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语

自2020年1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将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以来,全国各地陆续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本手册按照目前各级各部门下达的疫情防控指示和要求,根据新冠肺炎目前的传播特点,以及加强诊疗前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史及预检筛查等各类管控要求,同时结合口腔医疗机构在口腔诊疗及其他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医院感染防控特点,为各级各类口腔医疗机构提供责任区域内该传染病防护工作的具体建议和指导。
当国家根据新冠肺炎危害程度、流行强度进行传染病等级管理调整时,医疗机构人员管理、消毒、隔离措施和防护级别等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履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