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这个故事,应该在一个雨夜,躺在老房子的床上看。狗睡了,过了泥土路,在果园那边,你能听到董贝和特瑞两匹上了鞍的马在叫。雨温柔而必要,但人们也不是求之若渴。水位持平,附近河水充足,菜园和果园正逢季节交替,灌溉到位。靠近落水口的磨坊,多年前还曾生产过条纹棉。小村就在瀑布附近,现在几乎完全黑灯瞎火。

磨坊巨大的花岗岩墙壁,仍然屹立在开阔的河岸上。磨坊主家的房子仍矗立在小镇唯一的山丘上,门口有四根哥林多式的柱子,房子状若王冠。你可能会认为它是一个昏睡的村庄,和不断变化的外部世界脱节,但是周报上倒还常有发现不明飞行物的报道。爆料的人不仅包括在外面晒衣服的家庭主妇,捕松鼠的猎手,也包括很多其他居民,如银行的副行长和警察局长的妻子。

从北到南穿过小村,你一定会看到大量的狗,它们一只只神气活现,无一例外都是杂种狗,而且都是带有其双亲明显特征的杂种狗。你可能会看到毛皮光滑的卷毛犬,短腿的艾尔谷犬,还有的狗远看像牧羊犬,近看像大丹犬。这样的混血——你也可以说是新鲜血液吧——使得这些狗神气活现。它们在空街道上匆匆跑着,好像是重要饭局、幽会或会议要迟到了。这些狗可不像某些居民那样感觉孤单。这个镇以磨坊老板的第一任老婆的名字命名,叫珍妮丝镇。

小村有个能上史书的不凡之处:它没有任何形式的连锁快餐店。这在当时颇不寻常,会让人猜想小村是不是有什么毛病,比如极度贫困,或是居民缺乏探险精神。但实际上选址都是电脑在做,小村没选上,无非是这些电脑出错之故。这个地方另外一个特殊之处,是有许多过去时代遗留下来的豪宅。它们没有被重新改造为养老院,供应给大批靠着医学发明得以延年益寿的人,他们昏聩而老迈。

小镇的北边是比斯利池塘。这是个深水潭,形状如弯曲的胳膊,池塘岸边森林密布。这儿有水,有绿色,如果到了一个十九世纪画家笔下,他一定会在前景画上一个可爱的女子,骑着骡子,稍微弯着腰抱着小孩子,边上有个拄杖的男子。这么一来,画家就可以将作品命名为《逃向埃及》,尽管他想表达的是他在这样一个夏日,在这样美好的风景里,心情是何等欢畅。

男人上了年纪,就好比一件破烂的外套,套在一根木棍上,不值一提了,除非他看到一只名叫勇气的鸟——弗吉尼亚红雀——那缤纷的羽毛。啊,他的心简直要跳出胸膛了。可是,红雀会在东七十八街干什么呢?他打电话给他在珍妮丝的大女儿,问有没有人溜冰。他们的友谊纯属实用关系,主要特色是相互挑刺。她说,天很冷,没有下雪,她虽然没有见过有人在大池塘滑冰,但她猜测大池塘冻起来了。他的溜冰鞋,她知道,放在阁楼上,和他的皮拉奈奇[1]对开本以及他所收集的蝴蝶标本放在一起。这是一月下旬一个星期天早上。他乘坐火车,一辆慢车,去他女儿住的乡下。

他的名字叫雷米尔·西尔斯。要我说,他年老但还不算体弱,还没到要人扶着过马路的境地。不过他又上了足够岁数,记得他所在的国度,到处都是凄美的酒杯形榆树,还记得人们踏入的大部分浴缸里都有狮子脚印。他这个岁数,也记得飞船旅行的承诺,他也永远不会忘记行进到神圣罗马帝国一座都城的经历。接二连三的轰炸,使得这十字路口任何齐肩高的东西都被夷为平地。教堂废墟里躺着死去还未曾掩埋的人。那是一个可爱的夏日。他手持最早的气体反冲步枪(M—1),准备杀死敌人,用他的生命去捍卫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和旅行自由。

他的女儿轻轻亲吻了他一下。两人的关系,如上所述,互相挑刺但不乏亲密。她是他第一任妻子、德高望重的阿梅利亚的女儿。她把他的溜冰鞋递给他,并表示愿意开车送他到池塘,但他选择走路过去。去池塘大约四英里路,他穿了西装与背心,戴着一顶他在东欧出差时买的毛皮帽子——他给一家计算机包装盒生产商做事,常去东欧出差。他一头白发,长得像偃麦草,皮肤黑黑的,像是在独桅艇上晒出来的。他所处的年代和阶层视大衣为必备之物。当然,他戴着手套。他走去的那池塘叫比斯利池塘,但似乎没有人记得比斯利到底是谁。池塘两端之间的跨度,是两点五到三英里。这是一个和煦的周日下午。池塘好像冻住了,不过也只有四五个人在冰上滑。

西尔斯看了看周围,想起十八、十九世纪荷兰画家捕捉的那些溜冰场景来。在绘画市场完全乱掉之前,每次艺术品拍卖会结束,总有六七幅荷兰溜冰场面的画作未能售出,靠着未售出的伞架,边上是同样没人要的拨弦古钢琴。勃鲁盖尔[2]画过一些滑冰画,但西尔斯曾见过的一幅,是素描,来源更久远一些,他估计是十二世纪。他还总能愉快地想起,英国古生物学家艾伦·加德纳整个职业生涯的基础,就是这样一种论点:溜冰——或者叫shate,反正其出现先于任何已知的语言——使得作为猎手的智人更快捷,在生存较量中胜过了尼安德特人。这是二十万年前的事了,那时候地球上大部分地方覆盖着冰,而“溜冰鞋”不过是犹大撒剑鱼的头骨。在艾伦·加德纳职业生涯末期,其论点被人揭穿为捏造,但西尔斯发现他的想法有诗意,吸引人,因为他穿上溜冰鞋,脚下的快捷让他深深体验到了远古感,况且他一直喜欢任何对学术界的欺骗。

他穿上溜冰鞋,滑了起来。溜冰对他来说和游泳一样自然。他不明白为什么溜冰的人这么少,他问了一个年轻女子。该女子刚到适婚年龄的样子,黑色头发,耳朵上戴着金耳环,手里像拿着阳伞一样拿着曲棍球棒。“我知道,我知道,”她说,“可是你知道,冻成这样,一个多世纪都没有过了吧。这么冷,又不下雪,也是一个多世纪都没有过了吧。真像在天堂一样啊!我好爱,好喜欢,好喜欢,好爱呀!”多年以前,他也是从一个情人嘴里听到过这么多的感叹。他已经忘了她的名字,忘了她头发的颜色,甚至忘了他们在表演什么样的床上杂技。

他滑着,滑着。这种快捷感,如她所说,恰似天堂!在长长一片黑冰上翩然而过,给了西尔斯一种回家的感觉。终于,寒冷、漫长的旅程结束,他回来了,他的名字大家知道而且喜爱,屋子里点着灯,壁炉里烧着火。西尔斯似乎觉得,所有的溜冰者在冰上,都有那种幸福而坚定的回家的感觉。包括西尔斯在内,对很多人来说,家可能只是一个空房间,一张空床,可是在这黑冰上的飘飘然,让西尔斯感觉他正在回家。存心挑刺的人兴许会说,他这体验不过说明,归家只是昙花一现的幻觉。在冬日夕阳的灿烂光辉里,他脱下溜冰鞋,回到他在城里的公寓。

但到了下个周日,他又回到了冰上,这回人更多了。可能都有五十个吧,不过和这巨大的冰面相比,这数量还算不了什么。大家临时拼凑出了一个曲棍球场,在其左边,似乎有溜冰者精通花样滑冰,不过大多数人和西尔斯一样,不过是来来回回地滑,沉醉于那快捷和优雅之间,仿佛他们一直拥有这种快捷和优雅,专等机会来展示。西尔斯跌倒了一两次,不过几乎所有人也都跌过。快黄昏的时候,他熟练地完成了一个减速转身,停了下来,聆听溜冰者的声音。

天色已晚。山投下阴影,让冰面的一半黑了下来。冰球比赛接近尾声,花样滑冰的人也已卸下装备,回家去了。夜幕就要降临,在其衬托之下,那些声音让他想起了过去地中海海滩的声音。而今,这海滩已被人野蛮地污染,早已面目全非。和天黑之前海滩上的人一样,他和他的冰上同伴们心无杂念,投入地迷恋着这样的时光。他再一次溜起来,直到日落。而后,他亲吻了自己挑剔但亲爱的女儿,回到城里自己的住处。

两个多星期之后,西尔斯拿着溜冰鞋过来,发现冰融化了,比斯利池塘被用来作为垃圾坑了。这是个打击。池塘近三分之一已经被占了。在他的右边,他看到了一辆废弃十年的汽车,更近的地方,有只死狗。他感觉心都要碎了。

对垃圾场,何须去费笔墨?对这样的反常,何须一一细说呢?这不过是这个社会的排泄物而已。这个社会有游牧的倾向,却又痴迷于收集身外之物。大部分的游牧民族拥有游牧文化,只需帐篷、马鞍和能迁徙的牲口,可是我们这些流动的人口,却痴迷于巨大的床,硕大的冰箱。我们在流动,在漂泊,与之矛盾的是,我们又看重经久耐用的东西。这样的矛盾造成的混乱,便排泄到了比斯利池塘里。

何须对一场灾难浓墨重彩地去描述呢?西尔斯眼前的这绝对是一场灾难,让人忧郁的灾难。大多数男人曾经给自己心上人买诸如电烤面包机、真空吸尘器之类的东西,得到的是片刻欢愉。这些早年里爱的象征物,而今四仰八叉地躺着,生着锈,被人用力抛下,竖在那里。看着这样的景象,怎不叫人神伤?成千上万的铁衣架,是其间唯一亲切而真诚的音符。

西尔斯回到了城里,打电话给他的律师事务所,要他们调查比斯利池塘的悲剧。他还写了一封信给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