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室内乐原指西洋贵族宫廷中艺人演奏、演唱的世俗音乐,以别于宗教音乐及剧场音乐。十八世纪末叶以后,专指由少数人面向少数听众演奏或演唱的音乐。发展至今,近代室内乐则通常是指界于独奏及管弦乐队之间的小型器乐合奏,演出场所也由贵族庭院走向世俗舞台。通常每件乐器独立担任一个声部,形离而势合。虽无管弦乐的恢弘声势,也无独奏音乐“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贵气,却无比精致与细腻,极尽精雕细镂之特色。

弦乐四重奏在室内乐领域是表达作曲家思想的一种最高级的音乐形式,可与交响乐在管弦乐中的地位相媲美。这种形式在十八世纪初由A.斯卡拉蒂、塔尔蒂尼等人首先加以发展,随后由于海顿、莫扎特、贝多芬和舒伯特的努力,逐渐步入成熟。许多作曲家都对这种表演形式倾注了最细致和最深刻的感情。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间还产生了众多极为优秀的四重奏演奏小组。例如艾欧里安(Aeolian Quartet)、加布里埃利(Gabrieli Quartet)、瓜内里(Guarneri Quartet)、约阿希姆(Joachim Quartet)、布罗德基斯(Brodsky Quartet)、阿玛迪乌斯(Amadeus Quartet)、鲍罗丁(Borodin Quartet)、伊萨依(Ysaÿe Quartet)、爱默生(Emerson String Quartet)等弦乐四重奏组。现今,国外的音乐院校中仍有诸多室内乐作品的训练和演出,如夏令营、大师班等等,室内乐音乐会亦非常频繁。

然而,室内乐在我国的发展程度远不及欧美等发达国家。一方面由于室内乐团的数量有限;另一方面由于室内乐训练严重欠缺。各类音乐院校几乎只重视独奏人才的培养,忽视了大多数音乐学子最终仍将步入乐团的现实性问题。专业音乐院校尚且如此,综合类大学中的音乐表演专业更是如此。近几年,随着各音乐院校对室内乐训练的重视而有所加强,但在师范类院校中仍处于薄弱环节。

本人通过对室内乐这一表演形式长期的实践与研究,试图通过此教材加强综合类院校音乐专业学生室内乐课程的训练,以此达到以下几个目的:

1.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器乐演奏的学生更习惯于以独奏的方式呈现自我,集体意识较为淡薄。室内乐之所以被称为器乐演奏的高层次表现形式,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其对演奏员之间的配合有着极为苛刻的要求。在没有指挥的情况下,完全凭借心与心的感应与默契,这无疑对演奏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通过对作品中和声、复调、多声部织体等方面的分析,提高学生对音乐的全面认知能力及总谱研读能力。多数学生在演奏室内乐时仅仅关注于自身所演奏的声部,缺乏对和声音效等方面的整体感知。本教材所提供的谱例均为总谱形式,旨在帮助演奏员“知已知彼”,更好地掌握声部间的平衡,亦能将音乐理论知识与演奏实践相结合,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

3.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职业素养。鉴于大多数学生的就业方向仍定位于乐团,因此合奏能力的训练显得尤为重要,而室内乐正是所有器乐合奏艺术的基础,且因为人数较少,使得训练更为行之有效。长此以往,室内乐课程可以帮助学生积累相当数目的经典室内乐曲目,并使学生更具职业竞争力。

4.以室内乐课程为平台,进一步推动华东师范大学交响乐团的发展。华东师范大学交响乐团筹建于2003年,从最初的十一人发展为现今一百余人的大规模双管编制交响乐团,成员全部由音乐学系管弦专业学生担任。乐团每年定期于上海大剧院、上海音乐厅、东方艺术中心等地举行各类交响乐音乐会,同时,每年将策划举办“华东师范大学五月系列音乐会”“新年音乐会”等雅俗共赏的音乐供全校师生免费欣赏。乐团创办以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极具潜力。本教材试图通过室内乐的教学,全方位训练乐团成员间的配合与默契程度,学会更好地倾听与合作,张弛有度,从而进一步推动乐团的专业化与国际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