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序言

本书的主要部分是《一个历史学家的宗教观》的重印。它是根据我已故丈夫阿诺德·汤因比于1952年和1953年在爱丁堡大学吉福德讲座的讲稿写成的,首次发表于1956年。吉福德讲座创建者希望,讲演者不能以任何形式的“天启宗教”作为讲课的依据。因此,将我丈夫至今未发表的论文《黑暗中的探索》作为附录加之于新版,似乎并不是不适宜的。在这篇论文中,阿诺德解释了他个人的宗教信仰。此文作于1973年9月,就在他完成了去世后出版的著作《人类和大地》之后不久。因此,这是他把关于宇宙奥秘和他喜欢称之为“终极的精神实在”的本性的思想付诸文字的最后尝试。

正如这篇论文的标题所表明的,阿诺德认为他并没有解开这些奥秘,但是按照他的个性,他感到自己有权利——确实也必须——去进行那些为别人所熟知的思辨。他关于宗教问题的观点是一种理智的观点,他最终没有跌入不可证明的信仰行为之中,这种不可证明的信仰行为本来会使他将基督教和任何其他高级宗教作为他自己的信仰和实践的规范。不过他一直对基督教和其他高级宗教有兴趣,并在不同的著作和文章中作了大量的论述。

(据他猜测)阿诺德的父母是具有温和观点的正统基督教徒。然而家族中的另一成员,他的叔祖,一个退休的商船船长的宗教观决非温和,而是一个非常极端的福音主义者,以至于在侄孙看来,教皇和魔鬼无甚差别。阿诺德孩提时代按时随大人去教堂,因此非常熟悉《圣经》和英国圣公会的《祷告书》。他经常对我说,他为有这样的背景而感到高兴。正如他在《黑暗中的探索》中写到的,他“在基督教的传统中的浸泡”。此外,他还告诉我(并且写入他近80岁才完成的最富自传性的《经历》一书中),即使还是个孩子时,他就从不相信童贞感孕。在大学本科时,他曾喜欢称自己为不可知论者(决不是无神论者)。他直至逝世都坚持这一观点。在《经历》中,他不惜笔墨地说明,无论在临终时发生什么事,不可知论都是他整个成人生活期间关于宗教的深思熟虑的观点。但是无论他愿意怎么称呼自己,他无疑是一个具有深刻宗教感的人。阿诺德的宗教态度,可概括为他喜爱引用的罗马元老院议员Q.奥勒留·西马库斯同圣安布罗斯论辩时说的一句话:“单循一条道路是永远达不到如此伟大而神秘的中心的。”我想他也羡慕能够把一种“高级宗教”作为自己宗教的人们。因他的第一个妻子罗莎琳德·默里的缘故,他差一点接受罗马天主教,成为一名皈依天主教信仰的信徒。他的儿子劳伦斯则仿效了他母亲,被送往安普尔福思学院就读。阿诺德同该校的几个僧侣结成了朋友,即便当他不能消除怀疑成为天主教徒后,这些僧侣仍然是他的朋友(我怀疑,他的叔祖哈里对他孩提时代的影响可能与此有关;而且我想这种影响也与他的下述想法有关:他明显地觉得别人也和他自己一样对良心责备很敏感)。从1974年8月中旬病发直至去世期间,在约克的普里·卡斯特私立医院的14个月中,尽管谈话困难和不能清晰地书写使他难以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感情,但我觉得他有时仍然要设法理解宇宙的奥秘。在这一期间,每当见到来拜访他的天主教徒友人,他总能辨认出来并露出愉快的表情;但是,我认为这并不意味着他比起几年前撰写《经历》时更接近于临终的宗教改信。他也总高兴见到普里·卡斯特医院的牧师,一名退休的圣公会主教,而且为了同他交谈所作出的努力比同其他来访者都大。

他在《黑暗中的探索》这篇论文中提出的许多思想在《一个历史学家的宗教观》和《经历》一书的“我信仰的和不信仰的宗教”中已被讨论过了。在以后的一些著作中(例如在《永存》中),他经常表露这样一种观点:无论一个人承认与否,他心中都有一种宗教,而且在他所有有关宗教主题的作品中,他清晰地表述了他的思想:爱是最重要的人生事实——的确,是人生的存在依据。他在《经历》论及宗教的一章里,表现出认为马西昂的基督教观比正统的观点更易接受的倾向。至写作《人类和大地》时,他已经把全能而慈爱的超人的上帝概念看成是不可接受的,并断定“后基督教”世界的其他人会同意他的这个观点。在《黑暗中的探索》一文中,他论证了这一观点的理由。

尽管《黑暗中的探索》较多地重复了他在其他著作中曾表述过的观点,但也显露出了一些新的思想,并且还作了——我想他以前未曾作过的——自我表白。

这篇论文分为篇幅不等的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以“自我”为题。他写道,他之所以对工作专心致志而硕果累累是因为他爱好诸如写作和为准备写作而做笔记一类的创造性活动,而不爱一味地沉思,如果他是一个印度教徒的话,在84岁的高龄本来会这样做的。他认为有这种爱好,是因为希望经过他的生活中“同终极的精神实在神交”过三次(他在《经历》中叙述了其中的两次)之后,不再同“终极的精神实在神交”。当他理智地思考时,会惊奇地发现,他同塞缪尔·约翰逊一样感到:“落入永生的神手里,真是可怕的。”他还承认,专注于工作同看电视——对此他一直怀有“高傲的蔑视”——一样是孩子气地使他的大脑充实的一种方法。

《黑暗中的探索》较长的第二部分题为“存在”,他提出了一些关于在生活、意识和爱的生存范围存在的新思想,他认为这些思想可能已经成功地捕捉到了“侵入”这个范围的机会。在这部分的结尾,他写道:“科学家也许可以证明我的话就像是傻瓜说的,然而,我冒险斗胆地说……因为存在问题关系到整个人类,而不仅仅关系到少数科学家。”

论文的其余两个部分,冠以“恶”和“终报实在”的标题,没有包含多少——如果有的话——他以前未曾提出的思想,但是论证是令人信服的,并以参见和引述《圣经》以及其他宗教的“圣经”来支持论证。

我丈夫论述了人和动物的意识,并在它们两者之间作了区分,对他的思想也许有必要作一个简短的说明。这主要是,人意识到自己必死的命运,动物则不会意识到这一点。但是,对人来说,人的意识也似乎意味着他有选择的自由,而在动物身上无论怎样都不是同样明显的。他断定他自己的意识始于他2岁左右时,我认为他的一段回忆可以解释这个时间的断定。事情发生在他2岁后的第一个夏季,当时他和父母呆在威尔士海滨。一天,他故意逃离保姆,径直向海边跑去,他的良心告诉他(如果不是当时,就是后来)这一选择是错误的,因为这使他的保姆大为烦恼。

尽管我丈夫总避免杀生,甚至避免杀死一只小虫,但对动物他从来就没有多大的兴趣。他比较忽视动物和动物行为,这也许可以说明为什么在《黑暗中的探索》中,他把像老虎、鲨鱼一类的食肉动物称作恶,尽管不像成为食肉者的人那样被称作邪恶。看来,他把食肉动物称为恶忽视了“自然界的平衡”,忽视了如果动物不互相攫食,不劫掠各类植物必然会发生动物过多的结果。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对此视而不见。但我认为,更为可能的是他相信食肉动物的存在及其行为是一种宇宙天然的罪恶,这使他最终得到这样的结论:一个全能而又慈爱的创造者—神的概念是不可能接受的。

维罗妮卡·汤因比

197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