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誓言
将固执当成一项策略

1595年,西班牙征服者埃尔南·科尔特斯从古巴出发,来到了墨西哥海岸。在登陆的那一刻,他宣布墨西哥从今往后是西班牙的殖民地,而自己则是这里的最高长官。紧接着他便毁掉了自己的战船,断了军队返回西班牙的后路。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科尔特斯的决策毫无意义。为什么要预先排除回去的可能?为什么不给自己另一种选择?经济学最重要的原则之一便是选项越多越好,而他为什么要放弃自己的选择呢?

在一些必须出席的商务晚宴上,我和某位跨国企业的总裁每年都能见上两三次面。多年来我发现,他每次都会放弃饭后甜点。直到不久之前,我都会觉得他的做法不符合逻辑,有点像苦行僧。为什么要从原则上排除这个甜蜜的选项?为什么不视情况而定?为什么不依照自己的体重、主餐的丰盛程度,或饭后甜点的吸引力来做决定?彻底放弃甜点的决定,虽然没有像断了回家的路那样引人注目,但两件事乍一看都是毫无必要的。

克莱顿·克里斯坦森是全球重要的管理思想家之一,令这位剑桥大学教授出名的是他的全球畅销书《创新者的窘境》。这位虔诚的摩门教徒用誓言来指引自己的生活。“誓言”是一个古老的概念,意味着向上帝许下的不可违背的诺言。如果你觉得这个概念已经过时了,那你也可以将其称为“绝对的承诺”。然而我却是老概念的粉丝,因为现在人们已经在过度地,有时甚至是虚伪地使用“承诺”这个词了,比如“我们承诺改善世界的现状”。此外,“誓言”只能出自个人,不能出自团体。

克里斯坦森曾在早年观察过很多管理者,他们的共性是将自己前半生完全奉献给了事业,只为了能够逐渐摆脱经济的束缚,以便将后半生完全奉献给家庭。但糟糕的是,这些管理者的家庭往往不是四分五裂,就是早已弃他们而去。所以克里斯坦森曾许下一个誓言。他向上帝发誓,自己在周末不会工作,并会在工作日和家人共进晚餐,尽管这意味着他有时凌晨3点钟就要赶往办公室。

在我第一次听说这些的时候,我觉得克里斯坦森的行为缺乏理智、顽固且不划算。为什么要这么固执?为什么不能视情况而定?有时候人们就是要周末工作,然后到周一、周二再平衡一下时间。灵活是一个优点,特别是在这个一切都在变化的时代中。

今天,我的看法已然不同。在重要的事情中,灵活并非优势,而是一个陷阱。征服者科尔特斯、拒绝饭后甜点的总裁,以及克莱顿·克里斯坦森,他们身上有一个共性,即凭借极端固执而完成了长期目标。为什么会如此?原因有两个:首先,谁如果在每一个情景中都要重新做出选择,那他便会丧失意志力。这种现象的专业名词是“选择疲劳”。一旦大脑由于之前做了太多的抉择而感到疲惫,那它则会选择最容易的方案,而这个方案往往是最差劲的。“誓言”的意义在于,一旦许诺,那么你便不必每次都反复权衡利弊。你的决定已在眼前,而且没有消耗任何脑力。

其次,固执之所以有它的意义,还与尊严有关。通过在某些方面长期坚持不妥协,你将展现自己的立场,并表明哪些事情对你来说是不容商榷的。你将表现得从容镇定,并能让自己在一定程度上免受攻击。冷战时期的相互威慑正是基于这种效应。美国和苏联都知道,首先遭受核攻击的一方定会立即展开报复,这无须思考,也没有任何权衡空间。是否要按下发射核武器的红色按钮,这个决定双方都已提前做好——率先发射则绝不属于备选方案。

对国家适用的原则,对个人来说同样适用。无论你的誓言是什么,如果你能坚持依照自己的誓言生活,别人就会逐渐停止打扰你,让你获得安宁。

以传奇投资者沃伦·巴菲特为例,他的原则就是拒绝再次谈判。谁如果想把自己的公司出售给巴菲特,那他只有一次“开火权”,即只有一次报价机会。巴菲特要么会买下这家公司,要么会拒绝。如果这家公司对他而言太贵,那么卖家也没必要再用更低的报价来继续尝试了。每个人都知道,他的“不”就是“不”,并且永远都会是“不”。

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巴菲特拥有了“不善变通”的名声,并借此确保自己从一开始就能获得最好的报价,并且不必同那些不靠谱的小商人纠缠。

承诺、誓言、无条件的原则,这听起来简单,实际上却并非如此。

想象一下,假如你开着一辆装满炸药的卡车行驶在笔直的单行道上,而此时道路的另一端同样开来一辆卡车,也装满了炸药,这时谁会首先避让?

要想获胜,即让对方首先闪开(如果对方保持理智),你必须要让他相信自己不让路的信念比他更加坚定。举个例子,如果你能让对方看到自己已经锁死了方向盘,并将钥匙扔出了窗外,那么你便展现出了极其强大的决心。坚定、彻底、令人信服的原则,方能让你传达出的信号发挥效果。

告别对变通的狂热崇拜。变通会令人郁闷、疲惫,并会悄悄转移人们对目标的专注力。

请坚守自己的誓言,毫不妥协。100%的坚持,会比99%的坚持更加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