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第二责难——答辩:第二点,人们又会反对说,例如在实在的火同火的观念之间,在梦见(或想象)自己被火烧,和真正被火烧之间,确实有一种重大的区别。人们如果以这一类的说法来反驳我们的论点,则我可以答复说,前边所说的已经可以答复这个责难了。不过我还可以附带地在这里申述:实在的火既然同火的观念不同,那么,它所引起的疼痛也同疼痛的观念不同,不过疼痛的观念固然只在人心中,可是无人敢说,实在的疼痛能在心外存在,能在无知觉的事物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