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学研究(第四十卷)
- 袁行霈
- 1433字
- 2021-04-04 10:18:47
樂之技與藝
樂,是人們表達情感不可替代的重要方式。《禮記·樂記》對樂有經典性闡釋:“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感於物而動,故形於聲。聲相應,謂之變。變成方,謂之音。比音而樂之,及干戚羽旄,謂之樂。”人心受外界事物所感,演繹出有規則變化、技在其間的音聲樣態,有形體語言和樂之器具用於其中,構成歌舞樂三位一體的技藝形態。樂爲藝,有技與術支撑,技術之高者方産生藝。這是一個簡單的道理,每個人都能够唱歌,却不能説都成爲歌唱藝術家,技藝更具專業性。僅有技不足以成爲藝,這就是人們常以情論的意義,對作品深層把握,將這些融爲一體方真正體現樂藝。
《孔子家語·辨樂解》云:
子學琴於師襄子。襄子曰:“吾雖以擊磬爲官,然能於琴,今子於琴已習,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數也。”有間,曰:“已習其數,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志也。”有間,曰:“已習其志,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爲人也。”有間,曰:“孔子有所謬然思焉,有所睪然高望而遠眺。”曰:“丘迨得其爲人矣,近黮而黑,頎然長,曠如望羊,奄有四方,非文王其孰能爲此。”師襄子避席葉拱而對曰:“君子聖人也,其傳曰《文王操》。”
師襄主項爲磬,琴藝亦專,他認定於琴能够熟練樂曲演奏即可,但孔子未止於此,在熟練的前提下不斷精進,“得其數”“得其志”“得其爲人”,達藝之最高境界。這是技與藝的絶妙釋解。
《列子·湯問》曰:“薛譚學謳於秦青。未窮青之技,自謂盡之。遂辭歸。秦青弗止,餞於郊衢。撫節悲歌,聲振林木,響遏行雲。薛譚乃謝求反。終身不敢言歸。”這還是講技與藝的關係,自以爲窮師技的薛譚,因其師一曲悲歌深受震撼,明瞭自己不足,繼而懇請繼續學習。
《禮記·樂記》有云:
子贛見師乙而問焉,曰:“賜聞聲歌,各有宜也,如賜者,宜何歌也?”師乙曰:“乙賤工也,何足以問所宜?請誦其所聞,而吾子自執焉。愛者,宜歌商。温良而能斷者,宜歌齊。夫歌者,直己而陳德也,動己而天地應焉,四時和焉,星辰理焉,萬物育焉。故商者,五帝之遺聲也。寬而静,柔而正者,宜歌頌。廣大而静,疏達而信者,宜歌《大雅》。恭儉而好禮者,宜歌《小雅》。正直而静,廉而謙者,宜歌《風》。肆直而慈愛,商之遺聲也,商人識之,故謂之商。齊者,三代之遺聲也,齊人識之,故謂之齊。明乎商之音者,臨事而屢斷。明乎齊之音者,見利而讓。臨事而屢斷,勇也;見利而讓,義也。有勇有義,非歌孰能保此?故歌者上如抗,下如隊(墜),曲如折,止如槁木,倨中矩,句中鉤,累累乎端如貫珠。故歌之爲言也,長言之也。説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長言之。長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子貢問樂。
乙是歌師,雖身份低賤,却是國家專業用樂的承載者。子貢向其請益聲歌類型,乙以不同情感類型應之,並有歌唱技巧的專論。衹有掌握了這些技巧,方能展現樂藝,以音聲情感予以豐富性表現。
古人論樂,有大量文字講“樂德”“樂施”“樂化”“樂情”等,但《樂記》中亦有“樂本”“師乙”等篇,專門論證樂之本體以及樂與技藝的關係。樂如没有技藝,以上諸種把握則屬虚妄。從技藝層面社會認定爲形而下者,但形而上必定要有形而下以爲支撑,所謂有形而上,這是《禮記·樂記》設專門篇章辨析的道理。當時的人們明白,倒是後世學界論樂衹從形而上把握,却將形而下置之不理,這顯然不是整體認知。講六藝之樂藝與國學之關係,應該是既有樂之技巧,又有樂之表現和承載,形而上和形而下一併把握。並非脱離了形而下把握樂之形而上就屬國學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