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股票简介

股票就是股份公司为了筹集资金而发行的持股凭证,用于证明出资人的股东身份,并依据股东拥有的股份数量享受相应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可转让的书面凭证。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或作价抵押,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出资人之前的出资,它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主要包括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也就是同股同权。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是债权债务关系。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份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在承担风险的同时,也分享可能的收益。

股票主要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性:

(1)收益性。收益性是股票最基本的特性,股票的收益可分为两部分,一是股东凭其持有的股票有权从公司领取股息或红利来获取投资的收益,股息或红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公司的盈利分配政策。二是通过股票的流通所产生的增值收益,就是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转让,若是上市公司的股票就可以依法直接在股票市场进行出售所带来的收益。

(2)流通性。股票的流通性是指股票可以通过合法转让来变现的特性。不是所有股票都可以马上变现的,比如:上市公司高管所持有的限售股,就必须等到限售期满了以后才能在股票市场出售。这就是A股目前的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间的基本差异。不同的股票的流通性也差异很大,一般上市公司股票的流动性要强于非上市公司的股票,流通总量较大的股票的流动性要强于流通总量较小的股票。

(3)永久性。是指股票所赋予的权利的有效性是始终不变的,投资者认购了股票后,就不能再要求退股而只能转让。只要公司存在,它所发行的股票就存在,股票的期限也就等同于公司的存续期限。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股票是没有固定期限的。

(4)参与性。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尤其是持有股票数量较多的股东,由于具有更大的话语权,往往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状况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5)风险性。股东想要获取股票所带来的收益存在很多的不确定因素,比如,公司经营业绩不佳,导致分红派息明显低于预期,由于股价出现下跌导致股票的市值缩水等,这种实际收益和预期收益存在的偏差是股票持有人必须要面对的风险,收益和风险始终是并存的。

股票的种类

按照不同的角度,股票有很多种分类。一般来说,股票可分为普通股股票和优先股股票。由于我国的股份制改造起步较晚,股票的分类和国际上还有不少差异,在类型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普通股股票,就是持有这种股票的股东都享有同等的权利,他们都能参加公司的经营决策,其所分取的股息红利是随着股份公司经营利润的多少而变化。而其他类型的股票,其股东的权益或多或少都要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

普通股股票的主要特点如下:

(1)普通股股票是股票中最普通、最重要的股票种类。股份公司的绝大部分资金往往都是通过发行普通股股票筹集而来的。

(2)普通股股票是风险最大的股票。持有此类股票的股东获取的收益是不确定的,公司必须在偿付完公司的债务和所发行的债券利息,以及优先股股东的股息以后才能给普通股股东分红。

(3)经过董事会决定后,普通股股东有权按顺序从公司经营的净利润中分取相应的股息和红利。在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时,有权按顺序和比例分配公司的剩余资产。

(4)优先认股权。当股份公司为增加公司资本而决定增资扩股时,普通股股东有权按持股比例优先认购新股,以保证普通股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控股比例不变。当普通股股东无力或不希望参加配股时,也可以放弃配股或按相应的规定将配股权进行转让。

(5)普通股股东可以通过参加股东大会来参与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通常来说,股份公司每一年度至少都要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在遇到重大事件时还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上,股东除了听取公司董事会的业务报告和财务报告以外,还可以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方面发表自己的意见,可以参加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选举。如果看到公司的账目不清晰而有所疑虑时,有权查阅公司的相关账册资料。此外,如果发现董事违法失职或违反公司章程而损害了公司的利益,普通股股东是可以通过诉诸法律来解决的。

优先股股票,优先股是与普通股相对而言的,是指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利的股票,往往在股东权益方面附加了一些特殊条件。

优先股的特点:

(1)优先股通常在发行时就规定有固定的股息率,不会因为公司的经营状况而改变。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随相应的条件进行变更而不在事先予以固定下来。

(2)通常法律的规定是,公司应该先支付债权人的本息,缴纳税金,之后支付优先股股息,最后才能给普通股分配股利。

(3)在股份公司破产清算时,排在债权人之后,普通股股东之前来分取剩余的资产。

(4)除了涉及优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东权益时,优先股股东可发表意见并享有相应的表决权以外,优先股股东通常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

除了普通股股票和优先股股票外,根据股票的票面是否记载有票面价值,股票又可分为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根据股票的票面是否记载有股东姓名,股票可分为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等。

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中,一般可将其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两大类;按照投资主体不同可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公众股、外资股等;按市场属性的不同还可分为A股、B股、H股、S股、N股、L股等。

【要点提示】虽然截至2013年年中,中国上市公司所发行的均是普通股,还没有上市公司采用优先股制度,不过,在逐步和国际接轨的大背景下,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优先股将会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