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国健康产业规模核算方法、结果与分析

随着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产品和服务需求的持续增长,健康产业蓬勃发展,并成为国家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当前,大力发展健康产业的政策方向已经明确,“健康中国”战略也对健康产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提供了新动力。下一步需要具体、可操作的健康产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来推动实施。特别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的关键时期,如何发展健康产业,采取什么样的健康产业发展战略使之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互相促进,既能确保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又能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的转变,这是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而健康产业发展和相关政策制定需要详细准确的产业经济信息作为决策基础。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作为我国卫生费用核算方法学研究和技术指导单位,在前期会同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开展健康服务业分类与核算体系研究的基础上,基于健康产业的内涵、范围和统计分类,开展了以卫生费用核算为基础的健康产业核算体系研究,建立标准化的核算体系和方法,核算我国健康产业的总体规模,能够为确定健康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明确健康产业发展所需的政策措施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
一、健康产业核算体系和方法研究
健康产业核算体系与方法需要基于国民经济核算原则与方法、《卫生核算体系(2011版)》(SHA2011)核算体系与方法,并基于健康产业有关行业的特殊性,对核算体系和方法进行调整。本部分内容主要包括SHA2011和国民经济核算基本原则与方法简要介绍、健康服务业核算体系与方法介绍,以及健康服务业核算的主要结果形式。
(一)国际卫生行业经济核算体系——SHA2011的原则与方法
201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在继续深化医改的同时,多措并举发展健康服务业,健康服务业的核心和主体内容是卫生行业,即医疗卫生服务业。
在国民经济核算领域中,将卫生行业的具体核算称为卫生卫星账户,方法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与医疗保健功能相关的类别进行重新组合,分别核算和加总相关类别的增加值,其结果能够反映卫生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产业联系,分析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和影响。从国际上看,卫生卫星账户通常以卫生费用核算(national health accounts,NHA)为基础。NHA实际上是以卫生费用核算体系(system of health accounts,SHA)为基础,从总产出的角度核算卫生行业的产值,其核算结果能够为编制卫生卫星账户提供重要基础。
我国是较早制度化地开展卫生总费用核算的国家,2009年开展了《卫生核算体系(2011版)》(SHA2011)试点工作。2012年SHA2011正式出版,内容在注重卫生筹资政策相关性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与国民经济核算账户(SNA)的联系,为编制卫生卫星账户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1.SHA2011对卫生总产出的衡量
SHA2011的切入点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居民对卫生服务和产品的消费,因为在描述卫生系统时,居民最终消费一般来说比生产更有卫生政策意义。总体来看,一国可得的所有卫生产品和服务要么由国内生产机构提供,要么从国外进口所得继而被用于不同用途,或满足本国居民的卫生保健需要,或作为生产其他卫生产品和服务的中间投入。在某一经济区域内,被本国居民使用的,用于满足个人或集体需要的本经济区域生产或进口的卫生产品或服务被视为最终消费,并被包括在卫生核算的框架中。
根据医疗卫生消费的性质,SHA2011将卫生费用核算分为经常性卫生费用和固定资本形成两个账户。
(1)经常性卫生费用:
经常性卫生费用是指按消费范围界定的卫生功能所花费经济资源的量化。由于SHA主要关注由本国单位消耗的卫生产品和服务,无论这些消费发生的地点,或事实上由谁支付。因此,经常性卫生费用不包括卫生产品和服务的出口,但包括用于最终使用的卫生产品和服务的进口。
(2)固定资本形成费用:
在卫生行业,区分经常性卫生产品和服务费用与资本费用十分重要。资本产品是卫生服务提供机构需求的主要内容,对于维持或扩大生产,提供卫生产品和服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SHA2011对卫生保健活动的界定
SHA2011从活动和功能角度定义卫生总消费。卫生服务功能分类(国际卫生账户分类—卫生服务功能,ICHA-HC)从国际视角描绘了卫生服务活动的范围,按照ICHA-HC的概念设计,卫生服务主要包括所有通过利用有资质的医学知识(医学、辅助医学和护理知识和技术,包括传统、补充和替代医学),以提高和维持人体健康状况,预防健康状况恶化,减轻不健康影响为主要目标的活动。这一主要目标通过以下卫生服务活动实现: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疾病诊断、治疗和康复;慢性病患者的医疗照护;健康相关损伤和残疾的医疗护理;姑息治疗;提供和管理公共卫生项目;卫生系统治理和管理。
总体来说,确定一项活动是否纳入卫生核算的核心费用范围有四个标准,按照重要顺序依次如下:
(1)活动的首要目标是提高和维持个人、部分人群及全体人群的健康状况,防止健康水平恶化,减轻疾病影响。
(2)活动执行过程中应使用有资质的医疗及卫生知识和技术,或在具备上述知识的人或机构的监督下执行的活动,或是卫生行政管理和筹资的功能。
(3)消费是居民对卫生服务产品和服务的最终使用。
(4)存在卫生服务或产品交易。
关于医疗卫生活动中所需要的医学知识和技术的水平,SHA2011主要参考国际职业标准分类(ISCO)。
3.SHA2011的核算框架
SHA2011核心核算框架是围绕三轴体系组织卫生费用记录,包括卫生服务功能分类(ICHA-HC),卫生服务提供机构分类(ICHA-HP)和筹资方案(IHCA-HF)。这三个核心分类主要回答以下三个基本问题:
消费了什么类型的产品和服务?
哪些卫生服务提供机构提供了这些产品和服务?
什么样的筹资方案为这些产品和服务付费?
在卫生账户核心核算框架的周围,还有一些与这三个维度联系密切的补充分类。
国民经济核算分类在经济统计中处于核心地位,因为所有的经济活动或者按照行业,或者按照经济部门,或者按照产品服务的生产或使用目的进行分类,包括了卫生领域的生产和消费部门。围绕SHA2011核心的三轴关系,其分类与以下国民经济分类存在联系:
(1) SHA中的功能分类方法与SNA中涉及卫生服务消费的部分有关(描述和界定与SNA2011 (1)中的分类方法有关,包括政府功能分类(COFOG),基于不同目的的个体消费分类(COICOP)和基于不同目的的服务于家庭的非营利机构分类(COPNI))。
(1) 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8附件1中包括根据目的(以前也称功能分类)四种类型的支出。
图1-4 SHA2011的核心核算框架和扩展框架
(2) SHA中的功能分类方法和欧洲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体系有关(描述和界定与欧洲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健康风险/健康受益)。
(3) ICHA中的卫生服务提供机构分类和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中的卫生服务活动分类有关。
(4) ICHA中的卫生筹资方案分类和SNA的组织部门中有关筹资机构的分类有关。
SHA中涉及的核心维度分类方法与其他统计系统所遵循的对卫生的分类方法之间的潜在关系见图1-5。
图1-5 SNA、ESSPROS和SHA的卫生服务分类
从国民经济核算的角度,三角形关系的最上方代表的是居民对卫生产品和服务的最终需求,而底层是卫生服务的提供。SNA中从宏观经济角度强调供给平衡,包括出口、进口、积累和中间消耗。为平衡这些因素,需要对卫生服务产出进行分类。SNA用于建立供给平衡的分类标准是ISIC,此分类标准将公司和企业按照不同行业进行了分类。三角形左下角显示了SNA中机构部门和政府财政统计手册(GFSM)中收入分类在筹资方面的接口,但SHA中的筹资方案和筹资机构与SNA中的金融公司的分类不同。SNA和欧洲综合社会保护统计系统(ESSPROS)这样的国际统计分类方法之所以和SHA不同,原因在于包括的卫生产品和服务的范围不同,选择的处理和测算方法不同。
(1)卫生服务功能分类(ICHA-HC):
从核算角度来讲,“功能”是指“满足需要的一个交易或一组交易的类型或所追求目标的种类”。功能分类是指有特定卫生目的的最终使用者(如居民)所消费的一组卫生产品和服务。卫生服务的消费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群体性的,一种是个体性的。由于健康状况是每一个个体的属性,大多数卫生服务的消费都是个体性消费;与私人消费和个体需求有关。相反,群体性服务的目标是全体人群(或全体人群中的一部分),目的是提高卫生标准或卫生系统的效率和效果,使全体使用者同时受益。这些不同类型的服务不是直接与个体使用者相关,而是对整个卫生系统或子系统的干预。
HC.1治疗服务:
治疗服务包括以减轻疾病或损伤症状、减轻疾病或损伤的严重性,或阻止威胁生命或正常功能的疾病或损伤的恶化和/或并发症的发生为首要目标就医行为。
HC.2康复服务:
康复是旨在为伤残人士或可能伤残的人士提供服务的整体性战略,以实现和维持其最佳的功能、体面的生活质量和更好的融入社区和社会。治疗服务主要关注健康状况,而康复服务关注与健康状况相关的功能。康复服务可以稳固、提高或恢复被削弱的身体功能,补偿身体功能的缺失或损失,提高患者的活动能力和参与能力,防止损伤、医疗并发症和各种风险。
HC.3长期护理(LTC)(卫生):
长期护理服务(卫生)包括了一系列以减轻在一定程度上需长期照护患者的疼痛和苦楚、减少健康状况恶化为目的的医疗和个人服务。从最终使用的角度来看,长期护理服务是在一个持续或周期性的基础上,经过一个长期的阶段,对需要照护的患者提供支持的完整服务包。
HC.4辅助性服务:
辅助性服务通常是服务包中与诊断和检测相关的主要部分。辅助性服务的目的不是辅助服务本身,而是服务于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对于住院服务、日间治疗和医院门诊服务来说,辅助性服务通常不是作为单独的类别。
HC.5医疗用品:
药品和其他医疗用品通常是以预防、治疗、康复或长期护理为目的的服务包的一部分。在住院、门诊和日间服务消费中,药品费用通常不能分离出来,除非有更加详细的分类。
HC.6预防服务:
预防的目的是防止和减少损伤和疾病及其后遗症和并发症的数量或严重程度。预防是基于健康促进策略,通过控制某些中间决定因素,提高人们健康水平的过程。
HC.7治理、卫生行政和筹资管理:
此类服务针对于卫生系统而不是卫生服务,所有卫生系统的使用者都会受益。服务指导和支持的时卫生系统功能,维持和增加卫生系统效率,提高卫生系统公平性。这些服务不仅仅限于政府,可能有些是由非公实体提供的,包括NGOs、商业健康保险等。
HC.9其他未被区分的卫生保健服务:
这包括没有包括在HC.1到HC.7分类下的任何其他卫生保健服务。
根据内容,功能核算还包括更为细分的分类,以体现服务提供模式或更为细致的功能活动内容,详见表1-6。
(2)服务提供机构分类(ICHA-HP):
卫生服务提供机构包括以提供卫生产品和服务为主要活动的组织和参与者,也包括卫生服务提供仅是其众多服务中一种的组织和参与者。主要服务提供机构是指以按核心功能分类(ICHA-HC)界定的卫生产品和服务提供作为主要活动的组织或参与者。典型的主要服务提供机构包括医院、急救机构、卫生服务中心、诊所、实验室、护理服务提供机构、药店等。在卫生服务提供机构分类(ICHA-HP)中,主要卫生服务提供机构包括6类(HP.1-HP.6)。次要卫生服务提供机构是指将除了主要活动外,还提供卫生服务的机构,为员工提供内部职业性药品服务的机构、监狱内卫生服务机构(HP8.2)。
HP.1医院:
医院是指经许可主要从事向患者提供医疗、诊断、治疗服务,包括外科、护理和其他医疗服务的机构。医院提供住院服务大多要依靠专业设备、知识和医疗技术、器械才能提供,从而构成一个完整、有意义的服务提供流程,医院同时也可能提供日间服务、门诊服务和居家医疗服务。
HP.2可居住长期护理机构:
这一分类包括主要从事提供集护理、监护或居民其他需求的服务为一体的可居住长期护理服务提供机构。这些机构中,大部分生产过程和提供的服务混合了卫生服务和社会服务,提供的医疗服务大部分是医学护理服务,并伴有个人护理服务,但是护理服务中的医学成分没有医院提供服务那样密集。
HP.3门诊服务提供机构:
这一分类包括主要直接向需要门诊服务而不需要住院服务的患者提供卫生服务的机构,如诊所等。门诊服务提供机构的卫生执业人员主要向机构就诊患者提供服务,或者到患者家中出诊。
HP.4辅助性服务提供机构:
本分类包括那些在卫生专业人员监督下,直接向患者提供具体辅助性服务的机构,这些辅助性服务未被由住院、医疗护理、门诊服务提供机构或其他机构提供的治疗服务所涵盖。包括患者转运、急救、医学和诊断实验室等服务提供机构。
HP.5医疗用品零售机构和其他提供机构:
这一分类包括首要活动是向公共部门提供零售医疗产品,以满足个人或家庭消费或利用需要的专门机构,包括药店和医疗耐用品及器械零售等机构。
HP.6预防服务提供机构:
主要包括提供群体性预防服务项目,以及为特殊人群或多数人群提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机构,例如健康促进机构、疾病防护机构或公共卫生机构,以及首要目的是提供一级预防服务的机构或组织。
HP.7卫生行政与筹资管理机构:
这一分类下包括主要从事卫生服务机构的活动规制以及对卫生部门统筹管理的机构,包括卫生筹资管理机构。前者包括政府部门开展的活动,以及其对整个卫生系统的治理和管理。后者是指与资金的筹集和公立私立部门购买卫生产品和服务的管理。
HP.8其他经济单位:
其他经济单位主要包括提供家庭卫生服务的住户和其他行业中次要卫生服务提供机构,如企业里内部的职业卫生服务,偶尔提供卫生服务的社会服务提供机构等。
HP.9国外卫生服务提供机构:
这一分类包括所有提供卫生产品和服务以及提供卫生相关服务的外国单位。这两种情况的提供直接针对本国居民的最终使用。
(3)卫生筹资计划分类(ICHA-HF):
卫生筹资系统为了满足人群(个体或集体的)当前以及未来需要在卫生系统内部动员和分配资金。个体可通过对服务或产品直接支付,或通过第三方筹资安排如国民卫生服务(NHS)、社会保险或自愿性保险获得卫生服务。卫生筹资方案的概念是欧洲综合社会保护统计体系(ESSPROS)所定义社会保障方案概念的应用和扩展。卫生筹资方案(HF)是卫生产品和服务消费筹资分析的重要单元,而有关交易的数据可以从运行不同筹资方案的筹资机构收集,或者从卫生服务提供机构收集,这取决于国家的统计系统。
HF.1政府方案和强制性卫生筹资方案:
该类别包括所有旨在确保整个社会、大部分社会人群、或者至少是某些脆弱人群对基本卫生保健可及的方案。包括:政府方案、社会医疗保险、强制性私立保险和强制性医疗储蓄账户。
HF.2自愿医疗保健支付方案(家庭卫生支付除外):
这一类别包括所有国内的预付医疗保健筹资方案,这些方案中医疗服务的获得由私人主体自行决定。具体包括:自愿医疗保险、为住户提供服务的非营利机构筹资方案以及企业筹资方案。“强制性方案”是指由政府(法律)强制规定了成员身份的方案,所有其他方案都视为自愿性。
HF.3家庭卫生支出:
家庭卫生支出也是一种筹资方案。其具有的区分特征就是利用家庭原始收入或储蓄直接支付医疗服务(没有涉及第三方支付者):服务利用者在接受服务时进行支付。包括费用共担和非正式支付(现金和实物形式)。家庭卫生支出(OOP)表示的是家庭在接受服务时直接负担的医疗成本。
HF.4国外筹资方案:
国外筹资方案包括涉及多个机构单位(或由多个机构管理)的筹资安排,这些机构设在国外,但是代表国内居民从事筹集、统筹资源及代表国内居民购买卫生产品和服务。
(4)服务提供要素账户(ICHA-FP):
提供要素被视为卫生服务提供过程中的投入。卫生服务提供机构在提供卫生产品和服务过程中涉及多种生产要素-人力、资本和材料以及外部服务,也需要支付投入有关的费用,例如缴税(如,增值税)。因此,核算期间的卫生服务提供要素数值等于卫生产品和服务提供过程中使用的现金或实物性资源的总价值,等于筹资方案为所消耗的卫生产品和服务而应支付给卫生服务提供机构的价值。
FP.1雇员补偿:
雇员补偿包括企业在一个会计期内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支付的所有报酬,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形式。包括工资和薪金,也包括各种形式的社会福利,以及加班费或夜间工作额外补偿,奖金,津贴,以及其他实物报酬等。
FP.2自我雇佣者的报酬:
这一分类是指独立开展卫生服务的自我雇佣的专业人员的报酬,包括独立从业者酬劳,不受薪自我雇佣专业人员的收入以及受薪卫生人员通过独立执业获得的补充的或额外的收入。尽管有资质的卫生执业人员独立开展的工作很常见,且具有相关性和重要意义,但众多指南中都未能给出可参考的或达成一致的全面测算标准。通过调查或提供机构的记录可以进行测算探讨,特别是与SNA相关的部分。
FP.3材料和服务使用:
此分类包括在提供卫生服务和产品(非家庭性生产)中所消耗的购自其他提供机构或行业的产品和服务的总价值。所有的材料和服务将在生产活动周期内被消耗。材料是指卫生系统中各种生产活动所需要的卫生和非卫生的投入。从高度专业物品,如药品和临床实验室检测所用的材料,到一般用途的物品,如纸笔。使用的服务是指购买由其他机构提供的服务,通常是指非卫生行业提供的一般性服务,例如安全、房屋和设备的租金以及它们的维护和清洁等。也包括卫生服务,例如实验室作业、影像服务和患者运送。
FP.4固定资本消耗:
固定资本消耗是生产的一种成本,可以定义为在核算期间卫生服务提供机构的固定资产由于物理磨损、可见退化、正常或意外的损害造成的现值减少的成本的总称。固定资本消耗反映生产活动中作为生产要素的隐含的资本使用。但由于战争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包括在固定资本消耗中(见SNA,6.244)。
FP.5其他投入要素的支出:
本分类包括所有的金融性成本,例如借款利息,税等。根据SNA的定义,税是经济机构向政府部门支付的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费用,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其他包括未在上述分类包括的其他所有支出。记录在此分类的交易记录包括:产权费、政府执行的罚款和处罚;贷款的利率和费用;非寿险保费和理赔。
(二)国民经济核算原则与方法
1.国民经济核算的基本原则
(1)市场原则:
从市场出发,考虑市场过程和市场活动,以及市场发展变化等,就成为确定国民经济核算范围,分类、账户划分等方面的重要原则,这就是我们简称的市场原则。
(2)所有权原则:
所有权原则是确定国民经济核算中资产和负债范围的基本原则。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资产和负债是进行生产活动,获取经济利益的根本条件,因此,它必须表现为企业等机构单位或机构部门的所有权,才可能在生产经营等经济活动中产生决定的作用。正由于这个原因,国民经济核算把资产界定为机构单位或机构部门能够行使所有权的统计范围,负债与资产相对应,这就是简称的所有权原则。
(3)三等价原则:
三等价原则是指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国民生产、国民(原始或可支配)收入、国民(最终)支出之间的总量平衡关系的等价统计原则。三等价原则是确定国民经济生产、收入分配、消费和积累核算一致性的重要原则。
(4)核算统计原则:
国民经济核算的统计原则首先是权责发生制。所谓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对经济活动中机构单位之间交易按照其债权债务发生时、或生产活动中价值转移或新价值形成或取消时进行统计的原则。国民经济核算的统计原则与微观会计核算原则有相同的一面,也有不同的一面。
2.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与方法
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指为进行国民经济核算而制定的标准和规范,它是以宏观经济理论为基础,明确规定一系列的核算概念和核算原则,制定一套反映国民经济循环过程的核算指标和科学的核算方法,并以相应的表现形式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的标准和规范。现在联合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它包括五大核算内容:一是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即增加值的核算或最终产值的核算;二是投入产出的核算;三是资金流量的核算;四是资产负债的核算;五是国际收支的核算。
本研究主要聚焦在健康产业总产出和健康产业投入和产出方面,故本部分主要介绍国民经济核算方法中用于核算国民经济总产出的基本方法。
目前我国现行核算体系中主要反映社会再生产成果的产出指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是指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国民经济各部门创造的增加值之和,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指标。它同时具有以下基本特征:国内生产总值是生产活动的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是常住单位的生产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是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最终成果。
GDP的计算有时间限制,它的本期值既不包括本期以前所生产的产品价值,也不包括本期尚未完成的产品价值。
按照上述的“国民产出三方等价原则”,国内生产总值可以有三种计算方法,分别从生产、分配、使用三个不同阶段来测量的国民产出水平,它们是对同一事物从不同角度的测量,因而其统计结果应该是一致的。
(1)生产法:
生产法也叫部门法或增加值法,它是从生产的角度,分别计算生产过程中各个部门或企业所生产产品内含的增加值,再加以汇总而得到国内生产总值的方法。
(2)收入法:
收入法就是从生产要素所有者在生产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或者是从生产要素使用者花费的成本角度来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方法,所以也叫成本法或分配法。
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国内生产总值在扣除固定资产折旧后,不外乎分配给国家、集体(即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因而国内生产总值从分配角度看,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3)支出法:
支出法也叫使用法或最终产品法,它是从最终产品的使用角度来衡量国内生产总值,把不同经济主体用来购买本期最终产品的支出加总在一起,或者是按最终产品的使用方向加总在一起得到国内生产总值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国内生产总值=总消费+总投资+净出口
投入产出核算与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一样,同属于生产核算的范畴,两者具有密切的联系,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将投入产出核算理解为多部门空间下的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投入产出核算以投入产出表为核心。相对于国内生产总值核算而言,投入产出表的优势或者说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投入产出表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多部门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它不仅说明了各个项目的总体规模,还说明了构成情况;其次,投入产出表通过其多部门结构,将各部门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以简洁明了的方式揭示出来。
(三)健康产业核算的特殊性——非市场服务业核算
健康产业中的各个行业的总产出,以及投入和产出情况,均需要基于国民经济核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但是健康产业中有些行业在服务提供过程中有其特殊性,需要进行调整。如健康服务业中的非市场服务问题。国民经济核算的重心在于国民收入与生产的市场核算,忽视了非市场的核算,尤其是对非市场服务核算关注不多。虽然SNA体系也不断地修正与完善,但是由于非市场服务核算在概念、测定及数据搜集方面存在很多困难,有关非市场服务核算的研究进程依然非常缓慢。
1.非市场服务类型
SNA(2008)体系中提出非市场服务的明确定义:“非市场产出是指由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NPISH)或政府生产的、免费或以没有显著经济意义的价格提供给其他机构单位或全社会的货物和个人/公共服务”,但是由于资料的难于获取,该核算并没有取得进展。
非市场服务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1)向个人消费提供的服务:
这类非市场服务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存在单独的交易关系,这类非市场服务的生产者针对不同的消费者提供不同的具体服务。如:非营利医院向病人提供的个体医疗服务。消费者在接受这类非市场服务时根据个人的意愿,即需要这类消费;而且这类非市场服务具有排他性。必须指出,针对病人提供的个体医疗服务的价格(除特殊医疗服务外)往往小于成本,它是在政府介入之下,根据财政经费的补贴等制定的价格。
(2)向一组消费者同时提供的服务:
这类服务一般具有准公共服务特征。这类非市场服务的消费者是一组人,一组人同时消费这类服务,属于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不完全的服务。非竞争性是指产品在消费过程中,任何人对该产品的消费和受益不会影响其他人对该产品的消费和受益。非排他性是指某些产品投入消费领域后,任何人都不能独立专用。如:公立学校向一批人提供的教育服务。由于教育经费不足,可能发生拥挤现象,这时学校通过收取一定费用的方式可以限制对这类服务的消费数量,以避免出现过度需求。
(3)向全体消费者(或整个社会)提供的服务:
这类服务一般具有公共服务特征。这类非市场服务的生产者一般是国家政府,这类服务的消费者是整个社会或全体居民,是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的非市场服务,是为了满足国家组织管理需要面向全社会居民提供的服务,而且一般采取免费方式提供。如:政府公共卫生部门向社会成员(即全体消费者)提供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等。
2.非市场服务核算方法
(1)投入替代法:
投入替代法是指按照生产中的成本来估算产出的方法。即非市场服务产出(除教育外的其他非市场一般政府服务产出)为中间消耗、雇员报酬、固定资本消耗、其他生产税净额之和。并假定服务的净营业盈余为零。SNA(2008)也阐述了同样的观点:免费向住户提供的非市场服务产出价值是用其成本总额进行估计的。
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采用经常性业务支出加固定资本虚拟折旧,不计算营业盈余的方式来计算的,即总产出其实是非市场服务提供过程中的投入总量。该方法存在局限性:①改变了卫生服务产出的性质;②将剩余产品的价值锁定为零;③将卫生服务部门的生产率锁定为零。
(2)调整后的减缩指数法:
调整后的减缩指数法是对投入替代法的劳动生产为零进行调整,考虑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影响,进而推算非市场服务总产出。这种方法的基本思路:将核算部门支付的工资和薪金总额的变化分解为雇员人数和工资级别变动引发的变化、通货膨胀引发的变化和劳动生产率变化引发的变化,其中通货膨胀引发的变化用集体合同规定的基本工资增长率指数的变化来替代。
目前该方法主要用于对行政管理与国防等公共服务部门产出进行核算。
(3)产出指标法:
产出指标法是指选取合适的产出指标来测算非市场服务产出。基本思路是先根据具体的服务产出类型来确定产出指标,以某一年为基期计算物量指数,反映非市场服务产出的数量变动,然后用基年的产出价值推算报告期的不变价产出。
医疗服务属于为个人提供的服务。目前,对医疗机构产出的测算只涉及住院治疗。对其产出估算时用住院人数作为衡量医疗产出的数量指标,用提供服务的每一单位拥有的装备或考察是否与卫生部对质量作出的规定一致作为质量调整目前,其物量指数计算如下:
其中,i表示服务的种类,即医疗单位;t为报告期,o为基期;Qi,t表示t年服务i的数量指标,即住院人数。
(4)健康产出的质量: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也在不断提高。但对于部分医疗卫生服务来讲,其服务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而服务价格并没有明显的提高。按照现有的服务量和价格测算该项服务的总产出,在一定程度上会低估医疗卫生服务的总产出。因此,需要在衡量健康产出时需要考虑服务质量的变化。
在国民经济核算中,服务的物量包括两个方面:数量和质量。数量是服务的次数,质量是服务的特征。由于物量的变化包括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的变化,如果两种服务的特征不同,就不能将二者相加。因此,需要对卫生服务的产出进行质量调整。
卫生服务产出质量调整可以从过程和结果两方面展开:
利用过程指标进行质量调整。通过对某一治疗与专业标准相符的程度的判读来评定医疗过程的质量。过程指标覆盖癌症治疗、急性病治疗、慢性病治疗以及传染病治疗四个方面。
利用结果指标进行质量调整。卫生服务质量还包括卫生服务对卫生结果的影响,通过结果的变化可以对卫生服务的物量产出进行调整。需要注意的是,患者健康状况的改善受很多因素影响,在进行质量调整时,要排除来自非医疗体系的各种因素对健康状况的影响,如病人的生活习惯等。常用的结果指标包括癌症存活率、哮喘病死亡率、中风死亡率等。
同时使用过程指标和结果指标进行质量调整。治疗过程与治疗结果的相互影响,高质量的治疗过程质量高会使治疗的结果改善。所以,对卫生服务物量产出进行质量调整时可以同时使用上述两个指标。
但是,卫生服务结果和卫生服务产出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卫生服务结果并不是直接来自于卫生服务产出,结果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来自卫生服务体系,另一部分来自卫生服务体系之外。即结果是以卫生服务为基础,但并不完全由卫生服务决定,还包括消费者本身的因素、环境因素等。所以,在医院提供无差别服务的同时,产生的结果是不同的,对产出的计量也不能完全按照医院对患者提供的服务量来计算,还要考虑到结果。
(四)健康产业核算体系与方法
按照国民经济核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本研究主要核算健康产业的总产出和增加值。
1.健康产业总产出核算
健康产业总产出指一个国家(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健康产品和服务的价值的总和,反映健康产业各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总成果,即健康产业总产品。总产出中既包括核算期内新增加的价值,也包括中间投入的转移价值,反映健康产业各个部门生产活动的总规模。在全国范围内,如果不考虑进出口情况,由于产业链中增加值累计至最终使用产品和服务的总规模,因此可以认为健康服务业的总规模即为健康产业增加值之和。
由于健康产业生产和提供的特殊性,需要分别对其中的市场服务总产出和非市场服务总产出进行核算。
(1)市场服务总产出:
根据前文所定义的健康产业分类和范围,其中,重点需要确定健康服务业核心层中由政府举办的各类机构所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如治疗服务(含康复)、长期护理服务、辅助性医疗服务和预防服务,支撑层中医疗卫生及医疗保险行政管理服务,以及由NGO组织提供的各类服务的服务类型划分。其余产品或服务交易均可认定为市场服务。
对于由公共机构提供的收费性医疗卫生服务,认为所有机构的医疗服务提供具有“市场行为”,其价格具有经济意义。我国营利性医院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定价,具有完全的市场行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虽然一些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未完全体现市场价值,低于成本提供,但药品、大型检查等收费则高于成本提供,且财政会对由于政策原因导致的亏损进行补助,非营利性医院医疗收入和政府补助在补偿成本后普遍存在结余。因此,医疗机构提供的治疗服务费用的核算采用基于收入数据核算的原则。
健康产业中市场服务总产出=
其中:i为健康产业中各行业的某一项服务;P为该项产品或服务的价格;Q为提供该产品或服务的数量。
(2)非市场服务总产出核算:
一般来讲,预防服务是低于市场价格提供。但从我国预防服务提供的实际情况来看,并不是所有的预防服务都是低于市场价格提供,有些预防服务的收费水平是大于其成本的,因此,本研究只将收费水平小于成本的预防服务按照非市场服务核算其总产出。
因此,由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预防性服务、卫生行政与医疗保险筹资管理服务、以及由NGO组织提供的服务一般采取免费或低收费形式,这些服务均可认定为非市场服务。
一直以来,对于非市场服务的产出核算采用“投入替代法”,即按照生产中的成本来估算产出。
健康产业非市场服务总产出=(经常性业务支出+固定资本折旧)
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并不是只有预防服务机构(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妇幼保健中心等)才提供预防服务,医疗机构(如城市医院、县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也提供预防服务。在核算经常性业务支出时,需要经过现场调查对各类机构提供每种的非市场预防服务的经常性支出进行测算。
2.生产法增加值核算
(1)市场服务增加值核算(以治疗服务为例)
医疗服务生产法增加值核算:增加值=医疗服务总产出-医疗服务中间投入
医疗服务中间投入,又称中间消耗,是指在医疗服务提供过程中作为投入所消耗的非耐用性货物和服务的价值,其内容具体包括医疗服务提供者在服务提供过程中所消耗的原料、材料、燃料、动力等货物,以及运输、邮电、仓储、修理、金融、保险、广告等服务。
1)卫生部门办医疗机构(医院、基层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增加值核算
总产出计算公式:
总产出=机构年度总收入(扣除政府基建和设备购置补助)
数据来源:年度收入数据来自卫生财务年报资料。机构总收入主要是指机构因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不包括政府对机构资本形成上的补助,所以要扣除政府基建和设备购置的补助。
医院中间投入计算公式:
医院中间投入=卫生材料费+药品费+其他费用
基层卫生机构中间投入=基层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支出-医疗支出中人员支出-医疗支出中非财政资本支出-医疗支出中提取医疗风险金-医疗支出中其他公用经费中劳务费和福利费-公共卫生支出中人员支出-公共卫生支出中非财政资本支出-医疗支出中其他公用经费中劳务费和福利费
数据来源:数据来自卫生财务年报资料。
2)非卫生部门办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增加值核算
总产出计算公式:
总产出=全部医院或基层卫生机构或公共卫生机构总收入(扣除政府基建和设备购置补助) -卫生部门办医院或基层卫生机构或公共卫生机构收入
机构总收入主要是指机构因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不包括政府对机构资本形成上的补助,所以要扣除政府基建和设备购置的补助。卫生统计年鉴无法区分财政对基建和设备的补助,加之外部门此类补助基本很小,所以计算时忽略不计。
数据来源:全部医院、基层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总收入来自卫生统计年鉴,卫生部门办医院、基层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收入数据来自卫生财务年报资料。
由于目前卫生统计年鉴无法得到各类机构的详细支出数据,故非卫生部门办医疗卫生机构中间投入采用推算办法,假定其中间投入与机构支出的比重与卫生部门办医疗卫生机构相同。
中间投入计算公式:
非卫生部门办医院机构中间投入=核算年度非卫生部门办医院年度支出×核算年度卫生部门办医院中间投入/核算年度卫生部门办医院年度支出
非卫生部门办基层卫生机构中间投入=核算年度非卫生部门办基层卫生机构年度支出×核算年度卫生部门办基层卫生机构中间投入/核算年度卫生部门办基层卫生机构年度支出
数据来源:核算年度非卫生部门办医院年度支出根据卫生统计和卫生财务数据计算得到;核算年度卫生部门办医院中间投入和核算年度卫生部门办医院年度支出来自卫生财务年报资料。
(2)非市场服务增加值核算(以预防服务为例)
计算公式:
非市场医疗服务增加值=经常性业务支出+固定资本折旧-中间投入
中间投入计算公式:
公共卫生机构中间投入=支出合计-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劳务费和福利费-基本支出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基本支出中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劳务费和福利费-项目支出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项目支出中其他资本性支出
非卫生部门办公共卫生机构中间投入=核算年度非卫生部门办公共卫生机构年度支出×核算年度卫生部门办公共卫生机构中间投入/核算年度卫生部门办公共卫生机构年度支出
医疗机构提供非市场预防服务的中间投入需要通过现场调查,按照提供非市场预防服务和其他服务的实际投入情况将机构总投入进行分摊。
数据来源:卫生财务年报资料、服务提供机构调查数据。
3.收入法增加值核算(以医疗卫生服务为例)
健康服务业核心层中各类服务收入法增加值均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核算。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收支结余
(1)劳动者报酬核算
1)卫生部门办医疗机构(医院、基层卫生机构)
劳动者报酬=医院劳动者报酬+基层卫生机构劳动者报酬
医院劳动者报酬=医院业务支出中人员支出
基层卫生机构劳动者报酬=基层卫生机构医疗支出中人员支出+基层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支出中人员支出
数据来源:数据来自卫生财务年报资料。
2)卫生部门办公共卫生机构
劳动者报酬=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劳务费和福利费+基本支出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不含抚恤金、救济费、生活补助和助学金)+项目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劳务费和福利费+项目支出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不含抚恤金、救济费、生活补助和助学金)
3)非卫生部门办医疗卫生机构
由于目前卫生统计年鉴无法得到各类机构的详细劳动者报酬数据,故非卫生部门办医疗卫生机构劳动者报酬数据采用推算办法,假定其劳动者报酬与机构年度支出的比重与卫生部门办医疗卫生机构相同。
劳动者报酬计算公式:
非卫生部门办医院劳动者报酬=核算年度非卫生部门办医院年度支出×核算年度卫生部门办医院劳动者报酬/核算年度卫生部门办医院年度支出
非卫生部门办基层卫生机构劳动者报酬=核算年度非卫生部门办基层卫生机构年度支出×核算年度卫生部门办基层卫生机构劳动者报酬/核算年度卫生部门办基层卫生机构年度支出
非卫生部门办公共卫生机构劳动者报酬=核算年度非卫生部门办公共卫生机构年度支出×核算年度卫生部门办公共卫生机构劳动者报酬/核算年度卫生部门办公共卫生机构年度支出
(2)生产税净额
生产税净额=生产税-生产补贴
1)假定卫生部门办医疗卫生机构缴纳营业税和销售税等生产税为零,生产补贴为政府补助收入。出现负值后按照“0”处理。
2)非卫生部门办医疗卫生机构生产税为按照业务收入的8%收缴。
非卫生部门办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收入=非卫生部门办医疗卫生机构总收入-非卫生部门办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收入
(3)固定资产折旧
1)卫生部门办医院折旧
某一年医院固定资产折旧=某一年业务支出中固定资产折旧费
数据来源:医院固定资产折旧费来自卫生财务年报资料
2)卫生部门办基层卫生机构折旧
某一年基层卫生机构固定资产折旧=某一年基层卫生机构固定资产原值×某一年基层卫生机构固定资产折旧率
假定某一年卫生部门办基层卫生机构固定资产折旧率与某一年卫生部门办医院固定资产折旧率相同。
某一年基层卫生机构固定资产折旧率=某一年卫生部门办医院固定资产折旧/某一年卫生部门办医院固定资产原值。
3)非卫生部门办医院、基层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
假定某一年卫生部门办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折旧率与某一年非卫生部门办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折旧率相同。
非卫生部门办医院、基层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固定资产折旧=某一年非卫生部门办医院、基层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固定资产资产原值×某一年卫生部门办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折旧率
(4)收支结余
计算公式:
收支结余=年度收入-年度支出(不含资本性)
年度收入计算方法同前。
年度支出(不含资本性) =年度支出-资本性支出
医院资本性支出=业务支出中其他资本性支出
基层卫生机构资本性支出=医疗支出中资本支出+公共卫生支出中资本支出
公共卫生机构资本性支出=基本支出中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项目支出中其他资本性支出
上述为健康服务业核心层的总产出和增加值核算方法。综合来说,健康服务业中其他各行业均可以按照核心层中医疗卫生机构的核算方法核算其总产出和增加值。
而对于健康制造业、健康建筑业和健康农林牧渔业的各行业,需要按照国民经济核算的核算方法核算各行业的总产出和增加值,对于对应国民经济行业时为星号行业的健康产业分类,需要通过现场调查获得分摊参数,分摊得到纳入健康产业范畴内的总产出和增加值。
4.最终使用核算(支出法)
支出法核算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衡量所有健康产业行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方法。最终使用包括最终消费支出(个人消费和公共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及净出口三部分,计算公式为:
健康产业最终使用=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净出口
最终消费支出部分核算主要考察各类健康产业行业总产出的最终使用,多少被居民个人消费,多少被政府消费,以及资本形成总额和净出口数额。
对于健康产业产品和服务的最终使用来讲,其实质体现为健康服务业的最终使用。对于健康服务业核心层的最终使用核算,主要可以依靠SHA2011中的核算结果,根据筹资来源,将政府方案和社会医疗保险承担的费用计入公共消费,其余均可以计入居民个人消费。
资本形成总额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获得的减去处置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净额,包括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和存货增加。其中,固定资产形成总额指生产一定时期内获得的固定资产减处置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总额;存货增加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存货实物量变动的市场价值,即期末价值减期初价值的差额,再扣除当期由于价格变动而产生的持有收益。可以是正值也可以是负值,正值表示存货上升,负值表示存货下降。相关数据可以通过卫生统计或卫生财务年报资料获得;净出口需要调查医疗器械、药品等健康服务业的净出口额。
(五)健康产业核算的账户体系
SHA2011中提出在对SNA和SHA进行对接时建议采用SNA结构账户,但仍保留SHA概念,包括变量和分类的定义,前文已经对SNA和SHA如何进行对接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在本研究中,将健康产业核算结果与SNA账户对接时,也充分考虑健康产业的特殊性,如健康产业分类是各类服务,而非各产业部门。下面列出的是在以上原则下,本研究提出的健康产业核算的账户体系。
1.生产账户
运用生产法核算结果能够从产出的角度分析:①产业结构和健康产业贡献率;②健康产业中各行业的增加值率;③结合投入进行生产效率分析等。
表1-6 生产账户样表
2.收入账户
收入账户是就各产业增加值在不同要素构成项目上的初次分配状况进行分析,表现生产过程中初步形成的经济利益关系。
表1-7 收入账户样表
3.最终使用账户
健康产业最终使用核算结果能够分析:①消费、积累和进出口代表了不同方面对GDP的需求,最终使用结果能反映不同要素对当期GDP的贡献;②分析健康产业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
表1-8 最终使用账户样表
二、健康产业规模核算的国家层面探索—全国健康服务业规模核算
在健康产业中,健康服务业直接向居民提供健康服务,是居民健康服务的最终消费环节,健康制造业等健康第二、第一产业是为健康服务提供中间产品的上游产业。因此,在全国范围内,如果不考虑进出口情况,由于产业链中增加值累计至最终使用产品和服务的总规模,因此可以粗略地认为健康服务业的总规模即为健康产业增加值之和。
(一)健康服务业核算的基本原则
健康服务业涉及行业多,且存在较多交叉重复情况,数据采集难,因此,为了有效推进健康服务业核算工作,需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严格遵循国民经济核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2.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国民经济核算的依据,是各类健康服务行业常规统计的基础,健康服务业核算需要结合各类健康服务业分类对应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采集数据。
3.严格遵循健康服务业范围和口径,避免数据口径过窄或过宽。
4.科学性与时效性相结合。兼顾学术严谨性和健康服务业核算时效性,在国民经济核算基本原则下,综合考虑常规统计数据和科学推算数据。
(二)健康服务业规模初步核算的基本方法和数据来源
对于不同的健康服务行业,其数据统计现状优劣不一,为了科学有效推进健康服务业规模核算工作,我中心以“把握重点、相对准确”为原则,按照不同服务行业采取不同数据来源的方法,开展了2015—2017年健康服务业总规模初步核算工作,主要数据来源包括:
1.对于健康服务业主体的医疗服务中的治疗服务、独立医疗辅助性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中的政府与社会组织健康服务、公共卫生服务,采用国家级卫生费用核算监测点监测数据,按照功能法卫生费用核算体系,科学核算其规模。
2.对于医疗服务中的康复服务、健康保险与保障服务、健康旅游、健康养老与长期护理服务、健身休闲运动服务、其他与健康相关服务中的健康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等行业统计较为详细,可以直接获取其中与健康相关产品和服务的规模的健康服务业,选取行业统计数据。
3.对于药品及其他健康产品流通服务等仅有限额以上单位数据的健康服务业,需要结合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进行科学推算。
4.对于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中的养生保健服务和健康出版服务、智慧健康技术服务、健康人才培养培训服务等仅有行业整体数据的健康服务业,通过行业其他调查或统计数据进行科学推算。如健康出版服务以图书出版中医学、卫生类图书印张数占比为分劈系数进行推算。
(三)健康服务业总规模核算结果
1.健康服务业总规模基本情况
据初步核算,2017年,全国健康服务业总规模为56 668亿元,比2016年的50 538亿元增长12.1%;占GDP的比重为6.85%。对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2020年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8万亿元以上,以2017年总规模为基础,2018—2020年全国健康服务业总规模年均增速需达到12.2%,方可实现上述2020年8万亿的目标。
2.健康服务业规模结构分析
2017年,医疗服务业规模为33 977亿元,占健康服务业总规模的60.0%,是健康服务业总规模的主体;药品及其他健康产品零售业规模为8 922亿元,占健康服务业总规模的15.7%;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业规模为4 647亿元,占健康服务业总规模的8.2%;健康保险和保障服务业规模为4 166亿元,占健康服务业总规模的7.4%;健身休闲运动服务、健康旅游服务、健康养老与长期护理服务、智慧健康技术服务等融合产业规模合计为2 999亿元,占健康服务业总规模的5.3%;其他与健康相关服务业规模为1 957亿元,占健康服务业总规模的3.5%。
在医疗服务中,治疗服务规模为33 459亿元,占比达到98.5%;康复服务规模为384亿元,占1.1%;独立医疗辅助性服务规模为134亿元,占0.4%。
在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健康服务规模为2 143亿元,占比达到46.1%;公共卫生服务规模为2 018亿元,占43.4%;养生保健服务规模为151亿元,占3.3%;健康出版服务规模为335亿元,占7.2%。
在健康保险和保障服务中,健康保险服务规模为3 875亿元,占比达到93.0%;健康保障服务规模为291亿元,占7.0%。
在其他与健康相关服务中,健康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规模为751亿元,占比为38.4%;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规模为1 206亿元,占比为61.6%;由于未查到相关数据,健康会展、健康投资与管理等其他未列明与健康相关服务规模此次未核算。
3.近两年健康服务业发展态势分析
2015—2017年,健康服务业总规模年均增速为13.5%(按当年价格计算,下同),高于同期GDP年均增速(9.6%);健康服务业总规模占GDP比重从6.38%上升到6.85%,上升了0.47个百分点。分不同服务行业看:
(1)医疗服务业总体保持稳定发展,医疗辅助性服务快速发展。2015—2017年,医疗服务规模由26 849亿元增加到33 977亿元,年增速稳定在12%以上,年均增速为12.5%,占健康服务业总规模的比重稳定在60%左右,主体地位依然突出。其中急救中心(站)、临床检验中心(所、站)等机构提供的独立医疗辅助性服务年均增速为29.8%,远高于健康服务业整体13.5%的平均增速。
(2)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业总体发展较弱,公共卫生服务和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相对较好。2015—2017年,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规模由4 346亿元增加到4 647亿元,年均增速仅为3.4%,占健康服务业总规模的比重从9.9%降为8.2%。主要是因为受机构改革影响,政府与社会组织健康服务规模在2016年出现明显下降,且占健康服务业总规模的比重从2015年的5.1%下降到2017年的3.8%。公共卫生服务在2015—2017年的平均增速为10.1%,高于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平均增速,但低于健康服务业平均增速。养生保健服务年均增速为13.9%,略高于健康服务业总体增速。
(3)药品及其他健康产品零售持续较快增长。2015—2017年药品及其他健康产业零售规模由6 635亿元增加到8 922亿元,年均增速为16.0%;占健康服务业总规模的比重由15.1%上升到15.7%。
(4)融合产业发展活跃,但也存在不平衡问题。2015—2017年健康休闲运动服务规模由1 168亿元增加到1 695亿元,年均增速达到20.5%;智慧健康技术服务规模由254亿元增加到333亿元,年均增速也达到14.6%;健康旅游服务规模由484亿元增加到582亿元,年均增速为9.7%,且增速呈增长趋势,由2016年的4.3%提高到15.3%。健康养老与长期护理服务发展相对较弱,年均增速仅为3.9%。
(5)对研发和人才培养关注度日益增加。2015—2017年,健康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规模由626亿元增加到751亿元,年均增速为9.5%,年度增速由2016年的8.8%上升到2017年的10.3%;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规模由771亿元增加到1 206亿元,年均增速达到25.1%,年度增速由2016年的19.9%上升到2017年的30.5%。
(6)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在高速增长后明显放缓。2015—2016年健康保险服务规模从2 179亿元增加到3 702亿元,增速达到69.9%,但2017年增速降为4.7%;占健康服务业总规模的比重在2017年出现下降,由2016年的7.3%降为6.8%。
表1-9 2015—2017年全国健康服务业规模情况表
续表
三、健康产业规模核算的地方层面探索—青岛市市南区健康产业规模核算
青岛市市南区第三产业规模占全区GDP的90%以上,同时考虑数据的可得性、协调难度和时间紧迫性,本研究对于青岛市市南区健康产业规模的核算重点将健康服务业中各行业纳入调查和核算范围。需要说明的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而青岛市市南区健康产业核算研究于2017年底前完成,因此其健康产业统计分类沿用我中心健康产业统计分类研究初期成果,且核算所用数据仍采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一)市南区健康产业规模核算思路
1.医疗卫生服务经济规模核算
数据来源:全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和支出总量数据来自于自治区卫生统计直报资料。
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和支出总量数据在治疗服务、预防服务、康复服务、第三方辅助医疗、医学美容服务之间的分摊参数来自于抽样机构的现场调查,调查数据包括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患者就诊信息、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收入支出信息等。
2.经济规模核算
(1)治疗服务(含康复服务):
由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开展的康复服务很难从治疗服务中拆分出来,故在实际核算时,将治疗服务和康复服务和在一起。
治疗服务费用=基本支出补助 treat+项目补助 treat+医疗收入
其中,基本支出政府补助是医院基本支出补助(包括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在医疗服务和预防性服务分摊的结果。
基本支出补助 treat=基本支出补助×α
α=医疗服务的人时数/(医疗服务人时数+公共卫生活动的人时数)
项目补助 treat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收到的治疗性质的项目,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
医疗收入=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收入-预防服务收入
(2)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
1)预防服务:
对于各项预防服务,分为两类测算:
类一:
当收入>支出的50%,如免疫中的二类疫苗、健康体检、计划生育服务等,采用收入法,即总产出=收入(收费收入+政府业务补助);
类二:
当收入≤支出的50%,采用支出法,即总产出=支出(医疗业务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
2)养生保健服务
经济规模=总产出=7 960保健服务企业营业收入
3)第三方辅助医疗服务:
市南区没有独立的第三方辅助医疗服务提供机构,故未进行核算。
4)医学美容服务:
对于医学美容服务,目前仅考虑了机构类型为整形外科医院和美容医院的情况,对于在综合医院中提供的医学美容服务,由于很难得到拆分数据,暂未核算。
医学美容服务总产出=整形外科医院总收入+美容医院总收入
3.健康保险和保障服务经济规模核算
(1)数据来源:
中国保监会青岛监管局青岛市2015年保险业经营情况报表、市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表。
(2)经济规模核算
1)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经济规模=总产出=健康保险保费收入-理赔支出
2)健康保障:
健康保障服务经济规模=总产出=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管理事务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分摊系数
分摊系数=青岛市来源法卫生费用核算中医疗保险管理事务支出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的比重(0.10)
4.健康养老服务经济规模核算
(1)数据来源。市南区统计局2013年经济普查数据、青岛市统计年鉴。
(2)经济规模核算
健康养老服务经济规模=总产出=企业单位营业收入+非企业单位支出=(2013年8 414(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营业收入+非企业单位支出)×增长率
增长率=2015年老年人与残疾人养护机构年末在院人数/2013年老年人与残疾人养护机构年末在院人数
5.健身休闲运动经济规模核算
(1)数据来源:
市南区统计局2013年经济普查数据。
(2)经济规模核算
健身休闲运动服务经济规模=总产出=体育场馆、体育组织、体育用品零售等主营业务收入×分摊系数
分摊系数很难得到,并且按照国家统计局对于健身休闲运动服务范围的界定,也是全部纳入,所以本次核算分摊系数设定为1.0。
6.健康养生旅游服务经济规模核算
对于市南区来说,其旅游的重点是以康复疗养为主,因此目前将疗养院的收入作为市南区健康旅游服务的经济规模
(1)数据来源。市南区卫生计生统计直报数据。
(2)经济规模核算
健康养生旅游服务经济规模=总产出=疗养院业务收入
7.智慧健康信息服务经济规模核算
(1)数据来源:
市南区统计局2013年经济普查数据、2015年限上年报数据、青岛市统计年鉴。
(2)经济规模核算
智慧健康信息服务经济规模=总产出=信息服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分摊系数
分摊系数通过企业抽样调查得到。
8.健康文化服务经济规模核算
(1)数据来源:
市南区统计局2013年经济普查数据、2015年限上年报数据、青岛市统计年鉴。
(2)经济规模核算
1)健康出版服务
健康出版服务经济规模=总产出=图书、报刊等出版服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分摊系数
分摊系数=国家统计局数据库中2013年图书出版中医学、卫生类图书印张数占比(0.024 9)
2)健康影视及其他传媒服务
健康影视及其他传媒服务经济规模=总产出=健康影视及其他传媒服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分摊系数
分摊系数暂未得到。
9.药品、医疗用品及健康相关产品零售服务经济规模核算
(1)数据来源:
市南区统计局2013年经济普查数据、2015年限上年报数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库。
(2)经济规模核算
1)药品、医疗用品及营养保健品零售
药品、医疗用品及营养保健品零售经济规模=总产出=药品、医疗用品及营养保健品零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2)健康类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
健康类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经济规模=总产出=健康类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分摊系数
分摊系数=国家统计局数据库中2013年图书出版中医学、卫生类图书印张数占比(0.024 9)
10.其他与健康相关服务经济规模核算
(1)政府与社会组织健康服务
1)数据来源:卫生计生局部门决算收入决算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2)经济规模核算
经济规模=总产出=卫生计生局部门决算收入决算表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总收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中收入
(2)健康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
1)数据来源:市南区统计局2013年经济普查数据、2015年限上年报数据。
2)经济规模核算
经济规模=总产出=健康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企业营业收入
(3)健康人才培养培训服务。由于市南区无职业教育和高等院校,人社局组织的培训项目无数据支持,故暂未核算。
(4)健康相关产品批发
1)数据来源:市南区统计局2013年经济普查数据、2015年限上年报数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库。
2)经济规模核算
①药品、医疗用品及营养保健品批发
药品、医疗用品及营养保健品批发经济规模=总产出=药品、医疗用品及营养保健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②健康类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批发
健康类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批发经济规模=总产出=健康类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分摊系数
分摊系数=国家统计局数据库中2013年图书出版中医学、卫生类图书印张数占比(0.024 9)
(5)健康设备和用品租赁服务
健康设备和用品租赁服务经济规模=总产出=其他机械与设备租赁企业、娱乐及体育设备出租企业、图书出租企业、音像制品出租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分摊系数
分摊系数暂未取得数据。
(6)健康相关产品仓储、配送
健康相关产品仓储、配送经济规模=总产出=仓储、配送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分摊系数
分摊系数暂未取得数据。
(7)其他未列明与健康相关服务
其他未列明与健康相关服务经济规模=总产出=其他未列明与健康相关服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分摊系数
(二)主要核算结果
2015年,青岛市市南区健康产业规模初步核算结果为82.40亿元,占市南区地区生产总值8.7%。对照《青岛市市南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中提出的“到2020年……全区健康产业经济总量达135亿元”的目标要求,要实现此发展目标,按不变价格计算,市南区健康产业总规模年均增速需达到10.4%。
具体来看,医疗卫生服务业规模为54.32亿元,占健康产业总规模的65.93%,其中治疗服务(含治疗、康复和长期护理)规模为52.13亿元,占医疗卫生服务业规模的比重达到95.96%,占健康产业总规模的比重达到63.27%;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规模为1.57亿元,占医疗卫生服务业规模的比重仅为2.88%,占健康产业总规模的比重仅为1.90%;医学美容服务规模为0.63亿元,占医疗卫生服务业规模的比重仅为1.15%,占健康产业总规模的比重仅为0.76%。药品、医疗用品及健康相关产品零售规模为17.60亿元,占健康产业总规模的比重为21.36%。
除医疗卫生服务业和药品、医疗用品及健康相关产品零售外,其他健康产业发展现状并不理想,其中健康保险服务和健康养生旅游服务规模相比较高,规模分别为6.69亿元和2.01亿元,分别占健康产业总规模的8.12%和2.44%;健身休闲运动、健康行政管理、健康养老服务规模分别为0.82亿元、0.69亿元、0.28亿元,占健康产业总规模的比重均未超过1%,分别为0.99%、0.83%、0.34%。
表1-10 2015年青岛市市南区健康产业规模情况
(郭锋、张毓辉、翟铁民、万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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