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元视角下中职学生资助政策评价研究
- 王喜雪
- 1271字
- 2021-04-28 12:27:43
1.2.2 资助政策
1.2.2.1 关于政策的定义
“政策”是国家和社会中使用频率非常高的词汇,关于政策的概念界定,在学术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政策科学主要的倡导者和创立者哈罗德·拉斯韦尔(Harold D. Lasswell)和亚伯拉罕·卡普兰(A. Kplan)认为,“政策是一种含有目标、价值与策略的大型计划。”
“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是与政策密切相关的词汇,公共政策像政策一样,也没有一个标准的定义。托马斯·R·戴伊(Thomas R. Dye)认为,“凡是政府决定做的或决定不做的事情就是公共政策。”这个定义较为宽泛,不足以赋予公共政策概念的内涵,但是这个定义说明了两点:一是公共政策的制定主体是政府;二是公共政策是在做与不做之间的选择性决策。
戴维·伊斯顿(David Easten)认为,“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价值做权威性分配,该定义是基于传统政治学的角度理解公共政策的含义,其隐含的基本假设即为利益及利益关系是人类社会活动的基础,而公共政策是政府进行利益分配的主要形式。”
那么政策和公共政策的定义是否存在区别呢?詹姆斯·E·安德森认为,“政策是一个或一组行动者为解决一个问题或相关事务所采取的相对稳定的、有目的的一系列行动。公共政策是在政府机关和政府官员中产生的。”他主要从制定主体方面对政策和公共政策的概念进行了划分,即政策的制定主体更为宽泛,不仅仅限于政府机关;而公共政策的制定主体则为政府机关或政府官员。
我国学者张金马认为,“从更广义的角度来理解,政策是政策机构和它周围环境之间的关系,政策体现了这种关系,又为处理这些关系提供了手段,一般说来,公共政策是由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制定的,公共政策体现了他们在政治系统和特定环境下的活动方式和活动过程,表达了他们的行为和目的,反映了他们实际所做的事情和效果。”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从广义上来讲,政策是人们采取的行动计划,其目的是实现既定目的或目标,而当政策选择的主体被限定为政府、公共权力机构时,该政策就成为公共政策,由此可以明确,公共政策包含于政策的范畴之内。从狭义上来讲,政策与公共政策同义,均为政府机构或政府官员为实现特定时期的特定目标而制定的行为准则,它是国家法令、措施、办法、条例等的总称。本研究采用政策的狭义理解,即将政策和公共政策视作同义。
1.2.2.2 关于资助政策体系的定义
对中职学生进行资助,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政府关注的事宜。中职学生资助政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政策变化反映了政府资助理念乃至社会发展理念的变化。
本书所研究的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即政府采取的向学生提供资助的系列计划、规划或采取的行动;政策体系就是将所有中职学生资助政策视为一个整体,每个资助政策在体系中占据一定地位,发挥一定作用。我国中职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国家助学金政策和免学费政策为主体,包括校内奖学金、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资助制度。总体说来,中职学生资助政策主要是政府主导的行动。
由于政策体系过于庞杂,本研究主要聚焦于免学费政策和助学金政策,考察自2007年实施国家助学金、2009年实施免学费政策以来的政策实施效果,并基于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等利益相关者的视角对中职学生资助政策进行多方位的政策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