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克里舍林荫路在这个时间人来人往,显得格外热闹,有生动想象力的人可能会在这些过往行人中发现不少庸俗爱情小说中的人物。这里面有小职员和女售货员,有好像是从巴尔扎克作品中走出来的老古董式的人物,有利用人性的弱点挣钱糊口的一些行当里的男男女女。在巴黎一些贫穷的地区,街道上总是人声鼎沸,充满生机和活力,能让人热血沸腾,能激起人们对猎奇探险的向往。

“你熟悉巴黎吗?”我问。

“不熟悉。我们度蜜月时来过一次,以后就再也没来过。”

“你怎么找了这样一家旅馆住?”

“有人向我推荐了它。我想住便宜点儿的。”

苦艾酒端了上来,我们一本正经地把水浇在溶化的方糖上。

“我想我还是尽快说明我此行的目的吧。”我有些尴尬地说。

他的眼睛亮了起来。

“我知道迟早会有人来的。我收到艾米不少的信。”

“那么,你很清楚我要说什么了。”

“那些信我一封也没看。”

我点了一支香烟,给自己一点儿考虑的时间。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开始这场谈话。我事先准备好的那些愤怒的、哀婉的滔滔言辞,在克里舍林荫道上似乎显得有些不合时宜。突然,他咯咯地笑了起来。

“这对你来说,是一件很棘手的事,是吧?”

“噢,我不知道。”我回答说。

“喂,听我说,你还是赶快把它从肚子里倒出来吧,之后我们就能度过一个愉快的晚上了。”

我迟疑着。

“你想过,你的妻子现在是如何痛苦和不快吗?”

“她会好起来的。”

我简直描绘不出他说话时那不关痛痒的冷漠态度。这让我心里变得很没底,尽管我装出一副坦然的样子。我采用了我的一位亨利叔叔说话的语调。亨利叔叔是个牧师,每逢他请求哪位亲戚给候补副牧师协会捐款时,他总是用这种语调。

“你不介意我对你坦诚相告吧?”

他笑着摇了摇头。

“她究竟做了什么,让你那样对待她?”

“什么也没有。”

“你对她有什么不满的吗?”

“没有。”

“那么,在你们结婚十七年,你又挑不出她任何毛病的情况下,你以这种方式离开她,这不是很荒唐吗?”

“是很荒唐。”

我惊讶地看了他一眼。他对我说的一切全然表示赞同,这让我一下子乱了阵脚。他使我的处境变得复杂,且不说有多可笑了。我本来做好准备要全力说服他,打动他,规劝和训诫他,如果需要的话,甚至愤怒地谴责和嘲讽他;但是,如果罪人对自己犯的罪供认不讳,规劝的人还有什么招数可使呢?我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因为平时我对自己做错的事总是矢口否认。

“你还要往下说吗?”思特里克兰德问。

我对他撇了撇嘴。

“哦,既然你都承认,似乎再没什么可说的了。”

“我也这么认为。”

我觉得自己太没有劝说的本领了,有辱我这趟要完成的使命。我显然有点儿发火,沉不住气了。

“撇开别的不说,你总不能一个子儿不留,就把一个女人给打发掉吧。”

“为什么不能?”

“她将如何生活呢?”

“我已经养了她十七年。为什么她不能改变一下,自己养活自己呢?”

“她不能。”

“让她试试。”

对此,我当然还有许多话可以辩解。我可以谈妇女的经济地位,谈男人结婚以后或公开或默认地承担的责任,还有许许多多别的道理;不过,我觉得真正重要的只有一点。

“你难道一点儿也不爱她了吗?”

“一点也不。”他回答说。

无论对谁来讲,这都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可是,他在对答时却是那样一副满不在乎、厚颜无耻的样子,为了不笑出声来,我不得不咬住嘴唇。我提醒自己,他的行为是令人憎恶、令人发指的,我努力调整着自己,让自己处在一种大义凛然的情绪中。

“你做得真的太过分了,你总该想想你的孩子们吧。他们可从没做过伤害你的事。他们并没有要求你把他们带到这个世界上来。如果你就这样把他们甩掉,他们就只好流浪街头了。”

“他们已经过了许多年的舒适日子,比大多数孩子都过得好。何况,有人会照顾他们的。到时候麦克安德鲁夫妇会供他们上学的。”

“可难道你就不喜欢他们了吗?你的两个孩子多可爱啊!你的意思是,你以后再不想跟他们有任何关系了?”

“他们小的时候我的确很喜欢他们,但如今他们都快长大成人了,我对他们没什么特别的感情了。”

“你也太不通人情了。”

“我看也是。”

“你似乎一点儿不觉得羞耻。”

“不。”

我改换了另一种策略。

“所有人都会认为你是个卑鄙小人。”

“随他们怎么去认为。”

“人人都讨厌你、鄙视你,难道你就毫不在意吗?”

“不在意。”

他简短的回答充满了嘲讽的意味,尽管我所问的都在情理之中,可还是使我的问题显得可笑。我思考了一两分钟。

“我不知道当一个人意识到他的亲朋好友都在反对他时,他是否还能过得心安理得。你能肯定你的内心就不会感到不安吗?每个人都有良心和自尊,你迟早会受到你良心的谴责。假如你的妻子死了,难道你不会遭受悔恨的折磨吗?”

他没有回答,我停顿了一会儿,等他说话。可最后还是我自己打破了沉默。

“对此,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有一句:你就是个十足的傻蛋。”

“不管怎么说,法律可以强迫你抚养你的妻子和孩子,”我有些生气地驳斥道,“我想法律可以给他们提供一些保护。”

“法律能从石头里榨出油来吗?我没钱,也就百十来镑。”

我感到更加困惑了。当然,从他住的旅馆看,他的生活状况是够糟糕的。

“这一百镑花光之后,你怎么办?”

“再挣。”

他非常冷静,眼里含着嘲讽的笑意,倒好像是我在说着一些愚不可及的话。我考虑着我下面要说的。这个时候,他倒开口了。

“为什么艾米不再重新嫁人呢?她的年纪并不算老,也还有迷人之处。我可以告诉别人,艾米是位优秀的太太。如果她想要跟我离婚的话,我愿意给她找出一些必要的理由。”

现在,该轮到我发笑了。他很狡猾,离婚显然正是他想要达到的目的。由于某种原因,他隐瞒了他与那位女子私奔的事实,他在采取一切防范措施来掩藏这位女子的行踪。我斩钉截铁地回答说:

“你的妻子说,不管你怎么做,你都不可能诱使她跟你离婚。她的决心丝毫不会动摇。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他诧异地看着我,无疑他的诧异不是装出来的。他的笑容也在嘴角上消失了,他神情格外严肃地说:

“不过,老兄,我压根不在乎。离还是不离,对我来说一点也不重要。”

我大声地笑了起来。

“噢,你就吹吧;你可不要把我们全当成傻瓜。我们碰巧知道,你是和一个女人一起来的巴黎。”

他愣了一下,但是马上就哈哈大笑起来。他响亮的笑声让坐在我们周围的人都转过身来,其中一些人甚至也跟着笑了起来。

“我并不觉得有什么可笑的地方。”

“可怜的艾米。”他咧嘴笑着说。

临了,他的脸上浮现出鄙夷和嘲讽的神情。

“女人的头脑真是单纯幼稚得可怜!爱情,总是爱情。她们以为男人离开她们,只是因为爱上了别的女人。你认为我会那么蠢吗?我现在做的这一切只是为了一个女人?”

“你的意思是,你离开你的妻子不是因为别的女人?”

“当然不是。”

“你敢发誓?”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问,让自己显得很天真。

“我发誓。”

“那你到底为什么要离开她?”

“我想画画。”

我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我不明白。我想他是疯了。请记得我那时还年轻,把他看成一个中年人。我除了感到自己很惊诧外,什么都不记得了。

“但是你已经四十岁了。”

“正是这一点让我觉得,我不能再耽搁了,必须马上开始。”

“你画过画吗?”

“小的时候我就想当个画家,但是父亲让我去做生意,他说搞艺术挣不到钱。我是一年前开始画画的。去年我一直在夜校上课。”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认为你在俱乐部里打桥牌的时候,其实你是在夜校里,是吗?”

“是的。”

“为什么你不告诉她?”

“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

“你能画了吗?”

“还不行。不过,我会的。这就是我来巴黎的原因。在伦敦,我实现不了我的梦想。在巴黎,或许能。”

“你认为一个人在你这样的年龄学画,他还可能获得成功吗?大多数人十八岁就开始学画了。”

“我现在学,肯定比我在十八岁学快得多。”

“是什么使你认为你有绘画的才能?”

他没有马上回答。他的目光落在了过往的人群上,可我并不认为他看到了他们。最后,他给出了一个并不像回答的回答。

“我必须画画。”

“你不觉得你这是在碰运气吗?”

这时他把目光转向了我。他的眼睛里有了一种奇怪的神情,让我一下子感到很不舒服。

“你今年多大了?二十三岁?”

在我看来,他问的这个问题似乎与我们在谈的事无关。如果我想碰碰运气做一件什么事的话,那是极其自然正常的事;但是他的青年时代早已过去,他是一位有身份、有地位的证券经纪人,他还有妻子和两个孩子。对我来说是一条极其自然的人生之路,在他那里就会变得荒谬不堪。我希望尽量能对他公平一点。

“当然啦,奇迹也可能发生,你也许会成为一个伟大的画家,但是,你也必须承认,这个概率很低很低,差不多是万分之一。如果到最后你把事情搞得一团糟,就追悔莫及了。”

“我必须画画。”他重复着。

“假如你最多只能成为一个三流画家,你还认为你放弃一切来画画值得吗?不管怎么说,从事其他行业,如果你没能做到最好也无关紧要;你只要做得差不多就能舒舒服服过日子了;但是,艺术家就不一样了。”

“你真是个十足的蠢货。”他说。

“你这样说我没有道理,除非你认为说出明摆着的事实是愚蠢。”

“我告诉你了,我必须得画画。我控制不了我自己。当一个人掉进水里,他游得好不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必须从水里出来,否则他就会被淹死。”

他的声音里充满真挚炽烈的情感,我不由得被他感动了。我觉得在他的身体里似乎有一股激情的力量在奋力挣扎;我觉得攫住他的这一力量非常强大,压倒一切,仿佛也违拗着他自己的意志。这让我无法理解。他似乎被魔鬼附体了,这魔鬼很可能突然之间将他撕得粉碎。然而,从表面上看,他却平常得很。我用充满好奇的目光盯着他,也并没有使他难堪。他坐在那里,穿着那件破旧的诺佛克式上衣,戴着那顶早该刷洗的圆顶礼帽,我真不知道一个陌生人会怎么看他;他的裤脚像两只口袋,他的手也不干净;他的脸显得既蛮横又粗野,他的下巴上全是红胡子茬儿,他眼睛很小,撅起的大鼻子像在挑衅。他的嘴很大,厚厚的嘴唇给人以耽于色欲的印象。啊,我无法断定他是怎样一类人。

“你不准备回到你妻子身边了?”我最后问他。

“永远不回去了。”

“她愿意把发生的这一切都忘掉,重新开始。她不会说你一句的。”

“让她见鬼去吧。”

“别人把你看成一个十足的混蛋,你也不在乎吗?要是你的妻子和孩子们沿街乞讨,你也不在乎吗?”

“不在乎。”

我沉默了片刻,为的是使我后面要说的话更有力量。我一字一顿地说:

“你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好了,既然你已经倒出了你心里的话,让我们去吃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