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高实现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深刻揭示我国实行人大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和重大历史意义,对推动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奋斗征程上,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继续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赋予党和人民的光荣使命。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

中华民族有五千多年的历史,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为人类的进步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民族之一。自鸦片战争以降,封建制度逐渐土崩瓦解,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陷入内忧外患的黑暗境地,中国人民经历了战乱频仍、山河破碎、民不聊生的深重苦难。近代以来,在中国建立什么样的新的政治制度,是先进的中国人民面临的一个重大历史性抉择。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解决这一重大历史性问题,中国人民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勇敢探索,尝试了各式各样的制度设计,前仆后继,不屈不挠,谱写了可歌可泣的伟大斗争史诗。

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为了挽救民族危亡、实现民族振兴,先进的中国人民和无数仁人志士孜孜不倦寻找着适合国情的政治制度模式。洪秀全等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农民革命,建立了农民政权,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有力地打击了清王朝的封建统治和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囿于农民阶级的局限性和领导集团政治上的封建化等因素,太平天国运动的制度探索失败了。晚清洋务派在19世纪60—90年代发起的一场以“师夷制夷、中体西用”为指导思想,通过引进西方科学技术以维护清朝统治的洋务运动,并没有对封建思想和封建制度进行任何形式的变革,只是徘徊在封建时代的藩篱中以求自保,最终在列强侵略势力的进攻下迅速归于失败。以康有为、梁启超等为代表的清末维新派发起的戊戌变法,是近代中国历史上一次重要的资产阶级性质的改良运动。囿于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当时的中国国情,资产阶级改良道路在中国走不通。此后的义和团运动、清末新政等都未能在风云激荡、城头变幻的清朝末期取得成功。

1911年,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发动了辛亥革命,结束了封建君主专制,建立了民主共和政体,以巨大的震撼力和影响力推动了中国社会变革。其所建立的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经历了君主立宪、帝制复辟、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等各种形式,各种政治势力及其代表人物粉墨登场,都没能找到正确答案,资产阶级政治制度并没有拯救人民于水火。中国依然是山河破碎、积贫积弱,列强依然在中国横行霸道、攫取利益,中国人民依然生活在苦难和屈辱之中。

百年近代中国史证明,封建式的农民战争、不触动旧时社会根基的自强运动、各种名目的改良主义、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民主主义革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的各种方案等等,都不能完成中华民族救亡图存和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都不能让中国的政局和社会稳定下来,更谈不上为中国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提供制度保障。在先进的中国人民顽强前行的伟大斗争中,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革命的面目就焕然一新,它的诞生给灾难深重的中国人民带来了光明和希望。从此,中国人民谋求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斗争就有了主心骨,中国人民就从精神上由被动转为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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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和名称

1920年,李大钊、陈独秀等开始了建党的探索和酝酿,并在各地成立共产主义小组。1920年8月,陈独秀、李汉俊、李达、陈望道、沈玄庐、施存统、俞秀松在《新青年》杂志社正式成立了上海共产主义小组,并推举陈独秀为党的总书记。1920年9月1日,陈独秀在《新青年》发表的《对于时局之我见》一文中,称“吾党”为“社会党”,后改称“共产党”。最早提出“中国共产党”名称的是蔡和森。他在对欧洲各国共产党特别是俄国共产党考察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建党步骤,其中包括“正式成立一个中国共产党”。在此前后,陈独秀在上海,李大钊等在北京也通过信函讨论了党的名称问题,决定采用“共产党”作为中国无产阶级政党的名称。

1921年3月,在俄共远东局和共产国际的帮助下,召开了各地共产主义小组的代表会议,为党的成立做了必要的准备。1921年6月,共产国际代表马林等来到上海,并建议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中国共产党。上海共产主义小组在李达的主持下进行了全国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向各地党组织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选派两名代表出席大会。1921年7月23日,来自北京、汉口、广州、长沙、济南和日本的各地代表全部抵达上海,成功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由于党的一大召开于7月,而在战争年代档案资料难寻,具体开幕日期无法查证,因此,1941年6月在党成立2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发文正式规定,7月1日为党的诞生纪念日。

李大钊在1916年8月为《晨钟报》创刊号所写的发刊词中写道:“索我理想之中华,青春之中华,幸勿姑息迁延,韶光坐误……试看将来的环球,必是赤旗的世界!”号召有志青年“以青春中华之创造为唯一使命”,“冲决过去历史之网罗,破除陈旧学说之囹圄”,站在民主自由的前列,为“索我理想之中华”而奋斗。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以实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为“索我理想之中华”矢志不渝,“唤起工农千百万”,进行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终于彻底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从根本上改变了近代以后中国内忧外患、任人宰割的悲惨命运,亿万中国人民从此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革命胜利后,国家应该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国家政权应该怎样组织?国家应该怎样治理?这是一个关系国家前途、人民命运的根本性问题。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毛泽东同志对建立什么样的人民政权形式进行了构思和探索。1940年,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至于还有所谓‘政体’问题,那是指的政权构成的形式问题,指的一定的社会阶级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中国现在可以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并由各级代表大会选举政府。”1945年4月,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中阐述了他建立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联合政府的主张。“新民主主义的政权组织,应该采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举政府。”“只有这个制度,才既能表现广泛的民主,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高度的权力;又能集中处理国事,使各级政府能集中地处理被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委托的一切事务,并保障人民的一切必要的民主活动。”1948年9月,在西柏坡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同志提出了“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方案,它“不必搞资产阶级的议会制和三权鼎立”,而是“建立民主集中制的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制度”。1948年4月,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根据毛泽东同志的提议,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1949年6月,毛泽东同志发表了《论人民民主专政》,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深刻地总结了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系统地回答了新中国所要建立的是什么样的国家,以及它所执行的基本任务和对内对外的基本政策。

这一伟大构想在新中国诞生之后具备了前提和条件,最终付诸实践。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人民政府为行使各级政权的机关。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一部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纲领性文件,《共同纲领》第一次从法律的层面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的颁布施行为国家政权建设提供了法制依据,也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最终确定奠定了基础。

囿于当时在全国实行选举的条件还不成熟,大陆的军事行动还没有完全结束,各项基本的政治社会改革工作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人民还没有充分组织起来,经济状况还处于恢复时期,自上而下地建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也难以进行,进而无法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故而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确定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经过几年的机构过渡和经验积累,1953年,我国进行了第一次大规模的选举,自下而上逐级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召开,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至此,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根本法的形式正式确立。

回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程,我们应当感受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始终是同党和人民的艰苦奋斗和不懈探索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始终是同党和人民创造的辉煌成就和形成的重要经验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和活力。六十多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制度。

邓小平同志强调:“关于民主,我们大陆讲社会主义民主,和资产阶级民主的概念不同。西方的民主就是三权分立,多党竞选,等等。我们并不反对西方国家这样搞,但是我们中国大陆不搞多党竞选,不搞三权分立、两院制。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当然,如果政策搞错了,不管你什么院制也没有用。”“资本主义社会讲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实际上是垄断资本的民主,无非是多党竞选、三权鼎立、两院制。我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

江泽民同志指出:“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它是同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是我们党长期进行人民政权建设的经验总结,也是我们党对国家事务实施领导的一大特色和优势。建国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的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们国家的性质,符合我国国情,既能保障全体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有利于国家政权机关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地组织社会主义建设。”

胡锦涛同志强调:“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必须与这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相适应。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之所以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政治,是最能够把中国13亿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共同奋斗的民主政治,关键在于它植根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广阔沃土,产生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而进行的伟大实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我们要珍视5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经验,坚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紧密结合新的实际,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坚定不移地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要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既要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又要把握走过的发展道路、积累的政治经验、形成的政治原则,还要把握现实要求、着眼解决现实问题,不能割断历史,不能想象突然就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政治制度是用来调节政治关系、建立政治秩序、推动国家发展、维护国家稳定的,不可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来抽象评判,不可能千篇一律、归于一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过去和现在一直生长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之中,未来要继续茁壮成长,也必须深深扎根于中国的社会土壤。”

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经过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进步和发展,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完善,展现出蓬勃生机和活力。我们废除了实际上存在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普遍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制度,实现了国家机关和领导层的依法有序更替。我们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积极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民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实现了内容广泛、层次丰富的当家作主。我们坚持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独具特色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效凝聚了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社会各方面都能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我们努力建设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的渠道,保证了决策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国家决策走向科学化、民主化。我们积极发展广纳群贤、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中来,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我们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社会法治水平不断提高。我们建立健全多层次监督体系,执政党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保证党和国家的领导机关和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权力运用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

“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辉煌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我们只有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深刻认识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巨大生命力和优越性,才能坚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满怀信心地走向光明的未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奋斗征程上,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继续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赋予党和人民的光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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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纵论中国政治制度,引起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

(二)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政治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是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组织形式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新形势下,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地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学者、政治学学者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和主要内容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其内容主要包含两个方面:首先,关于人民代表大会自身的产生、组织、职权和行使职权程序等一系列规定;其次,关于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等国家机关的关系,以及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的关系等一系列规定。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既是刘少奇同志在1954年宪法草案报告中明确指出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也是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的内容。我国宪法在“国家机构”章节中还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这些内容具体包含三层意思: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属于国体问题,讲的是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二是说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间接的民主制度,人民不直接行使国家权力,而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三是说明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即它是国家权力机关,不是单纯的立法机关。

第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一内容讲的是人大与人民的关系。民主选举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首要特征,如果不是民主选举产生的组织,就难以称之为人民代表大会。这种选举,实质就是一种人民权力的委托,即人民把本来属于自己的权力委托给自己选出的代表,由这些选举出来的代表,组成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它表明了人民代表大会权力的来源,即这种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人民代表大会必须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行使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的监督。选民或选举单位可以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第三,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向其报告工作,受其监督。这一内容讲的是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与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关系,亦可称之为讲的是人民代表大会与横向国家机关的关系。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选举和任免权等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权力由人民代表大会自己行使,以求真正集中和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在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前提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制定宪法和法律,把人民委托给人民代表大会的一部分权力授予由它产生的政府、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也就是对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等进行了明确划分,这些国家机关绝不能脱离或者违背人民代表大会的意志而进行活动。

法学和政治学理论认为,区分不同政体的一个标准,是看一个国家的中央政权设哪些国家机关,这些机关是怎样产生的,每个机关有什么职权,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什么。西方国家的总统制、议会内阁制,是国家机关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在我国,县乡两级人大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设区的市级人大、省级人大、全国人大由下级人民代表大会间接选举产生。人大在政权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人大与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关系是,产生与被产生的关系,决定(人大制定法律法规、作出决定)与执行的关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人大与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关系不是平行的,是人大单向制约、监督政府、法院、检察院。这是作为我国政体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规定性和显著特点。

第四,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按程序、集体行使职权,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的规则决定问题、处理问题。为了正确、有效地行使宪法和有关法律赋予的职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一系列会议规则、立法制度和其他工作制度,对人大自己的活动进行规范。人大决定问题是全体组成成员一人一票,任何成员都没有一票否决权。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议事规则》曾规定:全体会议通过议案赞成与反对人数相同时,由主席决定。其后颁布的现行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表决没有这样的规定。

第五,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对中央与地方关系有着精当的分析和论述。这一方面主要是指中央与地方的纵向权力关系,即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实行适当的分权自治,以求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讲的是纵向权力关系。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决定的全国性事务,地方必须遵照执行,同时赋予地方以充分的自主权,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处理地方性事务。如此一来,既有利于中央的统一领导,又便于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六,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民族区域自治机关包括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这些民族区域自治机关除了行使同级国家机关的权力外还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宪法还对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组成和政府首长任职的民族条件作了专门规定,目的是体现民族区域自治、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行使好自治权。除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外,我国宪法还规定“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已经设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除外交、国防由中央负责外,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这些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丰富内涵和历史发展已经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美好生活的根本制度保证,是我们国家和人民能够经得起各种风浪、克服各种艰难险阻、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开拓前进的根本制度保证。在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光明大道上,在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征程中,我们必须增强政治定力,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充分完善好、发展好、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第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国之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支持、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就是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各项事务,使国家各项工作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坚持党的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特色和优势所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保证党起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切实防止出现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现象。近些年,国内外敌对势力把攻击的矛头对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断鼓吹“中共灭亡论”、“中国崩溃论”。然而,近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不仅没有因任何污蔑受到损伤,相反愈益壮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不仅没有被唱衰,相反愈益强盛。我们现在要走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新长征路,要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必须继续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二,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我们党始终高举的旗帜。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群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创造主体,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根本宗旨和党章的必然要求,是由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宪法法律决定的。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发展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原则,是跳出历史周期律,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是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根本要求,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胜法宝。我们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既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又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国家各项工作都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凝聚起最广大人民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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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与黄炎培畅谈“历史周期律”

1945年7月,黄炎培、傅斯年、章伯钧、褚辅成、冷遹、左舜生等六位国民参政议员访问延安,为两党谈判搭建桥梁。六位参政议员即将返回重庆时,毛泽东问黄炎培有何感想,黄炎培坦率地说:“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毛泽东听后,从容地回答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第三,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党的十八大以来,法制工作顺利有效开展,科学立法,让改革更加于法有据;严格执法,让权力行使不再任性;公正司法,让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更强;全民守法,让全社会的法治信仰更加坚定。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掀起了一场深刻的法治革命。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来展开和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第四,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中国国家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的基本原则。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善于集中统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使人民代表大会在民主集中制的规范下统一行使国家权力。民主集中制不仅是国家机关重要的组织原则,而且还是国家机关重要的活动准则。我们必须坚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只有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才能够从制度上保证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实际、体现民意,具有合法性、正当性和权威性,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

第五,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我们党带领人民从国情和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我们要坚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从实际出发,及时制定一些新的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实践发展永无止境,探索创新永无止境。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勇于实践,敢于探索,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第六,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历史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包括人大在内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丰硕成果。在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征程中,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全面深化改革。

(三)广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探索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广东省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开放,为全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地方助力,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积极地走在时代前列。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委和省政府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积极作为,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展显著,成果丰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广东全面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前进方向、发挥特色优势、弥补缺陷不足,在新的起点上再创新局,昂首阔步迈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保证,在广东省的各项工作中,我们始终保证党起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习近平总书记连续三年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已成为制度性安排,并载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中央多次研究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部署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出台一系列有关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设立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全面加强全国人大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大事要事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常委会机关党组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加强作风建设,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当好参谋助手、搞好服务保障。这为广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明了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特色和优势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等各机关组织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制度探索,丰富实践形式,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全省各项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保证党起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了党的领导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作用。

首先,坚定不移按照中央要求做好广东工作,确保中央政令在广东畅通无阻。2012年12月,党的十八大刚刚闭幕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来到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的广东,宣示了将改革开放继续推向前进的坚定决心。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广东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绘制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确定十大重点任务,“杀出一条血路”的血气犹在,“走在全国前列”的初心不改。“改革虽险,吾必攀之。”这就是广东体内流淌的生生不息的改革血液。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成为新时期引领发展的指挥棒。广东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践行新的发展理念上走在前列,推动广东发展取得不俗成绩。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各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高屋建瓴、内涵丰富、催人奋进,对推动广东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其次,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使党始终成为广东各项事业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2016年11月,中共广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要求广东各项工作都要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选好用好管好干部,坚持不懈改进各项工作作风,全面加强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广东积极投身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为广东各项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提供了强大的政治保证,引领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再创新局。

胡春华同志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在新的起点上再创新局,必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在广东畅通。必须坚定不移按照中央要求做好广东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使党始终成为我们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总而言之,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保证,在广东省的各项工作中,我们必须保证党起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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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与广东发展

2012年12月7日至11日,十八大刚刚闭幕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首先来到了广东考察工作。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之后第一次到地方调研考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广东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东人民的亲切关怀、对广东未来发展的深切寄望。从深圳、珠海、佛山到广州,深入农村、企业、社区、部队和科研院所调研,一路走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宣示将改革开放继续推向前进的坚定决心,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团结奋斗,同时赋予广东“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重要使命,为广东和全国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各项工作。希望广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开放,为全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支撑,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的发展,是对广东干部群众的厚爱和勉励,更是对我们的有力鞭策,必将极大增强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第二,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发展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原则,是跳出历史周期律,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是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根本要求,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胜法宝。毛泽东同志说,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推动历史的车轮不断向前,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真正动力所在。人民不仅是权力的授权者,也是权力运行的承受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各项工作,都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

首先,坚持发扬民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各项工作都积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凝聚起最广大人民智慧和力量,全面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开展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总结广东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群众利益无小事,广东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第一选择。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大多由利益问题引发。每一个社会问题的产生,背后往往都有脱离群众的根源;每一个社会矛盾的积累,往往都有漠视群众利益的影子;每一宗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往往都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助推。广东各项工作稳稳抓住了维护群众利益这个重点,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关切,以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平稳。通过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亟须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问题,最大限度地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统筹推进相关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平安细胞”工程,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其次,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例如,在基层民主方面,广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培育理性的法治文化,提高全体公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增强全体公民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稳步发展。广东始终将基层民主建设作为依法治省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形成了“四民主、两公开”基层民主建设模式。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将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自治组织,充满了人民当家作主的自治活力。

第三,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广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中国的法治建设进入新征程,同时也指引着广东法治建设迈入新阶段。五年来,广东着力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建立完善全面依法治国在广东落实的各项机制,加快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有力地引领规范了经济社会新一轮发展,构建了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广东,为全面依法治国探路。

首先,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省的领导,积极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党的领导,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各项工作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制度探索,丰富实践形式,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全省各项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保证党起到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了党的领导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作用。党领导立法方面,广东积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地方性法规,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广东始终坚持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把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落到实处。完善党委对立法重大问题的决策机制,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的共同意志。

其次,把党委政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广东各级党委依法执政、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是全面依法治省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各级党委政府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高标准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再次,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全面树立法律权威。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积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统筹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和司法行政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管辖制度,切实提高司法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着力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加强司法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司法力量不足问题。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严格落实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制度,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让司法者恪守法律、监督者自觉接受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后,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构建法治化政商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多次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法治村(社区)“四级同创”活动,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突出抓好公职人员、青少年、异地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法治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德尚法的浓厚氛围。同时,积极提供更多优质便捷经济的公共法律服务,落实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加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打造覆盖城乡的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

胡春华同志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我省正处于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维护公平正义,全面提升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广东建设水平,使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总而言之,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保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广东。

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正确对待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需要我们党带领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民主集中制得到有力执行,不仅要靠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觉悟,更离不开制度的刚性约束。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打折扣地贯彻民主集中制,正确对待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首先,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善于集中统一。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东在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过程中始终坚持这一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例如,为了让每一名在册党员都能参与到十九大代表推荐提名工作中来,广东各地特别针对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和体弱多病党员等不同困难情况,采取“上门走访、网上党建平台、微信、电话、信函”等多种方式征求意见。在十九大党代表推荐提名工作中,广东始终旗帜鲜明地把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贯穿于十九大代表推荐提名、组织考察、确定人选的全过程,把发扬党内民主与加强党的集中领导有机统一起来。

其次,正确对待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关键在于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打折扣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党组织和政府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发扬民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领导班子成员的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逐步增强,坚决执行组织决定。通过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反对好人主义和庸俗哲学,让各组织部门在严格的工作生活中得到成长锤炼。一把手为贯彻民主集中制做表率,主要领导干部注重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按程序决策。例如,广东省广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十项措施》要求:涉及“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集体研究,一把手不能以现场办公会、招商引资会、文件圈阅等形式决定;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工作,班子成员应明确表达意见……一系列要求,对于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提升民主集中制的质量有积极意义,值得借鉴。同时,广东各级党组织也积极利用巡视这个党内监督的利器,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出发,把民主集中制的落实情况作为考察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指标,对照党章和政治生活准则相关要求,把制度蕴含的力量释放出来,督促“关键少数”落实好民主集中制。

第五,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当代中国的最大国情、最大实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现阶段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最大国情和最大实际,要求排除各种干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要求把初级阶段作为推进改革、谋划发展的总依据。国情决定方略,实际决定途径。只要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不断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最大国情和最大实际,要求切实防止和纠正脱离实际、急于求成的错误做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长期性、复杂性的历史过程,这决定了我们不能急躁冒进,企图超越阶段一蹴而就,否则就会违背客观规律,结果只能事与愿违。实践告诉我们,搞建设谋发展要有紧迫感,但实践中不能操之过急,必须做到既不超越阶段又不落后现实,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国情实际和社会主要矛盾推动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要与时俱进。广东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探索中,无不从广东的实际出发推进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增创广东发展新优势。

首先,坚持从广东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风雨多经人不老,关山初度路犹长。”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探索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统一部署,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首先把广东自身的基本情况摸透,把制约广东改革发展的实际问题搞准,实事求是,一件一件去研究,一项一项去谋划,准确地拿出了多项改革举措。广东地处改革开放和意识形态斗争“两个前沿”的特殊环境,立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广东的各项改革措施,都要积极推进、谋划和发展。照抄照搬,削足适履,凭空想象,难以成就。“十二五”时期,广东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地处改革开放前沿的政策优势、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不断弱化。在神州大地发展大潮中,战略主动的发展条件不断遭遇侵蚀。“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紧迫态势比任何时候都更突出,增速放缓也已成为必须正视的历史必然。广东的改革发展绝不能有教条主义式的“本本”理解,而只能从实际出发,并且将继续从广东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其次,深刻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对广东自身的改革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之前,广东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探索中,无不从广东的实际出发推进改革。随着广东率先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了破解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广东开始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而不懈努力。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了继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优良的制度建设推动广东的改革和发展,广东必须同样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深刻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增创广东发展新优势,在风云激荡的全面深化改革浪潮中再创新局。

第六,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需要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被不断检验,并逐步实现完善和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在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助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和发展,成果显著,成绩斐然。

首先,遵循中央顶层设计,加快推进改革试点和政策落地。全面深化改革的开放和扎实推进,离不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通过遵循中央顶层设计,加快推进改革试点和政策落地,基本确立了全面深化改革主体框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承接国家改革试点任务103项,数量居全国前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系统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投资体制、司法体制、纪检体制等重大改革扎实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等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欧美发达国家经贸联系,深化粤港澳合作,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取得积极成效。外贸进出口总额连续5年超6万亿元,有效稳住国际市场份额;外贸结构不断优化,一般贸易额超过加工贸易额,服务贸易加快发展。一批优质外资项目落户广东,5年累计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256亿美元。

其次,借力全面深化改革,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必须充分认识并明确作为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能和定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应该具有强大有效的民意表达、采集整合的功能,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应能够通过代表进行有效的政治参与及国家治理,进行体制内外的利益的充分表达与博弈。改革的本质是利益的再分配。通过全面深化改革,调整各方面群体的利益分配,采集整合各方面群体意见。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在不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积极作用,通过依法有效履行职能为改革提供制度保障,加强党的领导,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国家权力机关的协调制约,保障人民依法有序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人民代表大会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责任和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始终坚持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广东有信心、有能力在2018年顺利实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率先”,同时开启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率先”的新征程。与时俱进,势在必行;顺势而为,历史之责。在全面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背景下,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深刻转变的形势下,只有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才能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面深化改革伟大事业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