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我失恋了,两次。
- 姑娘,我们一起合租吧
- 宋小君
- 5745字
- 2020-07-27 17:27:23
好了,三位姑娘终于到齐了。
接下来,该说说我自己了。
好吧!其实……我是一个演员。
哈哈,开玩笑。
其实,毕业之后,我,失,恋,了。
失恋对一个适龄男青年来讲,绝对不会是一件好事。
失恋就像是含泪饮红酒,酒入“豪”肠的时候毫无知觉,直到后劲发作起来,才觉得天昏地暗。
毕业之后,我们一起失恋。原来不是传说。
天底下,所有的失恋故事似乎都很俗气。
到今天,我已经第二次被姑娘甩了。
可能说“甩”这个字有点自我嘲讽,但除了“甩”,我想不到用什么其他更好的动词来形容。
承认吧!我又被甩了,第二次。
我的第一场恋爱,是当之无愧的初恋,那会儿牵牵手就可以兴奋一整天。
十八岁那年,在高中军训的第一天,看到她的第一眼,我瞬间被她的一双梨涡还有一头马尾击中了。
当时我想:我靠!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吗?这种感觉就像是坐跳楼机从最高点直冲而下一样。
军训之后,我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初恋。
我追了她大半年,过五关斩六将,送她礼物,送她回家,写了一抽屉情书。在那段时间,我几乎变成了诗人,对着她的铅笔盒都能写出两千字的聂鲁达式诗歌。
最终,她在一个冬天的夜晚接受了我的追求。
那时候,我第一次发现,原来女孩是如此美好的存在。在此之前,我一直认为,女孩上厕所带的纸巾是用来擦鞋的。
直到十八岁,我有了一个姑娘,连“苦逼”的高中生活都变得金光闪闪。
我们一起上自习,一起做作业。周末去她家做饭,拥抱,牵手,说很多没有意义的话。
她是一个男孩的初恋,性幻想对象,所有的一切。
早恋嘛,大家都懂的。
老师和家长像防贼一样防着刚刚知道情爱滋味的男孩女孩,好像他们的结合就违反人伦,大逆不道。好像少男少女只要拉拉手,就会怀孕生孩子。
我和初恋女友只能偷偷摸摸地约会。
下晚自习,老师们都会穿上夜行衣,拿着手电筒,满树林地搜寻正在做坏事的男孩女孩。
我和初恋女友也不能免俗,晚上一起在校园里轧操场,在化身四大名捕的老师们营造的紧张氛围里,弄得特别刺激。
第一个情人节,我准备好礼物。好不容易挨到下晚自习,我拉着初恋女友的手,在操场上赞美月亮,畅谈人生。
那是我第一次吻她。
在此之前,我从未亲过三岁以上的女孩。那个吻我至今仍记得,一想起来,还是会觉得嘴唇滚发烫。
就在我和初恋女友在黑暗里笨拙地接吻时,手电筒的光柱像是探照灯一样射进来。一个男老师兴奋得浑身发抖,像终于逮到猎物的猎狗一样冲着我们飞奔而来。
早恋的学生,就是板上钉钉的坏孩子,一旦被抓住,学校就会通知家长,对小情侣痛加折磨。
初恋女友吓坏了,缩在我怀里瑟瑟发抖。
我拍拍她的腰,俯身在她耳边低声说:“别怕,有我呢。一会儿你别管我,先跑。”
初恋女友还没有反应过来,我一个箭步冲上去,一把抱住前来“打猎”的老师,回头喊:“快跑!”
初恋女友愣了一会儿,终于反应过来,拔腿就跑。
我和“赏金猎人兼猎狗”的老师扭在一起……
后来学校说我打老师,行为恶劣,要求通知家长,并且要记过处分。
即便如此,轧马路这件事还是坚持了下来。就像你无法阻止青春期的男孩梦遗一样,谁也不能阻挡我约会我亲爱的姑娘。
我是住校生,而她家就在本市。
所以每天晚上我们轧完马路之后,她都会骑自行车回家。
有一天,她告诉我,她们班有个胖子晚上尾随她。
我气坏了,禽兽啊,竟敢跟贫道抢师太。
第二天,我在她的教室门外蹲点,瞧见了那个胖子。
胖子胖得跟熊一样,我目测良久,终于确认我一个人肯定打不过他。
但是不怕,我有哥们儿,我有宿舍里的兄弟。
兄弟们一听,纷纷表示甘愿赴汤蹈火,万死莫辞。
据线报,那胖子正在篮球场打篮球。
于是,我兴冲冲地领着人,起义军似的冲向篮球场,讨伐欺负我女朋友的死胖子。
当时的气势特别震撼,连我们头顶上的乌云都带着噼里啪啦的闪电。
篮球场周围有一圈铁栅栏,上面是尖的,每一根都像是起义军使用的长矛。
走在我旁边的是我们宿舍的老大,虎背熊腰,俯卧撑一气儿能做一百个的那种。平常没少借我漫画书,这次特别仗义,他指着操场里正在运球的胖子,转头问我:“是不是那头猪?”
我点点头。
于是老大冷笑一声:“他不要命了吗?敢跟我兄弟抢女朋友?”
然后老大一手撑着铁栅栏作势要翻过去,姿势相当帅气。
不知道是铁栅栏太高,还是老大裆太肥,只听一声惨叫——
当他两腿叉开骑在长矛一样的铁栅栏上的时候,我身后的兄弟们都惊呆了……
老大捂着裆瘫软在地上,面如金纸。
胖子投篮命中,转过头来愕然地看着我们,看着躺在地上的老大,一脸懵懂。
我们慌了神,七手八脚地把老大送到学校的卫生室,医生说:“睾丸淤血。”
于是,我那个月的生活费全部砸在他的淤血上,老大在床上躺了三天,下床上厕所都得我扶着。
什么叫出师不利,什么叫士气大减?那一天,我学到了军事理论的第一课。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可是我们第一鼓就竭了……
后来,虽然没有老大,但是架还是打了。
我无法容忍一个胖子晚上尾随我都舍不得碰的女朋友。
我们在操场上打成一团,几乎分不出敌友,我到处去找那个该死的胖子。
直到教导处主任和班主任领着一众老师冲过来,我也没找到他。
班主任绝望地看着我:“打老师,打学生,你挺能耐啊你。”
我低头不语。
我是主犯,学校说我教唆打群架,要记大过处分。
我爸被叫过来跟校团委吃了两次饭,我写了六份检查,被班主任以给班级丢脸的理由,罚站三天。
真想不通,老师怎么就知道叫家长啊?我都是成年人了,我有自主行为能力。有事儿冲我来啊,真是的!
我在办公室罚站,初恋女友偷偷给我送可乐。她看着我,泪眼盈盈的,然后偷偷地塞给我一条手机链,上面有两个字:勇气。
在那之前,我从来没觉得自己牛B过。
可是那天,我因为保护自己的姑娘而被恶势力罚站,我觉得自己伟大极了。
怪不得吴三桂那小子冲冠一怒为红颜呢!
女孩可倾国倾城,古人诚不欺我啊!
虽然我过了一把吴三桂的瘾,但也因为这件事,我和初恋女友的地下情彻底暴露了。
我被我妈训了三个小时,她被她爸勒令和我分开。
我不服软,傲然地跟我妈说:“我喜欢她,一辈子的事儿,她就是你儿媳妇。你别管,高考我能考好。”
我爸忍住笑,拍拍我的肩膀,意思是老爸支持你。
我妈无奈,只得说:“你别耽误了自己的成绩,也别耽误了人家姑娘的成绩,谈恋爱等高考完了再说。”
而她,终于抵受不住家长的压力,在星期一升国旗仪式结束后,通过我们御用的“小信鸽”向我传话:“我想好好学习,我们不要再偷偷见面了。”
我想:女孩嘛,脸皮薄,听爸妈的话,分开就分开吧!
让她好好学习,等高考完了,神仙也拦不住我和她在一起。
三个月后,那天是六月六日,第二天就要高考。
我九点下了晚自习,想回去好好睡一觉,明天是高考的第一天,马到成功。
我下了楼,猛然看到她和一个男孩走在一起,男孩搂着她的肩膀,她给男孩拉背包的肩带。我靠,她的左肩曾经放的是我的手啊。
我当场石化,泪如雨下。
丫不是说要努力备考、不谈恋爱吗?
我没有追上去质问他们,我在原地站了一个小时,看着他们走远,直到消失不见。
我回到宿舍,觉得天塌下来了,一夜无眠。
第二天高考,我数学考砸了。出了考场,我绝望地哈哈大笑。
这下可好,初恋女友没了,理想中的大学也没了。
我被初恋女友折磨了四五年,直到上大学仍旧走不出她的影子。在校园里,看到所有穿裙子的人,我都会想到她。
我想,我这么爱她,她为什么还会离开我?
那个男孩那么穷矬丑,哪里比我强了?
这个问题我一直到今天都没有弄明白。
后来,有人跟我说:“你如果对一个女孩太好了,好到那种她认为理所应当的地步,那么对方劈腿是迟早的事儿。”
我好像明白了。
同时也为自己找到道德上的支撑点。
哥做了吴三桂,可哥没做陈世美。
第二场恋爱迟迟没来。
我就像是等大姨妈迟迟不光顾的姑娘一样,又害怕又期盼。
上大学之后,所有人都像是发情一样到处谈恋爱,好像没有个女朋友你都不好意思跟别人打招呼。
我只好天天去上自习,整天泡图书馆。
我发誓,要把图书馆里从A到Z的书全部看完,连《种猪养殖技术》都不放过。
我从一个坏学生到学术型宅男的转变,就是在那个时候完成的。
我想:没有女朋友又不会死,晚上我还能拥书而眠呢。
我闷头苦学,第一年就拿到全校奖学金,要知道我整个高中生涯的成绩一直是在班级二十名开外。
突然得了第一让我有些不知所措。
班里女同学看我的眼神似乎也友善了一些。
“哎哟!这家伙不但能写点诗,连高数都能考90分,不简单啊!”
其实我最讨厌数学了,我恨不得穿越回去把拉格朗日那家伙干掉。
同时,女同学们也猜测:“哎,他是不是不喜欢女生啊?你看他从来都不跟女生约会的,这太不正常了。”
于是,我继续不正常着我的泡图书馆上自习之旅。
我要证明给世人看,没有女朋友其实也挺励志的。
直到她出现。
我习惯叫她小不点。
小不点是北京姑娘,外冷内热,对我好得好像我是她爸,她是我妈。
我开始对小不点特别防备,受了伤的野兽,不再相信猎物后面没有陷阱。
小不点看过我写的东西,嗤之以鼻:“你整天写这些酸不啦唧的东西,你以为你是徐志摩吗?”
我愕然,却不能辩解。
小不点恨铁不成钢地看着我说:“你要在一棵歪脖子树上吊死,我可以给你准备绳子。还有啊,谈恋爱就是单项选择题,你不能只知道选B,你面前还有A呢,你说你老跟B较什么劲啊。”
我木然点头:“我知道,就是,你别叫人家B选项。”
小不点吐吐舌头:“她难道不是B吗?就是,就是,就是!”
小不点说得对,上帝既然敲了你一闷棍,就得送你一根胡萝卜。
是的,我如果是驴,小不点就是我的胡萝卜。
她在我眼前晃悠,我就能跟着她跑。
一个周六的晚上,我跟她吃意式简餐,她捧着腮听我讲我小时候的糗事,恰到好处地附和两句。
大多数男孩都希望找到一个愿意倾听自己心事的女孩,即便她只是在听,你却觉得好像和她交流了很多。
我的初恋如同小男孩千辛万苦建起来的沙雕,华而不实,一碰就倒。直到遇上小不点,我才知道,原来爱情不只是你对一个女孩好,爱情需要回应,需要相互照顾。在爱情里,女孩并不只是理所应当地接受男孩的好,女孩用自己妈妈一样的方式,对爱她的男孩好。
我跟她二十四小时黏在一起,我所有关于女孩子的幻想,都在她那里得到了证实。
初恋女友是青苹果,小不点却是熟透的石榴。
我生命中的很多第一次,都有她出场。
我第一次出远门旅行,她在。我晕车她帮我按摩穴位。
我第一次吃回转寿司,她帮我加芥末,逼我囫囵吞下去。
她几乎出席我大学期间的每一个转折点,她跟着我一起长大。
我们不疯魔不成活地一起度过了大学时光。
然后,那个六月,她的大姨妈和毕业典礼一起来了。
选择,又是选择。
从小到大,我都在选择。选择是早恋还是闷头苦学,选择文理分科,选择念哪所大学,选择考研还是工作,选择去北上广,还是小城市?不停地在ABCD中做着不可逆的选择题。原来,人生就是一系列的选择填空,只不过,一旦你选了一个,就必须放弃另一个。而你所作出的每一次选择都或多或少地决定着你未来的人生走向。
这就是人生的精彩之处,却也是生命的残酷之处。
因为,选择本身是痛苦的。
但面对选择,我们只能迎头而上。
于是,她去巴黎留学,而我来上海工作。
这都是我们期盼已久的理想。
我陪她一起去考雅思,办签证;她陪我去买西装,陪我去面试。
她拿到签证那天,我拿到了生平第一份offer。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年轻的关系,我们并没有意识到这次分开,可能意味着永远。
直到,真到了分开的时候。
送她去机场。
我在安检口哭得像个孩子。
我看着她一个小小的人,拖着一个大大的箱子,心里难过极了。
我忽然想:她这一走会不会就不会回来了呢?
如果她真的不回来了,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活下去?
她远远地跟我挥手,紧咬着牙,我大声喊:“早点回来啊!”
她说不出话,只是拼命地点头。
她拖着箱子,走得缓慢,一步三回头,可还是慢慢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我的眼泪簌簌而下。
原来,我们一生中,都充满了漫长的离别……
回到家,我安慰自己:没事没事,她不就是去两年嘛,反正我爱她,她也爱我,咱等呗,风里水里火里,咱趟呗!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东经2.2度,北纬48.52度。
在那里,大仲马生了小仲马,小仲马写出了《茶花女》,于连勾引了德瑞拉夫人。
是我亲手送走她,看着她坐的飞机消失在天际,离开我几千公里,从此隔着六小时时差,好像一千万光年的距离。
对异地恋持悲观态度的我,从此过上了异国恋的生活。
生活就是这么反讽。
她到法国之后,我们恨不得一天打24小时的电话。在电话里,聊得最多的就是你今天吃啥,我今天吃啥,好像食物是我们唯一关心的话题。
她不止一次地央求我去看她。
我说机票多贵呀,再说,我这刚工作也没有假期啊!
异国恋通过电话、QQ平安地进行了三个月。
其间,她找房子,搬家,过着拮据的生活。
我接到第一个项目,领导照顾,顺风顺水。
三个月之后,我收到了一封简短的邮件。
三年的感情,她只用了短短的一句话作为结束:
“对不起,我想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远。我们分手吧!”
算上标点,只有二十二个字。我不得不怀疑她上辈子是电报员。
生活中是不存在天平的,你以为重逾千斤的东西,在她眼中却那样轻。
我深知,在一起需要理由,分手只需要个借口。
所有的分手理由都是借口,归根结底,无非你不爱我了,或者你不那么爱我了。
但是我还是不能免俗,我逼问原因,她只说了几句话,我便再也开不了口了。
她说:“为什么你不在我身边呢?为什么我总是要一个人?如果有一个人突然出现,他可能不如你好,没有你贫,没有你会写文章,可是他就在我身边,能帮我搬家,能帮我修下水管,周末能陪我一起逛街,晚上能一起吃饭。我不想一个人,我也不想你一个人。”
全明白了。
我突然想:如果当初她没有去巴黎,如果当初我不来上海,我们就去北京做北漂,或许现在孩子都会打酱油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
如果这样,如果那样,“如果”真是个好词儿,我特别讨厌“但是”。
只是可惜,生命中没有那么多“如果”,只有这许多的“但是”。
我不怪她,我本不应该让她离我这么远。我亲手把我深爱的女孩送出国门,让她一个人面对这么险恶的世界。一个人乘着拥挤的地铁,一个人穿梭在巴黎多雨的街道,一个人租住在只透出一小块天空的狭小阁楼里,一个人对抗着发烧,一个人征战着厨房,一个人吃简单的晚餐。在她最美好的年华里,我却不能陪着她。
或许,她并没有找到这样一个人,但是我知道,她比我更需要这样一个人。
此前,我也努力思考过异地恋的终极问题。
据说,是异地恋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
从飞鸽传书到facetime,异地恋的情侣们为了聊天不择手段。
可惜,我和她,终究没有成为推动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员,我浑浑噩噩理所应当,而她中途离场了。
她没有错。
错的也许是我,也许是水晶般爱情背后真真切切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