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十年中国健康发展之路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
- 5695字
- 2021-03-29 00:24:54
一、70年来卫生发展思路和方针
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理论建设和理论指导,70年来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继承中国传统文化和吸收西方文明有益成分,正确认识卫生健康事业的公益性本质,坚持卫生健康工作以人民为中心,确保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维护人民健康。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传统医药,……保护人民健康”。
新中国成立后,党始终坚持卫生健康事业的公益性质,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也都提出过维护医疗卫生公益性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新时期我国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强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这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和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学说,发展了中国共产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认识,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全球卫生健康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
(一)新中国成立后:把卫生健康事业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新中国成立后,面对当时复杂严峻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中国共产党没有把卫生健康看作简单的业务工作,而是将其作为重大政治问题之一和改造社会、塑造社会主义新人结合起来。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严重缺医少药,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在医疗卫生方面的需要。因此,医疗卫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改变当时中国落后的卫生事业状况,党和国家认真总结了战争年代军队和根据地开展卫生工作的经验,对发展新中国卫生事业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定,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加快发展城乡医疗卫生事业,保障了人民健康,也提升了人均预期寿命。
首先,确立了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1950年8月,第一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召开,毛泽东主席为这次会议题词:“团结新老中西各部分医药卫生工作人员,组成巩固的统一战线,为开展伟大的人民卫生工作而奋斗!”会议确定了卫生工作“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的三大方针。1952年,在第二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周恩来同志根据党的群众路线原则,总结了我国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经验,增加了“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这一重要方针,并于1953年第三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最终确立了“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四大卫生工作方针。这一方针,既是中国共产党多年来卫生工作的经验总结,也与新中国成立后医疗卫生工作的方向相吻合,在新中国医疗卫生工作中一直起到统领作用。
其次,基本建立公共卫生预防体系。新中国成立之初,面对缺医少药、疫病丛生的医疗卫生状况,集中力量防治危害性严重的急、慢性传染病和威胁母婴健康的疾病,整顿卫生队伍,建立覆盖农村、厂矿和城市的基层卫生组织,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1951年9月9日,毛泽东在看了时任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贺诚向中央提交的《关于全国防疫工作给中共中央的报告》后批示:“今后必须把卫生、防疫和一般医疗工作看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极力发展这项工作。”
在四大卫生工作方针指导下,爱国卫生运动得到了持续深入开展,以“除四害”群众卫生运动为代表,将爱国卫生运动推向高潮,防疫工作效果显著,广大城乡卫生面貌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
再次,加强合作医疗,初步建立较完备的医疗服务体系。1955年,全国多地出现一批由合作社自发组织的保健站和医疗站,中共中央对此给予高度重视,认为它是符合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对发展生产力和人民群众医疗保健都十分有益的制度形式。此后,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合作医疗制度得以规范和推广,与农村三级卫生网络、乡村医生一起称为中国农村卫生工作的三大法宝。同时,一种由集体和农民个人集资,分担农民部分医疗费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了推广。1960年2月,中央转发了会议报告,要求各地“根据公社的生产发展水平和群众的觉悟程度,逐步改变为集体保健医疗制度”。“合作医疗”第一次写进了中央文件。1965年6月26日,面对城乡二元结构社会的卫生条件悬殊,毛泽东要求“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1968年9月和12月,由毛泽东批示批准,《红旗》杂志和《人民日报》先后介绍了湖北省长阳县乐园公社等地实行合作医疗制度的做法和经验,指出这“创造了一种新型的合作医疗制度,成功地解决了贫下中农看病吃药、确保健康的问题”。
(二)改革开放后:卫生健康事业呈现“解放思想、改革发展”的局面
经过30年的艰难探索,1978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达到68.20岁,比新中国成立之前增长三十多岁。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自此,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篇章,全国各地、各行各业掀起了改革开放的热潮。这一时期,卫生健康事业紧紧围绕“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这个目标,用改革与发展的思路和手段,处理和解决不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第一,卫生工作方针调整升级。根据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卫生部于1979年召开了全国省、市、自治区卫生局局长会议,会议认为:医药卫生现代化建设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从我国特点出发,走自己发展道路。坚持“普遍整顿,全面提高,重点建设”的方针,首先办好县和县以下的卫生事业,进行医药卫生现代化建设,根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整顿和建设现有医疗卫生机构上。1996年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由中央主持的卫生工作会议,会议讨论并修改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讨论稿),全面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卫生事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并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方向,提出了重大战略性决策,会议明确了“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卫生工作方针。党的十七大会议作出了“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的重要论断,明确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奋斗目标。
第二,不断加大卫生事业改革力度。1985年4月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这是此时期卫生事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要求加快卫生事业的发展,中央和地方应当逐步增加卫生经费和投资;同时,必须进行改革,放宽政策,简政放权,多方集资,开阔发展卫生事业的路子,把卫生工作搞活。1997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从医疗费用分担机制、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以及“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三方面强调了卫生事业的公益属性。2000年2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决定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进行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城镇医药卫生体制。2006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面对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突出矛盾,以及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普遍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带来的严峻挑战,2009年党中央、国务院分别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基本理念是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同年4月10日,国务院召开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标志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启动。“新医改”是一项覆盖范围很广的系统工程,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是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
第三,农村合作医疗事业发生重大起伏。农村合作医疗曾被认为是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重大创举,对于保护农民的健康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合作医疗、乡村医生分别是解决中国广大农村缺医少药的组织制度和卫生技术力量的核心,因此积极向发展中国家推荐中国农村卫生工作经验。然而,改革开放后,由于人民公社解体,农村合作医疗失去经济基础而出现大面积解体。根据1985年调查,全国实行合作医疗的行政村由过去的90%猛降至5%;1989年的统计表明,继续坚持合作医疗的行政村仅占全国4.80%。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问题突出,逐渐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为此,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建逐渐被提上日程。1991年1月,国务院批转卫生部等部门《关于改革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请示》,提出“必须把加强农村卫生事业建设、改善农村卫生状况、解决8亿多农民的基本医疗保健问题、保护农民健康作为整个卫生工作的重点,努力办好。”为此,要求开展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解决农村卫生技术人才缺乏的问题,稳定、充实和提高农村卫生技术队伍;各级政府必须十分重视乡村医生队伍的稳定和提高,要采取切实措施合理解决其报酬;稳定推行合作医疗保健制度,为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提供社会保障;各地要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建立符合群众利益的合作医疗保健制度。
(三)党的十八大以来:健康中国建设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理念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健康是每一个老百姓的追求。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是每一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履行承诺,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和需求双导向,聚焦民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上为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迈出实质步伐。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的基础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了“健康中国”建设,表明党和国家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把人民健康提到国家优先发展的战略上,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了重要指导,实现了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向卫生健康事业的转变。
一是明确新时期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明确指出要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2016年8月19日至20日,全国卫生健康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是自1996年12月召开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后,时隔20年再次召开最高规格的全国性卫生工作会议,是卫生事业发展的又一里程碑。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明确了新时期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 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在国家层面提出的健康领域中长期战略规划,是今后15年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行动纲领。《纲要》提出健康中国“三步走”战略目标,即“2020年,主要指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2030年,主要健康指标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同时展望2050年,提出“建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的健康国家”的长远目标。健康中国已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
二是树立大健康观念。强健的体魄是身体健康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要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大健康产业为重点。习近平总书记还提出,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大卫生、大健康”概念的提出,把健康保证的理念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人民健康为中心,体现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理念的创新。健康的身体来源于体育锻炼和良好的生活方式。习近平总书记不止一次提出要大力发展体育运动,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2019年7月9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从国家层面出台《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围绕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两大核心,提出将开展15个重大专项行动,努力使群众不生病、少生病,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健康公平基本实现。同时,成立“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
三是深化机构改革,确保健康中国建设有序推进。2018年2月26日至28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出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这是新中国历史上“健康”第一次出现在国家部委的名称中。在7月30日中办、国办发布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明确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的职能转变。同时,考虑到药品监管的特殊性,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为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至此,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的架构已经形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组建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和责任担当,从国家层面统筹国民健康政策制定、实施和管理,在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方面迈出扎实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