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手榴弹里加砒霜

1492年,一个叫克里斯托弗·哥伦布的意大利探险家,在西班牙国王的资助下,计划横渡大西洋到达日本。

但是,当他在巴哈马群岛的一个他叫做“圣萨尔瓦多“的地方登陆后才意识到,这里并不是日本,而是印度。

于是,自信的哥伦布先生称岛上的原著民为——印第安人(西班牙语的印度人)。

这就是美洲印第安人的由来,也是自哥伦布踏上这片土地之后,对印第安人近500年大掠杀的开始。

如今,当赵维这个异类代表大宋站在这片土地,他真的不知道历史会走向怎么的岔路。

是如白人一般冷血掠夺,还是发挥中原文化的特长教化四夷?

当然,陆相公绝不是纠结于此。

他和张世杰,包括江钲等人,都有点进退两难。

原因也很简单,这一路,赵维看来是太过简单,但在相公们眼里可不是那么回事儿。

要知道,自澎湖出海已经过去四个月了,即便途经东瀛之时有过短暂的上岸歇靠,但那也已经是三个月之前的事了。

除了沿途登岛补充淡水和狩猎的士兵,大宋船队绝大多数人已经三个月没下过船了。

好不容易找到一处适宜之地,放眼望去,森林幽深、江河汇海,而且皆是低矮丘陵之地。无论是营建住所,还是开垦农田,都是再好不过的地方。

按宋人的话说,此为风水宝地,不可多得。

但是,地方是不错,可也有难处。

时值农历九月,中原已入深秋,此地虽未见寒凉,但一个陌生的世界,谁也说不准哪天就急转直下,进入凛冬。

入冬就意味着无法耕种,就算大宋军民落地便开垦耕地,也起码要来年入夏之后方能收获。

这是陆秀夫他们等不起的。

十几万人,就算省着吃粮,以鱼肉代替,从中原带来的粮食也最多坚持两三个月。之后就只能啃咸鱼和海豹肉干了。

其实还有一点,陆君实没好意思说,那就是这个地方并不是无主之地。

自打赵维一上岸,军中的斥候眼线就发现密林之中有人影窥探,而且为数不少。

不知虚实敌友的情况下,张世杰只得又派出千人军士,将登陆点死死围住,以防敌袭。

陆相公对此打心眼里抵触,不想再生事非,倒不如全身而退,再寻良地。

但是,不管怎么说,一时半会儿是走不了的,因为要补充淡水,以及肉食。

于是,以赵昺名义发出诏御,三军登岸,原地扎营。

一面补充淡水补给,一面原地休整。

陆相公也是两手打算,暂时驻扎,且探明虚实,到时再决定是走是留。

当然,陆君实还是倾向于走。

只是,江钲和张世杰不这么想。两人都是带兵的,哪里怕打仗?真有夷狄,能合则合,不能合打将过去便是。

打不过再说.。

为此,张世杰虽未明说,但已经在暗中准备。

命令三军就地取材,砍伐树木。箭楼拒马、排桩寨墙,三天就立起来了。

派出去的斥候更是一天比一天多,奈何林中窥视甚是小心,始终未得进展。

赵维对此只觉牙疼,也太兴师动众了吧?

想劝劝太尉不用这么大动作,奈何混蛋没人权。刚刚建立起来的一点点形象,让他偷钱那事儿给败光了,没人听他的啊!

不过也好,落得清静。

好不容易上岸,当然不能错过。

这货带上马小乙、海娃子、王胜道长,还有那一百个跟着他的民夫,偷溜出营,进山打猎去了。

“我说,四哥啊,太尉可是几次叮嘱不许出营。咱们就这么跑出来,真的好吗?”

马小乙端着个竹筒子,弓腰躲在赵维身后,一双绿豆眼滴溜溜地乱转,嘴上更是没闲着。

赵维听的心烦,回手一个爆栗砸在他的大铁盔上。

“你特么都包这么严实了,怕个卵子!”

好吧,这货不知从哪弄了一套明光铠,一身锃亮的大铁片子,走起路来稀里哗啦的,还特么壮不了胆儿?

被赵维敲的缩脖子,马小乙也不觉害臊,陪笑道:“嘿嘿,咱不是跟四哥保持一致嘛,你这一身儿是成王殿下的那套吧?”

好吧,谁也别说谁,赵维也是一身大铁片子,走着猫步儿。

至于海娃子和王胜道长等人,就没那么好的待遇了,但也披了棉甲。

出来之前,赵维说了,可得裹严实了,防冷箭。

海娃子见那两兄弟猥琐至极,出声道:“小王爷!”

“嗯!?”赵维一瞪眼,“叫四哥!”

“哦。”海娃扁嘴、

宁王异于常人,不喜欢人家叫他王爷,只让叫四哥,他这个渔户小民当真不习惯。

“四,四哥,要不咱们回去吧?这林子里阴森森的,别真有野人杀出来。”

“回去干嘛?”赵维挑眉,“啃咸鱼?”

连着吃了好几个月的咸鱼肉干,赵维看见就想吐,今天非得弄点野味来打打牙祭。

三人正商量着,那边王胜道长嚎的一声。

“无量天尊,贫道再也不想碰咸鱼了。”

“你看看,连出家人都受不了了,谁愿意回去谁回去!”

身后众人闻言,无不大笑,却是没一个回营的。

这些人一路守着宁王那两船“宝贝”,和宁王朝夕相处,发现宁王根本就不是传闻的那么回事。

混蛋是混蛋了点,却一点架子也没有。平时与他们这些百姓打成一片,吃住一同,几个月下来,却是亲近得多。

有人打趣道:“小王爷叫我等同行,估计是壮胆来的。真猎野味还得看王道长一众师兄弟的,人家那才叫真功夫哩。”

只见赵维大笑,“就你话多,待会没你肉吃!”

不出意外,又是引来一阵哄笑。

众人说说闹闹,于密林河岸如入无人之境,完全没在意,在阴暗之处,越来越多的鬼魅身影聚集周围。

就这么横冲直撞,还别说,真让他们猎到不少猎物。

不得不说,美洲之丰尤在赵维想象之上。

什么野鹿、山兔,还有红脖子的火鸡,成群而出。根本不用王胜这个大高手,赵维这种二把刀拿着从神射营顺出来的军弩,瞄着一只鸡,结果射死一头鹿。

只半天工夫,就已经满载而归,够百十人美餐一顿了。

“差不多了,回吧?”

王胜看着七八只鹿,二十几只山鸡、野兔,“再多就弄不回去了。”

“嗯!”赵维点了点头,眉头一挑,“外头看热闹的有多少了?”

王胜淡笑,“起码有数百之多,已经围死了。怎地?动手吗?”

赵维沉吟了一会,“还是不要了。正常回营,敌不动,我不动。”

王胜不解,“那不是白出来了?”

赵维则道:“主要是相公们还没定下章程。与土人是和是战,还不好说。”

“好吧!”王胜不甘点头,收起了杀心。

其实,外围那些眼睛,王道长早就察觉了。

虽然都是画着花脸,插着羽毛,近乎赤裸的土人,可是以王胜的眼力,一眼就看出这些土人长相酷似蒙元蛮子,心中自然生出杀意。

却没想到,宁王居然沉得住气。

众人背扛猎物往回走。

许是暗中跟着的土著发觉这些装束奇异的不速之客要回去,有些沉不住气了,终于在一处低洼谷地动了手。

赵维只觉猛的一声异样呼喝,周围百丈之内便像炸锅一般呼号骤起。

随后,数百画着图腾、手执石矛木弓的土人骤然围拢,把赵维等人围在当中。

“别怕,列阵!”

赵维一声大喝稳住军心,百十号人早有准备,把猎物一扔,围成了王八阵。

王胜师兄弟在前,长剑斜指,严阵以待。

至于赵维,也是把手伸进了怀里。马小乙更是端着竹筒子,一脸惶恐。

土人并没有急于围杀,而冲到近前,畏首不前。

好吧,实在是没见过这样的“人”,更没见过这样的东西。

那亮闪闪的,啥玩意?

出于对未知的恐惧,暂未动手,只是叽里呱啦嚷嚷着听不懂的话语。

倒是比比划划的手上动作,赵维看懂了。

大概意思就是,这是神赐给他们的领地,留下猎物投降。

赵维心说,投降?向印第安人投降可不是缴枪不杀那么简单,意味着成为他们的奴隶。

到时候,是割头皮,还是做苦力,又或者献给他们的神,来个活人祭,可就不是自己说了算的了。

再说了,他这趟出来,一是为了肚子;二就是为了抓两个土人回去,看看能不能建立沟通。

毕竟大宋是逃难的,他也是本着能不打就不打的原则。

小声对王胜几兄弟道,“看见那个脑袋上羽毛最多的了吗,能不能抓回来?”

王胜瞥了一眼,也不废话,“得打起来。”

“好办!”赵维一笑,“兄弟们,抄家伙!”

一声令下,百十来号人齐齐端起兵刃。

不是长枪利刃,而是...而是一人从怀里掏出好几个黑不溜秋的圆不隆冬的黑蛋蛋。

呵呵,用矛弩对负美洲土著都不算欺负人,手里这个才叫欺负人。

这叫雷火弹,大宋版的手榴弹。

最外层是一层松香,里层包裹草纸麻丝,最中间则是拳头那么大的火药丸子。其中掺杂铁钉、沥青,还有.....还有特么砒霜。

集破片手雷、燃烧弹、毒气弹于一身,大宋御前雷火营出品。

赵维第一次看见的时候,眼珠子差点没凸出来。

太特么歹毒了!手榴弹里掺砒霜,是人干的事?

当然,还有更歹毒的赵维没敢拿,就是在松香外面再包一层铁皮,名曰震天雷。

赵维估计要真用上震天雷,场面太过血腥,到时候不好收场,就砒霜的凑合着用吧!

还有马小乙手里的竹筒子,那叫突火枪。

手腕粗细的竹筒,以铁环箍紧,尾后带把,便于握持。

竹筒中空,内填雷火,再填入铁珠、铁钉和...和砒霜。

这就是人类最早的燧发枪雏形。

这都是赵维费了牛劲从雷火营偷出来的,否则,他哪有那个底气闯进印第安“头皮狂魔”的圈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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