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偶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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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怎么竟敢谈论偶然性 [3] 的定律呢?偶然性不是一切定律的对立面吗?”贝尔特朗德(Bertrand)在他的《概率运算》一书的开头这样说。概率与确实性相对立;因此,它是我们不了解的,从而它似乎也是我们无法计算的。在这里,至少表面上有一个矛盾,人们就此已经写了许多论著。

首先,什么是偶然性?古人把现象区分为表面上服从一劳永逸地确立起来的、和谐的定律的现象和归之于偶然性的现象;后者是无法预言的现象,因为它们不服从所有的定律。在每一个领域中,精确的定律并非决定一切,它们只是划出了偶然性可能在其间起作用的界限。在这一概念中,偶然性这个词具有精密的和客观的意义:对一个人来说是偶然性的东西对另一个人来说也是偶然性,甚至对上帝来说也是这样。

但是,这个概念不是我们今天的概念。我们变成了绝对的决定论者,即使那些想保持人类的自由意志的权利的人,也让决定论至少在无机界专门统治。每一个现象不管多么微不足道,都有原因;全智全能的、对自然定律了如指掌的心智,从许多世纪以前就能预见这个原因。如果这样的心智存在,那我们就无法和它玩任何机遇游戏;我们必输无疑。

事实上,对这种心智来说,偶然性一词便没有任何意义,或者确切地讲,就不可能有偶然性。正因为我们软弱和无知,这个词在我们看来才有意义。即使不超出我们微弱无力的人类,白痴心目中的偶然性也不是科学家心目中的偶然性。偶然性仅仅是我们无知的量度。按照定义,偶然发生的现象就是我们不知道其规律的现象。

可是,这个定义完全令人满意吗?当头一批古巴比伦的迦勒底(Chaldean)牧羊人用他们的双眼追踪星球的运动时,他们直到当时还不知道天文学定律;他们会梦想说星球随意运动吗?如果近代物理学家研究新现象,如果他在星期二发现了它的规律,那么他会在星期一说这个现象是偶然发生的吗?而且,为了预言现象,我们不是常常求助于贝尔特朗德的所谓的偶然性定律吗?例如,在气体运动论中,我们借助于气体分子的速度无规则变化即随意变化的假设,得到了著名的马略特(Mariotte)定律和盖·吕萨克(Gay-Lussac)定律。所有的物理学家都会同意,如果速度受无论多么简单的基本定律支配,如果分子像我们所说的那样是有组织的,如果它们服从某种纪律,那么可观察的定律就不会简单得多。正是由于偶然性,也可以说是由于我们的无知,我们才能引出我们的结论;于是,如果偶然性一词仅仅与无知同义,那意味着什么呢?我们必须因此而做如下解释吗?

“你请求我给你预言所发生的现象。很不幸,如果我知道这些现象的定律,那么我只有通过无法解开的运算做预言,因而我便会放弃回答你的尝试;但是,因为我交了好运而不知道这些定律,我将会立即回答你。最令人奇怪的是,我的答案将是正确的。”

这样一来,情况必然很清楚:偶然性并非是我们给我们的无知所取的名字。在我们不知其原因的现象中,有一种是偶然发生的现象,概率运算将会暂时给出它们的信息,另一种不是偶然发生的,只要我们未决定支配它们的定律,我们就无法谈论它,我们必须把上述两种现象区分开来。对于偶然发生的现象本身,通过概率运算给予我们的信息显然将是真的,即使到这些现象将被更充分地了解的那一天也不失其真。

人寿保险公司的董事不知道受保的每一个人何时会死,但是他依靠概率计算和大数定律,他没有弄错,由于他把红利分给股东。在保险单签字后,即使有一个头脑十分敏锐、行动十分紧凑的医生向那位董事揭示出受保人的寿命的偶然性,这些红利也不会丧失。这位医生使董事不再无知,但他并没有影响红利,显然红利不是这种无知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