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1986年5月26日在广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罗天

各位代表:

我受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

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贯彻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的职权,加强了地方立法工作和对行政、审判、检察工作的监督,认真办理各项议案,加强与市、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搞好常委会自身建设,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