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创新举措汇编
-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创新举措汇编》编委会
- 2505字
- 2021-03-31 18:14:01
先进经验
一、主要做法
(一)“一评估”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 号)和《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创新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民〔2015〕 29 号,原鲁民〔2013〕 49 号] 要求,自2013年起,济南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印发〈济南市民政局社会组织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民发〔2013〕 51 号),决定在市管社会组织中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原则。评估遵循分类评定原则,根据社会组织类型,按照不同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分别开展评估;遵循客观公正原则,评估的内容、指标、程序、方法等力求科学、客观、公正、公开;遵循循序渐进原则,紧密结合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实际,分步推进,逐步完善。
评估内容和标准。评估按照山东省民政厅发布的指标和标准,对社会组织实行综合评估。评估指标包括3 大类、10 小类、5 级指标体系,指标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诚信建设和社会评价五个方面。其中,有专门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指标内容丰富详细、全面具体,能为行业协会商会进行全面体检,让行业协会商会查缺补漏、对照成长。
评估机构。一是组建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主要由有关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社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推荐人员组成,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评估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工作、选聘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进行评审并确定等级。复核委员会负责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的复核和对举报的裁定工作。二是成立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估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具体包括接收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申报材料,并对其参评资格进行审核;组建“评估专家组”,对符合参评资格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实地考察和初评;受理评估结果异议复核申请和举报,提交复核委员会进行复核和裁定等。三是组建评估专家库,由评估办公室负责聘请,由有一定评估经验和专长的专家组成,由评估办公室根据评估对象和工作需要从评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部分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开展评估,主要职责包括对评估对象进行资料审核、实地考察,提出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等级初评意见并撰写评估报告。四是委托第三方独立进行,并委托其开发专门软件,除具有评估分数后台生成防止泄密功能外,还可分析行业协会商会在评估指标体系各个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评估结果公正、有效、合理。
评估程序和方法。评估实行“九阶段”工作法,即分为发布通知、自主申报、资格审查、自我评价、实地考察、审核初步结果、结果公示、受理复核申请、确认等级九个阶段,程序完备、步骤合理、安排得当,确保评估过程准确合理。
(二)“六挂钩”
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结果与六种激励措施挂钩,挂钩措施范围正在逐渐加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良性运行机制初步建立。一是评估等级与年检挂钩。获得3A 评估等级的行业协会商会,可免予年检1年;获得4A (含4A)以上评估等级的行业协会商会,可免予年检2年。二是评估等级与评选先进挂钩。今后凡推荐参与评选先进行业协会商会的,必须获得3A (含3A)以上评估等级;获得4A (含4A)以上评估等级的行业协会商会,可直接被评为先进社会组织,并优先被推荐参加各种评比、宣传、推介活动。三是评估等级与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政府购买服务挂钩。获得3A (含3A)以上评估等级的行业协会商会可承接政府委托事项,享有政府购买服务的资格。自2014年起,在制定年度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录时,济南市民政局均把获得3A (含3A)以上评估等级的行业协会商会列入其中。在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时,济南市民政局也将行业协会商会获得等级情况作为一个重要指标。四是评估等级与示范点建设挂钩。从3A (含3A)以上行业协会商会中选取一批规模较大、运作规范、作用发挥好、信誉度高的作为示范点,加强培育扶持,宣传推介,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自2014年起,济南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七个一批”工程,“济南市规范化社会组织示范单位”评选活动是其中一项内容。根据济南市民政局规定,获得3A 等级以上的行业协会商会才能位列其中。2016年,山东省民政厅开展省级社会组织创新示范点评选活动,济南市民政局再次将获得3A 等级以上的行业协会商会作为评选范围。五是评估等级与奖励挂钩。每年召开“济南市规范化社会组织示范单位”表彰大会,对获得3A、4A、5A 等级的行业协会商会,分别给予价值1 万元、2 万元和3 万元的办公设备奖励。六是评估等级与信誉挂钩。行业协会商会可在服务场所或办公场所的显要位置悬挂等级牌匾,在开展活动和对外宣传时,可出示评估等级证书作为信誉证明。
二、实践效果
截至2017年10月,济南市民政局已开展四批评估,共评估社会组织137家,其中,共评出3A、4A、5A 等级行业协会商会45 家,占全市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总数的25%。并且,评估期间实现了参评行业协会商会零复核、零举报;评估后参评行业协会商会竞争意识、规范化发展意识、自觉接受监督管理意识均明显加强,评估等级较高的行业协会商会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其他行业协会商会参加评估的积极主动性明显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从“要我评估”变为“我要评估”,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整体发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截至2017年10月,全市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已达180 家,涉及业务主管部门39家,拥有单位会员10 万余个,专(兼)职人员约8 万人,形成固定资产总值约7 亿元,收入合计12 亿余元,在完善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济南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2015年6月10 日,《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创新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民〔2015〕 29 号)规定“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建立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发挥评估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并在2017年重新修订了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2016年《慈善法》规定“民政部门应当建立慈善组织评估制度,鼓励和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慈善组织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2017年,济南市行业协会商会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启动并于年底前全部完成,行业协会商会将逐步实现自我发展、自我完善。下一步,济南市民政局将进一步扩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范围,健全完善评估流程和机制,加大评估等级结果运用,努力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2018年拟继续委托第三方对50 家社会组织进行评估,预计经费约125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