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雾化中心设备与雾化诊疗装置配备

(1) 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及雾化给药的要求选择适宜的雾化装置,射流雾化器或中心供氧作氧气驱动(氧流量6~8L/min)的雾化装置及相关配套耗材(非超声雾化装置)。
(2) 建立设备带,雾化吸入区域保留1~2个中心供氧吸入位置供急救用,配备抢救设备、药物用于患儿病情变化时的急救。同时配备吸引器或负压吸引系统,供痰液多而无力咳出的患儿吸痰用。
(3) 患儿使用的呼吸辅助雾化器一人一器,每次雾化吸入完毕进行清洁、消毒后,晾干备用。
(4) 配备雾化吸入专用座椅。
(5) 如有条件,配备相应的诊断治疗设备,如峰流速仪、简易肺功能仪。
(6) 相关部门对设施应及时维护保养,并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