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研究意义

1.2.1 有利于调节医患关系,确保医疗服务提供过程的公平性和实效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基于互联网大背景的影响,我国患者的医疗需求从宽度和广度上都有所扩展,患者的维权意识也逐渐增强,医患双方发生纠纷和产生矛盾的概率加大。社会大众期待一种新的伙伴型的医患平等模式,在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医患双方建立起高度和谐、长期稳定、友好合作的关系。近年来,随着新医改政策的大力实施,我国稳固扩大新农合覆盖面,稳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安全质量,使得整体医患关系的宏观环境有了较大的提升。特别是相关部门出台政策降低诊疗费用,实行预约诊疗和分时段就诊,优化就诊流程,缩短平均住院日,开展优质护理等,都使得医患关系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各地区广泛建立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逐渐发挥出良好的作用,伴随新闻媒体责任自律和引导的增多,医患关系紧张的局面有所缓解,但仍然存在着因医师执业行为偏差或职业道德感缺失而产生的冲突或矛盾。医师职业伦理是医患关系和谐发展的基础,医患之间要构建一种共同认可并相互理解的核心伦理价值,兼及现代社会的新技术和新环境,无论是在现实医疗场所还是在网络交互中,都能突显医师职业崇高的社会价值和伦理精神。因此,医师职业伦理体系构建不仅要吸取我国传统医学伦理的精华,还需要充分了解医师职业群体的工作状态及伦理需求,同时需要政府、医方、患者、大众舆论的协同努力。本研究基于医患双方的现实伦理需求展开调查,从医师职业的特殊立场出发,实证探讨我国医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及影响因素现状,目的在于能够有效调节医患关系,能够确保医疗服务提供过程的公平性和实效性,促进医患关系的正向可持续发展。

1.2.2 有利于形成统一的医学职业精神,以促进医务工作人员的职业风尚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及我国“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中,都有关于卫生人才队伍的服务能力及医德医风建设的明确要求,这也是新时期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要的伦理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诚信度问题、公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尚不完善、医疗费用居高不下等体制的、社会的、道德的、价值取向的问题,很容易受社会舆论及媒体导向的影响,而将医师群体推到风口浪尖上。基于社会对医疗行业存在认识上的不足和偏见,也会把矛盾的焦点指向医师群体。这些都是影响当代医师职业群体价值观、职业观的重要因素。

长期以来,我国医学职业伦理规范仅包含医师所遵守的道德纲领和类似“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的口号宣传,从而使现行的伦理规范调整下的医患关系备受争议,如“红包”现象、“大处方”纠纷及目前各地频发的“杀医”案件等。患者对医疗行业的不信任和偏见使社会质疑医师救死扶伤的伦理精神,医学职业“潜规则”的盛行对整个医疗行业的社会声誉及医学公益性的伦理生态也已经产生深远的影响。这正体现了在医学实践中的职业伦理规范正在被虚化、边缘化。同时,应当在医患关系中充分发挥作用的评估、引导及制约的规范功能也不再鲜明。这些使我们不得不反思现行的医学职业伦理规范对医务人员的适用程度和规约能力。因此,为确保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服务性与可持续性。本研究从职业伦理角度出发,通过剖析公立医院住院医师职业伦理现状及社会动因,使医师职业群体在工作实践中深入认知职业伦理原则、调整伦理行为,引导医师形成积极的职业价值观,提高整个医疗行业的职业素质和服务理念。

1.2.3 有利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导向和社会公众的监管

医师职业道德的伦理范畴研究是从医患责任义务关系的视角反映医学职业伦理的现实需求及核心价值的。医师职业道德的伦理研究成果,在医师职业群体中体现为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引导、教育和奖惩效力的行为规则、文本总和与制度安排;并且彰显可行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的应用价值。医学职业精神及伦理原则的合理构建是对医学职业伦理价值理念、医患责任义务关系的规范化体现。医师应遵守的道德纲领,不仅是医师“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类似的口号宣传,而且是鉴于医学职业发展在社会中的各利益主体(包括政府、医患双方、医学院校)间的伦理环境所构建的。

本研究源于对现实社会中人们针对医疗行业不义行为的反思,结合新型医学关系的发展态势、医师职业的特征、当前社会结构和时代价值观念,遵循“基础理论研究-现状实证分析-影响因素探索”的逻辑路径,从“应然”和“实然”两个层面分析并描述了我国医师职业伦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对传统医德价值的论证,总结长期以来我国医德的实践活动,提出现代医师职业伦理价值的系统性、逻辑性及现实性,从而构建包含医师职业核心伦理价值、伦理原则及社会动因模型。基于医患之间、医务人员之间、医学职业共同体与社会之间的伦理关系,形成更能有效激励或规约医师执业行为的伦理规范体系。研究提供的医师职业伦理现状有利于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和个人开展公正恰当的评价和监管,既可以给医疗机构及个人进行准确定位,明确其努力方向,又可以为政府主管部门及社会公众提供监督管理的客观依据,为构建健康和谐的新型医患关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供理论借鉴与实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