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海洋运输中损失处理

典型问题及案例

一件搁浅事件的处理

一艘载有茶叶和儿童玩具的船舶在航行途中不慎搁浅,情况非常危急。为了脱险,船长下令抛货(茶叶)300公吨,并反复开倒车,强行启动,终于脱险。但船上轮机受损且船底被划破,致使海水渗进船舱,造成船货部分受损。该船驶近附近的港口修理并暂时卸掉大部分货物,共花了一周时间,增加了各项费用的支出,包括船员的工资。

船修复后装上原货物重新起航,不久,A货舱突然起火,火势有蔓延趋势,船长下令灌水灭火。灭火后,发现部分儿童玩具和茶叶被浸湿,又造成部分损失。试分析上述各项损失属于何种损失,为什么?

搁浅是船、货遇到共同危险,为脱险而采取的一系列有意而合理的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属于共同海损,包括抛货损失;反复倒车造成的轮机受损和船底划破的损失;为修船将货物卸至岸上,一些货物遭到正常损坏以及有关装卸储存费;增加的船员工资。另外,起航后A货舱起火的损失也属于共同损失。

解读与阐述

进出口货物在海运中常常会遇到各种风险而导致损失或灭失,而保险公司并非对任何风险都给予承保,也不是对什么损失都予以赔偿。因此,进行投保之前,首先要熟悉海运中的风险与损失。

1. 海运中的主要风险与损失

2. 全部损失的判定与计算

(1)实际全损的判定。货物完全灭失或因变质而失去原有用途的实际全损,主要有以下几种判断方式:

a. 被保险货物完全灭失。如因遭遇海难后沉没,货物同时沉入海底。

b. 被保险货物遭受严重损害已丧失原有用途,已不具有任何价值。

如水泥遭水泡后结成硬块,虽然没有灭失但已经失去原有用途,不具有任何使用价值。

c. 被保险货物损失已经无法挽回。如船被海盗截取或被敌国扣押。

d. 船舶失踪,到一定期限后仍无音讯。

(2)推定全损的判定。判定推定全损主要有四种情况:

a. 被保险货物遭受严重损害,完全灭失已不可避免,或者避免实际全损需要施救等所花费用,将超过获救后被保险货物的价值。

b. 被保险货物受损后,修理费用估计要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

c. 被保险货物遭受严重损害之后,修理和续运抵目的地的运费已超过残存货物到达目的地的价值。

d. 被保险货物遭受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使被保险人失去被保险货物所有权,而收回所有权,其费用将超过收回被保险货物的价值。

3. 部分损失的判定与计算

(1)共同海损的判定与计算。构成共同海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 船方在采取紧急措施时,必须明确有危及船、货共同安全的危险存在,不能主观臆测可能有危险发生。

b. 船方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是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

c. 所做出的牺牲或支出的费用是在非常情况下产生的,具有特殊性。

d. 构成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支出,最终还必须是有效的,也就是说,经过采取某种措施后,船舶和货物的全部或一部分安全抵达航程的终点或目的港,避免了船、货同归于尽。

(2)分摊法计算共同海损。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支出都是为了船舶、货物和运费方免予遭受损失而做出的,因而应由船、货、运费三方在最后获救价值的基础上按比例分摊。如下例所示:

有一艘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发生共同海损,货物共损失50万美元,其中货主甲、乙、丙和丁分别损失10万美元、20万美元、0万美元和20万美元,船体损失25万美元,救助费3万美元,运费损失1万美元。货主甲、乙和丙、丁的货物价值分别为120万美元和140万美元、120万美元、100万美元,该载货船舶价值500万美元,承运人运费总计20万美元。问:船、货和运费三方各应分摊多少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a. 第一步求出分摊率

总损失额=50+25+3+1=79(万美元)

分摊价值总额=(120+140+120+100)+500+20=1000(万美元)

分摊率=(79/1000)×100%=7.9%

b. 第二步求出各方按比例分摊金额货方

货方甲应分摊额=120×7.9%=9.48(万美元)

货方乙应分摊额=140×7.9%=11.06(万美元)

货方丙应分摊额=120×7.9%=9.48(万美元)

货方丁应分摊额=100×7.9%=7.9(万美元)

船方:

船方应分摊额=500×7.9%=39.5(万美元)

运费方:

承运人应分摊额=20×7.9%=1.58(万美元)

(3)单独海损是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由海上风险直接导致的船舶或货物的部分损失。这种损失只属于特定利益方,而不属于所有其他的货主或船方,由受损方单独承担。例如,在整船运输中,有面粉、机器设备和钢材三种货物;途中遇到暴风雨,部分海水进入船舱,海水浸泡了部分面粉,使其变质。面粉的损失只是面粉一家的货主的利益受影响,跟同船其他货物的货主和船东利益无关,因而属于单独海损。

4. 关于费用的处理

费用主要是指保险人承保的费用,被保险货物遇到保险范围内的事故,除了能使货物本身受到损毁导致经济损失外,还会产生费用方面的损失。这种费用,保险人也予以赔偿。

主要包括:

(1)施救费用的处理。主要是指在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其代理人、雇佣人员或保险单受让人等为抢救保险货物(指船舶或货物),防止其损失扩大而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保险人对这种施救费用负责赔偿。

(2)救助费用的处理。是指被保险货物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助行为,而向其支付的报酬费用。

其他损失是指外来风险造成的损失。

关键点提示

海洋运输中损失的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1. 海运中的主要风险与损失

2. 全部损失的判定与计算

3. 部分损失的判定与计算

4. 关于费用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