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孤立国同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关系(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 (德)杜能
- 8545字
- 2024-12-20 21:33:35
第十九节 第二圈境 林业
孤立国中的平原,除了供应城市粮食以外,还须供应城市所需的柴薪、木材和木炭等等。
现在产生一个问题,孤立国中生产木材的地方在哪里。
我们假定,城市木材的价格已经规定,例如每法登(Faden,合224立方英尺)山毛榉柴薪价格为16塔勒,运费每法登每英里为2塔勒,由此可知,如果去8英里外运柴薪进城就没有可能了,即使生产木柴丝毫不耗费用,土地也不收地租。
因此,在远离城市的地方,生产以向城市销售为目的的木材的可能性就被排除了,木材应当在城郊生产。
今假定谷物价格为已知(黑麦每斗价格为1.5塔勒),试问在此情况下,城市中木材价格应为多少,回答这一问题是非常困难的。
木材和谷物的使用价值不同,不具有相同的比较标准,两者不可能相互取代。
有人会说,“虽然黑麦每斗仅为1.5塔勒,为什么每法登木材不能值40塔勒呢?如果这种情况是可能的,那么上述木材只能在城市近郊生产的结论岂不完全失效了;木材也可以从远地供应。你们反对这种意见,认为不可能有这种价格比例,这不能判断是非,因为原始森林几乎到处都有残存的部分,即使当地已经消失了,市场所需的木材多少可以由别处原始森林供应。原始森林生产木材不耗费人工,不需护理,不用投资,所以木材在产地,不论使用价值有多高,交换价值几乎不比水贵。然而,在孤立国中,研究对象总是有穷尽的东西,在那里一切原始森林应当被认为已经绝迹,一切林木都是人工的产品。所以,如果你们认为你们的结论是有效的话,那么你们必须证明谷物价格和木材价格之间的内在联系。”
我们必须对这一责难的逻辑推理予以答复,我们可以满足所提出的要求。
城市中一法登木材的价格为未知数,或等于y塔勒。
今假定有100,000平方丈山毛榉林地一区,我们把它分成100块林地,每年砍伐一块,如果按规则经营,那么我们在第一块林地获得一年的树木,在第二块林地获得二年的树木……直至第一百年的树木。
砍伐一块林地的收益为……………………500法登
砍伐各林地中丛生过密的树木收益为……500法登
总计收益为1,000法登
与经营林业有关的费用,如管理、看守费用,已砍伐林地的播种、移种和补种等费用,扣除饲养禽畜和狩猎所得,每年尚须支付500塔勒。
一个田庄在经营农事中,不是全部纯收益,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即全部纯收益扣除投入房屋或其他有价值物品的资本的利息以后所剩余的部分,可以看作为地租,同样,在经营林业中,我们也不能把全部收益,而只能把一部分,即扣除了造林投资的利息以后的剩余部分,看作为地租,或看作为土地本身的收益。
要经营农业,不可能不投资兴建田舍;经营林业的必须首先知道,树木的生长期,有一年的,有百年的或更久的。
如果市场有充分需求,我们可以将所有100块林地的树木一次全部伐完,出售,将所得的货币存放生息,但只有在每年砍伐林地一块的纯收益超过存款所得的利息时,我们才重视土地本身的价值。
今假定100块林地的林木的价值为15,000法登木材,在利率为5%时,林木投资的利息等于750法登木材。现在从每年林木收益1,000法登中扣除这一数字,那么土地本身的收益为250法登。
一切与造林有关的费用,都由这250法登中支付,如果某人一次砍伐了全部林木,井将它变成货币资本,那么他就无须再支付这些费用,为了获得250法登剩余收益,还需支付与造林有关的费用。
如果每年的各项支出为500塔勒,则每法登木材的生产费用为2塔勒,砍伐的工资还没有包括在内。
在这些生产费用之内,按我的定义,并没有包括地租,只有真正超过生产费用的剩余才是地租。
如果砍伐林木的费用,每法登为半塔勒,那么当地木材每法登就值2.5塔勒。
这一价格同其他以货币表示的物价一样,只在某一地点适用,它随着谷物价格变化而变化。进一步计算,需要有一些附加条件,这些条件在孤立国中的任何地点都是有效的。
所以我们在这里也必须按照前面计算农事的办法,1/4费用以货币表示,3/4费用以黑麦表示。
木材每法登的生产费用=21 / 2塔勒,亦即是21 / 2×1/4=0.62塔勒,以货币表示;21 / 2×3/4=1.88塔勒,以谷物表示。如果每法登费用为21 / 2塔勒的计算,只对黑麦每斗价格为1.291塔勒的地方有效,那么1.88塔勒的价值等于1.88/1.291=1.46斗黑麦;因此,通常可以说,每法登木材的生产费用为1.46斗黑麦+0.62塔勒。
现在我们按照第四节所述,可以计算孤立国中各地黑麦的价格,即在离城x英里处黑麦每斗的价格为(273-5.5)x/(182+x)塔勒。如果黑麦以这一价格计算,那么1.46斗黑麦+0.62塔勒=(511-7.4x)/(182+x)塔勒,或者说,离城x英里处木材每法登的生产费用为(511-7.4x)/(182+x)塔勒。
此外再问,木材每法登从x英里远的地方运往城市,运费为多少。
根据第四节的计算,一车载运2,400磅,运输x英里,运费为199.5x/(182+x)塔勒。
如果每法登木材需用两车载运,则每法登的运费为399x/(182+x)塔勒。
如果木材产于不生地租的土地,那么木材售价足够抵偿生产和运输费用,就可以运往城市出售。
我们现在以轮作休闲制的地租为标准,在这种农作制下,离城28.6英里处就不再有地租。现在将x值为28.6代入计算木材生产和运输费用的公式之中,则求得城市中每法登木材的价格必定为55.6塔勒。
因为木材为城市必不可少的需要,如果近地不能获得廉价的供给,则不得不支付高昂的代价。
在城市附近造林,可以减少运费,但是木材必须在支付地租的土地上生产,因此,木材的价格不仅需要偿付生产和运输费用,而且还需要偿付地租。
根据第五节的计算,在离城x英里处100,000平方丈的农田的地租为(202,202-7,065x)/(182+x)塔勒。土地种植木材的收益,每100,000平方丈为250法登,亦即是每法登木材应当承担地租(809-28.3x)/(182+x)塔勒,小数四舍五入。
城市中木材的价格包含三个部分:
1. 生产费用(511-7.4x)/(182+x)塔勒,
2. 运输费用399x/(182+x)塔勒,
3. 地租 (809-28.3x)/(182+x)塔勒总计(1,320+363.3x)/(182+x)塔勒。
所以城市里木材每法登的价格为(1,320+363.3x)/(182+x)塔勒,如果我们逐渐更换x值,那么必定可以得出,孤立国中何地木材供应城市最为廉价。
如果x或与城市的距离 则y或木材每法登 在城市里的价格
28.6英里…………………………55.6塔勒
20 英里…………………………42.5塔勒
10 英里…………………………25.8塔勒
7 英里…………………………20.4塔勒
4 英里…………………………14.9塔勒
1 英里………………………… 9.2塔勒
0 英里………………………… 7.2塔勒
我们暂且设想,柴薪产于不生地租的土地,则每法登在城市中的价格为55.6塔勒。近郊的居民立即发现,他们的土地如果种植树木将比种植谷物更有价值;他们将以较低的价格供应木材,于是孤立国中远地居民的木材将被排挤出市场。最后,发展的结局将是,以向城市出售为目的的造林限于城市的近郊地区,从那里可以最低廉的价格提供木材。
但是,种植林木,在播种以后需待百年才能收获,所以土地的种植不可能旦夕改成。实际上我们发现,有些地方土地和位置都适宜造林,却没有见到林木,就是这个原因,因此不足为奇了。
最后,为了能够确定孤立国中心城市木材的价格,还须假定城市的需求量。城市的需求量决定必须造林的面积,从这一面积的最远点能供应城市所需木材的价格,作为城市的木材价格的标准。例如,造林之地如果可以在离城7英里处,那么城市中每法登木材的价格为20.4塔勒。
造林圈境最远一边的土地产生的地租与经营农作的土地相等,或者确切地说虽多也无几。离城只近一英里,木材运费就能节省不少,一块同样面积土地的地租就要增加不少,因此,生产林木的土地的地租,离城越近,增长越多,比例比轮作休闲制下地租的增长大得多。
至此,我们可以说,谷物和木柴两种产品,虽然不能相互取代,但其价格比例上存在着内在联系,这一点是可以证明的。
相互可以取代的两种产品,亦即是使用价值有共同标准的产品,其价格的升降将是共同的,而两者的价格比例本身则很少变化,或根本不变。
在没有共同标准的产品中,一种产品的需求发生变化,另一种产品与它的价格比例就会发生较大的变化。
如果孤立国中发明了一种节能炉灶,城市中木柴的消耗大大降低,以致造林圈境的半径5英里,而不是7英里,生产的木材,就足够供城市的需求,于是每法登的价格将下跌4塔勒,或者约20%。
造林圈境外边的土地已经成为多余,于是改为农作,生产谷物。这一部分与整个农作面积相比微不足道,所以对谷物价格的下降只能起微弱的作用。
如果木柴每法登原价等于14斗黑麦,经过这一变化以后,则约值12斗黑麦。
生产上的新发明及改革起了类似减低消费的作用。
著者在上述林业的计算中所列的支出和收益的数字,不像农事计算的情况,可以取材自实际生活,这些数字都是根据估计假定的,仅仅是为了可以从事计算。一项研究,凡是用估计和假设进行的,即使结论是多么彻底,但也只能说明是在这种假定下的结果,并不是实际上就是如此。
如果能确定一个范围,在这个范围内知道这些假定数字可能是偏离实际的;如果人们能证明,在可能的范围内所得出的结论是有效的,那么结论的正确性就不容怀疑了。
我们想把这一范围尽可能地扩大,大于任何现实存在的可能性,现在假定,在某一种情况下木材的生产费用为我们上述假设的8倍,在另一场合则只为上述假设的1/8。
第一种情况。生产费用为上文假设的8倍。
生产费用的增长可以有两种原因:或者是1.木材收益量不变,而与造林有关的一切费用都有增长;或者是2.一切费用不变,而木材的收益降低。
1. 与造林有关的一切费用增长到上述假定的8倍,而木材的产量如旧,那么
生产费用=[(511-7.4x)/(182+x)]8=(4,088-59.2x)/(182+x),
运输费用=………………399x/(182+x),
地租=……………………809-28.3x/(182+x),
总计(4,897+311.5x)/(182+x)
木材每法登的价格,
如x=20英里………………55塔勒,
x=10英里………………42塔勒,
x=0英里 ……………… 27塔勒。
2. 木材的收益仅为上述假设的八分之一,而费用如旧,那么
生产费用=…………(4,088-59.2x)/(182+x),
运输费用=…………399x/(182+x),
地租=(809-28.3x182+x)8=(6,472-226.4x)/(182+x),
总计(10,560+113.4x)/(182+x)。
木材每法登的价格,
如x=20英里………………63塔勒,
x=10英里………………61塔勒,
x= 0英里………………58塔勒。
第二种情况。生产费用仅为上文假定的八分之一。
1. 费用减少到八分之一,但收益如旧,那么
生产费用=((511-7.4x)/(182+x))∶8=(61-0.9x)/(182+x) 塔勒,
运输费用=…………………………399x/(182+x)塔勒,
地租=…………………………(809-28.3x)/(182+x)塔勒,
总计(870+369.8x)/(182+x)。
木材每法登的价格,
如x=20英里…………………………41塔勒,
x=10英里…………………………24塔勒,
x=0英里 ………………………… 5塔勒。
2. 费用大致相等,收益则提高8倍,那么
生产费用=((511-7.4x)/(182+x))∶8=(61-0.9x)/(182+x)塔勒,
运输费用=……………………399x/(182+x)塔勒,
地租=((809-28.3x)/(182+x))∶8=(101-3.5x)/(182+x),
总计(162+394.6x)/(182+x)。
木材每法登的价格,
如x=20……………………40塔勒,
x=10……………………21塔勒,
x=0 …………………… 1塔勒。
这里所考察的各种情况无论如何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城市近郊所产的木材比遥远地区所产的木材,运至城中出售价格要低廉些。我们满有把握地论断,在合理的经营下——因为如不合理地经营,就没有规则和界限可说——造林的收益和支出总不能超过这里所确定的界限,所以,这一“林木的生产应在城郊进行”的话便得到了证实。
通过上述研究我们获得了一个公式,它不仅可以规定木材的价格,而且实际上还具有普遍的有效性,我们可以利用来确定孤立国内任何农产品的价格,如果生产费用、地租和需求三项为已知数,便可指出某个农产品应在何处进行生产。
为了举例来说明这一点,我们提出这样的问题:“黑麦每斗价格应为多少便能供应城市,在何处种植黑麦最为有利”,下面我试图予以回答。
根据第五节所述,农田100,000平方丈黑麦的毛收益为3,144斗;而一车满载为2,400/84=28.6斗,3,144斗合满载3,144/28.6=110车。
与获得这些收成有关的支出,即生产费用,计黑麦1976斗+641塔勒,分摊于110车,则每车的生产费用为黑麦18斗+5.83塔勒。
假定黑麦每斗的价格为273-5.5x182+x塔勒,则每车的生产费用为4,914-99x182+x+5.83=5,975-93.2x182+x塔勒。100,000平方丈的农田的地租,或者说110车黑麦中地租占202,202-7,065x182+x,以110车除之,则每车中地租占1,838-64.2x182+x。
黑麦满载一车为28.6斗,各项费用如下:
生产费用……………………(5,975-93.2x)/(182+x)塔勒,
运输费用…………………………199.5x/(182+x)塔勒,
地租………………………………(1,838-64.2)x/(182+x)塔勒。
总计(7,813+42.1x)/(182+x)
根据计算黑麦的价格 每车 每斗
如x=20英里42.9塔勒11 / 2塔勒
x=10英里42.9塔勒11 / 2塔勒
x= 0英里42.9塔勒11 / 2塔勒。
对这个问题,我们作出的答案是:孤立国中任何地方(凡是种谷物都有地租可得的地方),黑麦均可按每斗11 / 2塔勒的价格供应城市,孤立国中一切地方种植谷物获利相等。
这也是必然的,因为各地地租量的计算恰恰都是按城市中黑麦每斗11 / 2塔勒为前提的。上列计算虽不能使人扩大认识,但它却很有意思地证明人们观察方法的正确性;同时也说明本身的极端重要,因为我们现在对任何作物,如果其生产费用、分摊到每车的地租与谷物的比例为已知,就可以确定在城市中必需的售价,以及必须在什么地方予以生产。
这一公式可以应用于各种作物的计算。
第一种作物,其地租与种谷物的地租相等,但生产费用仅为谷物的一半,那么
生产费用为…………………(2,987-46x)/(182+x),
每车的运输费用为…………199.5x/(182+x),
地租…………………………(1,838-64.2x)/(182+x),
总计(4,825+88.7x)/(182+x)。
如x=20英里,一车作物的价格为32.7塔勒,
x=10英里,……………………29.7塔勒,
x= 0英里,……………………26.5塔勒。
所以,这种作物在近郊比远地供应价格低廉,为满足城市的需要,这种作物在城市中应售的价格可以计算求得,只需知道这种作物的种植面积扩大到什么地方就行。
第二种作物,其地租与种谷物的地租相等,但生产费用为谷物的两倍,那么
这里各项费用的总数为(13,788-51.1x)/(182+x),
如x=20英里,则一车作物的价格为63.2塔勒,
x=10英里…………………………69.2塔勒,
x= 0英里…………………………75.7塔勒。
所以,种植这种作物宜在离城较远的地方。
第三种作物,其生产费用与谷物的生产费用相等,地租仅为谷物的一半,那么
这种作物的费用总数为(6,894+74.2x)/(182+x),
如x=20英里,则一车作物的价格为41.5塔勒,
x=10英里…………………………39.7塔勒,
x= 0英里…………………………37.9塔勒。
这种作物的种植应在城市附近。
第四种作物,生产费用与谷物的生产费用相等,地租为谷物的两倍,那么
费用总数为(9,651-22.1x)/(182+x),
如x=20英里,则一车作物的价格为45.6塔勒,
x=10英里…………………………49.1塔勒,
x= 0英里…………………………53.0塔勒。
种植这种作物宜在离城市较远的地方。
仔细观察这里所谈的四种情况,可以得出下列两条普遍规律:
1. 如一车作物的生产费用与谷物的生产费用相等,则产生最高地租的作物应在离城最远的地方种植。
2. 如一车作物分摊到的地租量相等,则需要最高生产费用的作物应在离城较远的地方种植。
习题。一车农产品的生产费用为谷物生产费用的14倍,运输费用为2倍,如果这种产品不产生地租,试问以什么价格可以向城市出售。
生产费用为………………(83,650-1305x)/(182+x)
运输费用为……………………339x/(182+x)
费用总计83,650-906x182+x
如x=30英里,每车价格为266塔勒,每磅合5.3先令,
x=10英里,每车价格为388塔勒,每磅合7.8先令,
x= 0英里,每车价格为460塔勒,每磅合9.2先令。
由此可见,这种产品种植于离城30英里处,向城市出售的价格仅为近郊所产的一半。如果远地产品能满足城市需求,那么城市近郊生产这一产品必定会遭受巨大损失。
上面插入了别的问题,现在我们再回来考察林业。
前面计算曾假定,木材年收益为1,000法登,100块林地的价值为15,000法登。按此比例,每年林木增长与总量相比为1∶15;或者说每年木材增长量为林木总量的1/15。
但是经验屡次告诉我们,购买田庄时,与田庄相关的林木,如按林木的现有总量估价,然后按价购买,这是极为危险之举。许多买主因此而遭受巨大损失,有的甚至倾家荡产。因为购买以后发现,树木不能产生充分的利息,即木材的年收益不及林木现有总量的1/20,而常常只有1/30,或只有1/40,所以购买林木的投资只能获得31 / 3%或21 / 2%的利息。
据林木专家估计,林木每年生长只及现有总量的1/40。
我们假定,经验告诉我们的事的原因就在于树木的天性,由于树木的这种天性,林木的生长每年不可能超过现有总量的1/40,如果对这里存在的后果展开讨论,我们将会感到非常惊讶。
1. 造林的土地不仅没有地租,而且土地的收益甚至是负数,将林木投资用于放息,所得一定为林木年收益的两倍。
2. 任何认识到自己利益的林业主,必定一次将全部林木伐光,出售,因为出售木材所得的资本,存放生息会有双倍的收益,而且还可将林地出售。如果市场有限,不能一下出售全部林木,那么林业主可以每年砍伐林木,以后不再种植树苗。长此下去,林木肯定会逐渐绝迹。
3. 由于林木的逐渐消灭,木材的价格必定会不断上涨,但是这里存在着一种特殊现象:木材价格极高,而造林却无利可图,也不能防止树林继续被砍伐,因为木材价格上涨,造林投资也在增长,如果用以放息,总是双倍于林木的收入。木材价格高,砍伐林木更有利可图,更刺激砍伐。只有将利率降低至2.5%,才能终止树林的毁灭。利率如果不降低,像木柴这种必不可少的东西又不允许绝迹,那么政府必须禁止私人任意砍伐林木,用政权限制林业主,只准享用所拥有的一半林产。然而,财产权遭到破坏,造林必将完全没有积极性,因此,这种措施也只能权作应急之用。
我们现在来考察幼树成长的情况,例如一棵幼枞,两年的枞树的重量也许是一年的十几倍,三年的枞树约等于两年的7倍,等等,亦即是树木每年生长不是树木已有的量的一部分,而是数倍于它。往后数年,绝对的量年年有所增长,但相对增长,即年增长量与树木现有量之比,则有减低,因为与之相比的现有量越来越大。五年的树,如果年增长量等于它本身的量,那么六年的树的增长量约为9/10,七年的树也许为81/100,等等。
相对增长的不断递减,无疑最后会到达这么一个时点,那时年增长等于树木本身已有量的1/20。
现在不讨论单棵的树,而讨论整个林区或一个地块,如果这一地块的树木年龄相同,那么这一面积必定也会出现这么一个时点,那时树木的增长量恰好等于该面积树木总量的1/20。
如果这一地块的林木刚好在这一时期砍伐,我们将木材的产量与各地块林木(自一年幼树至可砍伐的成材都有)的总量相比,则得出每年的收益多于林木总量的1/20,因为可砍伐的地块的林木的年增长量为1/20,但是生长幼树的各地块,增长量远远大于此数,所以平均来说,年增长量与全部地块的林木总量比,超过了1/20。
一方面完全可以断定,按树木的本性看,树木的相对增长可以超过1/20;另一方面又看到多数树林年增长仅1/40,这也是不可争辩的事实。因此可以推断,造林无利可图必定是经营非常不适宜,毛病很多所致。
在树林中,如果100年、200年的树与10年、20年的树混杂并存,其中有些树木已经停止生长,却占着很多空间,阻碍小树成长,因此绝对增长量很小,而又必须与很大的总量相比;那里相对增加量很可能下降至1/40,甚至更低。
这样的林业,或者说低水平的林业,只有当那里的木材没有别的取代时,土地本身价值极其低贱,连清除树木,将林地改为农田的费用都偿付不了时,才是合理的。
过去数百年中,德国大部分土地就是这种情况。自此以来,情况已有很大变化,但是并没有普遍完成林业经营的改革,即使今天,我们还能发现许多树林的经营,仍是墨守成规,现在还极不合理。
然而,即使有了正确的认识,也只能逐渐改变树林的天然状态,因为树木的生命远远超过人的寿命,所以要正确地经营整片林区,非积几代人的努力不可。
合理的林业只允许相同年龄的树木共生在一起,在这些树木的相对增长值下降到5%——孤立国所假定的利率——以前,必须砍伐。高干树林到那时将不能再尽量生长,树木从成活到采伐的时期远比树木的寿命短。于是产生一个问题,山毛榉林从成活到采伐,前面我们假设最久为100年,根据上述原理,是否应缩短些?
考虑到长成的树作为木柴,比幼树价值高,售价贵,采伐可以超过木材相对增长量为5%的时点,但只能少许几年,因为木材用作燃料的增值不可能长期超过因利息损失而日益增长的生产费用。
建筑用木材的情况则完全不同,这种木材必须十分坚实才能使用,树木的生长没有达到这种坚实程度,不允许采伐。所以这种树木从成活到采伐的年限应比用作柴薪的树木长得多。因此建筑用材的生产费用也大得多。由于这种木材不可或缺,所以等同的量,例如一立方英尺,木质越坚实,价格则越昂贵,价格高到,各种坚实的木材的生产费用能完全得到补偿为止。
所以建筑用材与柴薪相比,重量相等则价格为高,运输费用与价值相比,前者少,后者多。
由于这一原因,在孤立国造林圈境内,生产建筑用材必定在离城市最远的地方。
建筑用材的下脚料可以用作柴薪,但运送城市的费用难以补偿,但是可以烧成轻质的木炭,然后运往城市,这就有利可图了,所以造林圈境最远的边缘地带,既供应城市建筑用材,又供应木炭。
造林圈境离城市近的一边,也许种植快速生长的树木较为有利,这种树木用作柴薪当然没有很高的价值,例如山毛榉,但是,等量的面积每年能提供较多的木柴,而较远地带只能供应城市价值极高的木柴。
因此造林境圈也分成若干部分,或称集中圈,各自种植不同的树木。
造林圈境必须供应城市和自由农作圈境以木材,然而并不供后边的,或者说离城市更远的圈境。那里对木材的需求能自给自足,但也没有木材可以供给城市,因此与城市没有关系,所以其他圈境的林业问题,这里不予考察了。
假定柴薪的价格每法登为21塔勒,那么试问林业圈境内各地区的地租应为多少?
每法登的收入为21塔勒,或21×182+x182+x=(3,822+21x)/(182+x)塔勒。
每法登的生产费用为(511-7.4x)/(182+x)塔勒。
每法登的运费为399x/(182+x)塔勒。
从收入中扣除这两项费用,那么生产一法登木材的土地面积应得地租为(3,311-370.6x)/(182+x)塔勒。
100,000平方丈的面积可产250法登的木材,因此地租为
((3,311-370.6x)/(182+x))·250。
如果x=0英里,地租为4,548塔勒,
x=1………………4,017塔勒,
x=2………………3,492塔勒,
x=4………………2,458塔勒,
x=7……………… 948塔勒。
造林圈境最外层,林业提供的地租与接壤的农田相等,但是越靠近城市,由于节省不少运费,地租越高,在近郊处甚至达4,548塔勒,如果纯粹轮作休闲制来此经营,只能提供1,111塔勒的地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