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向岚回教室后,少华继续观赏锦鲤。以前小学的时候家里的鱼塘也养过鲤鱼,过年放水捉鱼的时候,两个手指大的鱼花长到了巴掌那么大,放在水桶里活蹦乱跳,一不留神就会跳出来。捉鱼是一件快乐的事情,看着鱼在浅水窝里“啪啪”地挣扎,小华和少东乐翻天,顾不得鱼塘的淤泥会弄脏衣服,扑上去抓鱼的肚子,鱼受惊,尾巴一扇,水花夹着塘泥溅了一身。即便满身塘泥,少华和少东的兴致也不减半分,依然乐呵呵地把鱼抱在怀里,爱惜有加。

捉完鱼,回到家里,两兄弟总会挑一些小的,颜色好看的鱼放在水缸里养。少华记得有一条红色的鲤鱼非常漂亮,两兄弟舍不得吃,就放在水缸里养了很久,时不时跑去看鱼在水里优哉游哉的游来游去。

阿公总会很耐心地把鱼煎得脆香,每餐食粥的时候就会拿出一条放在两兄弟的碗里。少华总会喝三大碗粥,连鱼骨都嚼碎了吃掉。那时觉得鲤鱼真是香,现在想起来都流口水。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少华已经进城读高中,而阿公也已离开人世,过去的平淡日常变成了现在回忆中的美好。少华不觉有点想家了,可惜不能回家,星期天上午还要上自习课。开学典礼,校长已经说过,来到县一中读书就别想着放假了,此后的三年就是围绕着高考作准备,少年应该志存高远,要向外闯,别总恋着家里。而少华开学第一周就已经开始想家了,他不禁为自己这种没出息的想法感到懊恼!

“池里的鲤鱼给同学们养得真肥。”身后传来清脆的声音。

少华回过头,建萍已来到身边,刚洗过的头发还带着洗发水的香味,氤氲潮湿的幽香。

“是啊,古时李斯认为粮仓的老鼠比厕所中的老鼠好,粮仓的老鼠,吃的是堆积如山的谷粟,住着宽大的房舍;厕所中的老鼠,吃的是肮脏的粪便,人和狗来回走动一下,厕所的老鼠便战战兢兢、惊恐万分。归根到底是所处的环境不同。同样是鲤鱼,在老家是餐桌上的美味,在学校却是观赏鱼,吃的是同学们的零食,住的是学校的黄金地段,过着优哉游哉的生活。”少华感叹道。

“嗯嗯,所以说人处的环境很重要,不同的平台,造就不同的人生。我们要珍惜一中这个平台。”建萍附和道。

“你说得对,我们去书店买书吧。”

由小到大都很少进城玩,即使进城也是跟着姚老爸一起,都是去办事,直奔目的地,完了一般也就坐班车回家了。因为家里开服装店,连逛街买衣服都省了。少华去得最多的就是人民公园看猴子,如果时间老火,到了饭点,就会去邮局对面的饭店吃豆腐饭。这是少华最高兴的事情,所以记忆特别清晰。一碗热辣辣的豆腐,上面放着少许油爆猪大肠,散发着油香味,吃起来喷香喷香的。连盐放多了都觉得是不可多得的特色,只是米饭就有点不敢恭维了。想起豆腐饭,少华不禁又开始流口水。

“建萍,我们去吃个豆腐饭怎样?”少华满脸食欲。他总是这样,一到学校就觉得什么都好吃,什么都想吃。曾经上语文课,看到武松上景阳岗前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就垂涎欲滴。觉得这简直就是一课粗线条的饮食美学,完全没有店家说的山上有老虎的紧张气氛,就是想吃,以至看到描写武松上山遇到老虎时都不觉紧张,老虎是好大一块肉啊!

建萍会心一笑,说:“在学校是不是很想吃东西?吃什么都香?”

“你说得对极了,我就是这种状态!去不去,我请。”

“可是我刚吃饱,不想吃。”建萍皱着眉说,想了一下,接着说:“我带你去吃点好吃的,怎么样?”

“那好吧。”

两人边走边聊,不觉来到了人民公园。华灯初上,这里已经聚集了好些市民。公园门口已经有好几个摊挡撑起了大伞,支起了灶炉。

建萍来到其中一个摊挡,说:“阿姨,给我煎几个糯米籺。”

“好的,你等一下。”

阿姨打着煤气灶,娴熟地在平底锅上浇上几圈花生油,不一会就“嗞嗞”冒着热气。再用筷子夹着捏得很精致的糯米籺均匀地摊在平底锅上,细火慢煎。

少华开始打量这位小吃摊主,中等身材,手脚麻利,黄褐色的皮肤让她看上去比较显老。好奇心让他想了解阿姨的孩子读几年级,是否也和自己一样读高中?

“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初中毕业已出去打工,二女儿读到初二就不读了,前几天还带男朋友回来,说想跟我学煎籺,还剩小儿子读初一。”说完,叹了一口气,摇摇头,说:“哪个都不让人省心,现在的孩子难管啊!小学还好,一上初中,跟圩丁终日泡在游戏机室,学习都荒废了。我们又忙着做生意,他们几个在家里没人管,周末就租碟看,我想看碟总比去游戏机室好,想不到女儿就是看多香港打打杀杀的电影,满脑子都是什么古惑仔,初二就辍学在家。唉,失败的家长。”阿姨边说边用筷子把籺翻转过来,已经煎好的一面颜色金黄,引得少华直流口水。

建萍站在边上,笑着看少华,问:“你以前没吃过吗?”

“没有哦,我很少进城,即使进,我爸也没买给我吃,说太热,吃了喉咙痛。”

“小伙子,偶尔吃没问题的,我孩子以前经常吃。”阿姨忙着为自己的煎籺打抱不平。

籺煎好了,阿姨分成两份装进纸袋里递给少华和建萍。付了钱,一人嘴里咬着一只籺向书店走去。

“我们是不是太馋了,边走边吃,吃相会不会很难看?”建萍笑着说。

“管他,爱怎么吃就怎么吃。想不到煎籺还真香。”

“好吃吧?以前小学的时候,生病住院,我妈就买煎籺哄我,那时就觉得煎籺很香。”建萍笑嘻嘻地说。

“你不是说刚吃完饭,很饱吗?怎么还吃得下?不如我帮你吃吧。”少华调侃道。

建萍白了他一眼,说:“你没听说过女生有几个肚子吗?吃饭的肚已经饱了,吃零食的肚还饿着呢!”

第一次听这种强词夺理的理由,少华真是无语!大叹:“你们女生的嘴真是厉害,怎么说都有理!不过比今晚向岚好,你说话虽然强词夺理,但不强势,没有压力感。”

“向岚是谁?”

“新同学,说话很厉害,很直接。感觉有种城里人的优越感,和她说话有压力,不知什么时候会给她呛得不知说什么好。”

“有那么厉害吗?”建萍有点不相信,顿了顿,微微一笑,说:“你平时不是说我很厉害吗?现在见识了吧,什么是真正的厉害!”

“呵呵……”少华傻笑着。

旁边有间士多店,建萍站定了,说:“天气这么热,我们买支雪糕吃吧。”

“还吃,你不是说已经饱了吗?”话刚出口,旋即反应过来,说:“我知道了,你们女生有几个肚子,现在是雪糕肚饿了。”

两人边吃边走,走一路便吃了一路。

“建萍,今晚我才知道你很能吃哦。”少华调侃道。

“什么啊?好不容易出一次街,你不允许人家嘴馋一点?再说,哪个女孩子不喜欢吃零食的?”建萍忿忿不平辩解道。

“嗯,你说得对,忽然觉得你像我家养的猫,平时家里做什么好吃的它准能知道,围着人‘喵喵’叫个不停,特别是煎鱼。”

“姚少华,你怎么能把我比作猫呢!”建萍跺着脚,似嗔似笑。

玩笑开大了,少华忙转移话题,说:“嘿,街上的菠萝木都砍掉了,真可惜!”

“早就砍掉了,是你不知而已。”

“哦,我记得以前街两边都是高大的菠萝木,暑假进城玩,老远就闻到菠萝的香味。”

“嗯嗯,以前菠萝木是真多,一到暑假,满街都是菠萝香,典型的南方特色。”建萍一脸向往,嘴角藏着笑意,真美!少华一直觉得神情专注的女孩很美。

建萍就是这样,心里不藏事,很快就雨过天清。

街上的行人开始多起来,基本都是学生打扮,男男女女,三五成群,大家都兴高彩烈,小声聊天,恣意欢笑。年轻人都是这样,喜欢热闹,恰逢周六,学校不上自修,大家都向大街涌来,玉城街一时人潮涌动,熙熙攘攘,比雾柳镇的圩日还热闹。

街两旁的店铺灯火通明,生意火爆。少华被一阵清远悠扬的吉他前奏吸引,循声过去,原来是一间卖日用品的商店。有意思的是商店名称叫“8元店”。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商店,好奇心驱使,少华和建萍信步走了进去。

店里面商品琳琅满目,除了日用品外,还有精美的饰品。一看就是专门针对学生消费的便利店。为了确定是不是真的所有商品都是8元,少华向老板求证。老板是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人,人很健壮精神,说话语速很快。得到证实后,少华内心欢呼雀跃,当即买了一瓶大大的洗发水,十大九不输嘛!

建萍见小饰物很精致,在饰品货架前流连停留。左瞧瞧右看看,放下这件又拿起那件,爱不释手。

“你们女孩子就喜欢这些小巧精致的东西。要是我,就买实用的东西好。”

“你不懂,生活不能太实用主义,有时也需要些精神上的点缀。”

最后,建萍选了一个指甲钳、一个木制的笔筒,上面是一条小木船,木船上刻着“一帆风顺”,字体苍劲有力,格调非凡,给人一种精神上的愉悦感。

少华见笔筒既实用又美观,也买了一个。刚开学,也讨个好意头吧。

两人来到柜台前付钱,少华想起刚才在门口听到的歌曲,问老板:“刚才放的是什么歌,真好听?”

“你说的是哪一首?”老板边收钱边问。

就是那首“长夜空虚使我怀旧事,明月朗相对念母亲。父母亲爱心,柔善像碧月,怀念怎不悲莫禁……”少华轻声哼起来。

“哦,是这首歌。是陈百强的《念亲恩》。怎么,你也喜欢这首歌?”

“嗯嗯,感觉旋律很悠扬,歌词也有意思。”

“这首歌现在很红,随便一间音像店都有放,红遍了玉城的大街小巷。没办法,人家港台的流行曲就是量多质优,特别是近一两年,碟机出来后,音像店像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生意真是好。港台有什么新专辑新电影,不几天就会在玉城有得卖。现在的小孩对港台明星如数家珍,什么玉女周惠敏,忧伤王子、四大天王等等。连中年大叔都喜欢台湾歌手卓依婷,可见港台娱乐文化对玉城县的影响有多深!”老板打开了话咂子,滔滔不绝。

说话间,店门外传来一串口哨声,之后就一阵刺耳的摩托车发动机的声音。少华和建萍循声看出去,有几个长发青年坐在一辆女装摩托车上,急促地响着喇叭,穿行于人流中。行人纷纷让路,身后是一串恣意的说笑声,旁若无人的张扬。

“你看,这些飞仔就是受香港黑社会电影的影响,整天无所事事,一心想着做大哥,收马仔,泡妞。仗着家里有点钱,吃喝玩乐。”顿了顿,说:“你别看他们的摩托车不起眼,都是什么豪迈、大白鲨之类的,一万多块钱一辆。唉,钱多也未必是好事,养出了一班烂仔。”

老板娓娓道来,稔熟得像亲眼所见。少华忍不住问:“老板,你好像对他们的生活挺熟悉的!”

“呵呵,何止熟悉,本人就深受其害!”

少华和建萍面面相觑,想不到戳到老板痛处了。

他瞅了少华一眼,说:“后生仔,你系啱出城读高中吧?”

“嗯嗯……”少华和建萍点头应道。

“来到城里读书,千万不要跟人学坏。城里不比农村,诱惑多,有钱人也多,作为农村来的孩子,要把好自己的立场,走错的话就很难掰回来了!”老板皱着眉,陷入了回忆中。

良久,像是自言自语,说:“你知道吗?我原来读书很好!我爸原来是烟草局的职工,因为我妈是农业户口,小时候在农村长大,在高中以前,我都是和妈住在农村。”

少华和建萍站在柜台前等着他找钱,想不到老板是个话唠,打开了话咂子后就滔滔不绝。两人只能耐心地听他把话说完。柜台前已经站满学生,围成一圈,等着付钱。见老板兴致正高,也饶有趣味地听了起来。

“那时农村一年到头有做不完的农活,除了一年两造水稻,还要种蕃薯、木薯、马铃薯、花生。总之就是一年到头没闲过,印象中,家里的地也没闲过,种完一茬另一茬农作物又接着上场。那时候的日子真是苦!”老板摇摇头,感叹道。

“我爸在城里工作,每次他回家就是最开心的日子,因为有瘦肉吃。平时我妈都是买肥肉,说是为了炸油。即便吃肥肉,我们家的伙食在村里也算是好的了,同村的小伙伴们一年到头没几次猪肉吃,当然也饿不着,蕃薯、木薯、玉米等杂粮还是有得吃的。家庭环境的相对优越,让我时不时有点零钱花,所以身边从来不缺小伙伴。读书又好,老师也喜欢,那时的日子真是快乐!”

老板的话让少华和建萍羡慕不已。虽然少华家境比较好,但姚老爸很少给零花钱,除了必要的花费外,没有多余的零花钱,每次姚老爸都算得很紧,建萍就更不用说了,初一的时候连自行车都没有!

有同学听到这里,羡慕地说:“老板,相比起来,你的农村生活真是丰富多彩,虽然也要做工,但生活比我们好太多了。在你那年代,农村真的很难见到什么肉菜!我家也只是在五六年级时餐桌才有点丰富,即便如此,平时也主要以时令蔬菜为主。到了初中,周末回家爸妈才改善一下伙食,平时都舍不得买猪肉吃。”

“嗯嗯,你说得对……”

这位同学的话引起了大家的共鸣。

老板苦笑了一下,继续说:“到1990年,我考上县二中,老爸也升为烟草局的中层领导,双喜临门。不久,局里建起了集资楼,我爸分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举家搬到了城里住。记得搬家那天,老爸请了一辆小货车,把全部家当都搬到车上时,全村人都来道贺,那时真是风光!”

老板边收钱边继续娓娓道来:“进城后,刚开始相当不适应,一回到家就关门,和外边世界隔绝,想找个伙伴玩都难。姐姐考上大学后,妈妈又开了个改衣店,家里经常就只剩自己一个人。百无聊赖的时后就去游戏机室打游戏,慢慢地就结识了一帮社会青年。他们的豪爽和讲义气很快就吸引了我,和他们玩,让我好像又回到了在农村时的生活,不再孤独,而且他们的节目更丰富。就是在这段时间,我学会了吸烟,溜冰,去舞厅,慢慢地发展到为兄弟打群架。那时就很崇拜《天龙八部》中的乔峰,向往他豪气干云,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义气。”

少华忍不住问道:“你的这些变化你爸妈不知道吗?”

“老爸自从升了职就很少回家,不是这个同学请吃饭就是哪位朋友回玉城想见他。妈妈又忙着店里的生意。他们一直都很信任我。以前在农村也经常是我两姐弟在家,也没学坏!进城后,唯一的变化就是身上的零用钱比以前多了,而且很可观。这些钱都被我拿去和兄弟们挥霍掉了。因为我讲义气,为人又大方,很快就在兄弟间树立了声望和地位。随着江湖地位的提高,投我门下的马仔越来越多,承担的‘责任’也越来越大。那时我的名气在二中已经差不多人尽皆知,只要提起我的名字,一般都能摆平。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可是没办法,我的心已经不在学习上了!我沉醉在虚假的风光里不能自拔!”

听到这里,大家不胜唏嘘,都觉得老板荒废了学业真的挺可惜!

老板叹惜道:“如果不是后来的遭遇,这样的结果还不算太坏!”

“还有什么遭遇?”少华忍不住问道。

老板看了一眼少华,说:“高二时文理分科,我成绩不理想,选择了体育。为此,我爸第一次对我发火,他不明当年那个让他骄傲的儿子怎么会变成这样!想不到我们父子俩进城后第一次坐下来聊天竟然是由他对我的失望开始!那一次,我们由争吵到聊天,再到沉默,足足聊了几个小时。我把进城后这一年来的孤独,烦恼……一股脑说了出来。”老板有些伤感,继续向陌生的听众倾诉。或许也是因为陌生,他才敢缷下全部伪装。以下是他说的全部内容:

我抱怨老爸一天到晚只顾着所谓的应酬,对我的学习生活不闻不问。

“以前不也是这样的吗?你和你妈在农村,我在城里上班!”我爸不解地问。

“以前是在农村,我再调皮也去不了哪里玩。再说,当时还有妈在家,农活又多得干不完。现在可好了,爸忙应酬,妈忙改衣店,剩下我像是多余的!”

“可是我们并没有忽略你啊!你看你现在,要什么有什么,比你农村的堂兄弟不知好了多少倍!”爸忿忿不平地说!

“我不需要这些!我要的是一家人在一起开开心心地吃个晚饭再去上晚自修。不想经常冷锅冷灶的随便对付一餐便去学校!”妈妈可能被我的话震撼到了,在一旁直抹眼泪,点头承诺以后不开店了,专职在家。聊天以我的胜利结束。他们可以满足我的要求,只需我好好学习。

由于报体育的人数不够专门开一个班,我们都是分散在各班上课,只是下午最后一节课集中练体育。我被分到了文科班。坐在我前面的是一位文静的女孩,名字叫郑兰,人如其名,真的静若幽兰。她的出现让我浮躁的心慢慢平静下来,有事没事就喜欢和她待在教室看书,学习也慢慢有了起色。渐渐地对她就产生了某种情愫。终于,期中试后,我向她表白了。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明显拒绝,只是说现在就挺好。日子慢慢流逝,一切仿佛都向着美好发展,我也不急,觉得反正这样过也挺好的。

事情发生改变是在一个周六的晚上,学校照例在操场放电影。那晚我回学校,准备和她在教室度过一个美好的晚上。进到教室,发现她不在,在座位上等了一会,还没见她来,心里满是失落!如果不是偶尔听同学说她周六晚上回学校自习,自己也不必这么火急火燎地赶回学校!

久等不见她人,百无聊赖的下到校园漫无目的地走。不知不觉转到了操场,看电影的同学们爆发出阵阵的笑声,什么电影这么搞笑?不如就看电影吧,我想。

操场上看电影的人不是很多,稀稀落落地站着一些同学。我走到电影机旁,开始看电影。原来是《滑稽时代》,很搞笑的电影。忽然前面一个熟悉的背影映入眼帘,是郑兰?!我很高兴,走到前面向她打招呼。她向我笑了笑,继续和站在旁边的男生边看电影边聊天。我心里酸酸的,问她:“这位男生是谁?”

她只是淡淡地说是朋友。当时我就很生气,大庭广众下不便发作。等到第二天,上自习课的时候,我逼问她有男朋友了为什么又不明确拒绝我,玩弄我的感情?她冷冷地说:“我什么时候答应做你女朋友了?”一句话顶得我瞠目结舌。

回到家里想来想去,心有不甘。我发动自己在学校的人脉,很快就查清了那男生的底细,原来是隔壁班的,家里很有钱,老爸是开石场的。我越想越气,决定找他谈。

星期一下午放学后,我约他到校门口的快餐店里见面。事前我已经点好菜,还买了两瓶啤酒,准备好好和他谈,让他放手。

我们谈得很不开心,他认为公平竞争,为什么要他放手?

话聊不下去了,啤酒也没喝几口,剩下的让马仔带回宿舍喝。自己结了帐,垂头丧气地回到家里。母亲已经煮好饭在等我。

老爸闻到我身上的酒气味,生气地质问我是不是又出去干坏事了?这么迟才回家!

本来就没有好心情,被他一撩拔彻底点燃了!我没好气地回顶他:“对,我就是出去干坏事了,当烂仔,怎么样?”

自从老爸知我学坏后,对我管得比较紧,饭局也推掉了,每晚必在家吃饭,而且对我的生活作息时间要求严格。平时几点上学,回家,睡觉都有明确的要求,目的就是限制我不能再跟社会的小混混来往。刚开始,能一家人在一起开开心心地吃晚饭,我是挺欢喜的。慢慢的,可能自由惯了,突然被管束,自然就心里开始抵触。刚好在心情低落的时候被我爸一通质问,所有积压的情绪就一起爆发了。结果可想而知,老爸打了我。

我被打后摔门而出,在街上游荡了一圈,实在没意思,就又回到了学校。坐在教室里,静不下心看书,传纸条给郑兰,她也不回应。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沮丧,失落!想当年,我也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朋友众多,过着众星捧月的生活,想不到进城后混得如此落魄!我决定再找那男生谈。

下晚自修后,我来到学生宿舍。为了显得更有气势,我把几个马仔叫来,在宿舍门口等他。

他见是我,本能地向后退,转身想跑,被我的马仔从后面包围住,脱不了身。

“我再问你一次,郑兰是我的,你到底放不放手?”一上来,我就单刀直入逼问他。

谁知那男生也是心高气傲的主,虽然见我们人多势众,但却毫不退缩。可能也是因为在学校,赌我不敢对他怎样吧!

我彻底被激怒了,出道这么久,还没有谁敢这样对我不敬,何况又是在我的马仔面前,这个脸我丢不起!

已经怒红了眼的我顺手抄起下午买的啤酒,当头就砸了下去。他大叫一声,抱着头大喊:“救命啊,打人啦……”

那一晚,在政教处,我爸觍红着脸向对方家长赔不是。除了赔汤药费,还要接受学校的处罚。

晚上回到家里,父亲一句话都不说,或许他已对我绝望!我自己也肠子都悔青了。一面后悔,一面担心学校的处罚。我自己的猜测是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最多记大过处分。以前又不是没打过架,只不过这次影响大点而已。

事情的发展远比我想象的糟糕,当班主任告诉我被学校开除的决定后,整个人都懵了。我不敢想老爸知道这个消息后会有怎样的反应!我不知自己是怎样回到家里的,失魂落魄的样子应该很恐怖吧!以致父母知道我被开除后竟然没有骂我。

父亲决定亲自向学校求情。得到的回复是:第一、我已经是惯犯,屡教不改;第二、我手法粗暴,可能有暴力倾向,继续留在学校可能会对其他同学构成生命危险;最后建议我转学到乡镇的高中就读,还说学校可以帮我联系乡镇高中。话已经说到这份上,已没有转圜的机会。

在乡镇高中要住校,第一次远离家人,什么都要靠自己,感觉非常不适应,学校的饭菜又没家里的香,再加上心理失衡,我整个人都半死不活的!读了半个学期,实在没办法坚持,我选择了退学。我的高中生涯就这样在落寞中结束了!

中途辍学后,我跟亲戚进厂打过工,在酒店做过砧板工,学过修汽车,都干不长。后来我爸实在没办法,出钱帮我开了这间店,到现在已经有两年时间。老板絮絮叨叨说了很久,大家竟然也站在柜台前听了这么久!

在一片唏嘘声中,老板总结道:“这是埋在我心底很久的痛,今天终于有机会一吐为快。所以《念亲恩》这首歌于我不单是好听,还有更深的含义!每当见到大街上呼啸而过的飞车党,我就叹息,年轻人,怎么一代代地重复着昨天的故事?或许,这就是成长的代价吧!今天有同学问起《念亲恩》这首歌,有感而发,说了这么多,希望有缘听到我经历的同学都好好学习,珍惜读书机会,特别是农村出来的,不要迷失了方向。不要像我,一事无成!”

大家都赞老板口才好,人又善良,以后会越来越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