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而言,嘉庆《海康县志》资料丰富,内容详实,特点鲜明。

(一)体例创新

按惯例,地方志的编纂总要参考前志或者已有的志书体例。比如,康熙二十六年(1687)《海康县志》的编纂体例基本照搬明代欧阳保万历《雷州府志》,“乃会集学师绅士取郡志采辑之”广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辑:《广东历代方志集成·雷州府部三》,广州:岭南美术出版社,2009年,第5页。。这里的“郡志”,是指欧阳保纂修的《雷州府志》。作为一本县志,康熙《海康县志》一共十八志,体例繁多,分类太细,显得纷繁错杂。陈昌齐所辑的《海康县志》,在综合参考现存志书体例的前提下,大刀阔斧,删繁就简,在编纂体例上进行创新。全书仅设八志,分别为疆域志、建置志、职官志、名宦志、选举志、人物志、烈女志和艺文志。“疆域志”下面又分舆图、形胜、沿革、事纪、里至、山川、乡都、社村、市、埠、水利、河渠、陂塘、堰闸、户口、杂役、积贮、籍田、风土、物产二十条细目。体例简洁,逻辑明晰。

陈昌齐先修嘉庆《雷州府志》,共有二十志,紧接着再修嘉庆《海康县志》,县志在体例的设定上有参照府志,但绝不雷同。甚至,他创造性地将府志的多项志归纳为县志的某一志,如前者“舆图卷、地理卷、沿革卷”归为县志“疆域志”一卷,再作为细目出现,甚为简洁,这不得不归功于编辑者较强的归纳能力。因此,嘉庆《海康县志》“条理清晰,推为善本”陈谦:《明清两代广东修志概况》,《岭南文史》1983年第2期,第17-32页。

(二)自成体系

嘉庆《海康县志》主要根据嘉庆《雷州府志》“海康县”的内容进行采录,许多内容大致无异。但县志不是府志的影子,而是自成体系。

第一,它在体例上自成一体。县志共分八志,虽然简洁,但是已经囊括政治、经济、历史、地理、文化、风俗、物产、军事方面的记述,内容完备。

第二,增补历史,查缺补漏。《嘉庆海康县志》的记述上继康熙《海康县志》,下至嘉庆十六年(1811),增补了一百二十多年的历史。陈昌齐生平精通考据之学,参订经籍,多所辨正,辑有《经典释文附录》《历代音韵流变考》《楚辞音辨》《大戴礼记》,对《淮南子》《荀子》《管子》《吕氏春秋》等书进行正误考辨;还擅长于天文算法,著有《天学脞说》《测天约术》二书。自从进士入仕以来,他先后参与了《永乐大典》的勘校和《四库全书》的编校。他擅长修史,“直省地志繁富,稽核详审。故生平最精地理之学”广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辑:《广东历代方志集成·雷州府部》,广州:岭南美术出版社,2009年,第822页。。修志最基本的原则是实录,尊重历史,以史料为依据。他秉笔直书,刚正不阿。在嘉庆《雷州府志》尚未刊印期间,雷州府因为在嘉庆十年间错判一桩冤案,雷州守备多次恳请陈昌齐修正案情结果,最终还是被拒绝了,“昌齐曰:‘据事直书,史法之良。余今日宁受人非不受鬼责也。’卒不改。冬,续修《海康县志》”广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辑:《广东历代方志集成·雷州府部五》,广州:岭南美术出版社,2009年,第827页。。可以推知,他在纂修嘉庆《海康县志》时也会秉持这一原则。对待史料,他无分巨细,经过稽查考证,甄别正误后才使用。如果史料有误,他会用“旧志”“旧郡志”“通志”等语说明,再列出个人的考辨结果。他纠正了康熙《海康县志》错漏之处,也在嘉庆《雷州府志》“海康县”内容的基础之上查遗补缺,进行了增补和扩充。因此,嘉庆《海康县志》纪事翔实,考据详明,信实可靠,错漏较少。

第三,语言精练,富有章法。陈昌齐学识渊博,学问精深,精于著述。他曾说过:“吾学各有根底,古文一道尤所自信,如近作《雷州府志》《海康县志》各小序,寥寥数十言,古今因革损益之故,无不融会其中。至于承接段落,起讫分际,各有章法。虽累千万言,不外此矩也。”广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辑:《广东历代方志集成·雷州府部五》,广州:岭南美术出版社,2009年,第829页。可见,他注重行文简洁,用语精练,寥寥数语则把历史中的因革损益之事概述精当。他讲究章法,条理明晰,又善于谋篇布局,叙述有条不紊。每志前皆自撰小序统领该卷,通过小序概述全卷,或是发表评论。富有章法的修撰,使县志自成一体。刘邦柄《海康县志序》评价此书“自《疆域》至《艺文》,或委或源,不支不漏,事以汇聚,义以例该”嘉庆《海康县志》刘邦柄序。,可谓中肯。

(三)思想正统

清政府一直重视地方志的修纂。康熙、雍正、乾隆和嘉庆皇帝都曾颁下圣谕,要求各督抚将本省通志重新修辑,以备修国史采择。由上至下,督抚则檄令各县修志,呈于知府,由知府上报。县志和府志用于编纂省通志的取材。康熙时期海康县令郑俊在康熙《海康县志序》中明确说明修纂县志的用途:“县志也,由县而上之郡,汇属县之志而纂辑之有郡志焉。由郡而上之省,汇属郡之志而纂辑之有省志焉。由省而上之朝廷,汇直省之志而纂辑之,然后一统之志以成矣。是县者,郡之积。而郡者,省之汇也。省者,又统志之所裁成,而修史者之所参考也。”康熙《海康县志》郑俊序。又云:“补苴草创,以成一邑之志。非所云不刊之成式也,亦聊以被统志之采择耳。”康熙《海康县志》郑俊序。可见,县志、府志、省志的纂辑是为了修国史而用。嘉庆《海康县志》也应如是。此外,方志记录着地方疆域、建置、典章的沿革,政令的兴废,赋税的征收,官员的升迁,民风民俗等情况。“国无史无以明治乱,县无志无以明兴革”(陈日新道光《新安县志序》),方志可用于彰往察来,观风施教。陈昌齐仕宦多年,深谙方志的纂写精神要与清政府的统治思想保持一致。嘉庆《海康县志》中的“名宦志”着重描写官员为公为民的形象,“人物志”重点突出自唐以来海康籍人物对地方的贡献、业绩以及高尚的品德。“烈女志”书写贞洁烈妇的事迹,旨在宣扬封建礼教思想。

嘉庆《海康县志》因以上特点而被后人推为善本。民国《海康县续志编纂凡例》尊此志为经典之作,申明续志的编写不需要对嘉庆志的内容进行修订,遵照即可:“一志以续名,尊前志也。前志修于嘉庆十六年,为邑先辈陈观楼先生所手先定。先生海内通人,广东省《通志》《雷州府志》皆膺总纂,于此道致力尤深,非后学所能企项背。故县前志无庸更张,只修自嘉庆十七年以来者。”广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辑:《广东历代方志集成·雷州府部五》,广州:岭南美术出版社,2009年,第354页。可见嘉庆《海康县志》的纂写之严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