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暗流涌动
鸦片战争前,不少西方人已在反思鸦片贸易。因为对西方国家来说,鸦片贸易就像是金庸笔下的“七伤拳”,在伤害敌人的同时,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
1840年11月9日,即鸦片战争期间,《悉尼商报》刊登了一篇以鸦片贸易为题的文章。作者是英国茶商威廉•弗莱(William S. Fry)。这篇文章是他在议院发言的节选。文章中写道:“我将给出一些证据……如果文中观点被认为是正确的,我强烈呼吁立法机关进行干预。”他给出的证据涉及法律、道德、经济和宗教层面:
其一,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将鸦片卖到中国都直接违反了那个国家的法律,是对中国政府的蔑视;
其二,英属印度政府在我们的东印度属地垄断了鸦片的生产,并将鸦片销往中国,丝毫不尊重那里的法律;
其三,不止英属印度属地的人,在不列颠印度政府的支持下,不列颠国民也一直在将鸦片运到中国出售;
其四,作为一种刺激物或奢侈品,鸦片会对身心造成最严重的伤害;
其五,在英属东印度属地上,鸦片的种植与垄断伴随着严重的罪恶与压迫;
其六,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鸦片贸易都在损害大不列颠的合法商业,对茶叶贸易(国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造成极大威胁;
最后,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它对基督教在东亚的发展造成极大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