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崔融对孟子经济思想的继承

《孟子》内容“包罗天地,揆叙万类”,其中关于经济方面的观点也成为唐人引经据典的依据。崔融的《谏税关市疏》就引述并继承了孟子不少的经济思想,来反对当时有司收取关市赋税。

崔融主要生活于武后和中宗时期,历任太子侍读、著作佐郎等官职,可谓博学多才。在文学方面,他“为文典丽,当时罕有其比”[1],与杜审言、李峤与苏味道并称“文章四友”。在史学方面,他曾在中宗神龙二年(706),与魏元忠、武三思、祝钦明、徐彦伯、柳冲、韦承庆、崔融、岑羲、徐坚等撰《则天皇后实录》二十卷,编次文集一百二十卷奏之,受到中宗称许。崔融不仅颇具文才和史才,对经济问题也很有见地。《旧唐书·崔融传》载,武则天执政的长安三年(703),有司上表请求加大关市的税收,崔融深以为不可,撰文极谏,向朝廷进献了著名的《谏税关市疏》。

一、崔融的税收主张对孟子观点的继承

在这场如何向关市征税的争论中,崔融的《谏税关市疏》分析了如果实行“不限工商,但是行人尽税者”的政策后,可能会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历陈了“不可”增税的六条理由,表现出他对当时社会经济情况的深入了解与思考。此疏的意见最后被武则天采纳,也表明了崔融见解的合理性。在这篇疏文中,他一方面引述前贤的一些观点,在理论上说明工商业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分析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论证了一旦扩大征税后对社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其中孟子关于经济方面的一些观点成为他强有力的依据。

崔融引述《孟子·尽心下》中“古之为关也,将以御暴;今之为关也,将以为暴”[2]的观点作为理论依据,反对“行者皆税”的主张,文中说道:

孟轲又云:“古之为关也,将以御暴;今之为关也,将以为暴。”今行者皆税,本末同流。且如天下诸津,舟航所聚,旁通蜀汉。前指闽越,七泽十薮,三江五湖,控引河洛,兼包淮海,宏舸巨舰,千轴万艘,交贸往还,昧旦永日。今若江津河口,置铺纳税,纳税则检覆,检覆则迟留,此津才过,彼铺复止,非惟国家税钱,更遭主司僦赂。船有大小,载有多少,量物而税,触途淹久,统论一日之中,未过十分之一,因此拥滞,必致吁嗟。一朝失利,则万商废业,万商废业,则人不聊生。其间或有轻任侠之徒,斩龙刺蛟之党,鄱阳暴谑之客,富平悍壮之夫:居则藏镪,出便竦剑,加之以重税,因之以威胁,一旦兽穷则搏,鸟穷则攫,执事者复何以安之哉?臣知其不可者四也。[3]

崔融认为“关”为防卫机构,主要职责是禁暴安民,虽然可以辅之以征税,也主要应该是向商贾征收,而不能向所有出入关津的一般行人征税。他指出“夫关市之税者,谓市及国门关门者也,惟敛出入之商贾,不税来往之行人。今若不论商人,通取诸色,事不师古,法乃任情”[4]。不仅如此,当时唐朝商贸繁荣,西至蜀汉,南至闽越,江湖薮泽,宏舸巨舰,交通贸易往来频繁。一旦实行凡是关市都要征税的政策,则势必影响货物的流通时间,增加流通成本,减损商人的利益,还会滋生主司受贿,不法之徒趁机为害等诸多社会问题。崔融的这些意见都是对孟子惠商思想的继承和发挥。

战国时期,各国统治者大都利用关卡对商人进行横征暴敛,孟子曾对此表示了强烈的反对,他极力向统治者宣传,主张实行减免关市税收的惠商政策,还就关市税收的问题和他的弟子公孙丑等人作过专门探讨。

孟子认为要促进商业繁荣,就要实行“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关,讥而不征”的惠商惠民政策,就是减免关卡和市场的税收,最大化地照顾商人的利益,这样就能使普天下的商人“愿藏于其市矣”,使天下旅行的人“愿出于其路矣”。这样一来,国家的经济发展了,人气聚集了,就可以“无敌于天下”了。孟子反复向当政者推行他的这一主张,在《梁惠王上》和《梁惠王下》中都有相同的观点:

今王发政施仁,使天下仕者皆欲立于王之朝,耕者皆欲耕于王之野,商贾皆欲藏于王之市,行旅皆欲出于王之涂,天下之欲疾其君者,皆欲赴诉于王。其若是,孰能御之?[5]

王曰:“王政可得闻与?”对曰:“昔者文王之治岐也,耕者九一,仕者世禄,关市讥而不征,泽梁无禁,罪人不孥。”[6]

这种惠商政策虽然是孟子实施仁政,推行王道的具体措施之一,但也体现了孟子的经济思想具有发展眼光。董洪利在其《孟子研究》中这样评价说:“孟子在仁政中主张农业、商业并重,既能看到农业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又能重视商业生产对封建经济的促进作用,应该说是一种较为全面、较有长远眼光的经济政策。”[7]

二、崔融对孟子关于社会分工观点的继承

崔融对社会分工的认识也显示了他的经济眼光。他认为士农工商各司其职,各营其业,共同促进了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因此,对工商业加大税收会引起社会的动荡不安。他在《谏税关市疏》中引班固的话说:

《班志》亦云:“财者,帝王聚人守位,养成群生,奉顺天德,理国安人之本也。士农工商,四人有业:学以居位曰士,辟土殖谷曰农,作巧成器曰工,通财鬻货曰商:圣王量能授事,四人陈力就职。”然则四人各业久矣,今后安得动而摇之?[8]

表面上看,在这段论述中,崔融直接引述的是班固《汉书·食货志》中的语言,但其理论却源自于孟子。

孟子多次阐明并肯定社会分工的必要性。如在《滕文公上》中,他与农家代表人物许行的辩论,就从社会分工的必要性出发,有力地批判了当时农家学派主张自给自足,以及否定社会分工和交换的荒谬观点。孟子认为“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为也”,“然则治天下独可耕且为与?”[9]他分析并肯定了“百工”与耕者,治天下的贤者与耕者之间相互补充,相互依存的社会联系。在《滕文公下》中又说:“士之仕也,犹农夫之耕也。”孟子还在社会分工的理论基础上提出“百工交易”的主张,如让农民“以栗易械器”,“陶冶亦以其械器易栗”[10],认为“不通功易事,以羡补不足,则农有余粟,女有余布;子如通之,则梓匠轮舆皆得食于子”[11]。即通过不同行业产品之间的互相交换,实现产品互相流通,进而满足人们的不同需要,这是“天下之通义也”。孟子对社会分工的清晰分析,实是班固《汉书·食货志》中类似观点的滥觞。

此外,崔融“薄赋”的主张也是对孟子“薄税敛”思想的继承。孟子推行仁政的另一重要措施就是减少百姓的赋税,他曾向梁惠王游说:

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12]

在《尽心上》中也说:

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食之以时,用之以礼,财不可胜用也。[13]

崔融《谏税关市疏》的核心内容就是反对重税,主张薄赋。他认为百姓生活承平已久,加重赋税,影响了他们的生活,容易引起怨愤之情,导致社会的不安定,进而又影响到国家的外部防御安全:

今始安辑,倘加重税,或虑相惊。况承平岁积,薄赋日久,俗荷深恩,人知自乐,卒有变法,必多生怨。生怨则惊扰,惊扰则不安,中既不安,外何能御?[14]

在初唐时期,崔融可谓是经常从经济方面关心百姓劳弊的士人之一,他还有一篇反对武则天禁杀赎生诏令的《断屠议》,认为“禁屠宰,断弋猎”会影响到以此为生的百姓的生活,主张“自然人得其性,物遂其生。何必改革,方为尽善?”[15]综上所述,崔融重视商业的经济思想,顺应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规律,体现了他对民众切实利益的关心,也竖起了唐代重商的旗帜。这些主张从对孟子学说的直接征引和经济思想的继承来看,崔融对《孟子》文本及孟子的思想是十分熟稔的。

[1] 《旧唐书》卷九十四,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000页。

[2] 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327页。

[3] 崔融《谏税关市疏》,《全唐文》卷二百一十九,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213页。

[4] 同上书,第2212页。

[5] 《孟子·梁惠王上》,杨伯峻《孟子译注》卷一,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7页。

[6] 同上书,第36页。

[7] 董洪利《孟子研究》,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60页。

[8] 崔融《谏税关市疏》,《全唐文》卷二百十九,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212页。

[9] 《孟子·滕文公上》,杨伯峻《孟子译注》卷五,第124页。

[10] 《孟子·滕文公上》,杨伯峻《孟子译注》卷五,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24页。

[11] 《孟子·滕文公下》,杨伯峻《孟子译注》卷六,第146页。

[12] 《孟子·梁惠王上》,杨伯峻《孟子译注》卷一,第10页。

[13] 《孟子·尽心上》,杨伯峻《孟子译注》卷十三,第311页。

[14] 崔融《谏税关市疏》,《全唐文》卷二百十九,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213页。

[15] 杜佑《通典》卷一百六十九“刑法七”中“禁屠杀赎生”条也记载了崔融此议,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43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