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长安木材供给模式刍议

贾志刚

唐代建都关中近三个世纪,必然对其周围自然环境产生影响,但影响几多,不易估量。作为研究历史时期城市与环境的问题之一,长安周边森林分布变化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一个视角,已经引起研究者的重视。史念海:《历史时期黄河中游的森林》,载于《河山集·二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61—279页;同撰《汉唐长安城与生态环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8年第1期,第1—18页,等,从森林资源的角度观察长安生态环境的历史变化。妹尾达彦《唐代长安城与关中平原的生态环境变迁》《汉唐长安与黄土高原》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8年增刊,第202—222页。郑炳林《唐五代敦煌种植林业研究》《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3期;就唐五代敦煌林木与用材进行专题研究。翁俊雄《唐代植树造林述略》《北京师院学报》1984年第3期,第56—59转10页。也提到了长安植树。杜文玉著《五代十国经济史》学苑出版社2011年版,第228—241页,专章分析五代时期林业分布和发展状况评估。刘锡涛《从森林分布看唐代环境质量状况》《人文杂志》2006年第6期,第125—130页。同撰《唐人植树略述》《农业考古》2007年第1期,第174—180页。也对唐代关中森林分布及消耗的问题有所关注,同时就城市绿化、唐人植树等问题也提出看法。可是,文献记载“少见树木、难见森林”的不完整性,限制了此问题的深入展开。也有学者从长安城薪炭供应量和宫殿建筑用材量等领域进行研究,进而评估森林破坏的环境后果,龚胜生:《唐长安城薪炭供销的初步研究》《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1年第3期,第137—153页;认为唐代长安城对薪炭的大量消耗,导致周围森林资源的破坏和自然环境的恶化。李锦绣著《唐代财政史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2001年版,上卷第762—768页,下卷第503—505、561—564页。从财政角度关注采造薪炭、材木收支,以及木炭使、采造使等问题。崔邻、周若祁:《唐长安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恶化关系研究》《华中建筑》2009年第3期,第166—171页。估算了建造大明宫、兴庆宫所需木材总量为6.3万m3,相当于砍伐25.5km2的森林,进而认为长安城的建设需要砍伐1530km2的乔木林,认为都城建设以大量消耗森林资源为代价,不仅导致森林资源的破坏,也引起灾害频发,稍嫌臆断。赵冈:《中国历史上的木材消耗》《汉学研究》1994年第12卷第2期;认为中国古代普通民众的年木材消耗量约为1m3。何德章:《六朝时期建康的木材》《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24辑,武汉大学文科学报编辑部编辑出版2008年,第89—94页。程遂营:《北宋东京的木材和燃料供应:兼谈中国古代都城的木材和燃料供应》《社会科学战线》2004年第5期,第112—115页。就隋唐之前、之后的都城木材与薪炭供应进行了专门研究,可资参考。却无法克服“定性不易、定量更难”的局限性。事实上,只见薪炭不见木材,或者只见宫殿不见城市的方法,有长可取,却失之于片面。同时,环境影响并不是都城用材和森林供材如此简单,还存在木材采于何地、来于何方、供于何法的问题,换句话说,只有弄清唐代长安城的用材模式,才能把都市与树木、森林的关系放置于历史进程中考察,所以我们认为长安城木材供应模式研究可以让城市用材量研究与森林变迁研究找到结合点。

实际上,唐代很早就制定了“取之有时,用之有节”的木材使用原则,特别是京城周围更属于禁伐区和限伐区,不仅有时间限制,如春夏不伐木,正月、五月、九月皆禁采捕;也有空间范围之限制,“凡京兆、河南二都,其近为四郊,三百里皆不得弋猎、采捕”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二三《将作监》甄官署条、将作监条自注,第595页、598页;即同书卷七《尚书工部》虞部郎中条正文及自注,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225页。。这些措施明显有保护都城附近生态环境的目的。既然京城周围采伐树木受到限制,那么京城所需要的木材从何而来呢?通过对唐代长安木材来源的专题研究,考察唐都长安木材供应渠道和方式,为都城建设和原料供应寻找历史资鉴,不当之处,敬请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