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觉醒

此番梦里看花落,万事皆从彼时起。

一朝梦回前尘路,笑看那番局中人。

一切还要从那是到BJ市开始说起,那段时间的改变几乎影响了今后的我。

BJ,一个催人成长的城市,当你慢慢的适应那里的生活后,你会发现你成长的速度,远远超过其他地方,以至于之后的某段时间,我一直觉得自己当时应该来这边学习,而不是在X市。

初到BJ的我,过着和大多人一样朝九晚五的生活,每天除了对着电脑还是对着电脑,基本上不会跟人有什么交际,唯一打发时间的可能就是玩玩游戏、上上网,有一天突然不知道脑子抽什么风,突然想玩一玩以前玩过的一款网页游戏——神仙道,故事也就从那个时候开始(可能也是因为那时虚拟里的我更接近于真实的我,所以故事都是从游戏开始的,那个时候真的把现实活成了虚拟)。

认识她是从游戏和服开始的,她当时是他们区战力最高的一个,因为我们区开的比较早,所以当时帮战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我们帮拿第一,后来她因为一些原因也来我们帮了,慢慢的大家也都熟悉了,平时经常没事开开玩笑什么的,而我那次竟然把玩笑当真了,也就有了后面的故事(其实一直过去了这么多年,不管我把诸事看的再通透,唯一没有改变的,是我会因为某一瞬间喜欢上一个人,这一瞬间可能是一句话、一个表情,爱一人钟一生,却始终独自前行)。

当时游戏里面有一个榜单叫什么鲜花榜(如果没记错的话),就有点类似于人气榜之类的。有一天,忘记是因为什么,我跟游戏里面的一个人打赌说“我肯定能把她推到榜单第一的,不信咱们试试。”

“你就吹吧,怎么可能,试试就试试。”

我记得当时很多人都说不可能,之所以让我决定真的去做是她说了一句话“我相信月可以的。”(或许我所需要的就是那一点点肯定,那一份简单的信任)

之后的一段时间,我就真的去练了很多的小号(因为一个小号每天只能送一次花,而且要V3才能送99朵,等级应该是要20级吧。),具体忘记是练了多少个小号了,记忆里最开始练一个小号需要大概40分钟,后来基本上20分钟一个号就可以了,记得当时给小号充钱应该是就花了几千,结果就是在我说的期限内,我把她送到了当时的榜单第一,那个时候不知道熬了多少个晚上,每天大概最早也都是3点钟才去睡。

某一次,她说自己过段时间要过生日,我想了好久都不知道到底要送什么礼物给她才好,当时有一个朋友随口说了句“要不你就送她从出生到现在每一个生日的礼物。”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当时的我还真的傻傻的去做了,因为那个时候实在想不到送什么比较好,去网上也查了好久。然后之后的一段时间,我就真的去某宝上面把每一个年龄的生日礼物全部买了一遍,记忆中好像是22件吧,由于当时的包装实在太丑了,所以我就用上班的午休时间,跑去附近的小商品市场里面去找礼盒,那个时候因为礼盒前后应该跑了5个中午左右(大概算了下,礼盒花的钱竟然比礼物还多)。最可笑的是,当我把所有礼物准备好,准备寄过去的时候,她随口就说了句真的不需要了,也没有把地址给我,所以最后我就把买的礼物全部送给了其他朋友。当时的我应该挺失落的吧,只是现在回忆不起来了。

后来在她生日的前一个星期,我在想,既然现实的礼物她不要,那么我就送她一份独一无二的虚拟礼物。所以,我就又花了几天的时间,每天晚上练几个游戏的小号(所有游戏小号的名字加在一起是四种语言的生日快乐)。在她生日的那天,我拿所有的小号送了她1314朵鲜花,然后送了她四首歌(那四首歌的名字加在一起就是一句“她的名字,我的公主,祝你生日快乐”)。那天她哭了,她说“我从来没有收到过这样一份生日礼物,我真的很开心,谢谢你。”那一瞬间,我感觉之前做的那么多值了,至少她很开心。

后来有一段时间,故事变成了狗血的五角恋,而且还是我们4个很好的朋友(当时),同时喜欢一个女的。这个事情过了几年之后,我才从朋友那里知道,原来当时只有我是那个傻傻的中心,而其他所有人都不过是在配合演戏,一切不过是因为想让我离开罢了,只是此时的我已经悟透,能做到真正的放下,所以也只是自嘲的一笑,说了一句“哦,原来是这样啊。”

其实后来当我真正的悟透放下的时候,我挺感谢她的,至少那个时候,如果不是因为她,我不可能变成现在的自己。

记得有一次,我们的经理让我去给别人培训课程,临去之前说的好好的只有30多个人,结果当我站在讲台上的时候,下面密密麻麻做了近300个联通各部门经理,这对于那时候现实的我是很慌的,因为平时基本上不怎么跟别人说话,很沉默的那种,但是那一天,我想到了她(如果我连这个都搞不定的话,那还能有其他的事情。)所以当我深呼吸之后,我第一次克服自己,在那么多人面前,把所有的课程全部讲了一遍。

以前的我,从来不敢在别人面前唱歌的,因为她比较喜欢听歌,我去学了很多的歌曲,就为了唱给她听。有一次,她说自己想听《痴心换情深》,结果因为不会粤语,所以听了200多遍才学会,真的是那种听到快吐的感觉。后来她走了,夜晚的街头多了一个每天晚上鬼哭狼嚎唱歌,每天晚上一个人走近十公里的人。之后的一天

晚上我朋友带我去了酒吧(第一次去),记不清那天晚上到底喝了多少,只记得之后的一个星期都吃不下饭(每隔三天晚上出去,本来打算吃饭的,结果点完之后,吃了两口就吃不下了),后来又去了酒吧,那天晚上喝了两瓶洋酒,外加20多瓶啤酒,结果第二天起床,早上就能吃的下饭了。那个时候的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以为自己忘了,人很多时候最擅长的,其实就是欺骗自己。

对我改变最大的,其实是她离开后的第一年,因为之前的时候,我朋友跟我说过一次,她家是做房地产的,所以那时的我,为了所谓的门当户对,就决定跑去自己创业了,对于我这样一个没怎么接触社会,也根本不怎么说话的人来说,首先至少要克服自己,要学会与人交流,所以我跑去做了销售(尽管那时她已经走了),放弃了高薪的工作,去拿着每个月只有2000底薪,还要风吹日晒的工作。或许,注定我就应该去走这条路吧,我一个只对着电脑敲敲代码的人,那段时间面试了几十家招聘销售的公司,竟然几乎全部面试通过了(唯一一家没过的是因为老板在招待客户,没空理我。)。

那段时间我学会了换位思考、学会了珍惜当下、学会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那个时候我把最接近真实的那个虚拟的我活到了现实。当每一个新人出去谈客户,都有老人带着的时候,我得到的只有一句话“你自己去吧,相信你没问题。”所以我经常撞的头破血流,有一次竟然让客户夫妻两人在我走了之后吵起来了,那个时候的我,只能自己去买很多的书,去看、去想、去研究到底怎么处理类似的事情,那个时候遇到很多事情,我都会去为别人考虑(以至于到最后变成了过多的为别人考虑),会去尝试怎么把同样的话表达出来让别人感觉舒服(现在几乎变成了一种本能),会去试着不管怎样都要面带微笑(因为没有人会喜欢看到你哭的样子,他们想看到的永远可能都是笑着的你)。忘记自己走了多少弯路,栽了多少跟头,多少次撞的头破血流,终于成功的把自己伪装成了一个玩世不恭、整日嘻嘻哈哈(就算我真的和别人说我哭了,认识我的人都不会相信那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