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筑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的意义

在建筑工程中,由于设计、施工、使用、管理和灾害等方面的原因,使得在建筑工程中出现了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中规定的对于建筑工程的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各项要求的问题比较常见。发生建筑工程事故,有的会造成工程停工、返工,有的会影响正常使用、降低结构的耐久性,有的会出现事故的不断恶化,有的甚至发生建筑物倒塌、严重损失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事故。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建造的一些建筑物,总建筑面积已超过60亿m2,成绩显著。然而这些建筑物在时间上虽然没有超过使用年限,但由于设计上的失误,施工质量较差,使用不合理,管理不善,环境因素等原因,使得一些建筑物提前出现了老化,不能完成预定的功能,有的建筑物虽然近年来才建成,但也出现了质量事故;存在有很多隐患,有的已经成为“危房”而无法继续使用,有的甚至已经倒塌,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造成了损失。据1985年某省的房屋普查数据,该省被调查的房屋中,倒危房屋占2.16%,严重损坏的房屋占6.99%,一般损坏的房屋占18.85%,三项合计达28%。鉴于这些原因,建筑物存在一定程度的质量问题和影响正常使用甚至危及安全的问题。因此,正确进行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与处理已是当今建筑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目前,我国基本建设正处在一个蓬勃发展的时期。但是,有些地方和单位,也出现了乱设计、乱施工和乱指挥的混乱现象。尤其是某些农村建筑队,由于管理比较混乱,缺乏基本的设计和施工技术知识,以致发生了不少工程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对此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不重视科学就要吃苦头。这些用生命和财产换来的深刻教训,必须认真对待。从很多工程事故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非正式设计单位或私人设计,不懂设计而乱套用和乱修改设计,或结构计算错误,或技术措施不当,诸如地基承载力不够、土质软硬不均、漫水湿陷、构件截面过小、支撑系统不完善、配筋不足以及抗倾覆力矩不够等,对建筑工程安全的危害是巨大的,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技术管理混乱,施工质量低劣,如不遵守施工和验收规范、违反操作规程、原材料不做试验、材料以小代大、以劣代好、钢筋漏放和错位,墙体高厚比过大、结构失稳,模板支撑不牢、拆模过早、施工超载堆放、缺乏冬期施工措施、混凝土及砂浆强度严重不足以及赶进度、轻质量、结构强度不够、整体性差等所造成的工程事故也是比较多的。

使用单位对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不善,如地基浸水湿陷造成墙体开裂;柔性屋面断裂漏水;木结构腐朽虫害、钢结构锈蚀强度过分削弱等造成的工程事故也屡见不鲜。

不按基建程序办事,违反客观规律,长官意志,不勘测就设计、无设计就施工、未完工就使用,甚至仍然采取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边使用的错误作法,也是造成一些工程事故的主要原因。

“隐患验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百年大计、质量第一”,道出了工程质量的重要性,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着对于工程事故分析不清、处理不当以及所采用的处理技术不合理等情况。这样不仅会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也给工程留下了新的隐患。通过调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研究恰当的处理方法,探讨预防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并使广大建筑业从业人员了解一些典型事故的分析处理技术,有助于在今后的建设工程中少犯错误。因此,正确分析与处理事故,及时解决质量问题是每个建筑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一项专门技能,也是确保工程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