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在自由竞争与追求平等的悖论中摆动

“一个复杂的社会经常在一种压力之下,就是要调整它的结构来适应它的中心价值观,以便减轻由于社会关系的变化产生的张力。做不到这一点,就要发生社会动乱。”[8]

纵观以自由主义为核心的美国思想的发展,从中可以看到两条线:

一条是侧重自由,倾向社会达尔文主义,鼓励竞争、无拘束的个人奋斗,讲求效率,无情淘汰,适者生存。这导致贫富差距扩大,社会不平等加剧。

另一条是侧重平等,信仰人道主义、社会公正、天赋人权,倡导对社会、对集体的义务,反对特权,反对压迫。这导致批判现实主义和社会改良,包括政府干预和福利政策。

这两条线构成美国的精神力量,缺一不可。政治、政策和社会思潮、风气在二者之间不断调整,取得暂时平衡(只能是暂时的),使美国得以相对平稳地发展。改良的实质是以第二条线抵消第一条线所造成的消极后果和社会矛盾。由此形成的哲学思想又有两个方面:一是理想主义,一是实用主义,二者相辅相成。理想主义并非完全不顾实际,实用主义也不是毫无原则,它们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今天的价值观念与19世纪有很多不同。关于美国思想变迁的著作林林总总,要而言之,一种是强调其变化的一面,一种是强调其连续性的一面。实际情况是既有变化又有延续,变也是渐变,没有“和传统观念彻底决裂”的过程。迄今为止,自由主义的核心还是未变。也可以说,自由主义是一个边缘很宽的框架,每个历史时期的思潮根据实用的需要在边缘之内摆动。

一 简短的历史回顾

美国思想的渊源当然是欧洲。每一个时期欧洲的主流思想和反潮流思想在美国都有反映。最早来美的移民是英国人,这一事实奠定了美国早期的思想基础,从宗教、政治、经济、文化到生活方式,占统治地位的都是英国的影响。但是欧洲其他国家和地区,如法、德、北欧等的移民也差不多同时到来,使得美国从一开始也接受了欧洲大陆的影响,这对美国国族自性(national identity)的形成,以至最终实现独立非常重要。从最早的移民开始,就在欧洲大陆的理性主义和英国的改良主义、经验主义之间的广阔天地中进行伟大的实验。直到20世纪,许多思想、学说仍然发源于欧洲,但是在美国得到充分的实施,成为美国变种。作为美国立国之本并贯穿于整个美国社会发展的主流思想是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其来源一是基督教,二是欧洲的启蒙运动,特别是其先驱英国思想家约翰·洛克的思想。

基督教(包括天主教)教派林立,在欧洲不同的国家产生的影响和传统也各异。来到美国的欧洲移民带来了各自的宗教派别,正是这一事实形成了美国宗教,不论是主流的还是非主流的教派都能有一席之地。无形的宗教歧视是存在的,但是很少有欧洲中世纪那种激烈的教派争斗,更没有宗教战争,基本上各有各的地盘,和平共处。众所周知,早期作为美国思想主流的是新教的加尔文教派,亦即清教徒。加尔文教派早期确曾有排斥异教的倾向,不过为时比较短暂[9],其他的教派,例如贵格派、浸礼会等都较早在北美立足。尽管不同教派教义各异,但总体上有其共性。基督教作为一种精神理想和普遍的道德标准,在潜移默化中对美国国民性的形成有深远的影响。美国在法律上是政教分离的,宗教信仰唯其不是强迫的,其影响就更具有渗透性。它所宣扬的某些基本原则始终是维系美国社会的共同价值观。不论种族、职业、处境、社会地位、政治观点乃至所属教派有多么不同,大体上都认同基督教对人、对社会、对知识的取向,有共同的善恶是非标准和伦理道德观念。从总统到街头流浪汉,至少理论上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敬畏上帝,经常上教堂,按规定纳税”成为好公民的标准。早期,教堂是施教化的中心,牧师是当地最受尊敬的人,是道德文章的象征,是知识的传播者。事实上,在美国建国之前和建国初期,教会对教育的发展和各级学校的建立起了很大的作用。随着科学、经济的发达,教会也日益世俗化。但是直到今天,宗教无论作为实际的社会势力还是抽象的精神力量,其影响仍不可低估。所以至今,总统就职、法庭宣誓都得手抚《圣经》,而且每当新年伊始,还要举行总统祈祷早餐会——一方面借助彼岸的力量,呈现一派肃穆神圣;一方面,祈祷的内容高度实用,都与现实相联系,归结于永恒的主题:“上帝赐福美国。”这不能说成只是统治者愚民的一种策略。从广义来说,正因为绝大多数人民有此信仰,统治者才必须强调自己对这一信仰的认同,以取得除了通过选举制度的合法性之外的精神上的合法性。

洛克思想对美国的影响众所周知,例如主张宗教宽容、反对君权神授、重视教育,最重要的是关于政府的理论,即天赋人权、主权在个人、有限政府、分权制,等等。但是还有一种思想来源不常为人道及,就是远在1690年洛克的《政府论》出版之前约50年出现的“平等派”思想。“平等派”是1642年在英国内战中出现的一小股政治势力,为基督教激进派,代表底层劳动者,先拥护后反对克伦威尔。其平权思想对洛克本人和对美国独立都有影响。他们的斗争方式仍不外乎利用短暂的言论自由间隙从事宣传,印发小册子。作为政治组织,它存在时间不长即被镇压下去,但是其思想影响深远。“平等派”自称“生而自由的英国人”,其人权为自然法所保护,议会的主权不过是选举它的人民暂时借给它的。1649年发表《人民的协议》,提出为英国制定的宪法纲领。美国独立的思想先驱托马斯·潘恩就是“平等派”思想的继承者。美国大陆会议发表《独立宣言》,其内容乃至措辞与《人民的协议》十分相似,起草人杰斐逊也承认,《独立宣言》中的思想并非他的独创。

基督教加上来自欧洲的启蒙思想共同在新大陆的土壤上生根、开花、结果,形成了有“美国特色”的自由主义传统。概括起来,大体有以下主要内容:

——个人主义:启蒙思想中的人本主义在美国得到了最充分的发展。它一方面是对神而言,不相信神力而相信人通过自己的努力能改造自然,但同时人通过教育和宗教信仰自律向善,在这一点上又借助宗教的力量;另一方面是对国家而言,相信天赋人权——生命、自由、财产、追求幸福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国家无权剥夺。如果国家剥夺了这一人权,人民就有理由起而推翻之。这一思想是美国独立的依据,也是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基础。总之,这是一种乐观、向上,个人求发展的自由主义。也可以说,美国人对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最基本的理解就是个人不受外力强加的拘束,追求成功和幸福的自由。

——理性主义:理性主义在欧洲大陆是作为神学的对立面而发展起来的,一传到美国就有了“美国特色”,不是作为宗教的对立面,而是与宗教信仰巧妙地结合起来,相辅相成。这在一定程度上与英国传统有关。加尔文教和圣公会教徒都不排斥理性。他们维护信仰自由,认为上帝既然赐给人以理性,就应用来追求真理,每一个凡人都有权对《圣经》做理性的诠释,也都有能力理解其中真谛,宇宙是有规律可循的,是可以被人认识的。这就使美国的宗教一开始就与自然科学没有矛盾。特别是牛顿的学说,为美国清教领袖们普遍接受。当然,在对教义的各种解释中也有许多非理性的成分,也存在对科学采取怀疑和抵制的保守的教会。但是总的说来,宗教信仰在美国没有成为理性主义的对立面,因而没有成为科学发展的阻力。

——人道主义:人道主义思想主要代表中产阶级对社会“不幸”阶层的人的同情和责任感。与欧洲的等级制度不同,美国立国前后是以中产阶级为统治阶层的社会,并且许多人由于脱离贫困不久,更容易接受人道主义思想。天赋人权说、基督教伦理以及当时兴起的浪漫主义思潮,都与人道主义相吻合。与此同时,作为启蒙思想的一部分,或由此派生出来的,是“环境决定论”。就是说,人的优劣是后天环境决定的,不是天生的。从这一前提出发,顺理成章的应该是否定劣等人种之说,这是最早的美国废奴主义和倡导改善监狱条件与罪犯生活环境的理论基础(但是在实践中,对待种族问题更强有力的思想是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或者根本不把黑人当作“人”来对待,这一点在以后的章节中还将详述)。

最早把人道主义及其组织贵格教会带到美国的著名人物是来自英国的威廉·宾,以及抨击奴隶制的约翰·沃尔曼、安东尼·贝尼泽特等人,著名的思想家本杰明·富兰克林也是人道主义倡导者。这一人道主义的延续和发展,后来实际上成为平衡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主要思潮的渊源。

——平民主义[10]:如果说人道主义代表中产阶级,那么平民主义则代表底层大众,它特别强调平等的一面。上述英国的“平等派”就具有这种特色。在美国,平民主义不是主流,但是一直作为一种潜流存在,在不同时期或隐或显,对精英政治形成一种张力。在社会矛盾尖锐时则对主流社会发出冲击,有时带有反智色彩。

以上简述的美国的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几个方面,在早期是浑然一体的,它们之间的矛盾并不突出。这种理想化的自由主义社会基础是个体农户和中等庄园或农场主。如林肯所说,“资本和劳动混合在一起”。雇佣劳动者的地位并不固定,有很多机会可以成为独立的农场主或小企业老板。这种社会的“垂直移动性”(vertical mobility)是美国早期发展的特点,后来随着大工业的发展和垄断财团的出现,阶级的界限相对固定下来,但是较之其他发达国家,美国社会升降的流动性还是要大得多。这是共和党创建时期的思想基础——反对垄断,主张自由劳动,以“生产者”的代言人自居,反对“非生产者”,也就是反对不劳而获。在他们看来,从事经营管理和从事生产劳动的人同样是“生产者”。这也与加尔文教崇尚勤俭起家、鼓励个人创业的价值观一脉相承。在那种情况下,自由与平等可以结合成为统一的理想。

南北战争之后,从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初,随着大工业的急剧发展,阶级分化日益明显,使自由竞争与平等的原则日益难以相容。上述自由主义的几个方面就沿着两股道发展,互相制衡,也就是本章一开始提出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和批判现实主义—改良主义。

19世纪中叶,欧洲思想界发生了两大惊世骇俗的事件:1)以1848年《共产党宣言》的发表和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为标志的马克思主义的诞生;2)以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发表为标志的生物进化论的诞生。二者都是从根本上挑战传统观念,但是对其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却是方向相反的。

进化论本是自然科学,讲的是生物的进化,它所挑战的对象是神学。但是被与达尔文同时代的赫伯特·斯宾塞发展,用于人类社会,就成为“社会达尔文主义”。他把“适者生存”的原则运用到人与人的关系之中,极而言之,就是证明社会不平等、弱肉强食的合理性。这一理论迅速传到美国,在那里找到了最适宜的土壤,成为美国发展的一股强劲的动力。这绝不是说,欧洲国家在20世纪就已经没有了弱肉强食的自由竞争,美国就没有争取平等的努力,相反,本章正是试图勾画出这两种思潮在美国的消长、冲突和互补。但是,毕竟社会达尔文主义在美国得到最大的验证和发挥是事实。

二 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沃土

事实上,美国思想中的实用主义贯穿始终,对两派都适用,其本质是主张人能够合理地控制地上的财富而不是依靠上帝的安排。亚当·斯密的《原富》刚好与美国《独立宣言》在同一年发表,对美国立国前后的思想起很大作用,为美国早期放任主义的经济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斯宾塞的巨著《综合哲学体系》论证了人类在社会、心理乃至生物层面都是从简单进化到复杂,从野蛮到文明,从混乱到有序,从无政府到法治,并且预言这一进步将继续下去,与宇宙的变化力量相一致,最终臻于完美。他认为:“进步是必然而非偶然。我们称之为‘恶’和‘不道德’的事物一定会消失。人类一定会臻于完美……”[11]这一观点在南北战争之后传到美国,刚好为当时的美国知识分子苦苦思索的问题找到了答案。在工业化突飞猛进的时期,人们崇拜的是机器和实验室,17世纪的加尔文教教义和18世纪的启蒙思想理性主义的结合所建立的道德信仰,已经不足以解释当时日益出现的社会不和谐与不平等,也不足以抵挡物欲横流的大潮。如马克·吐温笔下尽情讽刺的那个充满了尔虞我诈的“镀金时代”,每晚做祷告、每星期上主日学、诚实、帮大人干活的“好孩子”长大了一事无成,而那个既说谎又偷东西、又懒又淘气、亵渎上帝、不做礼拜、为乡邻所不容的“坏孩子”,流浪出去之后却当上了国会议员,衣锦还乡。这个小故事典型地描述了靠旧的信仰和伦理观维持的道德标准正在解体。达尔文和斯宾塞的进化论正好解决了这一代思想者的困惑。它以无可辩驳的科学发现证明,万物和人的进步是不可抗拒的宇宙法则,进步不仅是理性的逻辑,而且是自然界的必然规律。它向人类指出前途无比辉煌,道德有了科学基础。“恶”意味着对这一规律的不适应,自然而然会被淘汰。达尔文和斯宾塞被公认为是对美国思想影响最大的两位英语作者,在美国宣扬他们的思想的先驱是哲学家兼历史学家约翰·菲斯克。甚至有一个说法:这两个英国人对美国的权威远超过当年英王乔治三世对北美殖民地的统治,而菲斯克则是其副摄政[12]。那个时代学术分科还没有后来那么细,西方许多学者承文艺复兴遗风,多才多艺,涉及领域很广,菲斯克也是其中之一,对生物学、哲学、宗教、人类学、法学和历史都有研究。他在18岁时读到了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和斯宾塞的《社会统计》,为之欣喜若狂,自称“灵魂为之燃烧”,从此成为达尔文和斯宾塞的整套理论的忠实信徒和热切的鼓吹者。他通过笔耕、口传,毕其一生致力于把社会达尔文主义与美国的实际问题相结合,用进化论的原理来解释自然和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最终证明当前美国社会和盎格鲁—撒克逊—美利坚文明是按照历史择优的原理发展而来的,并将继续不断地进化和完善。

但是达尔文主义本质上是反宗教的,而菲斯克既是优秀的生物学家,又是虔诚的基督教徒,他把二者结合了起来。在他那里,达尔文主义所揭示的这样一种完美的、不可抗拒的科学的法则是天定的,运用到人类的进步是在更高的层次上证明全能的上帝的意志。这与牛顿的第一推动力有异曲同工之妙。于是,正如18世纪传到美国的启蒙思想可以与17世纪的加尔文教教义结合起来一样,19世纪后半叶传到美国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又可以与宗教相结合,并成为理性主义的补充——而不是否定。这种影响是全面的,遍及各个领域,但最重要的是史学和哲学。在他以后如以赫伯特·亚当斯为首的约翰斯·霍普金斯学派和哥伦比亚大学的约翰·伯杰斯等人都对在美国宣扬这一学说做出了贡献。

不过,社会达尔文主义真正渗透到一般美国人的意识之中,成为全社会的主流思想,是20世纪初的事,而且主要不是在抽象的历史哲学领域,而是在政治经济层面。斯宾塞的著作在美国流传最广、时间最长的是《人与国家的对立》一书。这部著作最清楚地阐明了主张放任主义和反对政府干预的观点,与美国的个人主义和正在上升的物欲不谋而合,特别适合当时美国中产阶级和大资产阶级的口味,使他们觉得凡是个人的作为都符合进化论原理,而政府对个人的干预则都与之相违背。在这方面,美国的主要鼓吹者是威廉·萨姆纳。他从一名圣公会教区长进而成为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同菲斯克一样,他也把进化论和全能的上帝的旨意结合起来,不过更加侧重“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一思想。他把放任主义的原则推向极致,使之成为与万有引力一样的自然法则,甚至成为衡量善恶的标准——放任主义是美德,政府法规是罪恶;前者是文明的法则,后者是反文明的法则。这一理论极端到连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和禁止童工法等都反对。其理由是纵容人的贪欲固然要使社会付出代价,但总比娇惯弱者、延长“不适者”的生存好,因为前者导致社会进步,后者导致社会退化。萨姆纳有一句名言:“我们只能在二者之间选择:或是自由—不平等—适者生存,或是不自由—平等—不适者生存。前者把社会带向进步,使其优秀分子受益;后者把社会推向下坡路,使最劣等的分子受益。”这种理论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是相一致的。把私有财产作为天赋人权的一部分最早也来源于欧洲,同时是欧美经济学共同的基础,但是在美国,其神圣性几乎等同于宗教信仰,并且也是宪法的理论基础之一。沿着这条线发展下去,自由竞争也成为美国人的一种信仰,被认为是“经济宇宙”的天定的秩序。至于这种竞争造成的财富不均,这派理论的解释是,财富不平等所带来的罪恶远不如财富平等的罪恶大,对个人处境的不满是一切进步的动力,激励个人奋斗的最大的动因莫过于对匮乏的前景的恐惧。任何通过立法来缓解这种不平等的企图都是危险的,它不可避免地要抵消“少劳少得”的原则,从而破坏私有财产权,从而毁灭文明。也就是说,私有财产和不平等是文明的基础,穷人之所以穷,不是太笨就是太懒,上帝是公平的,只要通过个人奋斗,人人都能成为资本家。

这种理论最极端、最彻底的派别被称为达尔文主义“原教旨主义”。当然,还有各种不那么极端的说法。一时之间,不仅在学术层面,而且在通俗文学,乃至教科书、儿童读物中,都贯穿了这样的思想教育,其中影响极大、流传极广的如霍雷肖·阿尔杰写的100多篇儿童故事,专讲苦孩子如何通过善行和自我奋斗取得成功,说明社会充满机遇,吃得苦中苦,就可以成为人上人。这一思潮在当时的美国得以如此流行,当然主要是符合大财团的需要,但同时也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为普通人所接受。这派思想最强有力的这几个代表都是虔诚的基督徒,这正是美国特色的物质和精神的结合。

社会达尔文主义在美国找到最适宜的发展环境不是偶然的。首先,它所宣传的不断进化、永无止境的思想与美国不断开拓边疆的历史经验相吻合,也与美国人所信奉的人可以改造自然、创建社会的乐观主义相一致。达尔文主义在欧洲被视为对宗教的亵渎,在美国尽管也受到某些保守的宗教势力的排斥,有过学校禁止讲授进化论而引起的诉讼,但是总的说来阻力不大,因为上面已经谈到,美国人早已找到把科学理性与基督教信仰巧妙地结合起来的途径。这里有两种平等的观念:一种是机会均等,也就是在起跑线上平等;一种是结果平等,也就是缩小贫富差距。在两种平等观念中,美国人更重视机会平等。有人说,市场经济对美国人来说几乎等同于宗教,简直神圣不可侵犯。美国独特的历史条件,使它一开始就没有像欧洲那样的现成的享有特权的贵族阶级,大批第一代资本家都是白手起家,也就是初始的竞争条件比较平等。尽管到美利坚合众国建国时有产者和无产者之分已经很明显,片面强调起跑线上的平等日益显露其虚伪性,但是直到上个世纪之交,还存在不断上升的机会和白手起家的榜样,使得“人人都可以成为富翁”的口号显得不那么虚妄,还有一定的吸引力。

更主要的是,斯宾塞的放任主义和适者生存说刚好切中当时正在兴起的大工业家的下怀,符合大鱼吃小鱼的潮流。所以大企业家代表人物如休伊特、卡内基等也亲自出马撰文以进化论为工具批判社会主义、工会主义和改良思潮,宣扬现状的合理性和进步性。他们的说法是:美国的工业一直是朝着造福人类的正确方向发展的,工商企业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是竞争法则的必然结果,不但有益无害,而且是人类进步所必需,这种竞争无论多残酷,对全人类来说仍是最好的,因为它保证了每一个部类的适者生存。当时已经相当频繁的劳资纠纷,被解释为在公平正义的基础上、工资不断增长的过程中的必要插曲。至于罢工,则是“既错误又有害”。对于正在开始的对外扩张,这种弱肉强食的理论也正好合拍,所以老罗斯福虽然在对内政策上属于进步改良派,但在对外扩张上却是以达尔文主义为依据。马汉的海上霸权理论也是以此为依据。可以说,达尔文主义到了美国,既为商业竞争又为帝国主义扩张提供了科学和伦理的基础。

社会达尔文主义得到公开的、充分的、全面的阐述并和美国的实践相结合,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20世纪越往后,这种赤裸裸的弱肉强食的理论就越难公开发表,而见诸文字的多是形形色色的批判现实和改良主义的理论、观点和社会运动。但是并不等于说这种根深蒂固的自由竞争的思想已经式微。毋宁说,它在上个世纪之交已经为美国发展的主线奠定基础,已经贯穿在整个制度的实践之中,已经成为不言而喻的前提。而一些改良和批判的思想则需要大声疾呼,这正是为了不断地限制和修正其弊病,缓解受害者的痛苦,防止它恶性膨胀到影响社会稳定的地步。另外,在20世纪,特别是“二战”以后,自由主义的思潮有了一个新的对立面,那就是共产主义,所以反共主义在一段时期内成为美国的主要思潮,争论的焦点有所改变,下面将专门论及。今天很少有人承认自己是原教旨社会达尔文主义者,但是源于这一思想的主张——缩小政府职能,加强自由竞争——作为国内改良主义、福利主义的对立面一直存在。有意思的是,在美国的政治和经济界,主张自由竞争、反对政府干预被称为“保守派”,而主张政府对自由竞争进行一定限制的被称为“自由派”,这一语义的颠倒也正好说明,前者还是美国社会的根本。

三 改良主义的挑战

如果完全听任社会沿着弱肉强食的道路发展下去,美国就不会有今天,或许早已引起革命,或许在某个时候经济因社会动荡而崩溃。事实上,另一条线,对不平等的批判与主张抑强扶弱的思潮和呼声一直存在。它也是植根于美国的思想传统之中的,也就是自由主义中的人道主义和强调平等这一面。前一派社会达尔文主义在美国盛行的同时,在经济、哲学、政治领域都有其对立面,不过在特定的时期内哪一派成为“显学”,视情况而定。改良主义理论的蓬勃兴起,自成系统,在实践中发挥作用,是在19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10年代左右,史称“进步主义”时期。当时面对着急剧工业化及其带来的城市化、垄断财团、两极分化、权钱勾结的政治腐化,以及各种罪恶和不公,美国人建立在自由与平等和谐并存的基础上、以农业为主的社会传统价值观受到很大震动。改良派理论在若干主要方面都是对到那时为止的美国传统信念的批判,是对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制衡,也是为进步主义的改良实践鸣锣开道。从这个意义上,可以称之为一场“思想革命”。这个时期涌现出一大批学者、思想家,不可能一一列举,现择其影响较大、自成系统并有开创意义的,略加介绍:

1.亨利·乔治(1839—1897)

1879年,他在纽约出版了《进步与贫困》一书,提出了对当时社会的深刻批判和崭新的理念,立即引起了轰动,说明它反映了当时的民众情绪。全书以生动、雄辩的散文详细分析了创造财富的要素——土地、资本和劳动,并给出了自己的定义,其立论自成系统。以下是一些要点(黑体为笔者所标):

只要现代进步带来的财富只能促进贫富之间的鲜明反差,那么进步就不是真实的。我们时代最大的谜,就是进步与贫困同时增长。这个谜如果不解开,找出医治之道,就只能走向毁灭。只有政治经济学能担起这个任务。

财富是劳动创造的,因而工资就是劳动的报酬。一切创造性的努力,包括体力和脑力,都是劳动。贫困不是土地缺乏造成的(如马尔萨斯人口论所说),而是财富分配不合理、社会不公平造成的。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等于坚持让人们自己去游泳,而不考虑到有人是人为地配备了救生衣的,而有人则人为地背着铅”[13]。财富不能等同于增值,凡不能增加全社会财富的活动,如证券交易、钞票发行、占有奴隶、土地涨价,都不能算创造财富。只有可以触摸的有实际价值而不是相对交换价值的制造品才能算社会的财富。由此,得出结论,工资应按付出的劳动计算,而不是如流行的观念所认为的那样,是预支的资本。

人的差别主要由于环境,与种族、阶级无关。人生而平等,不分主奴、君臣、圣人和罪犯。贪婪、好逸恶劳都不是天生的,而是因为现今社会中一切正义、道德都被践踏,人们失去了灵魂,劳动不是为了自我满足,而是为了雇主或他人,因而没有乐趣。在当前的社会结构下最受压抑、浪费最大的是精神力量,发明家、艺术家等占人口的比例实在太小。

提出“单一税”制(即废除一切租税,国家只征收土地税)。因为造物主只承认对劳动的成果的所有权,没有天生应该拥有的东西。由于土地是造物主无偿赐予的,所以首先应取消地租,使土地拥有者不能靠地租获利,却要对国家交纳高额税,这样他就必须竭力开发经营,从而促进生产,争取劳动力。于是劳动者由买方市场变成卖方市场,可以待价而沽。

理想的社会图景:通过实行“单一税”制改变社会制度,实现更为公平合理的劳动重组和财产分配,资本与劳动可以结合在合作社中。由于工资高、机会多,每个人都会把智力充分融合到体力劳动中,从而消灭粗放的纯体力劳动。劳动时间缩短,体脑交替使用。人人免于匮乏之虞,有了公正感,就会以劳动为乐,迸发出无限创造力,让所有阶级的人都有舒适、独立、从容、优雅的环境,就像把水注入沙漠,不久荒原上就会绿草如茵,鸟语花香。人类总的财富会大大增加,文明也会进步。这样一个美好的社会,即使负担最重的大地主也会欢迎,以便他的子孙生活得更幸福。

亨利·乔治出身贫苦,只上过七年学,没有受过正规的经济学训练,全凭业余大量的阅读和思考,结合切身体会,写出《进步与贫困》一书。他明确表示自己不是社会主义者而是“民主主义改良家”,尽管他曾一度被工人运动推举为一面旗帜。[14]他写作的时候,马克思的著作尚未有英译本,不可能对他产生影响。上述有些论点和理想似乎与马克思有异曲同工之处,但是他与马克思有两点最大的不同:一、他不反对私有制,相反,推崇在利益刺激下追求最高生产效率的机制,所以把小商人、小业主的收入都列为工资,他只反对不劳而获的对自然资源或公共财产的垄断,认为垄断是产生专制的根源。二、达到他理想社会的手段是改良而不是革命,各阶级的利益在其中是可以调和的。

《进步与贫困》出版后被译成多种文字,享誉国际,成为经典,欧洲各国纷纷请他去演讲,得到托尔斯泰、萧伯纳、杜威等人的高度评价。杜威甚至说他是自柏拉图以来屈指可数的世界社会哲学家之一。他所提出的“单一税”制,一度成为美国一派政见,尽管过于理想化,未有可能实施,但他的很多论点还是带有开创性,故而是进步主义思潮的先驱。

2.莱斯特·沃德(1841—1913)

沃德是美国早期著名的社会学家,社会学学会的创始人。他是最早对放任主义经济和社会达尔文主义从理论到实践提出系统批判的人物。他与菲斯克、萨姆纳属于同代人,也是跨多种学科,原来的专业是植物学、医学、地质学,而其重要贡献则在社会学、经济哲学方面。他和乔治一样是自学成才,原来长期在政府任职,1906年到布朗大学任社会学教授,同年,创办社会学学会,任首届会长,实际上他也可以算是美国社会学科的奠基人。他的代表作是《动态社会学》(1883)、《文明的心理因素》(1893)、《纯粹社会学》(1903)等。沃德也是进化论者,他正是从进化论出发,反对放任主义的竞争,反对弱肉强食。其理论要点如下:

人之所以分为阶级绝非“自然选择”,在合理的制度下,人人机会平等,人为造成的阶级是可以消灭的。阶级社会,包括印度种姓制、古希腊奴隶制等的生成历史,说明统治和被统治阶级的形成是征战的结果,失败的一方沦为下等阶级有种种主客观原因,但绝不是因为这一种族或人群天生劣等。成吉思汗征服文明程度高得多的汉民族就是明显的例证。由此引申到美国当时的经济不平等是人为的,而不是因人的天赋不同产生的,富人中不乏低能弱智,穷人中也有天才。即使事实上底层人的体力和知识不如上层人,也是其存在的条件造成的。沃德确实提出了消灭阶级的目标,主张消灭“垂直的”不平等,而发展“水平的”差异。就是承认人的天赋是多方面的,正是这种差异推动社会的发展,而在一个消灭了“垂直的”差异的社会里,分工可以更加合理,多样化的才能得以充分发挥,社会就能繁荣进步。[15]

放任主义经济不符合自然法则,而且完全违反人类发展规律,否定人的创造性,堵塞进步之路,因为文明正是人运用智慧把自己从自然力量的暴虐中解放出来的结果,在人类文明的发展中从来就没有过放任主义。所谓“适者生存”是虚假的,因为“适合”不是绝对的,是有条件的,有一个对什么适合的问题。在人与人之间,放任主义是自相矛盾的、虚假的。相反,诸如洛克菲勒、摩根等大财团正致力于兼并、垄断以消灭自由竞争。约翰·洛克菲勒有一句名言:“美丽的玫瑰,美国之花,只有在早期把周围的花苞掐掉,才能长成这样芬芳绚丽,令观者激赏喝彩。”[16]这就一语道破了大资本家心目中的所谓“适者生存”的含义。

政府的保护总是存在的,就看政策对谁有利,大力宣扬放任主义的人正是最受政府保护的那一阶层。大企业要求政府对他们施行放任主义政策,不加任何管制,而自己并非真心欢迎完全自由的竞争。他们大声疾呼,反对劳工的要求,反对所谓“家长制”(即受政府监督),其实劳工只不过要求分享一部分资本家已经享受到的政府的保护而已,而这些大企业的代表人物每天都在进行院外活动,要求议会通过进一步保护他们利益的法案。

政府干预与自由主义没有矛盾,一定程度的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也没有矛盾,相反,真正的个人自由只有国家在社会强势阶层和弱势阶层之间起调节功能时才能实现。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建立真正平等的竞争机会,保障经济安全和提高全民的智力。这一切可以通过立法来实现。而立法也是人发明的,是“社会为了自身利益用集体智慧来对社会的各种力量进行科学的控制”的一种机制。

经过教育而提高了智力的人可以引导社会的演变。既然没有天生智力优劣,那么首先就应该创造受教育机会平等的条件,通过普及和发展教育对社会进行根本性的改良。人类社会的进步与自然界不同,不是从遗传上自然选择,而是互相对立的因素,包括异质文化,在斗争中互相渗透、互相丰富,向更高阶段发展。社会学不但要研究已往社会进化的动力,总结出一定的规律,以预测未来,还要研究如何用科学的原则对这一巨大的能量加以控制,引导它进入安全、和谐的渠道,从而对现有的社会结构进行有益的改造。要做到这一点,先要对人进行教育,提高其智能。

用我们熟悉的语言来说,就是不但要解释社会,还要改造社会,首先要改造人。这是沃德赋予社会学的任务,因此他认为社会学是一切学科之上的学科。[17]

由于沃德常年在政府中任职,对政府的作用以及与大财团打交道中的种种甘苦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所以他提出的政府调节的主张不仅是学理上的,而且具有可操作性。他的主张都是冷静的、理性的,同时从主观的同情到客观的效果都是向社会的弱势阶层倾斜的。他针砭“时弊”的深刻、尖锐、实际和严谨达到空前的程度。由于第一部著作出版较早,思想太前沿,当时比较孤立,甚至受到围攻,其个人处境与其对立面萨姆纳截然不同。但是随着形势的演变,他成为改良派的一面旗帜,以至于一时之间学者们不归于萨姆纳就归于沃德旗下。更重要的是沃德的主张切合实际,实际上奠定了整个20世纪从老罗斯福到威尔逊到小罗斯福乃至约翰逊的“自由派”政府的思路。他从社会学和人类进化的角度主张政府干预经济生活,起调节作用,比“新政”和凯恩斯主义早了半个世纪。同时,他也是美国高度实用的社会科学的先驱。他认为立法者必须懂社会科学才有资格对影响千百万社会单位的措施投票,他曾提出应为当选的议员开关于社会科学的训练班。

3.亨利·劳埃德(1847—1903)

差不多同时的还有亨利·劳埃德,他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长期供职于《芝加哥论坛报》,最后任社论编辑。他的思想受爱默生和英国基督教社会主义影响,在19世纪80年代发表了一系列文章,详细揭露垄断财团如何在各个行业中垄断物价和工资的情况,被认为是最早的“调查文学”。他出版多部著作提出改良理论,反对导致弱肉强食的放任主义。1885年离开《芝加哥论坛报》后,他致力于反对童工和改善女工待遇的宣传活动,到处演讲,并支持工会和女权运动。他还曾为“草料场事件”中以爆炸罪被指控的工人辩护,使工人获得赦免。他集记者、学者和社会活动家于一身,对包括杜威在内的进步主义运动一代人有长远影响。

在沃德之后,在经济理论方面与他一脉相承的还有伊利、康芒斯、贝米斯、比尔德等。他们都从不同角度抨击放任自流,揭露时弊,主张政府向平等的方向进行干预。

4.未成气候的社会主义思潮

19世纪从欧洲传入美国的社会主义思潮,在这段时期一度活跃,多少都对这个时期的进步主义思想家有一些影响。尽管未出现系统阐述其理论的阐述者,其思想却反映在一部已成为经典的科幻小说上。

1888年出版了一部科幻小说《回顾:公元2000—1887年》,作者贝拉米,书中写的是一个波士顿人因故于1887年长睡到2000年,醒来后发现城市变化一新,物质丰富,没有竞争,没有商品,人人安居乐业,人性摆脱了自私和嫉妒……书中还包括详细的制度和操作方法,反映了作者心目中乌托邦社会主义的境界。贝拉米自认是社会主义者,明确反对竞争,认为竞争的动力就是自私,它只能鼓励野蛮,培养最坏的人而淘汰优者,只有联合才是出路。此书出版后的畅销和引起的轰动效应,说明在当时的一般美国人心目中存在着对另一种制度的向往。

贝拉米所描绘的社会主义社会固然不可能实现,但是另外一种社会主义性质的模式,对美国的改革却发生过一定的现实影响,那就是德国式的国家社会主义。当时美国大学尚未授予博士学位,大学生到德国的著名大学读研究生成风。与美国大学重经典和宗教课程不同,德国大学重哲学、政治学,并采取历史的和经验的方法。而且学术自由,鼓励交流,重实证,重实践。德国不像美国那样重视个人主义,德国重视组织的力量,很多教授参与国家的改革。这些对美国学生都产生了影响。这批留学生在思想上受到黑格尔影响,在现实中见证了俾斯麦政府的国家福利,相信国家最不容易犯错误。他们回国后,引进了德国的思想和经验。例如伊利的《法国与德国社会主义》(1883),介绍欧洲社会主义。他们还凭借自己的威望把学术界组织起来,成立了一批学会,如“美国历史学会”(1884)、“美国经济学会”(1885)等,宣传此类思想。这种思潮从另一个角度批判放任主义,顺应当时加强政府干预的需要,与老罗斯福改革的思想方向一致。[18]

5.凡勃伦的《有闲阶级论》(1889)

这是又一部传世之作。作者独树一帜,以独特的眼光深刻地分析了富人的致富途径和行为模式,把社会分为“有闲阶级”和“勤劳阶级”这样两类人,着重揭露有闲阶级的寄生性和穷奢极侈的生活方式,先是满足物欲和声色之需,然后再满足虚荣心,以金钱购买一切足以赢得社会尊敬的身份、头衔。凡勃伦在此书中发明了“显赫消费”一词,用今天通俗的话说,就是“炫富”、“摆阔气”。他指出,现代社会的生存竞争造成人对金钱的贪欲,使人走向野蛮,只不过在种种欺骗和高级行政手段的巧妙掩饰之下,在形式上不同于原始的野蛮掠夺而已。凡勃伦还提出“为用而生产”与“为利润而生产”的区别,他批判后者,主张由受过高等教育的“勤劳阶级”中的专家治国。这本小书刚好于上个世纪之交问世,正好道出了一般民众对当时的“财大气粗”的富人的奢靡之风的反感,因而反响很大,对富人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在某种程度上起了移风易俗的作用。

四 杜威和实用主义

在南北战争以后的30年中,两大派思潮的辩论已经基本完成,而且是在当时所能达到的最高水平上进行,双方的论据已经发表得很充分。当然,在理论上谁也说服不了谁,但是20世纪主要是实践。在实践中,改良却是时代之需,于是上个世纪之交的进步主义思潮进一步导致威廉·詹姆斯和杜威(1859—1952)的实用主义、工具主义哲学。他们的出发点不尽相同,詹姆斯是医学生物学家,在哲学上主要师承英国的经验主义;杜威是哲学家和社会学家。二者殊途同归,成为美国实用主义和实证主义的主流。

杜威的思想极为丰富,对20世纪美国的影响贯穿在政治、社会和教育以及学术方法论等各个方面,并及于几代人。他本人的思想前后也有所发展。这里只着重谈与进步主义有关的部分。

对“适者生存”提出新的解释:“适者”是善于和愿意灵活适应今天和明天的条件者。“天择”是由社会或一种有机体来选择多种优于其他的行动和反应的模式,而进行这种选择的机制是舆论和教育。

杜威无疑属于进化论者中的改良派,他的行动更是如此。不过在理论上,他不是把两种思潮对立起来,而毋宁是对“适者生存”做了自己的解释。他反对把生物的功能做僵化的解释,然后生硬地套到人类环境独特的、充满活力的条件上。食肉兽中的“适者”并不等于人类中的“适者”。人类环境变化和进步很快,因此“适者”是善于和愿意灵活适应今天和明天的条件者。既然环境的意义在不断变化,生存竞争的意义也就跟着不断变化,这种生存本能可以导向善,也可以导向恶。人类的问题实质在于把握预见的能力,既能保持过去的机制,又能改造之以适应新的条件。总之,是在习惯和目标之间取得平衡的能力。同样从进化论出发,对所谓“现存条件”应该综合来看,包括构成现有社会结构的所有习惯、需求和理想,那么“适者”就应该是最优秀的,“不适者”可等同于那些反社会的分子,而不是那些体力上最弱的或是经济上的依附者。从整个环境来衡量,依附阶级很可能是“适者”,可比之于人类婴儿期的延长,对他们的照顾使人类发展了预见性、计划性和社会团结,犹如照顾病人可以教会我们怎样保护健康人。

杜威崇尚知识、实验、活动和人的主观能动性。如果杰斐逊的时代可以相信人和社会能自然进步的话,现在必须用集体的力量努力推动社会向进步方面发展。一切都在演变中,事在人为。手段能够决定结果,所以过程的民主对一个民主社会的目标是至关重要的。由此产生了他的教育思想,他力主以知识与教育来改革社会,并提出以儿童为中心,充分挖掘其创造力。教育的过程是改变社会的巨大力量,民主的教育可以引导社会走向民主的目标。[19]

用比较浅显的话来说,这种实用主义或称工具主义的精髓,一是社会觉悟(略相当于我国的经世致用),杜威对此身体力行,身为哲学家,却忙于参加各种小党、改良组织和工会的活动,这本身就是对19世纪书斋中的知识精英的一大变革;二是应变能力,不拘泥于固定的教条,永远开着口,随时准备适应变化着的现实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讲,杜威是最名副其实的进步主义者,他痛恨墨守成规,故步自封。以下一段话很能说明他的观点:

不论是教育还是任何其他事物,只有在前进中才是进步的。有些思想、原则、风俗、习惯或机制过去曾经代表着一种改良,而现在却成为横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没有比硬要保持这些过时的东西的后果更反动了。……盲目迷恋于一种适合于昨天的事物,而情况已昨是今非,就会阻碍我们认清当前的需要,看不见这种需要应该导致的结果。如爱默生所说,已经完成的“良好”往往是“更好”的敌人。

另一方面,杜威又不赞成突变而提倡渐进。他说:

当然,“新”总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即使有的绝对新的东西是值得向往的,或者有人自欺欺人地以为拥有了绝对新的东西,然而文化的延续和经验排除了事实上任何东西是绝对新的可能性。[20]

杜威的威望在两次大战之间达到高峰。实际上,他的哲学思想前人已经画出轮廓,他是在此基础上集大成的人物。也可以说是杜威最集中地表达了美国式的进步主义思想的精华——实用主义加渐进主义,充满乐观精神,相信人的主观能动性能够创造美好的未来。

在19世纪末丰富的改良主义理论资源汇入20世纪人道主义复兴的潮流中,又出现了一批更为激进的政论家。例如沃尔特·韦尔,1912年出版《新民主政治》;出身纽约新闻记者的赫伯特·克罗利,1914年出版《进步的民主政治》,并创办《新共和》杂志;后来成为著名专栏作家的沃尔特·李普曼,也于1913年和1914年出版《政治学序言》和《放任与控制》;还有沃尔特·克拉克(北卡罗来纳州首席法官)、埃伦·史密斯、查尔斯·A.比尔德(哥伦比亚大学教授),等等。其中比尔德的《美国宪法的经济解释》(1913)从根本上揭示了美国宪法是为商业利益服务的,矛头直指美国人一贯认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宪法和最高法院诠释宪法的权力,认为宪法也应与时俱进,成为这一派的经典著作之一。

这些思想汇成一股潮流,从道德伦理到现实生活,从社会发展到国家利益,揭示放任主义之不公正、不道德,实质上并非自由竞争;认为“放任自流”经济是把人抛向残酷的市场,任其自生自灭;主张运用各种有组织的社会力量进行干预,其中最重要的是政府的力量,以“国家利益”制衡极端个人主义。他们的学说和提出的方案各异,但其共同的特点是:都赞成进化论,而且从中吸取理论根据,着重在“演变”(evolution)这一侧面,强调人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并改良社会,使之更加人道、公平、健康,指斯宾塞一派为歪曲达尔文的学说。他们不把社会看作各自游离的个人的混合体,而看作有机的集体。另外,他们大多是虔诚的教徒,建立了与进步基督教相通的桥梁,对当时以及以后的进步宗教影响极大,不可低估。作为社会科学家,他们各自的命运有所不同,但是总体而言,形成了一笔巨大的思想财富,成为从老罗斯福到小罗斯福乃至今天的历届美国政府改良之路上取之不尽的资源。

1934年,亨利·华莱士在一部著作中对“时代”做了总结性概括:

新时代的宗教的、经济的和科学的主调应该是这样一种压倒一切的意识:认识到人类已经具备的精神力量和对自然的控制力使得为生存而竞争的理论肯定已过时,而为更高级的合作的法则所取代。[21]

华莱士的说法过于理想化,但也有部分道理。20世纪的资本主义进入不同程度的福利国家,再也不可能回到原始的弱肉强食的竞争,但是美国社会的主线还是自由竞争。就社会思潮而言,整个20世纪的美国就在这两端之间摆动,直到90年代,美国极端保守派把各种社会弊病都归罪于“新政”以来的政府干预和福利政策以及主张平等的思潮,其所使用的语言和论据基本上与菲斯克、萨姆纳等人的一脉相承,例如认为政府干预、福利制度以及各种同情弱者的理论都是鼓励人的最坏的嫉妒心,是罪恶之源,等等。[22]

知识分子对社会总是抱有批判的态度,这一点美国与欧洲是相同的。但是欧洲知识界的批判对象除了社会的不平等、非正义之外,还有强烈的对工业化本身的逆反,对人性日益为机器和技术所异化的疑虑,从而形成了深厚的与物质文明相对立的人文主义传统。而美国虽然在19世纪也出现了梭罗这样的反社会的思想家,但是总体说来,这种呼声要微弱得多,其主流是对技术进步、工业发展的拥抱和歌颂。如马克·吐温对当时的大资本家权势集团尖锐抨击,极尽冷嘲热讽之能事,而对一切新的技术发明颂扬备至;诗人惠特曼也曾以极大的热情歌颂专利办公室厚厚的报告书。他和马克·吐温都以生于这样的新发明层出不穷的年代为莫大的幸运。这指的是20世纪初奠定的思想界的主流。比较激进的乃至倾向于社会主义的批判之声也一直存在,时有起伏。到20世纪下半叶,特别是60年代以后,对工业化社会及其带来的一切弊病的逆反思潮开始兴起,以后的几十年中形形色色的“后工业社会”、“后现代”的批判思潮不断出现。这些将在下面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