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企业纳税

税制改革后,商业企业缴纳的税费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城镇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如图2-2所示。各种税费的课税对象、计税依据和方法不尽相同。

图2-2 商品流通企业所缴纳的税种

一、增值税

税制改革后的流转税,由增值税、消费税所组成。它统一适用于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此同时,取消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的工商统一税,而对商品交易和进口普遍征收增值税,并选择部分消费品交叉征收消费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国家为扩大和稳定城市公共设施及基础建设而设置的一个税种。原来这一税种是按照流转税额为计算依据的,它不能体现享用市政设施与纳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凡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除有另外规定外,应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

三、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为了加强教育事业,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而设立的一种附加征收,它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产品税、增值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

应交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产品税额+增值税额)×教育费附加率

四、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的价值为课税对象的一个税种,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五、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企业经济活动和经济往来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个税种。印花税的税目,指印花税法明确规定的应当纳税的项目,它具体划定了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一般地说,列入税目的就要征税,未列入税目的就不征税。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

六、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指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外)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是从企业所实现的利润中缴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