对我说:‘热牛粪大战可能是我们共同生活最美好的时光。’最后,他们满头满脸都是牛粪,两人捧腹大笑,用牛棚里的水龙头冲洗干净后,回到屋子里去操。但好事做过了头。连牛粪大战百分之一的乐趣都没有。操莱斯特从来就不好玩——据福妮雅说,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做。‘笨得连女人都操不对。’当她说我是完美的男人时,我告诉她,这可能是因为她先跟了他,再来跟我的缘故。”

“那么,自十四岁起就和生活中的莱斯特们用热牛粪斗,造就了一个什么样的三十四岁的她呢,”我问,“除了野蛮的智慧、吃苦耐劳、精明、怒火满腔、疯狂?”

“战斗生活使她变得很有韧性,在性的方面肯定如此,但没有叫她疯狂。至少我还不这么认为。怒火满腔?如果是的话——为什么不呢?——也是一种无声的愤怒。愤而不怒。而且,对一个似乎生活完全与幸运无关的人来说,在她身上却找不到怨气——无论如何,她没有向我表露过。但至于精明,绝不。她说的话有时听起来蛮精明的。她说:‘也许你应当把我当做碰巧显得年轻些的同龄伴侣。我想我就是的。’我问她:‘你想从我身上得到什么?’她说:‘一些友谊。也许一些知识。性。快乐。别担心。就这些。’我有一次告诉她说,她比她实际年龄来得聪明,她对我说:‘我笨得超过我年龄。’她肯定比莱斯特聪明,但精明?不。在福妮雅身上有种东西永远十四岁,她的精明也就不过如此。她和她的老板睡觉,雇用她的那家伙。斯莫基·霍伦贝克。是我雇用的他——管理学院的物业。斯莫基曾是本地的足球明星,七十年代我认识他时他是个学生。现在是个土木工程师。他雇她当管理员,还在招聘的过程中,她就猜到了他的心思。那家伙喜欢她。他被禁锢在一个毫无乐趣的婚姻中,不过他并不因此而对她发脾气——他并不蔑视她,心想:你干吗还不安个家?干吗还到处溜达当婊子?斯莫基倒没有资产阶级的优越感。斯莫基的行为无懈可击,而且卓有成效——太太,孩子,五个孩子,一个有家有业的男人,仍然活跃在校园里的体育英雄,深受全城人的爱戴和欢迎——但他有个天赋:他也可以越界。你要跟他交谈的话,你是不会相信的。雅典娜广场先生摆好架势,表现得一丝不苟,尽如人意。显出一副百分之百真实可信的样子。你会以为他会想:这不是那个生活作风一团糟的愚蠢婊子吗?把她给我从办公室轰出去。但他没有。不像雅典娜所有其他的人,他并不迷信斯莫基神话,他并非不能这么想:对呀,这才是个真正的骚货,我想操的。而且,也并非不能付诸行动。他操了她,内森。叫福妮雅跟他上床,还有另外一个女人,也是勤杂工。操她们俩。整整干了六个月。然后,有个搞地产的女人,新近离婚的,当地市面上的时鲜货,她也加入进来。斯莫基的马戏班子。斯莫基的秘密三轮马戏班。但六个月以后,他把她甩了——把福妮雅踢出车轮战,不要她了。我是一直到她告诉我才知道这回事的。而她说出来也只是因为有天夜里在床上,她闭上眼睛对我叫他的名字。在我耳朵边悄声说:‘斯莫基。’躺在老斯莫基身上哩。她在那个两女一男的组合里和他在一起,让我对正在交往的这位妇人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抬了身价。实际上让我大吃一惊——这不是个业余的。当我问她斯莫基用什么办法吸引他的部落时,她告诉我:‘用他阴茎的力道。’‘解释一下。’我说。她于是告诉我:‘你知道一个真正的骚货走进房间时,男人是怎么知道的吧?好吧,反过来也一样。对有些人来说,不管披着什么伪装,你都明白他们在那儿要干什么。’在床上才是福妮雅惟一显得精明的地方,内森。一种自发的肉体的精明在床上当主角——配角则是越界的勇气。在床上没有一样东西逃得过福妮雅的眼睛。她的肉长着眼睛。她的肉看得见一切。在床上她是个强大的、连贯的、统一的人,她的快感在于超越界限。在床上她是个深不可测的东西。也许这是性骚扰的礼物。当我们下楼到厨房,等我炒好蛋,坐下来一起吃的时候,她是个孩子。也许这也是性骚扰的礼物。我有个目光空洞、思维紊乱、语无伦次的孩子做伴。这种情形在别处看不到。但不论我们在哪儿吃东西,它就出现了:我和我的孩子。似乎这就是她身上仅存的女儿家属性。她在椅子上坐不正,她不会把两句话串在一起表达稍微连贯的意思。所有表面上的关于性和悲剧的冷漠都不见了,统统不见了。我坐在那儿,只想对她说:‘靠桌子边坐好,把我浴袍的袖子从你的盘子里拿开,好好听我说话,见鬼,讲话的时候,看着我。’”

“你说了吗?”

“似乎不合适。不,我没有说——只怕维持不了现有的强烈感。我想到她床底下的罐子,她放骨灰的,不知道怎么处理的。我想说:‘两年了。该埋了。如果你不能把他们埋在地底下,就上河那边,在桥上把骨灰撒掉。让他们漂走。让他们去吧。我陪你去。我们一道做。’但我不是这个女儿的父亲——那不是我正扮演的角色。我不是她的教授。我不是任何人的教授。从教人,纠正人,规劝人,考查人,启蒙人的这一切职责中,我已退了出来。我是个七十一岁,有个三十四岁情妇的老头;这剥夺了我在马萨诸塞州启迪任何人的资格。我在服用伟哥,内森。有着无情美人的陪伴。我把所有一切的颠鸾倒凤和快乐都归功于伟哥。没有伟哥,这一切都不会发生。没有伟哥,我就会对世界有一个与我年龄相称的看法以及全然不同的生活目标。没有伟哥,我就不会受情欲干扰,而拥有举止规范的年长绅士的尊严。我就不会做无聊的事。我就不会做不体面的,草率的,考虑不周的,而且对所有相关的人都有着潜在危害的事。没有伟哥,我就可以继续在我的晚年发展一个有经验的,受过教育的,荣誉退休的,并早已放弃声色犬马享乐的老年人的那种客观、包容的视角。我就可以继续做深刻的哲理性总结,并一如既往地对青年人进行坚定不移的道德感化,而不至于将自己推回到不断出现的性冲动的紧急状态之中。感谢伟哥,我终于明白了宙斯缘何需要各种多情的化身。他们应当给伟哥起那个名字。他们应当叫它宙斯。”

他对自己告诉我这些是否感到惊讶呢?我想有可能。但他激动得非说下去不可。此刻的冲动与他邀我跳舞时的是相同的。是的,我想,撰写《幽灵》已不再是对羞耻的反弹;操福妮雅才是。但还有别的什么在逼迫着他。那种把兽性释放出来的愿望,把它赶出来——半小时,两小时,不管多久,逼它呈现为自然的状态。他结婚已经很久了。他有儿有女。他曾是一所学院的院长。四十年来一直做着该做的事。他很忙,作为自然天性的兽性被关进了箱子里。现在箱子打开了。院长、父亲、丈夫、学者、教师、读书、讲课、阅卷、评分,统统一去不复返了。七十一岁上你当然不再是二十六岁那头易怒好斗的野兽。但兽性的残余,自然天性的残余仍然存在——他与之相接触的正是这种残余。其结果是他很快乐,他对能和残余兽性相对接心存感激。他不仅是快乐——他热血沸腾,而且由于热血沸腾,已无法与她分开,已牢牢地与她结为一体。并非家庭所为——生物学对他不再有任何用处。不是家庭,不是责任,不是义务,不是金钱,不是共享的哲学或对文学的共同爱好。不是关于伟大理想的伟大讨论。不是。将他与她结为一体的是使他颤栗的激情。明天他可能患癌症,一命呜呼。但今天他享受着这种激情。

为什么他要告诉我?因为要不顾一切地将自己交付给激情,必须得有人知道。他大可放心地去为所欲为,我想,因为不会殃及任何东西。因为不存在未来。因为他七十一,而她三十四。他身陷其中,并非为了学习,并非为了策划,而是为了冒险;他加入和她加入一样,是为了兜兜风。那三十七年的生涯该签发他不少的许可证了。一个老人,最后一次,性冲动。对任何人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更为动人的呢?

“当然我得问问,”科尔曼说,“她究竟和我在一起是为了什么。她真正的想法是什么?跟一个可以当她爷爷的老头上床对她是个激动人心的新鲜体验?”

“我想是有那种类型的女人,”我说,“会觉得这很新鲜。有的是各种各样别的类型,为什么不该是那种呢?瞧,显然,什么地方有个部门,科尔曼,一个处理老人问题的联邦中介机构,她是那个机构派来的。”

“年轻的时候,”科尔曼对我说,“我从来不跟丑女人打交道。但我在海军部队里有个朋友,法利罗,专爱找丑女人。在诺福克的时候,我们不管是上教堂跳舞,还是夜里到军人联合会去,法利罗总盯着最丑的女孩。我笑他,他告诫我说我不知道自己损失了什么。她们感到沮丧,他说。她们不像你们,他对我说,挑选的女皇那么漂亮,因此她们会对你百依百顺。大多数男人都很愚蠢,他说,因为他们不懂得这个道理。他们不知道一旦你接近最丑的,她便是最独特的。当然要看你能否打开她。那么你要是成功了呢?你要是真的打开了她,一开始你都会不知所措,她是那么地鲜活,浑身颤栗。都是因为她丑的缘故。因为她从不被人看好。因为当其他女孩都在舞池里的时候,她却缩在犄角旮旯里。而这就是做个老头的感受。当那个丑姑娘。在舞会上缩在角落里。”

“那么福妮雅就是你的法利罗啦。”

他微微一笑:“或多或少。”

“好吧,不管还有什么别的情况,”我对他说,“反正感谢伟哥,你总算不用受罪去写那本书了。”

“我想是的,”科尔曼说,“我想你说得不错。那本蠢书。我有没有告诉你福妮雅不识字?我们有天晚上开车到佛蒙特吃晚饭,我发现了。不会读菜单。扔到一边。当她要显出恰当的轻蔑面相时,总是掀起半片上嘴唇,掀起那么一丝丝,然后有什么说什么。她做出恰当的轻蔑,对侍应生说:‘不管他点什么,同上。’”

“她上学上到十四岁。怎么会不识字?”

“阅读能力似乎随同她的童年一起消失了。我问她怎么会有这种事,但她只是笑。‘很容易的。’她说。雅典娜好心的开明人士鼓励她进识字班,但福妮雅不去。‘你也别想来教我。随便你叫我干什么都行,随便什么,’那天夜里她对我说,‘可别提那污糟事。听别人讲就够受的了。开始教我读,强迫我读,硬逼我读,轮到你来把我推下悬崖了。’从佛蒙特回来的一路上我沉默着,她也不做声。直到我们到了家门口才相互说了一句话。‘你不会操一个文盲,’她说,‘你要把我甩了,因为我不是个体面的、合法的、识字的人。’你会对我说:‘要么学识字,要么就滚蛋。’‘不,’我对她说,‘我会更使劲地操你,因为你不识字。’‘好,’她说,‘我们相互理解。我不会像有文化的女孩那么做,也不要你像对待她们那样对待我。’‘我要操你,’我说,‘就因为你是你。’‘这就是门票。’她说。我们两个早就放声大笑了。福妮雅笑起来像一个在脚边准备好垒球棒以防不测的酒吧女招待,此刻她正那样笑着,那种尖酸刻薄,好像在说‘我早就知道了’的笑——你知道,那种身世不清白女人的粗俗、无顾忌的笑——不等笑完,她已经动手拉开我裤裆的拉链了。但她说的我决定放弃她的那番话倒并不假。从佛蒙特回来的一路上我考虑的正是她所说的问题。但我不打算那样做。我不准备把自己美妙的道德强加给她,或强加给我自己。那早就过去了。我知道这类事情不会没有代价。我知道不能给它上保险。我知道这恢复你青春的东西可能最终要你的命。我知道人可能犯的每一个错误通常都有一个性加速器。但此刻我碰巧不想考虑太多。我早晨醒来,地板上丢着条毛巾,床头柜上放着瓶婴儿护肤油。这些东西怎么跑来的?随即我记起来了。跑到这儿来,是因为我复活了,是因为我又回到了龙卷风之中,是因为有了一个男性命根子的东西本该如此。我不会放弃她的,内森。我已经开始叫她瓦露塔。”

由于一场手术,我几年前不得不拿掉了前列腺——癌症手术,虽然手术成功,但并不是没留下讨厌的后遗症,因为这类手术必定伤及神经并留下内疤,后遗症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我因而小便失禁,所以,从科尔曼家一回来,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处理我日日夜夜戴着的,像一条热狗香肠躺在面包卷里似的,塞进我内裤分叉处的脱脂棉垫。因为那天夜里很热,又因为我并不是去一个公共场所或参加社交聚会,我就凑合着在棉垫外套了一条普通棉布三角裤,而不是塑料的,结果尿液渗到了我的卡其裤上。我回到家发现裤子前面已经变色,而且我身上有股异味——棉垫是经过处理的,但这次有股味儿。我的注意力都被科尔曼和他的故事所吸引,忘了监控我自己。整个晚上我喝啤酒,和他跳舞,关注着他用以减轻生活急转弯给他带来的不安而进行陈述的清晰度——预见性的推理及描述性的清晰度,片刻都没离开去检查一下我自己,平时除了睡觉我都不会忘记的,所以如今偶然一遇的事那天夜里发生在了我身上。

不,这样的一次失误不会像过去,当我刚动过手术没几个月,正试验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时,那样令我沮丧——当然原本我早已习惯于作为一个自由从容,干爽无嗅,具备控制身体原始功能技巧的成年人,一个六十年来在从事日常事务时不必担心他内衣裤状态的成年人。然而,在我对付比平日已成为我生活一部分的不便更为邋遢的情况时,我的确至少会感到一阵心烦,我仍然会绝望地想,这种作为婴儿标识的意外永远也不可能避免了。

手术还使我丧失了性功能。一九九八年夏天推出的全新药物疗法,上市没多久就证明其功效神奇得犹如仙丹,使像科尔曼那样在别的方面都很健康的男子恢复了性功能,但对我无能为力,因为手术导致了大面积的神经损伤。对我这种状况,伟哥不起作用。不过,即使它有效,我也不相信我会服用。

我要说明的是,并非因为失去了性功能,我才过起了隐居生活。相反。当时我已在伯克夏山上这个两开间木屋里居住并从事写作将近十八个月了。在一次例行体格检查之后,我接到前列腺癌的初步诊断,一个月后进行复查,便立即到波士顿做了前列腺摘除手术。我的意思是在搬到这儿来之前,我已经有意地改变了我与犹如猫叫春似的性欲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由于劝诫或年龄使得我的勃起失效,而是因为我已不能支付它嗷嗷待哺的要价,不能调度机智、力气、耐心、幻想、反讽、热情、自私、恢复力——或韧性,或精明,或虚假,伪善,双重人格,色情技艺——以应付它数之不尽的误导和前后矛盾的含义。所以,我能够在手术之后,提醒自己手术只是让我坚守我早已屈从的洁身自好的原则,因而没有对永远丧失性功能的前景感到过分的震惊。手术不过是强化了我在经历了一辈子的纠缠,不堪重负之时,自行做出的最终决定而已。当时雄性狂热无时无刻不蠢蠢欲动,企图重复这一行为——一遍,一遍,又一遍,尚未受到生理问题的威慑,性功能完好无损,精力充沛,永不安宁。

但在科尔曼对我谈到他自己和他的瓦露塔之后,所有通过理智的退让而取得的令人欣慰的幻觉全都化为乌有,我完全丧失了心理平衡。直到清晨我都没能合眼,犹如一个精神病患者似的无力控制自己的思绪,被那对男女以及他们和我惨淡状态之间的对比弄得神魂颠倒。我无法入眠,甚至不企图阻止自己在脑子里重构科尔曼拒绝放弃的“越轨勇气”。我像个无害的阉人似的跟那个依然活力旺盛、性欲不衰的同伴翩翩起舞的情景,让我突然感到这绝非是个美丽的自嘲。

你怎么能说“不,这不是生活的一部分”,既然它始终是?这性的污染物,救赎性的堕落,使得人类的理想幻灭,永无休止地提醒我们切莫忘记自己是由什么料儿做成的。

下一星期的当中,科尔曼收到那封匿名信,只有一个句子,主语、谓语以及直截了当的形容词,以粗大醒目的字体写在一张白色打印纸上,用以表示控诉的十二个单词从头到尾盖满整张纸:

人人皆知

你正在性欲上剥削

一个受凌辱、没文化、

比你小一半的

女人。

信封和信纸上的字都是用红色圆珠笔写的。尽管信封上盖着纽约市的邮戳,科尔曼还是一眼就认出是那个年轻法国女人的笔迹,那女人在他走下院长席位、返回教书岗位时,是他那个系的系主任,后来又是最积极地要将他打为种族主义分子,并谴责他侮辱缺席黑人学生的那批教职员中的一个。

在他的《幽灵》卷宗里,在好几份由他的案子引发的文件上,他都发现笔迹样本,这证实了他的指认:语言文学系德芬妮·鲁斯教授为匿名信作者。除了她用印刷体而不是手写体写出的头几个字以外,科尔曼看不出她还做了什么努力伪装笔迹以蒙蔽他。她可能开始时有那个打算,但在“人人皆知”几个字以后,她似乎不是放弃了,便是忘记了。这位法国出生的教授在信封上书写科尔曼的街道地址和邮编时,竟然都没有避开泄露天机的欧式数字“7”的写法。这种——在写匿名信时——对于隐瞒身份标记所表现的疏忽,罕见的粗心大意,也许可以这样来解释:她当时处于某种极端的心态,不允许她在发送这封信之前做通盘的考虑。但信又没在当地邮局——急急忙忙地——寄出,而是先运送到邮戳所显示的约一百四十英里之外的地方再投递的。可能她估计在自己的笔迹中没有任何特殊或离奇的东西可以让当过院长的他至今都过目不忘;也许她已不记得他案子的那些附件:她递交给教师调查委员会的与翠西·卡明斯的两次面谈记录以及带有她亲笔签名的总结报告。或许她不知道,应科尔曼的请求,委员会提供给他一份她原始笔录的影印件以及指控他的其他所有相关资料。或者她根本就不在乎他会不会认出谁揭露了他的秘密:她也许既要以一个匿名的控诉奚落他,同时,又不露声色地挑明控诉来自一个当今绝非无权无势的人。

科尔曼打电话要我过去看匿名信的下午,从《幽灵》卷宗里挑出的含有德芬妮·鲁斯笔迹的样本都已整齐地陈列在厨房桌子上,既有原稿,又有原稿影印件。他都彻底查过了,在他看来与匿名信中的笔画雷同的地方都用红笔画上了圈圈。主要是单个字母——一个y,一个s,一个x,这里字尾打个大弯钩的e,这里一个e跟旁边的d紧挨着,看上去像i,而在r前面,又像个普通的e,虽然信和《幽灵》文件的笔迹有着醒目的相似处,但直到他指给我看信封上他的全名和她与翠西·卡明斯面谈记录上的他的名字,我才确信他不容辩驳地已将出手给他定罪的罪犯定了罪。

人人皆知

你正在性欲上剥削

一个受凌辱、没文化、

比你小一半的

女人。

我把信拿在手里,尽可能仔细地——如同科尔曼所希望的那样——端详其中的用词及其线条的调度的时候——仿佛并非由德芬妮·鲁斯而是由艾米莉·狄金森所撰——科尔曼对我解释说,是福妮雅出自她野蛮的智慧,而不是他,让他俩发誓对此事保密,以致德芬妮·鲁斯才有秘密可以识破,而且还含沙射影地威胁要公之于众。“我不要人家对我的生活指手画脚。我想要的不过是每周一次没有压力的做爱,悄悄地,和一个经历过这些而且已经平静下来的男人。除此之外,阿猫阿狗都别来管闲事。”

所谓阿猫阿狗,福妮雅最有可能指的是莱斯特·法利,她的前夫。并不是因为她一辈子就只跟过这一个男人——“这怎么可能呢?我十四岁就出来自个儿混日子了。”比如她十七岁在南方的佛罗里达当女招待时,她那时的男友不但打她,捣毁她的房间,还偷了她的震动棒。“心里可难受了。”福妮雅说。而起因,无一例外的都是妒忌。她看别的男人的眼光不对,她主动挑逗别的男人以错误的眼光看她,她不能很好地解释前半个小时上哪儿去了,她说了不该说的话,用了不该用的腔调,暗示了,她无中生有地猜想,自己是个脚踩两条船的婊子——不管什么原因,不论他是谁都会对她拳打脚踢,福妮雅只有喊救命的份儿。

莱斯特在他们离婚前曾两次把她送进医院。这会儿他仍然住在附近山里,自破产以来,一直替镇上的修路队干活。毫无疑问,他还是那么癫狂。她不仅为自己担惊受怕,她说,同样也为科尔曼,万一给莱斯特发现了的话。她怀疑当时斯莫基陡然甩了她,就是因为和莱斯特·法利有了某种接触或摩擦的缘故——因为莱斯特间断性地跟踪他前妻,发现了她和她老板的事,即使霍伦贝克的幽会地点特别隐蔽,藏在除了学院物业部门老板之外无人知晓或进得去的偏远老房子的犄角旮旯里。虽然斯莫基从他自己的物业部门招募女友,又在校园里跟她们约会,似乎显得有些不知分寸,但在其他方面,他处理自己的色情生活是和他对待学院工作同样地一丝不苟。以他能在暴风雪之后使校园道路在几小时内畅通无阻的干练,他是可以,如果需要的话,同样迅疾地摆脱一名女友的。

“那么我该怎么办呢?”科尔曼问我,“即使没有听说过那个暴躁的前夫,我也不反对就此事保密。我知道这类事迟早会发生。就算忘掉我曾经在她这会儿打扫厕所的地方担任过院长。我七十一岁而她三十四岁。保证仅此一项就够了。所以,当她说,这不关阿猫阿狗什么事的时候,我心想,她不需要我来管了。我连提都不需要提。这么做好像私通?无所谓。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驱车上佛蒙特吃晚饭。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倘若在邮局碰上,都不打招呼。”

“说不定有人在佛蒙特看见你们了。或许有人看见你们俩同坐在你的车子里。”

“对——很可能就是这样。也只有这个可能。也许是法利本人看见我们了。基督啊,内森,我差不多有五十年没跟人约会了——我以为那饭店……我真是个白痴。”

“不,你不是白痴。不,不是——你只是得了幽闭恐惧症。瞧,”我说,“德芬妮·鲁斯——我不想装作知道她为什么如此狂热地关心你退休后和谁上床,但既然我们晓得有些人对不能按世俗方式生活的人老是看不惯,就让我们把她当做那种人吧。但你不是白痴。你是自由的。一个自由独立的人。一个自由独立的老年人。你离开那地方失去了很多,但究竟得到了什么呢?你不再有义务启迪任何人——你自己就是这么说的。你也不是在测试自己到底能否彻底摆脱一切的社会禁忌。你现在退休了,但你是个在学术界度过了几乎一辈子的人——如果我对你的理解不错的话,这么做对你来说不是件寻常事。也许你从来就没想有个福妮雅出现。你甚至都会认为绝不应当让她出现。但即使最坚固的工事都满布瑕疵,同样,你万难料想的事也就无可避免地发生了。七十一岁上,有了福妮雅;一九九八年,有了伟哥;于是那几乎被忘却的东西卷土重来。巨大的欣慰。原始的威力。使人晕头转向的强烈感。科尔曼的最后一次纵情从天而降。据我们所知,这是最后的,了不起的最后一分钟的恣意纵情。于是福妮雅·法利的种种经历便和你自己的形成了令人费解的反差。这不符合正人君子构思的蓝图:在你这个岁数,以你的地位,谁应当和你上床——如果真有人应当和你上床的话。你说了‘幽灵’两个字之后的结果符合正人君子的蓝图吗?艾丽斯的中风符合正人君子的蓝图吗?别理这空洞愚蠢的信。你干吗要让它给唬住了呢?”

“空洞愚蠢的匿名信,”他说,“有谁给我写过匿名信?有哪个理性的人会给人家写匿名信?”

“也许是法国玩意儿,”我说,“巴尔扎克笔下不是多得是吗?还有司汤达?《红与黑》里不就有得是匿名信吗?”

“我不记得有。”

“瞧,反正你的所作所为都应该用残忍加以诠释,而德芬妮·鲁斯的则应当永远奉为善举。神话里不就充斥着巨人、魔鬼、蟒蛇吗?把你界定为魔鬼,她自然成了英雄。她这是在刺杀魔鬼。对你吞噬弱者的行为进行复仇。她正在把整件事提升到神话的高度。”

从他宽容的微笑中,我看出即使开玩笑地对匿名指控胡诌一个类似早于荷马的神话阐释也无济于事。“编造神话,”他对我说,“解释不了她的思路。她没有编造神话的想像力。她只会编农民如何倒苦水的故事。邪眼。施巫术。我给福妮雅布了魔障了。她的专长是编造尽是女巫和男巫的民间传说。”

我们谈得津津有味起来,我意识到在我努力强调他应以快乐为首要因素来化解他的冲天怒气时,我使得他对我的感情加深了——而且也对他暴露了自己的感情。我过分热情了,我知道。我对自己如此热切地去讨好别人感到惊讶,觉得未免话讲得太多了,解释得太多了,介入得太深了,兴奋得过了头,就像小时候那样,发现街那边新认识的男孩原来跟你非常投缘时,你会感到一股无法抗拒的追求友谊的冲动,你的举止会超乎常态,你会情不自禁地变得热情奔放。但自从科尔曼在艾丽斯死后敲我的门,建议我为他写《幽灵》的那天起,我实际上已经不假思索,未经盘算,认真地把他当做了朋友。我对他身陷囹圄的境况给予关注,并非进行思维练习。对他的困难我很在意,而我可是下了决心,在我的有生之年,除了工作的日常需要,绝不多管闲事,除了本职工作,绝不牵扯到任何别的事务中去,绝不到工作以外的任何地方猎奇——我连自身都难保,要我关怀他人无从谈起。

意识到这些我有些失望。维持离群索居,杜绝干扰,自觉远离一切的功名利禄、社会幻影、文化毒药、男欢女爱,恰似虔敬的教徒将自己深藏于洞穴、地窖,或密林的茅屋中所过的那种严苛的遁世隐居的生活,要求具备一种比之于我的更为食古不化的原料。我只独自待了五年的光景——五年在马达马斯卡山上几英里的一座惬意的两开间木屋里独自阅读和写作。小屋背后有个小池塘,而前面,穿过一条土路,则是一片方圆十英亩的沼泽。每到黄昏,定期迁徙的加拿大大雁便飞来过夜,还有一只耐心的蓝色苍鹭孑然一身,整个夏日待在这儿钓鱼。能以最小的痛苦居住在闹市中心,其秘诀是将尽可能多的人与五光十色的幻影串在一起;而孤身一人隐居在这儿,远离一切令人烦恼的牵扯、诱惑、企望,特别是远离自身强烈的情绪,其诀窍乃在于赋予静默以想像,将圆圆的山顶设想为国会山,将静默设想为成倍增长的财富。笼罩一切的静默好比你首选的利益源泉,你惟一的密友。诀窍便是从(又是霍桑)“一个孤独的大脑与它自己的交流”中寻得养分。秘诀在于从诸如霍桑那样的人身上觅得养分,从才华横溢的已逝者身上觅得养分。

无视这种选择必然带来的困难需要时间,需要时间和苍鹭般的耐心去克服对于所消失的一切的渴望,但五年以后我已能够非常娴熟地分割我所过的每一天,以致我拥抱的这种平静的日子竟然没有一个小时不在我眼里显得意味深长。它的日常必要性。甚至它的激动。我不再沉湎于另有所图的妄想中,我认为我最不能重新忍受的便是和另外一个人朝夕相伴。我晚饭后所放的音乐不是对静默的舒缓,而是它的实证:每晚听一两小时的音乐并没有剥夺我的静默——音乐是静默的化身。夏日每天我一早起来花三十分钟在池塘里游泳,而在其他季节,早起写作以后——只要积雪不深,仍可步行——我几乎每天下午都要沿着山间小道行走两三小时。使我丧失了前列腺的癌症没再复发。六十五岁,健康,状态良好,工作努力——我知道得分。我必须知道。

那么,为什么在把彻底的隐居实验变成一种丰富、充实的生活以后——为什么,毫无先兆地,我会感到孤独呢?因为什么而感到孤独呢?过去的就过去了。自我约束从未懈怠,退隐的决心从未动摇。究竟为什么感到孤独呢?很简单:为了我已厌恶的东西。为了我已背弃的东西。为了生活。为了与生活的纠缠。

这就是科尔曼缘何成了我的朋友以及我如何走出隐蔽的小屋,告别不屈不挠独自一人与癌症抗争的过程。与科尔曼一起跳的舞直接将我送回到生活中来。起先是雅典娜学院,然后轮到我——他果真能让人起死回生。的确,那场舞使我们成了莫逆之交,还把他的灾难变成了我的题材。他的伪装也将随之成为我的题材。于是如何恰如其分地表现他的秘密便成了我必须解决的问题。这就是我为什么不能继续远离我本已逃脱的尘嚣和激情生活下去的原因。我只不过发现了一个朋友,竟惹怒了整个世界。

当天下午晚些时候,科尔曼领我去离他家六英里的一个小牛奶场见福妮雅,福妮雅住在那儿,以不时帮忙挤奶代付房租。奶场已经营好几年了,由两名离婚妇女所创办,都是受过大学教育的环保主义者,都来自新英格兰务农家庭。两人集中各种资源承担起难以想像的以出售鲜奶谋生的任务——包括集中她们的孩子,六个。孩子们——奶场主人老爱对顾客说——不用靠《芝麻街》了解牛奶是怎么来的。奶场的营运方式颇为独特,与大奶场毫无共同之处,看不到任何没有人情味的或工厂车间似的东西,在当今多数人眼里是个不成其为牛奶场的地方。场名叫“有机家畜”,它生产并装瓶的鲜奶,在当地杂货店及地区的某些超市有售。奶场也直接出售鲜奶,提供给每周购买三加仑以上的顾客。

十一头奶牛,纯泽西种,每头都有一个老式的牛的名字,而不是在耳朵上挂着号码标签以示区别。因为它们的奶没有混入注射过各种化学药剂的大牛群的奶,因为没被巴氏灭菌法弱化,也未遭均质破坏,牛奶呈现出母牛随着季节所吃的不同食物(未使用过除莠剂、除虫剂或化肥的饲料)的些微气息,甚至这些食物的隐约的味道。而且,因为它们的奶汁比混合奶更富有营养,深受附近居民的珍视,这些人正努力让全家吃上原汁原味的,而不是经过加工处理的食物。农场有一大群固定买主,多数是那些逃出大城市以躲避污染物、情绪沮丧、人格侮辱而隐居附近的人,有退休的,也有还在挣钱养家的。当地的周报每隔一段时间便登载一封读者来信,信中说自己在乡间新近找到了更为满意的生活,并且必定以崇敬的口吻提到“有机家畜奶”,不仅认为它美味可口,而且把它视为他们被城市摧毁的理想主义必不可少的一种振作精神、抚慰情绪的乡间纯洁剂的体现。在这些发表的来函中,诸如“善”和“灵魂”的字样不断冒出来,似乎喝下一杯“有机家畜奶”便不仅接受了营养的祝福,而且还经历了拯救灵魂的宗教仪式。“当我们喝‘有机家畜奶’时,我们的身体、灵魂和精神全部受到了滋补。我们体内的各种器官接受了它的完整性,并以不为我们所见的方式欣赏着它。”诸如此类的句子的确可以让那些被无论什么烦恼从纽约或哈特福德或波士顿驱赶出来从而得到解脱的,在其他方面都属正常的成年人,伏在书桌上以假装七岁的稚童过把瘾。

虽然科尔曼每天也许总共只用半杯奶浇在他当做早点的麦片上,他却跟“有机家畜”签了一周三加仑的合同。这样做使得他有资格直接到奶场去取刚挤出的奶——驱车从路上进去,沿着拖拉机小道驶到牛棚边,走进牛棚,从冰箱里拿出冰镇的奶。他安排这么做,并不是为了获得订购三加仑以上顾客可以享受的价格优惠,而是因为冰箱正好放在牛棚入口处,离开牛被一头一头领进去挤奶的隔栏不过十五英尺。每天两次,下午五点(当他出现时)的那次,福妮雅一星期有好几次刚从学院下班,就在那儿挤奶。

他去不过是看她挤奶而已。即使那时附近极少有人,科尔曼也总待在栏外朝里看,让她继续干活,不必烦神跟他说话。经常他们相互不说话,因为不说话给他们带来的快感更为强烈。她知道他在看她;因为知道她知道,他就看得更起劲——而他们不能当场在泥地上躺到一块儿,也毫无关系。他们能在他床以外的地方单独厮守就足够了;维持被不可逾越的社会障碍分离的事实,扮演他们分别为农工和退休大学教授的角色:她是个三十四岁强壮、瘦削的劳动妇女,语无伦次的文盲,只有肌肉和骨头,刚在院子里用丫杈打扫早晨挤奶留下的污物的乡下女人,而他则是个七十一岁思想深沉的年长公民,学富五车的古典文学研究者,精通两门古老的语言、脑子灵通的智囊,各自能如此完美地表现自我,足够了。在充当毫无相似之处的两个人的同时,始终不忘他们能够将各自不可调和的一切——产生一切能量的人类的差异,浓缩成情欲的精华,足够了。感受到双重生活的刺激,足够了。

那天下午我在牛栏里看见那个女人,科尔曼指出是他的瓦露塔。那女人满身污渍,瘦骨嶙峋,穿着短裤和T恤,脚蹬橡胶靴,乍一看让人很难立即产生肉欲。论肉感,要数那些派头十足的生灵,肉体占据整个空间的奶白色乳牛,有着桁架般的肥臀,酒桶大的肚子,奶水充溢的乳头活像卡通画里所见,大得变了形。对于这些大眼、温和、行动迟缓的畜生——从不闹工潮的奶牛,每头都是座自给自足的工厂而言,一边就着满是饲料的食槽大嚼,另一边被,不是一个,两个,三个,而是四个脉动着,永不休止的机械嘴吮吸一干——对于它们而言,同时在两个端口接受肉欲刺激,乃是消受性欲快感的义务。它们每一个都过着富足的畜生的日子,幸福地缺乏精神深度:边喷边嚼,边拉边撒,边吃边睡——这便是它们全部的生活理由。有时(科尔曼给我解释)一只戴长橡皮手套的人臂伸进直肠,掏出粪便,然后,隔着手套顺着肠壁摸,引导另一只胳膊进来,将注射器似的生殖枪插入输卵管,植入精子。这意味着,它们繁殖,但无须忍受公牛的骚扰,甚至在怀孕期便受到呵护,生产时享受助产——据福妮雅的话推断,那个时刻可能成为每个相关人员的感情历程——甚至在风雪交加、冰点以下的深夜。肉体所需一切的极致,包括用它们懒洋洋、软绵绵、湿漉漉的嘴,大口品尝它们自己黏糊糊的反刍物。没有几位达官贵人的情妇曾过得如此这般惬意,更不用说上班族妇女了。

在这些快乐的生灵及它们散发出来的浓郁的、泥土气的、与其庞大的雌性器官相吻合的气味里,福妮雅操劳着,恰似一头负重的牲口,她在母牛的反衬下,分明是进化过程中一个更为可怜的蝇量级生物。把它们召唤出露天牛棚——它们正悠然自得躺在混合着牛粪的干草堆里——“咱们走吧,黛西,别让我为难。来吧,麦琪,乖妞儿。挪挪屁股,弗洛茜,你这个老婊子”——抓住它们的项圈,又撵又哄,将它们赶过院子的泥沼,让它们踏上一级台阶,踩到挤奶厅的水泥地面上,推着笨重的黛西和麦琪们走向食槽,直至它们一个个都安全地进入槽口,为每一个计量并倾倒出不同分量的维生素和饲料,给它们的奶头消毒,擦净,用手猛挤几下以促使下奶,然后将消毒过的奶头连接到挤奶臂末端的吸杯上。在这整个过程中,她手脚没有停过,毫不懈怠地对待每一个环节,但和母牛执拗的驯良形成强烈的反差,她始终以蜜蜂般的灵巧操持着,直至牛乳顺着透明的奶管流入铮亮的不锈钢奶桶,她才终于安详地站到了一边,观察着,以保证万无一失。母牛也安详地站定了。不一会儿,她又忙碌起来,按摩乳房,检查乳汁是否已全部挤出,挪开吸杯,把挤过奶的牛从槽口放出,为即将待挤的牛按量倒出饲料,给站在交替使用的槽口前的牛拿来谷子。然后,在那狭窄的空间里再一次抓住挤过奶的母牛的项圈,将它庞大的身躯转过来,用手在它背上一推,用肩膀一搡,蛮横地命令它:“滚出去,滚到外面去,赶快——”随之领它走过泥泞的院子,返回露天牛棚。

福妮雅·法利:细腿,细腕,细胳膊,有着清晰可辨的肋骨和突出的肩胛,可是当她使劲的时候,你发现她的四肢很结实;当她伸出手或伸长手臂够东西的时候,你看到她的乳房丰满得令人惊讶;当她用巴掌拍打脖子或屁股的时候——因为在这个闷热的夏天,苍蝇和小昆虫围着牛群嗡嗡叫——你看得出她可能有多活泼,尽管在别的时候显得很呆板。你看见她的身体结构非同一般地精干严谨,是个毫无赘肉的女人,恰在此时保持了平衡,既不再成熟,又尚未衰颓,一个处于巅峰之巅峰期的女子。她那一小撮白发基本上是误导性的,因为她鲜明的扬基轮廓的面颊和女人味十足的长脖子都还没有臣服于年龄的威力而显示出任何变化。

“这是我邻居,”当她停下用胳膊肘抹脸上的汗,朝我们这边看的时候,科尔曼对她说,“内森。”

我没料到她的面容会如此镇定。我期待的是一个当众发火的面孔。她只对我扬了扬下巴,却是个她以此表达许多意思的动作。那是个她借以表情达意的下巴。抬起时,像她惯常的那样,赋予她阳刚之气。在她的反应中亦然:某种男性的、不可通融的、无可争辩的东西。这种表情属于一个把性交和背叛都看得跟面包一样普通的人。是出逃者以及始终走霉运的人惯常使用的表情。她的金发正处于令人心碎的无可阻止的转型初期,在脑后用橡皮筋扎成一把,但有一缕在她干活时老是掉到眉毛上来。此刻,当她默默朝我们看着的时候,她用手将它捋到后面,于是我第一次在她脸上注意到一个小小的特点——可能看错了,因为我正在寻找征兆——一个泄露天机的特点:眉骨与上眼睑之间外突的眼泡肉。她是个薄嘴唇的女子,有着挺直的鼻梁,清澈的蓝眼睛,整齐的牙齿和突出的下颌,而眉骨之下的眼泡肉是她惟一具有奇异情调的标志,惟一性诱惑的徽号,某种充溢着欲望的东西。它也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她目光为什么总是令人捉摸不透的平直乏味。

总之,福妮雅不是摄魂夺魄的女妖塞壬,但是个轮廓鲜明的女人。看见她,你会想,她小时候一定很漂亮。的确如此:据科尔曼说,她是个金发、漂亮的孩子,有钱的继父不断骚扰她,被宠坏了的母亲不肯保护她。

我们站在那儿看着,她挨个给十一头牛挤奶——黛西、麦琪、弗洛茜、贝茜、朵利、美顿、甜心、笨蛋、爱玛、友爱和吉儿——我们站着看,她以一成不变的手法逐头伺弄着。当这些都结束之后,她走进挤奶大厅隔壁那间有着大水池、水龙管和消毒设备,墙壁粉刷得雪白的屋子。我们看着她走进那个门,把碱液和洗涤剂混合在一起,将真空管从管线上卸下,将吸杯从挤奶臂上拔下,把两只奶桶从套子里取出——把带进去的挤奶设备全部拆卸完——便开始用各种刷子和一大盆一大盆的清水刷洗每根管子、每道阀门、每个垫圈、塞子、盘子、衬垫、帽盖、圆盘、活塞,直到一切的一切都一尘不染,清洁卫生工作方告一段落。在科尔曼终于取出他的奶,我们一道上他的车离开之前,我和他在冰箱旁足足站了将近一个半小时,而在此期间,除了他把我介绍给她以外,没有任何一个人再说过一句话。你所能听到的只有在牛棚做窝的燕子飞过我们身后牛棚敞开处的椽子时发出的飕飕声和唧唧的叫声,福妮雅摇晃饲料桶时颗粒物掉进水泥槽的毕剥声,以及她又推又拽,领着牛群进入槽口时,牛蹄在挤奶厅地面上发出的咔哒咔哒的拖拉声,随后便是吮吸声和奶泵轻柔的鸣响。

在他们俩都被埋葬了四个月以后,我回想起那次观看挤奶的经历,感到仿佛是一出舞台剧,我在其中扮演了跑龙套的角色,一个局外人,而现在我果真是个局外人了。一夜又一夜,我无法入眠,因为我忍不住走上台加入两名主角和母牛合唱团,观察全体演员无懈可击地表演一个坠入爱河的老人如何观看他的秘密情人、农场清洁女工干活:一个充满伤感、催眠术和性压抑的凄婉的戏剧场面,其中女人为牛所做的一切,她如何操纵它们、抚摩它们、伺弄它们、对它们说话,都被他贪婪的痴迷据为己有;一个男人被某种长期压抑,几近泯灭,却在我眼前重新迸发出令人目瞪口呆的威力的东西所控制的戏剧场面。我想,这犹如观看阿申巴赫狂热地观看塔齐奥似的——前者的性欲由于人必有一死这令人极度痛苦的事实而达到沸点——只不过我们不是身处威尼斯丽都的豪华酒店,也并非德文或甚至那时就有的英文写成的小说中的人物:我们的时间是盛夏,地点是我国东北部的一座牛棚,在美国,正是美国总统遭弹劾的那一年,而且,我们不是杜撰品,动物也并非神话虚构或填充而成的标本。当天的阳光和炎热(那件幸事),与每头牛生性不变的安详相匹配的所有在场者的安静,坠入情网的老人观看能干的、活力充沛的女人的柔韧身躯时,心中升起的顶礼膜拜感,他眼里流露的极其赞美的神情,以及与此同时我自己心甘情愿的等待,我自己对他们两人间广泛的差异,对性安排的不协调、多样性和诸多不规则性的迷惑——以及对强加于我们身上的,包括人与牛,高度区别的又几乎无区别的生活,不仅是忍受,而是生活的要求,要求不断地索取、舍弃、喂食、挤奶,并全心全意地认可,此即神秘之所在,生活的无意义的意义——这一切的一切都被千万个细微的印象真实地记录在案。感觉的充实、无所不包、丰富——超级丰富——生活的细节,这便是狂想曲。科尔曼和福妮雅,现在死了,深埋于川流不息的意外之中,日复一日,分分秒秒,他们自己便是超级丰富中的细节。

没有任何东西恒久存在,然而也没有任何东西瞬息即逝。没有任何东西瞬息即逝,正因为没有任何东西恒久存在。

和莱斯特·法利的麻烦是从那天晚上开始的,当时科尔曼听见房子外面灌木丛里有动静,断定不是鹿或浣熊作祟,便从厨房桌边——他和福妮雅刚在那儿吃完通心粉晚饭——站起来,走到厨房门口,就着夏日夜晚半明半暗的光线,看到一个人穿过屋后的田野,朝树林飞奔。“嘿!你!站住!”科尔曼大声叫唤,但那人既没停下,也没回头望,迅速地消失在树木之间。这并不是近几个月来他第一次感到有人隐藏在距房子不足几英寸的地方监视他,不过,前几次的时间都要更晚些,天色太暗,他不能确定听到的是个窥视者,还是什么动物。而且那几次他都是一个人在家。这回福妮雅第一次在场,她不需要看见那人奔过田野的剪影便一口咬定闯入者是她的前夫。

离婚以后,她告诉科尔曼,法利一直跟踪她,尤其在两个孩子死后的头几个月里,当他指控她由于粗心大意导致他们死亡时,他更是变本加厉地凶残。有两次他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一次在超市停车场,一次是当她在加油站的时候——从轻便货车窗口对外尖叫:“杀人的婊子!杀人的母狗!你杀死了我的孩子,你这个杀人的母狗!”许多次,在她早晨去学院上班的路上,只要朝后视镜看一眼,必定能见到他的货车,以及他在挡风玻璃后龇牙咧嘴的面孔,仿佛正在说:“你谋杀了我的孩子。”有时他会在她从学院回来的路上尾随她。那时她还住在孩子由于加热器着火窒息身亡后,剩下的半间没烧掉的平房车库里。出于对他的恐惧,她从那儿搬到西里福的一间屋子住。后来,在一次自杀未遂后,搬入奶场,奶场的两位主人和她们年幼的孩子几乎无时无刻不在身边走动,她被他缠上的机会也就不再那么大了。第二次搬家之后,法利的货车较少出现在她的后视镜中。再后来,接连几个月都不见他的踪影,她巴不得他从此消失。但现在福妮雅确信无疑,他还是发现了她和科尔曼的事,于是新仇旧恨交织,重新燃起对她的怒火,又返回到原先疯狂的跟踪,躲在科尔曼房子外窥探她在里面做什么,他们在里面做什么。

那天夜里当福妮雅上了她的老雪佛兰车后——先前按科尔曼的意思停在他别人看不见的车库里,科尔曼决定驾车尾随六英里,直到她安全抵达经过牛棚通往农庄的土路。然后在他回家的一路上,留意地观察是否有人尾随他。到家以后,他从车库步行前往住房的路上,一只手挥动着一根轮毂铁条,左右前后地抽打,以防潜伏在黑地里的任何人近身。

第二天早晨,躺在床上与焦虑斗争了八小时以后,他决定不向州警察局报案。因为法利的身份无从确定,警察对他也无可奈何,再说,一旦泄露科尔曼曾与他们有过联系,他的报案电话便只会证实已经流传得沸沸扬扬的关于前院长与雅典娜清洁女工有染的闲言碎语。那不是办法,在不眠之夜以后,科尔曼能够忍气吞声地以静制动:早饭后,他给他的律师纳尔逊·普赖姆斯打电话。当天下午,他到雅典娜与他磋商有关匿名信的事,不顾普赖姆斯叫他忘记这件事的建议,强制他给在学院上班的德芬妮·鲁斯写了如下的信:“亲爱的鲁斯女士:我是科尔曼·西尔克的代理律师。几天前你给西尔克先生发出一封冒犯、骚扰、诋毁西尔克先生的匿名信。你信的内容如下:‘人人皆知你正在性欲上剥削一个受凌辱、没文化、比你小一半的女人。’你已不幸地介入并参与一件与你无关的事情。与此同时,你损伤了西尔克先生的合法权益,应当被起诉。”

几天以后,普赖姆斯收到德芬妮·鲁斯的律师写来的三句简短的句子。中间一句断然否认德芬妮·鲁斯为匿名信作者,科尔曼将它用红线画出。“你信中无一说法是正确的,”她的律师在写给普赖姆斯的信中说,“而且,都是诽谤性的。”

科尔曼立即从普赖姆斯处得到波士顿一位资深文件鉴定专家的名字,一位为私营公司、美国政府机构以及本州做法庭辩论工作的笔迹分析家。第二天,他亲自驾了三小时的车到波士顿,将德芬妮·鲁斯笔迹的样本连同匿名信及其信封交到文件鉴定专家手中。过了一星期,他收到鉴定结果。“应你的请求,”报告称,“我审查并将已知的德芬妮·鲁斯笔迹与一封写给科尔曼·西尔克的可疑的匿名信及其信封进行了比照。你要求获得关于可疑文件上的笔迹作者的认定。我鉴定了笔迹特点,诸如斜度、分隔、字母形状、线条性质、力度规格、比例、字母高度关系、连接、首尾字母笔画的形状,等等。依据所提交的文件,我以专家身份认为,标明为德芬妮·鲁斯亲笔所写的标准笔迹与可疑的匿名信及其信封上的笔迹为同一人所为。此致。道格拉斯·戈登,文件鉴定专家。”当科尔曼将鉴定报告交到纳尔逊·普赖姆斯手中,指示他送一副本给德芬妮·鲁斯的律师时,普赖姆斯不再提出异议,但为看到科尔曼几乎和早先跟学院打官司时一样愤怒而感到非常苦恼。

自他那晚上看见法利逃进树林后总共过了八天,八天中他决定最好还是让福妮雅避避风头为妙,他们相互间用电话联络。为了不招惹任何局外人对他们两人中的任何一个进行窥测,他连到农场取鲜奶的事都免了,尽可能多地待在家里,小心观察着,特别是天黑以后,以确定究竟有没有人在周围窥探。同样,他也叫福妮雅在奶场小心观察,告诫她无论驾车到哪里,都要瞄着后视镜。“就好像我们对公共安全是个威胁似的,”她对他说,一面像她惯常的那样大声笑着。“不对,是公共卫生,”他回答,“我们不符合卫生部的规定。”

八天过去了,他至少可以证明德芬妮·鲁斯是匿名信作者,虽然法利是否是闯入者尚待确定,科尔曼横下心来断言他已竭尽所能抗击了所有一切讨厌的、挑衅性的干扰。福妮雅那天午休时打电话给他,问“隔离期过了没有”时,他终于感到他大可放心地——或咬咬牙决定放心地——发出安全信号。

他预计她当晚七点左右会来,于是在六点吞服了一颗伟哥,给自己倒了杯葡萄酒之后,便拿着电话,走到外面,在一张帆布椅上坐定,给他女儿拨电话。他和艾丽斯抚育了四个孩子:两个儿子现在已经四十有余,都是大学理科教授,成了婚,有了孩子,住在西海岸;而那对双胞胎,莉萨和马克,尚未结婚,已三十好几,住在纽约。所有的西尔克后代中除了一个,都设法每年北上伯克夏三四趟,看望父亲,还每月给他打一次电话。那个例外便是马克,马克一辈子都和科尔曼闹别扭,每隔一阵就会完全不理他。

科尔曼给莉萨打电话,因为他意识到已经有一个多月,抑或两个月,都没跟她说过话了。也许他不过是屈从于一种暂时的孤独感——这当福妮雅到来时便会消失的——但无论他的动机何在,电话接通前他对将要发生的事一无所知。可以肯定的是,他绝对不会寻求更多人的反对,尤其是来自那个孩子的,单单她的嗓音——尽管在纽约下东区度过了十二年艰难的教师生涯,依然柔和、韵味十足、少女气不减——就足以让他获得慰藉,使他平静,有时,甚至作用更大:让他重新对这个女儿产生痴情。他当时或许正做着绝大多数上年纪的父亲或母亲所习惯做的事,不管什么理由,他或她把一个长途电话看做重温老关系的机会。科尔曼和莉萨之间连续不断、明确无误的温柔史使她成为最不可能当面侮辱他,而是与他仍然心心相印的人。

大约三年前——远在幽灵事件之前——当莉萨不知道自己放弃课堂教学,变成一名“排除阅读障碍”教师,是否犯了个极大的错误时,科尔曼曾去纽约住了好几天,了解她的处境。艾丽斯当时还活着,还非常活跃,但莉萨要的并非艾丽斯充沛的精力——并不需要艾丽斯用她喜欢的使人发动起来的方式帮助她发动起来——宁可要这位老院长以他有条不紊的、斩钉截铁的方式解开谜团。艾丽斯肯定会叫她勇往直前,那只会让莉萨不知所措,越发感到一筹莫展;他用的方法则是留有余地的,倘若莉萨果真不能坚持下去,他会告诉她,如果她愿意,可以立即退出,一走了事,以免损失更大——这样反而促使她狠下决心继续干。

他不仅在第一个晚上在她的起居室里坐到夜深,倾听她诉苦,而且第二天还亲自到她的学校去了解究竟是什么让她心灰意懒。他明白了,原来如此:早晨,首先,连续四节半小时课程,每一节都是教一个六岁或七岁儿童,全是一、二年级里成绩最差的。以后余下的所有时间,都是四十五分钟一堂的课程,每班八个孩子,其阅读能力并不比那些一对一的孩子好,却没有足够的受过训练的教师进行强化教学。

“正常班过大,”莉萨对他说,“所以教师没办法感化这些孩子。我是担任课堂教学的。学习费劲的孩子——三十个当中有三个。三四个。不算太糟。你有着所有其他孩子的进步带动你的教学进度。教师不是停下来,提供给无助的孩子所需要的,而是敷衍塞责地对待他们,以为——或者装做——他们跟着全班往前移动。他们给拖到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然后真的不及格了。但在这里只有这些孩子,这些教不会的、不开窍的孩子。因为我对我的孩子们和我的教学非常有感情,这影响了我整个的身心——我整个的世界。学校、领导层——爸,不高明。有个校长,她缺乏想像力,不明白她需要的是什么。还有一群乱七八糟的人,做着自以为是最好的事情。倒不在于究竟什么是最好的。我十二年前刚来时,多有意思啊。校长真的很优秀,她把整个学校都翻过来了。但现在,四年里我们走了二十一名教师。不少啊。我们失去许多优秀人才。两年前我换到‘排除阅读障碍班’,因为我对课堂教学心灰意冷。十年来天天如此。我再也吃不消了。”

他让她讲,很少插嘴,因为她只差几岁就满四十了,他很容易地就抑制住了把这个遭现实打击的女儿搂入怀抱的冲动,在他的想像中她抑制了同样的冲动,没有把不开窍的六岁儿童搂进怀里。莉萨有着艾丽斯全部的激情,却没有艾丽斯的权威感,对于一个只为别人而活着的人——无可救药的利他主义是莉萨天生的诅咒——身为一名教师,她无时无刻不处于精疲力竭的边缘。一般她身边总有个颇有要求的男友,她忍不住要对他好,为了他,她不在乎掏心挖肺;对男友而言,无一例外地,她纯洁的伦理上的童贞终会变成极其可恶的东西。莉萨在道德上过分苛求,然而又不忍心看到别人因为需要没有得到满足而失望,也没有足够的毅力直面自身力量究竟有多大的事实。这就是为什么他知道她永远也不会放弃弱智班教程,为什么他对她所怀抱的父爱不仅负荷着恐惧,而且还不时带有几近于轻蔑的厌烦。

“你得照看三十个孩子,不同的级别,有着不同的经历,而你必须使一切奏效。”她告诉他,“三十个来自不同背景的不同的孩子,以三十种不同的方式学习。要下很大的功夫管理,要做很多的书面工作,要花大量的时间做一切的一切。但还是没有一样能和这个相比。肯定地,即使做这件事,即使在弱智班,有时我也会想,今天我干得挺好,但大多数时候我都想跳楼。我思想斗争很剧烈,不知这种教程是否适合我。因为我非常投入,你可能不太明白。我要以正确的方式教学,可是并不存在正确的方式——每个孩子都不一样,每个孩子都一筹莫展,而我又必须进课堂,做出成绩来。当然每个人都在差生身上大费周章。可你拿一个识不了字的孩子怎么办?想一想——一个识不了字的孩子。很困难。爸爸。你的自尊心有些受不了,你知道。”

莉萨,一个心中怀有那么多关爱的人,一个良知从不含糊的人,一个希望只为助人而生存的人。莉萨这永不幻灭的,莉萨这毋庸置疑的理想主义者。给莉萨打电话,他对自己说,绝对想不到他会从这个傻气的圣人似的孩子嘴里听到她接电话时那种冷冰冰的厌恶口吻。

“你听起来好像不对劲。”

“我没问题。”她对他说。

“出了什么事,莉萨?”

“没什么。”

“夏季班怎么样?教学怎样?”

“不错。”

“乔西好吗?”目前的男友。

“不错。”

“你的孩子们好吗?那个不识字母n的小鬼怎样了?他有没有达到十级?那个名字里都是n的孩子——赫尔南多。”

“样样都不错。”

他这才轻轻地问:“你想不想知道我过得怎样?”

“我知道你过得怎样。”

“是吗?”

没有回答。

“什么让你不快活,宝贝?”

“没什么。”一个“没什么”,这是第二个,意思太清楚了,你别叫我宝贝。

出了什么不可理喻的事了。谁告诉她了?他们跟她说了些什么了?在中学时代,以及战后在大学里,他一直孜孜不倦地钻研最困难的课程;任雅典娜院长期间,他在一个繁重劳累的工作岗位上取得骄人的成绩;在幽灵事件中,作为被控方他自始至终与虚假的指控做斗争,从没软弱过;即使他从学院退休,也不是一个投降的举动,而是愤怒的抗议,故意表白他不屈不挠的蔑视。但在他所有的与职责,与挫折,或与惊愕相抗争的年月里,他从来没有——即使在艾丽斯死后——感到过如此的无助,当听到莉萨,这个善良得几乎令人忍俊不禁的典型,在那一个“没什么”里集中了那么多的恶意——她以前从没有,一辈子都没有找到一个值得领受它的对象。

随后,甚至就在莉萨的“没什么”依然还在散发着它可怕的含义时,科尔曼看见一辆货车从他房子那边沿着柏油路面缓缓开过来——向前爬行一两码,刹住,重又向前滚动,然后又刹住……科尔曼站起来,开始迟疑地走过草坪,伸长脖子张望,然后,边跑边叫:“你!你想干什么!喂!”但货车迅速加大油门,不等科尔曼走近发现任何有关驾驶员或卡车的有用的线索,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因为他分不清车型,从他所站的地方甚至都看不出卡车是新的还是旧的,他最后只知道车子的颜色,一种不明确的灰色。

现在电话里什么声音都没有了。在跑过草坪时,他无意触到了挂断键。要不是这,就是莉萨故意中断了联系。当他再拨时,是个男人接电话。“是乔西吗?”科尔曼问。“是。”那男人说。“我是科尔曼·西尔克。莉萨的父亲。”沉默一分钟后,男子说:“莉萨不想谈话。”就挂断了。

马克的所作所为。一定是。不可能是任何别的人。不可能是这个他妈的乔西——他是谁?科尔曼想不出马克怎么会听说福妮雅的事的,就像他不明白德芬妮·鲁斯或其他人是怎么知道的一样,但此刻那些都无关紧要——是马克用他们父亲的罪行挑拨了他的孪生妹妹。因为在那孩子看来,是罪行。几乎从他一学会说话起,马克就再也没放弃过他的信念:父亲老跟他作对,喜欢两个大儿子,因为他们年纪大些,在学校里出人头地,毫无怨言地接纳了他们父亲知识分子的臭架子;喜欢莉萨,因为她是莉萨,家里的小女孩,无可置疑的是爸爸的最爱;跟马克作对,就因为他孪生妹妹所有的一切——可爱、有爱心、善良、动人、彻底的高尚——马克没有,并且拒绝拥有。

马克或许是科尔曼命里注定必须付出最大努力与之格斗的对象,并非理解的对象——他的怨气太容易被理解了。在他还不到上幼儿园的年龄,就开始嘀嘀咕咕,生闷气了,不久便和家人及其对世事的感受对着干起来,无视一切安抚劝慰的企图。他的逆反性情随着时间的流逝凝固为他性格的核心。十四岁时在尼克松弹劾听证会期间,他大叫大嚷支持尼克松,而家里其余成员无不赞成让总统终身监禁;十六岁时他成为正统犹太人,而其余的孩子都从他们的反教会、无神论的父母那儿接受了熏陶,只是名义上的犹太人而已;二十岁时他在只差两学期就毕业的情况下悍然从布兰迪斯退学,使父亲火冒三丈。现在,几乎四十岁了,在从事又放弃了十多个他认为不屑一顾的工作后,终于发现自己是个叙事诗人。

因为他对父亲不可动摇的敌意,马克使自己成为他全家不可能成为的人——更令人悲哀的是,逼自己成为他本来不可能成为的人。一个聪明的孩子,阅读广泛,思维敏捷,伶牙俐齿,却始终不能绕过科尔曼看清自己的出路。直到三十八岁上,作为一名就圣经题材写作的叙事诗人,他终于能够以一个一事无成者的傲气孕育他伟大的赋予生命活力的愤怒。一名忠实的女友,一个毫无幽默感、易激动、严守教规的年轻女子,在曼哈顿当牙科技术员挣钱养活他们俩,而马克则待在他们布鲁克林没有电梯的楼房里,撰写由《圣经》启发的,甚至连犹太杂志都不愿刊载的诗作,连篇累牍地叙述大卫如何冤枉儿子押沙龙,以撒如何冤枉儿子以扫,犹大如何冤枉兄弟约瑟夫,以及先知拿单在大卫和拔示巴犯罪后如何发毒咒——以各种铺张虚浮的手法写成的诗篇,念念不忘地返回一成不变的理念,在那理念上,马克押上了并且输掉了他的所有。

莉萨怎么能听他的呢?莉萨怎么能把马克的任何指控当真呢?她不明白他一辈子都受那些指控的驱使吗?不过莉萨对她哥哥一向宽容,不论她知道扭曲了他性格的敌意有多荒谬,她还是顾念旧情,不忘他们双胞胎的身世。因为她生来悲天悯人,因为当她还是个小女生时她就为自己得宠而感到内疚,她总是容忍她孪生哥哥的抱怨,而且在家庭纷争中充当他的安抚者。但她对于他们二者中较少宠幸一位的关切一定得延伸到这疯狂的指控上来吗?究竟指控什么?父亲犯了什么过错将怎样的伤痛强加在了他儿女的身上,以致这一对双胞胎非得与德芬妮·鲁斯以及莱斯特·法利联手?还有另外两个,他的科学家儿子们——他们和他们的自责是否也加入了进来?他有多久没听到他们的声音了?

他此刻回想起艾丽斯葬礼结束后屋子里那个尴尬的一小时,不仅回想起来,而且再次被马克对他的指责深深地刺痛。当时两个大孩子进来,把他拖到他的老房间里去,他在里头待了整整一下午。以后的几天里,孩子们都还没走,科尔曼愿意将那孩子胆敢说的话归罪于马基[4]的哀伤,而不是马克,但这并非意味着他忘记了,或迟早会忘记。马基在他们从墓地驱车回来几分钟后,就开始训斥他:“学院没干。黑人没干。你的敌人没干。是你干的。你杀死了母亲。你用这方式杀死了一切!因为你必须正确!因为你不愿道歉,因为每次你都是百分之百正确,现在是母亲死了!而这一切原本应当很容易就解决的——二十四小时里就能解决一切,只要你知道如何平生第一回向别人道歉。‘对不起,我说了‘幽灵’。’你只需要这么做,伟人,只要走到那些学生面前,说声对不起,母亲就不会死了!”

待在外面的草坪上,科尔曼突然感到一阵揪心的愤怒,自从马基发火后的第二天他只花了一小时写成并提交了他的辞呈以来,就再没有这么愤怒过了。他知道对孩子怀有这种情绪是不正确的。从幽灵事件他得知如此等级的愤怒是疯狂的一种形式,可能置他于死地。他知道像这样的愤怒不会带来问题的恰当、合理的解决。作为育人者他知道如何育人,作为父亲他知道如何教子,作为七十多岁的老人他知道不可以一成不变的眼光看待任何事情,尤其在家庭内部,即使这个家庭有个像马克那样怨天尤人的儿子。他并不是从幽灵事件中才得知什么可以败坏、扭曲一个自认为蒙冤受屈的人。他从阿喀琉斯的愤怒中,从菲罗克忒忒斯的怒火中,从美狄亚的狂怒,埃阿斯的疯狂,伊莱克特拉的绝望,普罗米修斯的苦难中都统统看到了。当愤怒达到极点时,恐怖事件将层出不穷,复仇将以正义的名义索求,而冤冤相报将从此开始。

幸亏他明白这一切,因为只有这些,只有古雅典悲剧和古希腊史诗的预言才使他克制了自己的冲动,没有当即打电话给马基提醒他,他是个刺头,而且一向都是。

和法利的正面冲突发生在大约四小时后。依我事后对当时的重构,科尔曼为了证实没人在屋外监视,亲自在福妮雅来到后的几小时里从大门、后门、厨房门进进出出了不下六七次。直到十点左右,当他们二人站在厨房纱门里,拥抱着互道晚安时,他才得以摆脱一切腐蚀性的愤怒,从而允许他生活中真正有意义的东西——最后一次纵情的陶醉,托马斯·曼描写阿申巴赫时所称的“迟到的感情冒险”——重新抬头,控制他的全部身心。在她即将离开时,他发现自己渴望拥有她,仿佛除此之外的一切都无关紧要——都无关紧要,不论他女儿、他儿子、福妮雅的前夫,还是德芬妮·鲁斯。这不仅仅是生活,他想,这是生活的结束。不堪容忍的并非他和福妮雅引起的荒唐的众怒;不堪容忍的是他已走到了生命的末端,生命的尽头,时不再来,倘若曾有过时机让他了结争端,放弃反驳,从他哺育四个活泼孩子的意识中超脱出来,忍耐好斗的婚姻,影响固执的同事,尽力引导雅典娜平庸的学生理解二千五百多年前的文学。是屈服的时候了,是该让这单纯的渴望作为他的向导的时候了。超脱他们的指责。超脱他们的控告。超脱他们的审判。趁你没死之前,他告诫自己,学会超脱他们令人发怒的、讨厌的、愚蠢的谴责的权限,我行我素地生活。

和法利的冲突。那晚和法利的冲突,和一个永不言败却一败涂地的农场主,一名从不计较工作何等卑贱却始终全力以赴的本镇养路工,一名为祖国出征不是一次而是两次(第二次回去完成倒霉任务)的忠诚美国人的冲突。重新入伍,又回到那儿去,因为第一次回家的时候,人家都说他跟原来大不相同了,他们不认识他了,而他知道他们说得对:他们全都怕他。他从丛林战回到他们中间,他们不赏识他就算了,反倒怕他,所以不如回去。他并不指望别人像英雄似的对待他,可是大家就以那种眼光看着他?所以他第二次出征,这次可是加大油门的。精疲力竭。又重新充气。一个敢作敢为的武士。第一次去时不像这样雄心勃勃。第一次去时他是随和的莱斯,不知什么叫绝望。第一次去时只是个伯克夏男孩,信任别人,完全不知道生活会有多下贱,不知道吃药打针是什么滋味,不感到自卑,一个什么都不在乎的莱斯,对社会从不构成威胁,成群结队的朋友,飙车,尽是那一类的玩意儿。第一次去时他割过耳朵,因为他在那儿,而且都那么干,仅此而已。他不属于那种人,那种人一旦到了无法无天的境地就急不可待地动手,那是些乌合之众,跟着他们起步有点过分,他们只要一个小小的机会就大发兽性。队伍里有个家伙,他们叫他大个子,刚到还没一两天就把一个怀孕女人的肚子劈开了。法利自己只是在他第一次出征即将结束时才变得娴熟起来。但第二次,他的部队里有许多家伙也是重返战场的,他们回来并不是为了消磨时光,或多赚几块钱,这第二次,和这些始终盼望上火线,兽性大发,明知恐怖却感到无比美妙的家伙待在一起,他也就变得疯狂起来。在枪林弹雨中,躲避险情,用枪射击,你不可能不感到可怕,但你可以发疯,可以蛮干,所以第二次他肆无忌惮起来。第二次他赤膊上阵,胡作非为。生存在死亡边缘,开足马力,既兴奋又恐惧,日常生活中没有东西可以和它相提并论。舱门射击。他们正失去直升机,需要舱门射手。他们在某个位置上征求舱门射手,他跳起应征,自愿报名。高高地在战场上空往下看,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他只管朝下猛射。只要是移动着的。死亡和毁灭,这便是舱门射击的全部目的。再加上你不必成天待在下面莽丛里,这也是它吸引人的地方。但当他回到家里,并不比第一次好,而是更糟。不像二次大战那些家伙:他们乘船返回,他们放松,有人看护他们,询问他们身体怎样。没有过渡。前一天他还在越南进行舱门射击,目睹直升机爆炸,在半空中眼见战友血肉横飞,贴近地面时闻到人皮焦臭味,听见惨叫声,看见整座整座村庄付之一炬,第二天就回到了伯克夏。现在他真的失去了归属感。另外,他对他脑袋里的东西也有些害怕。他不想和别人相处,不想笑,也说不出笑话,他感到自己不再是他们世界的一分子,他看见了并且亲手干下了周围人绝对想像不到的事,他跟他们接不上气,他们也跟他接不上。他们告诉他,他可以回家?他怎么能回家?家里没有直升机。他独自待着,酗酒,找到退伍军人服务部,他们对他说他只是来拿钱的,可是他知道他要寻求的是帮助。早先他尝试找政府帮助,但他们只给他一些安眠药片,操他政府的。把他当垃圾。你还年轻,他们告诉他,你会好的。所以,他试着好起来。搞不过政府,因此他不得不自己对付。只不过出征两次后回来靠自己安顿下来不容易。他平静不下来。烦躁。不安。酗酒。动不动就发火。老想那些东西。他并没放弃:总算有了老婆、家、孩子、农场。他想一个人过,可她想有个家,和他一起搞农活,所以他也努力强迫自己安定下来。那些他记得十或十五年前,越战爆发前那个随和的莱斯向往的东西,他现在也努力让自己重新想要。问题是,他不能真正和家人沟通。坐在厨房里,和他们一起吃饭,淡而无味。他没办法从那儿到这儿。但他仍然努力着。有两三次他半夜醒过来掐她脖子,但不能怪他——是政府的错。政府把他变成这个样的。他以为她是该死的敌人。她以为他想干什么?她知道他会恢复正常的。他从没伤害过她,从没伤害过孩子。那些都是谎话。她向来只关心她自己。他当初不该让她带孩子们离开。她一直在等,直到他进了康复中心——那就是为什么她要送他去康复的原因。她说等他身体好了,他们就可以重新在一起,结果她利用这件事和他斗,把孩子从他身边带走了。这母狗。这骚货。她骗了他。他不该让她带孩子走。他也有错,因为当时他烂醉如泥,他们就可以用强制手段送他去康复,但如果他像他说的那样,把他们统统干掉的话,要好多了。应当杀了她,应当杀了孩子,要不是被送去康复,早杀了。而且她知道,知道要是她再想把他们带走,他就会像那样杀死他们。他是父亲——如果有人抚养孩子,非他莫属。如果他抚养不成,孩子最好死了算。她无权偷他的孩子。把他们偷走,然后她亲手杀死他们。他在越南所作所为的报应。他们在康复中心全都这么说——这个报应,那个报应,但并不因为大家都那么说,它就不成其为报应。是报应,全是报应,孩子的死是报应,她操的木匠是报应。他不知道他为什么没杀死那家伙。起先他只闻到烟味。他在路那头的灌木丛里监视躲在木匠轻便货车里的这两个人。他们把车停在她门口。她走下楼——她租住的屋子在一栋平房后面车库的楼上——她钻进货车,既没有灯光,又没有月亮,但他知道正在发生着什么。随后他闻到烟味。他从越南活着回来,惟一的窍门就是任何变化、响动、动物的气息、莽丛里的任何动静,他都能比别人早发现一步——具有丛林中灵敏的警觉感,就好像他是那儿土生土长的一样。看不见烟,看不见火苗,天黑得什么也看不见,但突然他嗅到烟味,那些事情闪过他的脑海,他开始朝前跑。他们看见他跑过来,以为他要偷走孩子。他们不知道房子着火了。以为他疯了。但他能闻到烟味,知道是从二楼冒出来的,而且知道孩子在里头。他了解他老婆,愚蠢的母狗婊子,不会采取任何行动的,因为她正在卡车里操木匠。他径直从他们身边跑过。他此刻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忘记了地点,只知道他必须冲进去。他跑上楼梯,撞开边门,正朝着火的地方跑,突然看见两个孩子坐在楼梯口,蜷缩在楼梯最上层,张大嘴喘粗气,他是在这个时候把他们抱起的。他们在楼梯上瘫成一团,他一把抱起他们,冲出边门。他们活着,他肯定。没想过他们会死。只认为他们吓坏了。这时他抬起眼睛,看见谁在门外站着旁观,就是那木匠。一刹那间他神智不清了。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冲上去掐他的喉咙。动手掐死他,那婊子竟然不去管孩子,却担心他会掐死她混账的男朋友。混账婊子担心他会杀死她男朋友,而不担心她的亲生孩子。他们本来可以有救的。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死掉了。因为她对孩子根本不关心。她从来不管。他们在被他抱起的时候还没死。有热气。他知道死人什么样。两次赴越作战,你就不要告诉他死人是什么样的了。他需要的时候都能闻出死人味。他尝得出死人味。他知道死是怎么回事。他们——没——有——死。那个男朋友才要死了哩。结果警察和政府勾结,带着枪来了,把他扣了起来。婊子杀死了孩子,她的疏忽,可是他们把他抓走了。耶稣基督啊,就认同我一分钟吧!婊子不关心孩子!她从不关心。比如说他有预感他们会遭遇伏击。说不清为什么,但他知道他们给人下了套子,没人相信他,结果他是对的。有个蠢蛋军官派进他们连,不愿听他的话,结果有人给杀死了。结果有人给烧死了!这就是那些蠢驴怎么让你最要好的两个伙伴送了命的原因!他们不听他!他们不信他!他活着回来了,不是吗?他四肢健全地回来了,带着他的阳具回来了——你知道这要什么代价吗?但她不听!从不听!她背叛他,背叛他的孩子。他只是个疯疯癫癫的越战老兵。但他见过世面,妈的。而她一无所知。但他们有没有抓那蠢婊子?他们抓的是他!他们给他灌药,然后又把他禁闭起来,他们不让他走出北安普顿退伍军人康复中心。而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他们训练他做的,你看见敌人,你杀死敌人。他们训练你一年,然后他们花一年时间企图杀死你,可是当你正做着他们训练你做的事情时,他们给你套上橡皮镣铐,让你吞一肚子的狗屎。他做他们训练他做的事,当他正做着,他的混账老婆出卖他孩子。他早该把他们统统杀死。特别是他。那个男朋友。早该把他们的混账脑袋砍下来了。不明白他怎么会没砍的。最好别他妈的走近他。要是他知道混账男朋友在什么地方,他会让他死了都不明白怎么死的,他们不会知道是他干的,因为他知道怎么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人干掉。因为政府训练他这么干的。感谢美国政府,他是个训练有素的杀手。他尽自己的职责。按照指令办事。他们就他妈的这样对待他?他们把他关进锁着的病房,他们诓他,竟然诓他!他们连张支票都不给他签。为这一切他得到混账的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二十。断送掉整个的家只得到百分之二十。就为这一点他还得求人。“那么告诉我出了什么事。”他们说,那些矮子社工,有大学学位的小矮子心理医生。“你在越南杀过人没有?”在越南有他没杀的人吗?他们送他去越南不就要他干那个吗?杀混账黄脸皮。他们说怎么都行?所以怎么都行。都和这个词“杀”相关。杀黄脸皮!如果“你杀过人没有?”不算坏,他们还给他一个混账黄脸皮心理医生,这人像个瘪三。他为国效劳,还得不到个妈的说英语的医生。北安普顿到处都是中国餐馆、越南餐馆、韩国超市——但他呢?你要是越南人,你要是中国人,你能出头,你开间餐馆,开家超市,你搞个杂货店,你成个家,你受个好教育。但他们却弄个混账活儿给他。因为他们想要他死。他们巴不得他永远回不来。他是他们最坏的噩梦。他不应当回来。现在又来个大学教授。知道政府把我们一条胳膊绑在背后送我们进去的时候他在哪儿?他正在那边领导混账的抗议。他们给他们钱上大学,教书,教孩子,不是让他们去他妈的抗议越战的。他们什么鬼机会也没给我们。他们说我们打了败仗。我们没打败仗,政府打了败仗。但当纨绔子弟大学教授兴致一来,可以哪天不去上课,而跑到外面罢课反战,这就是他为国效劳得到的报答。这就是他一天又一天出生入死得到的报答。他没有一夜睡得着。妈的二十六年来他都没睡过一次好觉。为了这个,就为这个,他老婆跟了个不值钱的犹太人?在越南可没有许多犹太人,反正他不记得。他们搞学位都来不及哩。犹太杂种。那些犹太杂种有点不对劲。他们看上去不对劲。她跟了他?耶稣基督啊。恶心,老兄。这么做究竟为了什么?她不懂世道。一辈子没过过一天苦日子。他从没伤害过她,从没伤害过孩子。“哦,我继父对我太下作了。”继父常用手指捏她。应当操她,那样可以让她清醒一点。孩子们今天还会活着。他的混账孩子们今天还会活着!他就会跟外面所有的家伙一样,有家庭,有漂亮的车子。而不是关在个混账的退伍军人机构里。这就是他得到的报答:冬眠灵。他所得到的报答就是氯丙嗪大杂烩。就因为他以为他又回到了越南。

这便是从灌木丛里呼啸着冲出来的莱斯特·法利。这便是在科尔曼和福妮雅站在厨房门里时,从房子侧面黑魆魆的灌木丛里呼啸着冲过来向他们发起袭击的那个人。上述的一切仅仅是他脑袋里所想的冰山之一角。他一夜又一夜,熬过整个春天,进入初夏,接连几小时地躲藏,虽行动受限制,但依然如故,心潮起伏,坚守在隐蔽处等着看她干那事儿。她两个亲生孩子在烟雾里窒息身亡时干的事儿。这回还不是和一个跟她年龄相仿的家伙。甚至都不是法利的年龄。这回不是跟她的老板、伟大的标准美国人霍伦贝克。霍伦贝克至少可以给她些什么作为回报。你几乎可以因为霍伦贝克而对她刮目相看。但现在这女人无可救药,愿意分文不取,就跟随便什么人干。眼下姘上个灰白头发皮包骨的老头,一个高高在上、神气活现的犹太教授,他那犹太黄面孔快活得都变了形,他颤抖的老手紧紧抓住她的头。还有谁有个老婆操犹太老头的?还有谁?这回这个放荡、杀人、呻吟的婊子正用她的淫嘴像唧筒似的吮吸一个令人作呕的老犹太稀薄的精液。而罗莉和小莱斯却不能死而复生了。

报应。没完没了。

感觉仿佛在飞翔,感觉仿佛在越南,感觉仿佛回到你发狂的一刹那。更疯狂,突然之间,因为她在吮吸那个犹太人,比上回因为她杀死孩子时更疯狂,法利向上飞去,尖厉地叫着,犹太教授也朝他尖叫,犹太教授举起轮毂铁条,只是因为法利手无寸铁——因为那天夜里他直接从消防队训练场过来,没能从他尽是枪械的地下室里抄上一杆带来——他才没有当场把他们的脑袋打爆。他怎么没伸手夺过轮毂铁条,就此了结一切,他百思不得其解。他能用那根铁条创造多美妙的奇迹啊。“放下!我会用它打烂你脑袋瓜!妈的,放下!”犹太人放下了。犹太人运气好,他放下了。

那夜他回到家以后(也不知道是怎么回的家)直到凌晨——当消防队的五名人员,他的五名伙伴,最终制服了他,套上橡皮铐,驾车送他到北安普顿——莱斯特突然看见了那一切,一切,就在他自己的屋子里,忍受着酷热,忍受着淫雨和他自己厨房桌子旁地毡上的泥泞、巨蚁、杀人蜂,他腹泻、头痛,他饥肠辘辘,喉干舌燥,弹药短缺,肯定活不过今夜,等着死亡来临。福斯特踩上地雷,奎林淹死了,他自己只差一点淹死,神智错乱,朝四面八方投手雷,大声叫唤:“我不想死!”战斗机混作一团,朝他们射击。德拉戈丢了一条腿、一只胳膊和鼻子,康理逖烧焦的身体粘在他两只手上。叫不到一架直升机,驾驶员说他们没办法降落,因为我们遭攻击。他气得发疯,知道自己要死了,他准备把直升机射下来,射下我们自己的直升机——他曾目睹的最惨无人道的夜晚,此刻就在他自己的破房子里重新上演,也是最漫长的夜晚,他在世上最漫长的夜晚。他的每个行动都受阻,伙伴们嚎叫着,谩骂、哭泣着。他自己没料到会听到这么多哭声。有的伙伴被击中脸部,在等死,奄奄一息,等死。康理逖的身体粘满他两手,德拉戈的血流得到处都是,莱斯特拼命想把死掉的什么人摇醒,嚎叫着,不停地嚎叫:“我不想死!”死亡没有暂停。死亡没有间歇。死亡没有逃生之路。死亡不可能松手。整夜和死亡作战,直到凌晨,一切都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剧烈的恐惧,剧烈的愤怒,没有一架直升机愿意着陆,还有在他混账房子里的德拉戈的血腥味。他以前不知道这味道会这么恶心。一切都那么剧烈,每个人都离家那么遥远,愤怒愤怒愤怒愤怒怒火万丈!

几乎去北安普顿的一路上——直到他们再也无法忍受,堵上他的嘴巴为止——法利都在半夜三更掘土。早晨醒来时,他总是和蛆虫一道躺在什么人的坟墓里。“劳驾!”他大声呼唤,“我受够了!够了!”所以他们没别的办法,只好封上他的嘴巴。

在退伍军人医院,一个只有用武力才能迫使他进来的地方,一个他多年来始终设法从中逃跑的地方——从他对付不了的政府开办的医院里逃出一条生路的地方——他们将他送进上锁的病房,把他捆在床上,给他补水,让他安定,给他解毒,帮他戒酒,治疗他的肝病。于是,在随后的六星期里,他每天早晨在小组医疗班上讲述罗莉和小莱斯是怎么死的。他告诉他们每个人所发生的事情,每天告诉他们在他看见两个孩子窒息的面孔,断定他们死了时,所没能发生的事情。

“麻木了,”他说,“绝对麻木。没有感情。对我自己孩子的死麻木不仁。我儿子翻着白眼,没有脉搏。没有心跳。我儿子没有气了。我的儿子。小莱斯。我惟一有过的儿子。但我一点都不觉得难过。我举手投足就好像他是个陌生人。对罗莉也一样。她是个陌生人。我的小女儿。混账的越南,都是你搞的!战争过去那么多年,你还在搞!我所有的感情都耗尽了。没事的时候我感到好像我的一边脑袋给什么小东西击中了似的。等到真出了事,出了妈的弥天大祸时,我反而什么感觉都没有。一片麻木。我孩子死了,但我身体麻木,脑子空白。越南。这就是为什么!我从没为我孩子哭过。他五岁,她八岁。我对自己说:‘为什么我不难过?为什么我没救他们?为什么我救不了他们?’报应。报应!我不断想起越南。想起我认为我死了的那些年月。这样我开始明白我不能死。因为我死过了。因为我已经在越南死掉了。因为我是个他妈的死掉了的人。”

小组的多数成员是像法利这样的越战老兵,只有两名从海湾战争回来的,像好哭的婴儿,在一场四天的地面战里眼睛里进了沙。一场百小时战争。一串沙漠中的等待。越战老兵是在战后岁月里亲身经受了生活中一切罪孽的人——离婚、酗酒、毒品、犯罪、警察、牢房、毁灭性的精神压抑、无可控制的哭泣、想尖叫、要砸东西、双手颤抖、身体痉挛、面部紧绷、从头到脚大汗淋漓,由于重温枪林弹雨、刺眼的爆炸、血肉横飞的场面,由于回想起屠杀俘虏、平民家庭、老妇以及儿童的罪行——所以,虽然他们对罗莉和小莱斯的事点头,并且对他在看见他们翻白眼不感到难受,因为他自己已经死掉了表示理解,但他们,这些真是有病的家伙(他们极少谈论他们之外的其他什么人如何在街上游荡,随时张嘴冲天大叫“为什么”,谈论其他什么人怎么不能得到他们应得的尊敬,以及只有在他们死了,埋了,被忘得一干二净了以后方才快活)还是一致认为,法利最好把那些事都丢到脑后,继续过自己的日子。

过自己的日子。他知道那是一派胡言,但他只剩这个了。继续过吧。OK。

八月下旬,他给放出医院,决心继续过。在他加入的一个支持小组,特别是在一个拄拐杖走路,名叫吉米·伯理若的人的帮助下,他至少成功了一半;非常艰难,但在吉米的帮助下,他或多或少地在努力着,驾驶货车将近三个月,直到十一月。但突然——不是因为有人对他说了什么或者因为他在电视上看见什么,或者又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感恩节即将来临,而是因为对法利而言别无选择,没有办法阻止过去的一切卷土重来,重新复苏,呼唤他投入战斗,召唤他强烈的反应——一切并没有抛到脑后,而是就呈现在他的眼面前。

又一次,它成为他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