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明明是为了弘扬文化

天元国,临安城,北城区,三叉街口。

小巷深处。

一处破旧的小院,四处漏风的屋子。

一个晶莹如雪的小女孩,扎着两个小辫子。

用力的扇着汤药灌。

屋中时而不时的传来“咳咳”的男声。

雪花大如鹅毛,即使在火炉旁,刘伊伊穿着一件破旧但干净的小薄袄,仍抵不住外面的寒冷。

小手通红,小脸红彤彤的像个冻苹果。

刘伊伊认真的看着火炉上的汤药灌。

汤药灌“咕噜噜”的冒着泡,心里却在想着等哥哥喝了这灌药,身体就能好起来。

然后就能陪她玩了!

“咳咳,咳咳”

“哥,马上就好了。你再等等!”

刘伊伊用力的扇着炉火,仿佛这样汤药很快就能熬好。

小火炉和汤药罐都是街东头回春堂的林大夫借给她的。若说林大夫,可真是个好心人。

三年前哥哥寇小白从雪地里把自己捡了回来。家里只要有口吃的总是会先给自己吃。

特别是每到过年时,哥哥总会给自己买两个糖包子,甜滋滋的味道。

那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也是她最期待吃到的美味。

三天前,哥哥外出卖字,说是卖了钱就给自己买两个肉包子。

肉包子她曾经吃过一次,那是小李哥哥偷偷给自己的,哥哥一直说不能白要别人的东西。

还好小李哥哥不是外人,哥哥也不知道。

肉包子可真香,要比糖包子更好吃。不,糖包子第一好吃,肉包子第二好吃。

卖字回来的第二天,哥哥没有起床做饭。

刘伊伊摸了摸哥哥的头,感觉他的头好烫好烫。

刘伊伊想起去年冬天自己头烫时,是哥哥去林大夫那里给自己抓的药。

她今年十三岁了,是个大孩子了。其实哥哥比自己大不了几岁,却总说自己是个小孩。

她拿起床铺下最后的七枚铜钱赶紧跑去了回春堂。

然后林大夫给抓了药,又特意派人帮忙送来了小火炉和汤药罐。

哥哥一直说林大夫是个好人!

可是两天过去了,按说哥哥喝了两天的药也该好了!

“咳咳咳……”

又是一阵咳嗽声。

刘伊伊突然有点急了,可是林大夫告诉她两碗水要煎成一碗,她很相信林大夫,因为哥哥说林大夫是个好人。

“咕噜噜,咕噜噜……”

中药味越来越浓郁,一股特有的味道冲刺在四周的空气中。

林大夫给她说过,哥哥只是很普通的风寒,只要按时服药就能治愈。但她并没有看出林大夫眼睛里的深意,想必怕是担心自己无法照顾好哥哥吧。

可她会照顾好哥哥的,一定会的!

刘伊伊认识三叉街口的所有人,有林大夫,有小李哥哥,还有王大娘和王姐姐,还有隔壁的王爷爷……

当然也有小黑,小黑是王爷爷收养的一条流浪狗。要比自己还要可怜,瘦的皮包骨头。

她一直没敢告诉哥哥,偶尔总会给小黑留一点点的馍馍,还有一丁点的包子皮。

可是这两天都没时间和小黑玩了,等哥哥好了,一定要和小黑好好玩一天,把那半个馍馍偷偷的喂给小黑。

嗯,千万不能让哥哥知道,要不然又该怪自己了。

刘伊伊每次想起小黑,都会特别的开心。

四处漏风的屋中,破旧的木板

床上。

一条单薄的被子里,寇小白双眼瞪的像死鱼眼,痴痴的看着屋顶发呆,可身体的寒冷远比不上心中的寒意。

就在半小时前,他坐在电脑桌前,“啪啪”的记下敲完了最后一个字。

他历经三年才写成的《诗文》不但获得了全国最高文学奖矛盾奖,而且还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正是人生最好最得意的时候,年少多金,帅气有为。更有一位美丽的未婚妻,年纪轻轻就取得了很多人一生都得不到的成就。

完全可以说是一位人生大赢家!

而这一切都是他努力拼搏的结果。

就当他敲下演讲稿最后一个字的时候,突然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等到他醒来时,却看到了灰暗的屋顶。还以为是在做梦,赶紧再次闭上眼睛,过了好大一会,才敢睁开眼,可眼前的场景仍然孤零零的待在那里,没有一丝变化。

随之,一些杂乱无章的记忆开始涌入他的大脑,好像是这副身体的前主人。

……

“哥,你醒了。赶紧把药喝了?可甜了。”

刘伊伊双手捧着大大的汤药灌,想起了以前哥哥哄自己吃药的场景。

相似的味道,应该都是甜的吧?眼里闪过了一丝狡黠。

寇小白艰难的从床上坐起来,看着眼前晶莹如雪的小女孩,是自己三年前在城南的树林里捡回来的。

“咳咳”,

准确的说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捡回来的。

两人相依为命,生活虽苦却也有滋有味。

寇小白理了理思绪,勉强的露出笑容道:“伊伊,等哥哥好了,给你买肉包子吃!”

“嗯,哥哥先把这灌药喝了吧,林大夫说药凉了就不甜了。”

呃……难闻的中药味寇,小白直想呕吐,看着黑褐色的药汤更是一阵反胃。

甜?可能吗?

但看到妹妹那纯洁而天真的大眼睛,即使药在苦,他也会甘之如饴。

小心翼翼的接过汤药碗,生怕洒出去一点。

端碗,仰头。

“顿顿顿”

一饮而尽,嘴里的滋味苦不辣即的。

“嗯,真甜。”

刘伊伊笑的很开心,这是哥哥唯一一次喝的最痛快的一顿。

“哥,你好好休息!我去烧水做饭了。”

寒风从门缝出“呲呲”的进着,药的苦味让他整个人都清醒了很多。

幸运的是,无论上一世还是这一世幸亏都不姓“江”,否则早晚被人“干”掉的命!

脑海里回放着前主人留下的记忆。

临安城是天元国最北方的一个小城市。

这里的生活习俗看似和上一世的古代相似,但却有本质上的不同。

天元国的开国皇帝寇白乃是一位诗圣,传说“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就是他的传世名诗,更是以此诗立国。

但这只是传说,没人知道那首国诗的具体内容。

可他却清楚这句诗是李白所作《上李邕》中的第一句。

难道诗仙李白和天元国开国皇帝寇白存在着某种联系?

三千年后的今天,天元国诗坛鼎盛,各种优秀的诗词更是层出不穷。

而前身一直希望能够成为一名最低级的诗徒,诗徒只要能做出一首得到天地认可的诗词就能得到诗气灌体。

从而成为诗徒,踏入诗人之境。

当然做出的诗越能得到天地规则的认可,就越能引发天地异象。

而天地间也会出现大量的诗气,作为诗人也能得到更多的好处。

但是作诗并不能随口胡诌,也不是随意的把几个词语简单的拼凑在一起。

如果只是强硬的拼凑,很可能一个字都说不出口。

也许和这个世界的规则有关。

当然前身并没有留下详细的信息,对这个世界的了解也仅限于临安城。

但前身之所以一直希望能够成为诗徒,就是因为诗徒可以不用服劳役,可以不用交赋税。这样他和妹妹刘伊伊的生活就能好很多。

另外诗徒也是诗人中的一员,不但受人尊敬,而且每个月还能从府衙中领到一贯钱的补贴。

可想要成为诗人,需要读过大量的圣贤书,需要极高的天赋。

在前身的记忆中,临安城的诗人可以说是很少,少之又少。

而且身体的前主人家境贫穷,父母不知生死。

努力的活下去已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即使发奋图强,一刻都不敢懈怠放弃,也只是自学认识了几百个常用字。

就这样,在三叉街口一带,乃是有名的读书人。偶尔帮街坊邻居写写家书,赚上几文钱。

也能勉强糊口。

可是刘伊伊的到来,他不得不放弃读书学作诗的打算。

但他不后悔……

仿佛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前世自己就是诗词专家,《诗文》一作更是融会贯通了华国上下五千前的诗词精华,乃是二十一世纪,华国文学界最为耀眼的一颗星,而且还是没有“之一”的那种。

“咳咳”

“咳咳”

……

一阵咳嗽又把寇小白拽回了现实。

羸弱的身体总归不太方便,既然诗词能够化作诗气滋养身体,

而自己心中的诗词,何止千万,不防先实验一番。

万一有用,自己和妹妹刘伊伊的生活能够大为改善。

如果不能,那就再想它法。

当然利用前世古人的诗词,寇小白心里还多多少少有点愧疚。

可又想到前一世读书人的事还不能称之为“偷”,最多称之为“窃”。

那么这一世借鉴上一世的更不能成为“偷”,最多算“借鉴”……不,不,明明是自己原创!

想到这些念头通达原本红红的脸庞,也渐渐的恢复了正常。

另外,自己明明是为了弘扬伟大的诗词文化,让华国文明在天元大陆生根发芽,是脱离了低级趣味之人,是真正的高尚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