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鸡市渭滨区志
- 宝鸡市渭滨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 1452字
- 2024-11-01 17:05:41
第五节 耕地分等定级
一、耕地评等定级定产
1996年5月,根据陕西省土地管理厅、省财政厅下发的《陕西省耕地质量评等定级定产工作的意见》和渭滨区土地管理局、区财政局《关于在全区开展耕地质量评等定级定产工作的意见》,全区4个乡镇,80个行政村,378个村民小组,依据耕地园地评等定级定产技术要求及气候、地貌、土壤、农田设施条件,社会经济效益,开展继土地改革查田定产以来的耕地质量评等定级定产工作。全区现有耕地面积101849.7亩,园地面积11785.8亩,此次耕地质量评等定级总面积为113635.5亩。旱地共评定6等11个级,最高等级为二等,最低等为七等。园地分等与旱地相似。
表4—3 渭滨区1996年耕地评等定级统计表 单位:亩、%、公斤
二、农用地分等定级
2006年3月,根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区境内八鱼镇、马营镇、石鼓镇、神农镇、高家镇、晁峪乡农用地按照有效土层厚度、表层土壤质地、土壤盐渍化、土壤有机质含量、排水条件、地形坡度、灌溉保证率、灌溉水源等8项指标,33项分级值开展分等定级工作。全区共有耕地180621.5亩,其中水浇地48834.8亩,占耕地面积27%,主要分布在渭河阶地上:旱地128536.7亩,占耕地总面积71.2%,主要分布在黄土梁塬上:菜地3250.0亩,占耕地总面积1.8%,主要分布在城镇近郊。
农用地按自然质量、土地利用、经济等划分为三种类型。自然质量划分为十四等、十三等,十二等,十一等,十等,九等6个等别;土地利用划分为十六等,十五等,十四等,十三等,十二等,十一等、十等7个等别;经济划分为九等、八等、七等、六等、五等5个等别。
自然质量等别
十四等地 耕地类型为水浇地,兼有部分菜地,分布在近郊区及西宝公路沿线渭河低阶地上。面积13201.4亩,占分等总面积7.31%。
十三等地 耕地类型为水浇地,兼有部分菜地,分布在西宝公路沿线渭河低阶地上,面积13917.3亩,占分等总面积的7.71%。
十二等地 耕地类型为水浇地,兼有部分菜地,分布在马营镇、八鱼镇,面积16902.0亩,占分等总面积9.36%。
十一等、十等地 耕地类型为旱地,分布在黄土残塬面,塬较宽阔,坡度较平缓处,全区各乡镇均有分布,面积分55222.9亩和65590.7亩,分别占分等总面积30.57%和36.31%。
九等地 耕地类型为旱地,分布在黄土残塬坡塬地带上,秦岭北坡低山地带也有分布,主要分布在八鱼镇、高家镇、晁峪乡,面积15787.2亩,占分等面积8.74%。
表4—4 渭滨区2006年农用地自然质量等别统计表 单位:亩
利用等别
十六等、十五等地 耕地类型全部为水浇地和菜地,集中分布在渭河川道的八鱼镇、马营镇、石鼓镇,面积分别为20404.9亩和8826.6亩,分别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11.30%和4.89%。
十四等、十三等地 耕地类型为水浇地,集中分布在渭河川道低阶阶地上的八鱼镇、马营镇、石鼓镇,面积分别为5983.8亩和21942.9亩,分别占区耕地面积3.31%和12.14%。
十二等地 耕地类型主要为旱地,集中分布于黄土残塬面上,区内各乡镇均有分布,面积44829.5亩,占区耕地面积24.82%。
十一等、十等地 耕地类型主要为旱地,集中分布在黄土残塬塬坡地带上,区内各乡镇均有分布,面积分别为40888.5亩和37745.3亩,分别占区耕地面积22.64%和20.90%。
表4—5 渭滨区2006年农用地利用等别统计表 单位:亩
经济等别
九等地、八等地 耕地类型为水浇地和菜地,集中分布在渭河川道的八鱼镇、马营镇、石鼓镇,面积分别为15301.9亩和16030.5亩,分别占区耕地面积8.47%和8.88%。
七等地、六等地 耕地类型为旱地,集中分布在黄土台塬区八鱼镇、马营镇、石鼓镇,海拔高度650~850米,平均温度在11.5℃以上,面积分别为15985.8亩和54982.1亩,分别占区耕地面积8.85%和30.44%。
五等地 耕地类型为旱地,兼有少量水浇地,区各乡镇均有分布,尤以晁峪乡分布最多,面积78321.2亩,占区耕地面积的43.36%。
表4—6 渭滨区2006年农用地经济等别统计表 单位: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