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广州: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
- 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
- 631字
- 2024-11-01 06:40:32
七、《元丰广州市舶条》
北宋亡国后,宋高宗赵构建立南宋王朝,定都临安(今杭州)。新王朝僻处江南一隅,受金兵威胁,国防军费开支居高不下,而且仅存半壁江山,财政收入锐减。宋高宗急于广开财路,特别关注海洋贸易。绍兴七年(1137年),宋高宗对臣僚说:“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合宜,所得动以万计,岂不胜取之于民?朕所以留意于此,庶几可以少宽民力耳。”
宋高宗真正关心的不是减轻百姓负担,而是增加财力,稳住风雨飘摇的赵宋王朝。宋朝各代皇帝莫不重视,增加“市舶之利”,一再修订政策法令,尤以北宋中期颁行的《元丰广州市舶条》最为突出。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外贸法规,主要内容包括:
(一)只有广州、明州、杭州能放行外贸商船。非以上三州而放行外贸商船者,以违背皇帝命令论罪。
(二)所有前往东南亚及其以西地区(南蕃)的商船均由广州市舶司放行,一切到日本、高丽经商的船只皆由明州市舶司放行。非广州市舶司而放行前去南蕃的船舶、非明州市舶司而放行往日本、高丽的商船,以违背皇帝命令论罪,即使是大赦和官员离任,也不得减罪。
《宋史·食货志》“The Food and Money" in the Book of Song
(三)外贸商船返回时,必须先到原放行市舶司纳税贸易。
(四)各市舶司负责管理各贸易区域内的外国朝贡船舶、贡使及其活动,贡船、贡使也应在主管市舶司的设置地点登岸和离港。
根据以上规定,沿海各市舶司贸易管理的分工是:杭州、明州两市舶司掌管东北亚各国的海路贸易,广州市舶司掌管东南亚几十个国家、地区的海路贸易。广州市舶司管辖的国家最多,权力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