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日伪政权对沦陷区的基层控制

抗战时期,日军在中国占领区实施“以华制华”的政策,即扶植傀儡政权来统治中国人。但是,侵华日军利用傀儡组织控制沦陷区的目的,直到1945年战败投降也未达到。

为加强基层农村的统治,日伪在中国东北实行了“街村制”;在华北地区推行保甲制,进行所谓的“村政建设”;而汪伪政权在宁沪杭等统治区则是通过“清乡”和编制保甲来控制基层乡村。

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后,中国东北、华北、华东、华中等地相继沦陷,在日本派遣军的直接操纵下,集特务、警政、行政于一体的控制机制在沦陷区逐步建立起来。日伪统治的“暴虐程度、控制的力度和渗透性可谓空前绝后。日本特务、顾问、宪警成为对城市下层社会进行社会调控的主宰”(1)。傀儡组织和伪政权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相关基层控制制度,直接服务于日本帝国主义“以华制华”、“以战养战”的政略。日特、宪警、保甲互为补充,对沦陷区城乡实行严密的殖民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