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商代的政教
商代是兴于西方的。其始祖名契,封于商,即今陕西的商县。传十四世而至成汤。《史记》说:自契至于成汤,八迁。汤始居亳,从先王居。八迁的事实和地点现在不大明了。其比较可靠的:《世本》说契居于蕃;其子昭明,居于砥石,迁于商。《左氏》襄公九年,说昭明子相土,居于商丘。蕃在今陕西华县附近。砥石不可考。商丘,即春秋时的卫国,系今河南濮阳县。殷人帝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帝喾冢在濮阳,都邑亦当相去不远。唯冥居地无考。汤所从的先王,如其是喾或契,则其所居之亳,该在商或商丘附近了。
这是汤初居之亳,至于后来,其都邑容有迁徙。汤征伐的次序,据《史记》《诗经》《孟子》,是首伐葛,次伐韦、顾,次伐昆吾,遂伐桀。《孟子》谓汤居亳,与葛为邻。后儒释葛,谓即汉宁陵县的葛乡,地属今河南宁陵县。因谓汤居亳之亳,必即汉代的薄县,为今河南商丘、夏邑、永城三县之地。葛究在宁陵与否,殊无确据。韦是今河南的滑县,顾是今山东的范县,亦不过因其地有韦城、顾城而言之,未敢决其信否。唯昆吾初居濮阳,后迁旧许,见于《左氏》昭公十二年和哀公十七年,较为可信。桀都阳城,见于《世本》,其说亦当不诬。旧许,即今河南的许昌。阳城,在今河南登封县。《史记》说:桀败于有娥之虚,奔于鸣条。有娥之虚不可考。鸣条则当在南巢附近。南巢,即今安徽的巢县,桀放于此而死。然则汤当是兴于陕西或豫北,向豫南及山东、安徽发展的。
商代传三十一世,王天下六百余年。其制度特异的,为其王位继承之法。商代的继承法,似乎是长兄死后,以次传其同母弟;同母弟既尽,则还立其长兄之子。所以《春秋繁露》说:主天者法商而王,立嗣与子,笃母弟。主地者法夏而王,立嗣与孙,笃世子。我们观此,知商代的习惯,与夏不同,而周朝则与夏相近。又商代之法,“君薨,百官总已,以听于冢宰,三年”。所以古书说“高宗谅闇(àn),三年不言”。观此,则商代的君权,似不十分完全,而受有相当的限制。
此外,商代事迹可考见的,只有其都邑的屡迁。至其治乱兴衰,《史记》虽语焉不详,亦说得一个大概。今节录如下:
【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
【雍己】殷道衰,诸侯或不至。
【太戊】殷复兴,诸侯归之。
【仲丁】迁于敖。
【河亶甲】居相。殷复衰。
【祖乙】迁于邢。殷复兴。
【阳甲】自仲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诸侯莫朝。
【盘庚】涉河南,治亳。殷道复兴,诸侯来朝。
【小辛】殷复衰。
【武丁】修政行德,天下咸欢,殷道复兴。
【帝甲】淫乱,殷复衰。
【武乙】去亳,居河北。
【帝乙】殷益衰。
帝乙的儿子,就是纣了。
公元一八九八、九九年间,河南安阳县北的小屯,曾发现龟甲兽骨。有的刻有文字。考古的人,谓其地即《史记·项羽本纪》所谓殷墟,或者是武乙所都。据以研究商代史事和制度的颇多,著书立说的亦不少。但骨甲中杂有伪品,研究亦未充分,所以其所得之说,尚未能据为定论。殷代政教,见于书传,确然可信的,则古书中屡说殷质而周文。可见其时的风气尚较周代为质朴;一切物质文明的发达,亦尚不及周朝。又商人治地之法,名为助法。是把田分别公私。公田所入归公;私田所入,则全归私人所有。但借人民之力,以助耕公田,而不复税其私田,故名为助,这确较夏代的贡法,进步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