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电气照明装置

3-1 对电气照明有哪些质量要求?

电气照明是指利用一定的装置和设备将电能转换成光能,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和生产提供照明。电气照明一般由电光源、灯具、电源开关和控制线路等组成。良好的照明条件是保证安全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人的视力健康的必要条件。

对照明的要求,主要是由被照明的环境内所从事活动的视觉要求决定的。一般应满足下列要求:

(1)照度均匀:指被照空间环境及物体表面应有尽可能均匀的照度,这就要求电气照明应有合理的光源布置,选择适用的照明灯具。

(2)照度合理:根据不同环境和活动的需要,电气照明应提供合理的照度。各类建筑中不同场所一般照明的推荐照度值见表3-1。

3-1 各类建筑中不同场所的推荐照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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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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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限制眩光:集中的高亮度光源对人眼的刺激作用称为眩光。眩光损坏人的视力,也影响照明效果。为了限制眩光,可采用限制单只光源的亮度,降低光源表面亮度(如用磨砂玻璃罩),或选用适当的灯具遮挡直射光线等措施。实践证明,合理地选择灯具悬挂高度,对限制眩光的效果十分显著。一般照明灯具距地面最低悬挂高度的规定值见表3-2。

3-2 一般照明灯具距地面最低悬挂高度的规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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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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