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纳税筹划的原则
纳税筹划的初衷是降低财务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如果一项纳税方案的取得成本及方案实施成本,超过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那么则违背了纳税筹划的初衷。纳税筹划是企业减少财务成本,提高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企业在实施纳税筹划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如图1-5所示。
图1-5 纳税筹划的原则
一、合法或不违法原则
进行纳税筹划,应该以现行税法的相关法律、国际惯例等为法律依据,要在熟知税法的前提下,利用税制构成要素的税负弹性进行纳税筹划,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纳税筹划的最基本原则或最基本特征是符合税法或者不违反税法,这是区别于偷税、逃税、欠税、抗税、骗税的关键。
二、保护性原则
由于我国大部分税种的税率、征收率不是单一税率,有的税种还有不同的扣除率、出口退税率。纳税人要避免多缴税,在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劳务时,在出口货物时,在同时经营应税与免税货物时,要按不同税率(退税率)分别设账、分别核算(它与财务会计的设账原则不同);在有混合销售时,要掌握计税原则。
三、时效性原则
时效性原则体现在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上,如销售(营业)收入的确认,准予扣除项目的确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确认与抵扣时间、销售与销项税额的确认时间、出口退税申报时间、减免税期限等,都有时效性问题。而且,程序性税法与实体性税法如有变动,遵循“程序从新、实体从旧”原则也是时效性问题。
四、整体综合性原则
纳税人的筹划行为不但要合法,而且要同税法的立法意图相一致,不恶意钻税法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