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 制度】
◎御
即御术,指驾驶车马。《论语·子罕》有:“吾何执执御乎执射乎吾执御矣。”御为商周军事教育的重要内容,为“六艺”之一。御术对战争胜负有一定的影响。亦指御者,即驾驶车马之人。
◎辇
车之一种。《说文·车部》:“辇,挽车也。”段玉裁注:“谓人挽以行之车也。”辇起源甚古,卿大夫可乘。自秦始,为天子与王后专乘。汉因之。
◎舆
原意为车厢,后也指车。与衣冠并称“舆服”。古代车子、衣冠因人尊卑之不同而各有定式,以明等级、身份。《后汉书》《晋书》《旧唐书》等古代文献典籍专列《舆服志》,可备详考。
◎安车
古代一种坐乘小车。因便于安坐,故名。周时已有,王后朝见王时可乘此车。大臣若年老,也可乘坐此车。《礼记·曲礼上》:“大夫七十而致事……适四方,乘安车。”孔颖达疏:“古者乘四马之车,立乘。此臣既老,故乘一马小车,坐乘也。”汉制,公卿二千石于郊庙、明堂、祀陵乘安车。晋代为皇后、公主等助蚕时所乘,其饰因等级而有差异,刘宋因之。北魏为皇后助祭之车。隋制,皇后临幸及吊乘安车。唐制,婕妤以下皆可乘,以二马驾。宋代太子及公卿列侯均可乘。元明时,制度渐废,虽有安车,旧制已不能尽备。
◎副车
又称属车。古代帝王外出时的从车。《汉官仪》载:“天子属车三十六乘。”由奉车郎从后驾驭。秦始皇东游,张良狙击秦始皇于博浪沙,即误中副车。
◎公车
即官车。《周礼·春官·巾车》:“掌公车之政令。”郑玄注:“公,犹官也。”汉代以公家车马接送应举者,后遂以“公车”作为举人入京应试的代称。如清制,举人赴京应试,顺天由顺天府、各省由布政使司起送,发给路费,广东、云南、新疆等边远省份的举人,例许驰驿公车派送,故称赴京应试举人为“公车”。
◎记里鼓车
又名大章车。晋时,车形制如指南车,内有木人执槌向鼓,行一里即击一槌。皇帝出行时,以指南车为先导,次即记里鼓车。南朝刘宋因之。北宋时增驾士至30人。后无闻。
◎轺车
古代军车之一种。一马驾驶称轺车,二马驾驶称轺传。汉时已有,但较贱,魏晋时则贵重之。
轺车
◎戎车
古代兵车轺车之一种。《诗·小雅·六月》载:“元戎十乘,以先启行。”周代为天子亲征时所乘。汉代戎车上装饰矛旌、金鼓、箭弩等物。魏晋至隋承袭之。
◎辎车
古代一种有帷盖的大车。既可载物,又可同时作卧车。在古代战争中,为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汉窦宪征匈奴时,即“云辎蔽路,万有三千余乘”。
辎车
◎辒辌车
古代的一种卧车。车厢开有窗牖,关闭时,可保车厢内温度,开启时,则可乘凉。本为安车之一种,用以卧息,后逐渐演变成为丧车。参见“安车”条。
◎木牛流马
古代一种运输工具。据《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载,为诸葛亮所创。木牛即指小车之有前辕者,流马即指独推者,民间又称此种车为江州车子。一说木牛流马是三国时蜀人蒲元为诸葛亮所设计的。
◎马车
用马挽拉的车辆,供人乘坐及载货。马车起源很早,商周时期已产生,曾用做战车。马车在中国古代驿站交通中,作用甚巨,是中国古代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参见“传车”条。
◎牛车
用牛挽拉的车辆。有两轮和四轮之分,上架车板,由一牛或数牛挽拉。牛车在中国古代是一种重要的交通工具,汉初时盛行使用牛车。
陕西长安出土的北朝陶牛车
◎遽
春秋战国时期的驿车。《左传·昭公二年》载:“惧弗及,乘遽而至。”
◎驷
古代一车套四马,故以“驷”称一车所驾之四马或驾四马之车。古代又以四马为一乘,因此,驷即为一乘。还有四匹披甲马挽引的战车,称“驷介”。
◎驿马
古时驿站内配备的马,供传递公文的人员及来往官员使用。驿马的使用,因官职高低、任务轻重和时间缓急之不同而分为不同的等级。参见“传车”条。
◎骆驼
牲畜名。哺乳纲,骆驼科。善耐饥渴,能负重并作长途远行,号称“沙漠之舟”。因有此特性,成为中国古代丝路交通上最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之一。西域商人常组织成驼队,装载货物,在丝路沿线进行贸易。是中国古代丝路贸易不可缺少的运输工具。
◎船
船舶的统称。可用于运输、作战、交通航行及捕鱼等。早期船主要以木材建造,近代以后逐渐出现钢筋水泥船,现今还有用铝合金、玻璃钢等新材料建造的船。船在古代是最重要的水上交通工具,中国古代除通过陆路丝绸之路与中亚、西亚、欧洲各国往来外,并有海上丝路与上述各国沟通往来。海上丝路最基本的航行与运载工具即是船。
◎舟
即船。先秦时已有。为中国古代民用、军用及水上交通的重要工具。编制的水军,称“舟师”。参见“船”条。
◎楼船
有楼的大船。多用于作战。秦始皇攻越时,即使尉屠睢将楼船之士攻之。汉时楼船高十余丈,上饰旗帜,蔚为壮观。汉时并于江淮以南各郡训练水军,称“楼船士”或“楼船”,由楼船将军率领。
楼船
◎舳舻
形容船多、前后相衔之状。舳,指船后持舵处;舻,指船前头刺棹处。《汉书·武帝纪》载:“舳舻千里,薄枞阳而出。”
◎越舲
小船之一种。《淮南子·真训》记:“越舲蜀艇,不能无水而浮。”
◎轮船
以机器推进的船的统称。船早期以人力或风力推进,机器使用较晚。最初以明轮推进船,故称“轮船”。因使用蒸汽机,故也称做“汽船”“火轮船”“火轮”等。
◎驲
又作驲传、驲置。古代驿传中以乘车传递的称谓。据甲骨文记载,商代已有驲传制度。周代每三十里设一驲置(即后之驿站),以传递官府文书、接待官吏及运送货物等。战国以后因专用驿马传递,因而多称驿而不称驲。
◎驿传
又名邮传、驿置等。古代传递公文或迎送往来官员的制度。主要指用驿马进行传递。凡持有政府颁发的符、传、过所等通行证的旅客,也可在所设的驿站内歇宿。起源较早,商代有用车传递之传制度,战国时有邮驿。秦汉时驿传制度更加完备,通路上每三十里置一驿,供歇宿,由专人负责。驿内设厩置、乘传、副车、食厨等。又有邮亭供传递文书。唐于陆路设驿之外,还于水路设水驿。陆驿并附有驿田。驿内设驿长,置备车、马、船供使用,还配有供役使的驿夫。宋每十里或二十里设邮铺,有铺卒传递文书,大路上并设马递铺。元驿站称“站赤”,规模庞大,联络欧亚交通。明驿站分水驿、马驿、递运所、急递铺数种。清废递运所,置驿站、铺递。清末,此制废。驿传制的建立,对古代各地交通往来,作用显著。对于丝路上进行的广泛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也提供了基本的保障。
嘉峪关出土驿传画像砖
◎邮传
邮递、传递之意。古时传送有三种方式,以马传送称“驿”,以车传送称“驲”“传”,以步递送称“邮”,三种有时也互称。邮传有时也指古时传递文书、供应食宿和车马的驿站。参见“邮”条。
◎邮
也称邮置、置邮。古代传递文书、供应食宿和车马的驿站。战国时已有,秦汉时道路上三十里设一驿,五里设一邮,有专人负责。古时“置”“邮”“传”“驿”四字义同,常互用。
◎邮亭
秦汉时道路上每三十里置一驿,供停留。又设邮亭以供传递文书,并兼供传送文书之人及旅客歇宿。
◎邮驿
古时供传送文书及其传送人员歇宿的机构。战国时已有。秦汉时道路上三十里置一驿,五里置一邮。政府以邮驿之制,保证了地方与中央间交通的畅达。
◎亭长
亭长官名。西汉时于乡村每十里设一亭,亭设亭长,掌治安警卫、治理民事,隶郡都尉。亭长并负责过往官员的迎送与食宿及其所辖范围内的交通。参见“亭”条。
◎置
亦称驿置、邮置。汉代驿传机构名称。《后汉书·西域传》载西汉时河西走廊一带设驿置情况:“……列邮置于要害之路。驰命走驿,不绝于时月……临西海以望大秦,拒玉门、阳关者四万余里,靡不周尽焉。”《风俗通》亦记:“汉改邮为置,置者度其远近置之也。”据1990年考古工作者在敦煌东北甜水井一带发掘出土大批有关汉代悬泉置简帛文书、纸书记载,“置”一般相当于县级,故多称“县置”;主要建于烽燧旁,是主管信件传递、接待宾客等的独立机构。下设有置、厩、传舍、厨分支机构,设有啬夫、丞、令史、邮书令史、佐、驿卒、郡府特派置监等官吏。从简牍道里簿看,西汉时从京师长安至敦煌共设80余个置;敦煌郡境内设有渊泉、冥安、广至、鱼离、悬泉、遮要、敦煌七个置(以上见甘肃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肃敦煌汉代悬泉置遗址发掘简报》,《文物》2000年5期)。
◎传车
中国古代驿传配备车马的制度。有数种:四马高足所驾车称“置传”,四马中足称“驰传”,四马下足称“乘传”,二马驾车为“轺传”,急事单骑马称“乘”。
◎置传
古时驿站传车之一种。四马高足所驾车称“置传”。参见“传车”条。
◎驰传
古时驿站传车之一种。四马中足所驾车称“驰传”。参见“传车”条。
◎乘传
古时驿站传车之一种。四马下足所驾车称“乘传”。参见“传车”条。
◎轺传
古时驿站传车之一种。二马所驾车称“轺传”。参见“传车”条。
◎驿使
古代传递公文的人,以其沿途在驿中歇宿,故称驿使。唐、宋、明、清诸朝,均制定有相关驿使延误路程与事务的惩罚律令。参见“驿传”条。
◎驿卒
供驿站差役的士卒。战国时设邮驿,秦汉设驿骑,唐设驿丁、驿子,均征发当地人充役。宋代始专设军卒充役,称驿递夫,军事时期并增设急递铺兵。元时驿为站赤,站中服役者称站户。明清时合驿站与急递铺,设铺兵,也泛称为驿卒或驿夫。
◎驿路
中国古代设有官驿之官路。为传车、驿马之通行而开辟。驿路沿途则设驿站,供传递公文的人和来往官员歇宿、换马。参见“驿传”条。
◎厩
原意为马房,引申为驿站之一种,又称厩置,汉时附于驿站而设,置马以传驿。
◎长行坊
也称马坊,唐代与馆驿并存的交通机构。供官吏及一般人员乘载,因由起点至终点,中途不换乘,而称长行。坊内置长行牲口,以长行马为主。坊内对牲口实行严格管理,标明等级,打烙印记。坊内置有检校长行使、长行典、群头、槽头及马兵、马子等官吏和差役。河西及西域一带多设此机构,敦煌吐鲁番文书中有反映长行坊及长行马的牒文。
◎飞鸟使
一作鸟使。唐代吐蕃驿骑名。《新唐书》卷二一六《吐蕃传》记:“……适有飞鸟使至,飞鸟,犹中国(唐朝)驿骑也。”白居易《城盐州》诗也有“金鸟飞传赞普闻,建牙传箭集群臣”之句。敦煌石室发现藏文文书中,也有“往来鸟使”等记载。
◎急脚递
宋代驿传制度之一种。因军事需要而设置,用以加快传递军事情报,昼夜换马奔走,日行四百里。熙宁年间(1068—1077),又有金字牌急脚递,以木牌朱漆黄金字,光明眩目,过如飞电,望之者无不避路,能日行五百余里。若军事情况紧急,金字牌由皇帝直接发下,三省枢密院也不得参与。元明诸朝沿袭宋制,称急递铺。参见“急递铺”条。
◎急递铺
也称递铺。金、元、明传送公文的邮驿。由宋急脚递发展而来。金泰和六年(1206)初置,于军马要道口每一里置一铺。每铺四人,铺头一人,铺兵三人,腰间系铃传递,能日行三百里。元设急递铺,以达四方文书之往来。中统元年(1260),自燕京(今北京)至开平(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开平至京兆设立急递铺,每十里或十五里、二十五里设一铺,每铺置铺卒五人。后各路依例设置。又于每十铺设一邮长。每文书至,铺卒即腰系革带、悬铃,持文书行,夜间行走则持火炬。遇路窄时,路上行走之车马、路人闻铃声即让道,夜间铃声则用以惊虎狼。定制一昼夜行四百里。至元三十一年(1294),于大都设置总急递铺提领所,总管急递铺事务,给九品铜印。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十里设一铺,每铺设铺长一名,铺兵重要之处设十名,偏僻之处或五名、或四名,铺兵均需少壮之身。正统三年(1438),又令各铺添设铺司一名,两京总铺添设三名,各布政司总铺添设二名,专一传送旨意公文。明制,急递铺一昼夜须行三百里,公文到铺,要随即递送,不分昼夜,鸣铃走递,前铺闻铃,铺司即出铺交收,令铺兵急递至下一铺,不立即送者,问罪。
◎铺丁
也称铺兵、铺卒。金、元急递铺中的充役人员。金时每铺置丁四人,一人为铺头,三人为铺兵。元时每铺置丁五人。文书至,铺丁则腰系革带、悬铃,持枪、挟雨衣,夜则持火炬,持文书昼夜行走传递。元时铺丁由各州县在所辖境内不能充差的贫户及漏籍户内选派充役。参见“急递铺”条。
◎急递铺提领
元代管理急递铺的官员。元至元三十一年(1294),于大都设总急递铺提领所,总管急递铺事务,给九品铜印,设提领三员。参见“急递铺”条。
◎悬铃
金、元时急递铺铺卒行走传递公文时所携之物。遇道路狭窄时,路人闻铃声则避路旁让道,夜间铃声则用以惊虎狼。参见“急递铺”条。
◎火炬
元时急递铺铺卒行走传递公文时所携之物。夜间行走时持火炬用以照明,以便昼夜均能行走赶路。参见“急递铺”条。
◎站赤
元朝“驿传”的蒙古语音译。也作“驿站”“站”或“站驿”。为通达边情、布宣号令而设立。元站赤组织庞大,全国各地遍设站赤,不包括西北诸汗国驿站,计数有1500余处。站赤所通,东北达奴儿干(今黑龙江口一带),东达高丽,北达吉利吉思(今叶尼塞河上游),西南达乌思藏宣慰司辖区(今西藏),南达安南、缅甸。站赤有陆站、水站之分,辽东还设有狗站。陆站内备马、牛、驴、车、轿等;水站备船;狗站内则备有橇。站赤的管理,初由中书省,后归通政院。地方站赤初由本府、州、司、县兼管,后皆直隶于路。站赤内设有驿会丞、提领、司吏等职员。站内充役的民户即称站户。过往人员需凭驿传玺书即铺马圣旨方能乘驿。后制度日滥,站户不堪其役,多逃亡,站赤之制渐衰。
◎脱脱禾孙站
元站赤之一种。于关会之地,置脱脱禾孙,以司辨诘,往来使臣,皆由脱脱禾孙盘问。
◎驿令
元站赤内的管理人员。一般在较大及较重要的站赤内设,下又有驿丞、提领、司吏等职员。依据站赤重要性之不同,驿丞、提领、司吏等职员数目也有所不同。部分不重要及较小的站赤,则无驿令之设,而以提领掌管驿站之事。参见“站赤”条。
◎提领
元站赤内所设职员。职专车马之役,行九品印,各站赤内所设提领人数依站赤重要性之不同而有所不同,有三员、二员、一员之分。较小的和不重要的站赤,则不设驿令,只置提领二员,掌管站赤之事。参见“驿令”条。
◎甲姆
驿站名。指元朝政府设于西藏地区的驿站。元在西藏共设27甲姆,各甲姆之间又设若干小甲姆。所设甲姆沿途的居民负责传送公文、供应马匹及往来官员的食宿。甲姆之设为沟通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间的往来,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马甲姆
驿站名。元政府在西藏地区设立的专为军用或提供军需的驿站。
◎水马驿
明驿传之一种。因水路、陆路之不同而分设马驿、水驿,合称水马驿。水马驿中备马驴船车及供役人员,以供公差人员往来及传达军情重务者使用。马驿中配备马驴数目不等,重要的马驿备马80、60或30匹,不重要的马驿,则备马20、10或5匹不等,各驿马并分上、中、下三等,依过往人员职别之不同而分别使用,马身上悬小牌,标明马之等第。各驿马夫需置铜铃,遇紧急公务,将铃悬于马上,前驿听到铃声,即随即供应,以免贻误。水驿设船数也不等,重要的水驿,备船20、15或10只,不重要的,则备船7只或5只。每船设水夫10名。明全国各州府县均设有水马驿,保证了交通往来之畅达。
◎递运所
明驿传之一种。与水马驿并为明地方驿站的组成部分。递运所之设,旨在递送公差人员往来及传报军情、转运军需。明递运所遍布全国各地市镇乡村。递运所内配备马驴船车等物,因各所所处地理位置及重要性之不同,数目不等。所内配备之物若损坏缺少,官吏即坐罪,政府并及时修理补买。递运所之设立及严格管理,保证了明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间交通往来的畅达。参见“水马驿”条。
◎驿丞
官名。明清时在各省个别州县设置,官秩不入流。掌驿站车马迎送诸事。
◎乌拉
蒙古语、藏语、满语“差役”之意,语源于突厥语。蒙元时期,乌拉指供应来往使臣、客商乘骑的马匹。清时,在东北有专为皇室狩猎的人,称“打牲乌拉”。藏族地区,农奴向农奴主提供的各种人役、畜役,也称“乌拉”。
◎驿传牌符制
中国古代驿使传递文书时的凭证。周代使用竹符和铜符,秦汉使用铜符,唐代有银符和纸“驿卷”。宋、辽、金、西夏、元时用木牌、铜牌或金牌。金牌为传递最紧急的公文时使用。
◎传
秦汉时度关津之通行证。《汉书》卷四《文帝纪》:“除关无用传。”张晏注:“传,信也,若今过所也。”
◎传符
唐代发驿遣使之凭证。唐制,凡发驿遣使,两京留守及诸州、军处给传符,由门下省发放,在外则由两京留守及诸州、军发放,为过关津、驿站之凭证。若无传符,私过关门,合徒一年,即为奴一年,或赎铜二十斤。
◎纸券
唐代发驿遣使之凭证。唐制,凡发驿遣使,两京留守及诸州、军处给传符,余则给纸券。在京,纸券由门下省发放,在外则由两京留守及诸州、军发放。为过水陆等关门禁查验,若无符券,私过关门,合徒一年,即为奴一年,或赎铜二十斤。
◎递牒
唐代传乘凭据。唐制,凡官人家口等无急事者,不合给驿,并给传乘(又作传送)。传送者由门下省给牒,路次转递,以为凭据。故名递牒。
◎总历
一作名历。唐代军防、丁夫番上服务之凭证。唐制,凡军防、丁夫番上服役皆有证明,即总历。而当军防、丁夫经过水陆等关,门禁查验其总历,方可通行。如私过关门,合徒一年,即为奴一年,或赎铜二十斤。
◎西夏“火急驰马”铜牌
西夏驿使传递紧急文书凭证。圆形,上有门字形牌首,中有“火急驰马”四个西夏文字,背面为图纹。现藏中国历史博物馆。
西夏“火急驰马”铜牌
◎金字圆牌
元站赤的通行证。凡遇军务之急,即以金字圆牌为信,银字者次之。持此牌即为过站赤之凭证。圆牌遣使,本为军情大事而专设,但后日益滥给,仁宗延祐元年(1314)曾针对此加以整顿,凡颁给圆牌,必须经过中书省与枢密院。
◎银字圆牌
元站赤的通行凭证。凡遇军务之急,即以金字圆牌为信,银字圆牌次之,凭圆牌通过站赤。圆牌遣使,是为军情大事而专设。参见“金字圆牌”条。
◎铺马圣旨
元站赤的通行凭证。各站赤过往人员需持有政府颁发的驿传玺书(即铺马圣旨),方得乘驿。持铺马圣旨之站赤,若站赤内人员不给驿马,即当论罪。铺马圣旨之颁行本为管理站赤之一种办法,但后期制度日滥,并不严格颁行,致使站赤内站户不堪其役,大多逃亡,站赤制度由此渐衰。
◎乘驿勘合
明代公差人员乘驿的凭证。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凡在内公差人员,系军情重务及奉特旨差遣给驿,由兵部填写勘合,所差人员至内府领取符验,给驿前去,事毕后缴还。嘉靖三十七年(1558),改设内外勘合,部中给者为内号,由兵部填给编发。南京兵部及各处抚按衙门者,为外号,照地方大小分发,数目多寡不等。遇公差,即发给一道。万历三年(1575),又改用大小勘合,公差官员应供给粮食、人夫、马船者,用大勘合并附长单。其他杂职官员等,用小勘合,不开人夫、粮食,随宜给发。勘合及所附长单上填写公差人员姓名、职务、公差缘由及过驿时各项供应数目,以便稽查核对,禁止冒名使用勘合及持假勘合。周边番夷进贡回还时,也由兵部出给勘合,付与伴送人,定每站程,限二日经过驿递,不许稽迟。伴送人回还后,将勘合交回,查验是否有违限及改添之处。勘合之制,是明政府对驿传实施管理的办法之一。
◎乘驿火牌
又称火票。明代乘驿符验之一种。旧例用牌,万历三年(1575)改由兵部照依牌式刊票,印发给各沿边、沿海总督镇巡衙门收用,数目或30张,或20张,用完即上报,再发。火牌主要给沿边、沿海区传报军事急情者使用,不得滥用,凭此牌得以乘驿。
◎火牌
清代军中符信之一种。火牌由兵部制造,下发给各省督抚提镇使用,凡兵丁至各地传达命令,即发给火牌一面。凭火牌,沿途可向各驿站领取口粮。
◎台
也称台站。驿站之意。旧时传递公文至长城以北,均经台站。张家口、喜峰口、古北口等地都设置过台站。
◎传舍
古代供来往行人居住的旅舍。也称客馆。汉时在通路上每三十里置一驿,于各地则设传舍,供旅客歇宿。《汉书·郦食其传》:“沛公至高阳传舍。”颜师古注:“传舍者,人所止息,前人已去,后人复来,转相传也。”《后汉书·光武帝纪上》:“光武乃自称邯郸使者,入传舍。”李贤注传舍:“客馆也。”
◎客舍
古代供过往旅客歇宿的处所。秦汉时已有。唐王维《送元二使之安西》诗中云:“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即指此。
◎逆旅
指古代的客舍。逆,本意为迎接。逆旅即指迎接旅客的处所。先秦时已有,后世承继之。
◎店肆
古代商店、铺子的称呼。也兼作旅馆之用。
◎会同馆
客馆名。辽、金、元、明、清诸朝设于京城用以馆待来朝的边疆民族贡使及外国使节的馆舍及机构。辽时已于燕京设会同馆,金燕京亦设会同馆。元朝于至元九年(1272)始设会同馆,“掌接伴引见诸番蛮夷峒官之来朝贡者”,至元二十五年(1288)罢,二十九年(1292)复置。元贞元年(1295)前,会同馆由翰林学士承旨、集贤侍讲学士、翰林集贤直学士、集贤院使等文职官员兼领事,未成定制。元贞元年后,以礼部尚书领馆事,成为定制。馆内职员设置如下:礼部尚书领会同馆事一员,正三品;大使二员,从四品;副使二员,从六品。提控案牍一员,掌书四人,蒙古必阇赤一人,典给官八人。明初,改南京公馆为会同馆,永乐初(1403)设会同馆于北京。三年(1405)并乌蛮驿入会同馆。正统六年(1441),又定会同馆为南、北二馆。其中北馆六所,南馆三所。会同馆内原设大使一员、副使二员,内以副使一员,分管南馆。弘治五年(1492)又于礼部主客司增设主事一人,正六品,专门提督会同馆。清沿明制,于顺治元年(1644)始设会同馆,隶礼部,以礼部主客清吏司主事,满、汉各一人提督。又设四译馆,隶翰林院,以太常寺汉少卿一人提督,以译各族朝贡文字。乾隆十三年(1748),省四译馆入礼部,与会同馆合并,称会同四译馆,以礼部郎中兼鸿胪寺少卿衔一人摄之。光绪二十九年(1903)废省。会同馆的设置不仅为来朝的边疆民族贡使及外国使节提供了居住场所,馆内还开展有经济贸易活动及文化交流活动,对加强边疆民族对中央政府的向心力及中央政府与外国间的对外友好关系,作用显著。
◎南馆
客馆名。明时设会同馆,用以馆待入朝的边疆民族贡使及外国使节。正统六年(1441),分会同馆为南、北二馆。其中南会同馆在东江米巷玉河桥西街北,正统六年盖造,弘治五年(1492)改作,共房屋387间。用以接待瓦剌、朝鲜、日本、安南朝贡人员。参见“会同馆”条。
◎北馆
客馆名。明时设会同馆,用以馆待入朝的边疆民族贡使及外国使节。正统六年(1441),分会同馆为南、北二馆。其中北会同馆在澄清坊大街东,正统六年盖造,弘治五年改作,共房屋376间,用以接待东北女真、北方蒙古、南方土官及西南、西域、中亚诸族来朝贡的人员。参见“会同馆”条。
◎关
中国古代以京城四面及水陆险要之处所设验检驿传、行人的机构。用以“限中外,隔华夷,设险作固,闲邪正暴”。后也泛指一般形势险要的处所。如据《唐六典》卷六司门郎中员外郎条记:唐代“凡关二十有六,而为上、中、下之差:京城四面关有驿道者为上关,余关有驿道及四面关无驿道者为中关,他皆为下关焉”。
◎上关
唐代京城四面关有驿道者的称谓。参见“关”条。
◎中关
唐代有驿道及四面关无驿道者的称谓。参见“关”条。
◎下关
唐代除上、中关外,其余关总名。参见“关”条。
◎塞
指边界险要之处,多为边防、军事重地,常置关以加强守备。旧时外长城以北即称塞北或塞外。
◎卡
也称“关卡”“厘卡”。古时在交通要道或险要路口驻兵稽查行人或设站征税的地方。
◎关津
指水陆交通的要道。关,陆路交通要道的称谓;津,指水上交通的要处。古时常于关津之处设关卡,以加强对百姓的管理,并征税以资国用。
◎私度
指私自越出关塞的行为。古代于关津之处设卡,往来出入有一定的规章。对非经官方允许,私自冒越者,制定有严厉的刑罚律例。唐宋时称“私度关罪”,明清时称“私越冒度关津”。参见“越度”条。
◎越度
指偷越国境。古时于沿边置关塞,非官方允许,私自冒越者,称越度。古时对越度者,制定有刑罚律例。唐宋时称“越度缘边关塞罪”,明清时与私度合称“私越冒度关津”。参见“私度”条。
◎樆税
官府征收的一种商税,西晋初年实行。因南北交通恢复,沿线旅店业发达,故官府将旅店收归官办,谓为“官樆”,所征之税称“樆税”。实行不久即废。
◎漕运
指中国古代各朝政府将所征粮食通过水运(间或有部分陆运)送至京师或其他指定地点的运输方式。漕运自秦已开始,历代沿袭,漕运河道不断增加延长。漕运主要是将东南粮食运往京师和北方诸地。从秦至宋,漕运主要为河运。元则用海运。明清东南漕粮则主要通过贯通南北的大运河北运。漕运河道由官府负责修理,漕船并可搭商货,故漕运对沟通南北交通及物资交流有显著意义。清末,用海轮运漕粮,停止河运。辛亥革命后,漕运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