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化表达的内容对象

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是一种专门以非遗资源为表现对象,反映各种非遗资源对象内容与形态的图谱形式,与其他图谱不同的是,它具有非遗资源对象的专门性与独特性,是搜集、整理、归纳非遗资源,从而对某些非遗保护经验、规律进行总结、说明的重要载体与文本资料。根据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一、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二、表演艺术;三、社会风俗、礼仪、节庆;四、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五、传统的手工艺技能。”它们重点关注的是下层民众的生活行为与文化艺术行为方式,是以前很少进入上层阶级及文人士大夫视野的各种民众生活文化,如民间文学、民间手工技艺、民间表演艺术、民间风俗节庆、民间信仰、民间医药,等等。这些内容大多以“无形的”、“活态的”、口头与行为的叙事方式流传至今,长期以来并未得到学术界足够的重视,也很少被正史以及其他类型的文人著作予以系统记录。然而,正是这样一些长期处于“边缘化”地位的文化事象,具有很高的保护价值,亟待通过各种有效的保护政策与保护措施对其实施全面系统的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的编制,正是适应着这样一种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文本资料形式。它所要实现的目标,就是要通过运用各种具体形象、科学系统的图谱化方法与手段,去尽力保存与表现这些现已作为非遗资源材料存在的文化事象与文化内容,以使大量散见在民间的珍贵历史材料与生活材料能够得到更好的整理与研究,并使这些材料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与重视。

由于中国文化博大精深,非遗的形式与内容极为丰富多样,因此,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在内容上也相应地呈现出极其丰富的特点。几乎所有与中国非遗资源相关的内容,如非遗资源的历史发展、地域分布、内容情节、主要类型、传承方式、传承关系、活动形式、应用状态、社会影响,以及与这些基本内容相关的各种辅助信息,如生态环境、村落遗址、使用工具、保护机构等,都可以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的形式予以表达与描述。

一、非遗资源的历史发展过程

有关非遗资源历史发展方面的内容,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编制工作中所要关注的一个重点方面。中国具有几千年的文明史,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等各种社会形态。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中华民族积淀了大量的非遗资源,它们大多经历了十几代乃至数十代的传承,其历史生命十分漫长悠久。例如中国最长的史诗《格萨尔王传》(藏族),大约产生于距今2000年以前,那时藏族社会形态处在原始氏族社会时期。如今,在辽阔的青藏高原上,《格萨尔王传》依然被广泛传唱,深受藏族人民的喜爱。又如广泛流传于湖南、湖北、贵州、云南、江西、安徽等地区的傩戏,本是古代“傩仪”的产物,反映了远古时代人们的巫术思想与鬼神崇拜观念。《后汉书·礼仪志》载:“季冬之月,星回岁终,阴阳以交,劳农大享腊。先腊一日,大傩,谓之逐疫。其仪:选中黄门子弟十岁以上,十二岁以下,百二十人为侲子。皆赤帻皂制,执大鼗。方相氏黄金四目,蒙熊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十二兽有衣毛角。中黄门行之,冗从仆射将之,以逐恶鬼于禁中。”后来在此基础上逐渐变成了傩戏。

许多非遗资源不但起源悠久,而且还经历了诸多的发展变化。例如著名的《白蛇传》传说的故事情节,在唐代是只有关于一男子(李黄或李琯)留宿归来,或脑裂而卒,或化为血水的情节。到宋代时则有一男子(希宣赞)游湖救下迷路女孩卯奴,被其母引诱留宿,其母食人心肝,男子两次逃脱两次被抓回,后其叔父奚真人相救并镇压三怪于西湖三塔中的情节。到明代时,又演绎出一男子(许宣)游湖初遇白娘子,一见倾心,私订终身,又因赠银、宝巾事件被发配至苏州、镇江,自己开设药店,后白娘子被金山寺高僧法海镇压于雷峰塔下的情节。至清代时,又增加了端午白蛇现形、盗仙草、水漫金山等情节,进一步托出白娘子对爱情、婚姻的忠贞与守护。《白蛇传》到元朝时已被文人编成杂剧和话本,明冯梦龙编纂的拟话本《白娘子永镇雷峰塔》是该传说最早的较为完整的文本。明清以降,民间的口头文学与各类俗文艺的改编搬演相互渗透、相互融合,使白蛇传最终成为涉及故事、歌谣、宝卷、小说、演义、话本、戏曲、弹词,以至电影、电视、动漫、舞蹈、连环画等各种文艺形式的经典题材。由此可见,随着时代的发展,许多非遗事象都会逐渐发生一定的变化,其主题思想、内容情节、题材样式都会产生一定的差异。中国非遗事象与非遗资源的这种历史发展过程,是非遗图谱编制重点关注的对象之一,编制者可以根据其时间发展的线索与情节演变的节点,制作相应的图谱材料,以此反映与表现非遗资源历史发展的基本脉络。

二、非遗资源的地域分布及其流动演变

有关非遗资源地域分布及其流动演变方面的内容,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编制工作中所要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中国地大物博,民族众多,致使中国的非遗资源在空间格局上呈现了极为丰富多样的状况。我国广大的内陆地区,是中华传统农业文明的主要区域,这里长期以稻麦黍菽等农作物作为主要经济支柱,当地民众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文化方式无不与这种农业文明的基因相联系,因此,我国内陆地区的非遗资源也较为鲜明地体现了农业文明的特色。诸如各种农耕生产习俗、蚕桑生产习俗、手工棉纺技艺、庙会、社戏、龙舞以及神农、药王等神灵祭祀活动等,都是这种农耕文明的产物。我国的东南沿海地区,濒临大海,岛屿众多,当地的经济产业中具有较为鲜明的海洋经济因素,诸如晒盐、捕鱼、造船等,都是在适应于濒海地区的生态环境中产生的。适应于这种海洋生态环境,沿海地区的非遗资源也带有了一定的海洋特色,诸如流行于浙江、福建、上海、江苏、山东等沿海地区的各种开洋节、谢洋节、海洋号子、码头号子以及妈祖、海神祭祀等各种仪式活动等,无不是海洋生态环境中的产物。在我国的一些大都市,如北京、天津、西安、上海、广州、重庆等地,商业经济发达,手工业门类集中,因此这些地区的非遗资源较为鲜明地体现了手工艺术特性较强、手工技艺形式众多的特点。例如北京的景泰蓝制作技艺、木版水印制作技艺、玻璃烧制制作技艺、花丝镶嵌制作技艺、剧装戏具制作技艺;上海的乌泥泾手工棉纺制作技艺、印泥制作技艺、金银细工制作技艺、素食制作技艺、毛笔制作技艺、墨锭制作技艺等,都是在城市手工业经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我国的东北、西北以及西南部地区,居住着大量的少数民族居民,他们有着与汉族居民不同的经济文化方式,因此也相应地形成了许多富有自己民族特色的非遗资源形式,例如民族史诗与叙事诗(如《格萨尔王传》《江格尔》《玛纳斯》《嘎达梅林》《阿诗玛》《梅葛》等)、民族歌舞(如藏族的弦子舞、锅庄舞、热巴舞,傣族的孔雀舞,维吾尔族的萨玛舞、赛乃姆等)、畜牧业生产生活习俗(如蒙古族的狍皮制作、马具制作、牛羊肉烹制、驯鹿、养驼技艺,赫哲族的鱼皮制作等)。总之,中国地大物博的特点,致使中国的非遗资源展现了一种形态丰富、各具特色的地域分布格局,充分反映了中国非遗资源的多样性与广泛性。

值得注意的是,在对非遗资源的地域分布状况进行考察研究与图谱绘制时,并不能够仅仅停留在静态的、一成不变的层面上,而必须结合其流动、发展的情况进行动态分析。随着时代的发展,非遗资源中有相当一部分会在地域分布范围上出现或扩大、或缩小、或延伸、或迁移、或渗透等现象,以致形成一种动态化的地域分布格局。例如妈祖本是北宋时期福建莆田地区的一位民间女子,因救护海难有功被当地渔民奉为保护神。后来,随着妈祖信仰的逐渐兴盛,妈祖的神格逐渐由民间地方神提升为官方的航海保护神,其传播的地域也越来越广。元明时期,妈祖信仰已经扩大到浙江、上海、江苏、山东、台湾等诸多省份,至清代时更是几乎遍及全国以及日本、琉球、东南亚各国,其信奉的对象也由最初的渔民,逐渐扩展为商人、行会成员以及一般的民众。因此,对于像妈祖信仰这样的非遗资源,在进行图谱编制时就并不能简单地将其固定于某一地域之中,而必须根据不同的历史时期与阶段进行动态分析,从时代发展与地域扩布的两个坐标上来考察妈祖信仰的具体情况,这样才能制作出具有动态性特点的妈祖信仰历史地域分布图。

三、非遗资源的类型类别、典型情节及传承脉络

除了历史发展过程与地域分布状况以外,有关非遗资源的类型类别、典型情节、传承脉络等方面,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编制所要关注的重点内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对于非遗的分类问题上曾经有过一些专门的表述,例如在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中指出:“民间创作(或传统的民间文化)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征的表达形式……包括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术及其他艺术。”《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5届全体大会上通过,1989年11月15日。由于中国历史悠久,地大物博,非遗资源丰富众多,因此在其类型上也体现了十分复杂与多样的特点。要想对中国极为广泛与丰富的非遗资源进行分类,就必须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符合中国非遗特点的分类标准与分类体系,这样才能使中国非遗资源的类型划分更具有科学性与准确性。2006年,在我国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中,将我国的非遗项目分为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与体育竞技等共10大门类,每个大类下还可分为若干个小类,这是至今为止最具权威性的中国非遗分类形式。有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及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详见本书第六章《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的类型研究》。除此以外,还有许多专家学者也从不同的角度与认识出发,对中国的非遗资源作了不同的分类。如有的学者将非遗分为“口头文化、体形文化、综合文化、当下的造型艺术”(见向云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宁夏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年);有的学者将非遗分为“语言、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传统武术、体育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技艺、传统医学与药学、民俗、文化空间”(见王文章主编:《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教育科技出版社,2008年)。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的编制中,必须对中国非遗资源内容形态上的这种多样性与复杂性予以充分的重视,通过各种科学有效的表达方法与表达形式,以使这些不同类型的非遗资源得以清晰的表现。

根据不同的非遗资源类型,可以编制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的文本。例如根据民间文学类的非遗资源,可以编制出中国神话图谱、中国民间传说图谱、中国民间故事图谱、中国民间歌谣图谱、中国民间谚语图谱等各种特色门类的图谱形式;根据民间舞蹈、民间音乐、传统戏曲类的非遗资源,可以编制出中国地方戏剧图谱、中国地方曲艺图谱、中国民间舞蹈图谱、中国民间音乐图谱等各种特色门类的图谱形式;根据民俗与体育竞技类的非遗资源,可以编制出中国传统婚姻礼仪图谱、中国传统岁时节令图谱、中国传统节日庆典祭祀活动图谱、中国传统节庆娱乐游戏图谱、中国体育竞技图谱等各种特色门类的图谱形式;根据民间美术类的非遗资源,可以编制出中国刺绣图谱、中国剪纸图谱、中国手工编织图谱、中国年画图谱、中国民间塑艺图谱等各种特色门类的图谱形式;根据传统手工技艺类的非遗资源,可以编制出中国手工纺织图谱、中国手工建筑图谱、中国手工器皿制作图谱、中国饮食技艺图谱、中国服饰技艺图谱等各种特色门类的图谱形式。以上所举的各种图谱门类,皆一一对应于中国非遗资源的某些特色品种,可充分彰显出中国非遗资源所赖以存在的生态环境的多样性,同时也可真实地反映中国民众思想文化创造能力和艺术审美创新能力。它们是中国社会不同的地域特色与不同经济文化背景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是中国非遗资源的多样性与丰富性的充分体现。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非遗资源本身的复杂性与多面性,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的编制工作中,对于非遗资源类型的描述与表现也不应该仅仅停留在某一个层面上,而是可以有着多角度,或者是多重性的考虑。例如对于民间传说类的非遗资源,我们既可以以内容为标准,将其细分为人物传说、史事传说、地方风物传说、社会风俗传说、动植物传说、鬼精怪神兽传说等不同的类型;也可以以形式为标准,将其细分为韵文体民间传说、散文体民间传说、韵散结合体民间传说;又可以以功能为标准,将其细分为传承记录类传说、教化类传说、解释类传说、娱乐类传说、讽刺类传说、褒扬类传说;还可以以保护级别为标准,将其细分为国家级民间传说、省市级民间传说、区县级民间传说,等等。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在对于非遗资源的类型进行具体描述与表现的时候,可以采用多重标准、多重角度的方法,制作出不同种类、不同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成果,以使非遗资源本身的多元性特点能够在各种不同类型的图谱成果中得到更为全面的呈现。

对于非遗资源典型情节的准确反映与描述,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编制所要实现的一个重要目标。何谓“非遗资源的典型情节”?简单地来说也就是非遗资源内容中最能够体现其本质特征的某些内容要素,它们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概括地反映出非遗资源的整体面貌,是非遗内容系统中最为核心的内容。对于以简明、概括的方式反映事物本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编制而言,抓住非遗资源的典型情节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既简洁明了,又准确无误地反映某一非遗资源的整体面貌,起到“一图以蔽之”的有效作用。例如中国口头文学类的非遗代表作项目《白蛇传》传说,故事内容极为丰富,用一般的绘图方式很难完全表达。而如果采用抽取其中一些典型情节,如“游湖借伞”“订盟结亲”“保和堂开店”“端午惊变”“盗仙草”“水漫金山”“断桥重逢”“合钵”“镇塔”“倒塔”来进行概括式的表现,就可以涵盖整个传说故事的内容,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实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编制中,我们可以将这种经过提炼典型情节后而制成的图谱形式称为“标识性图谱”,它不但可以运用于民间传说故事中典型情节的表现方面,而且也可以运用于传统手工技艺中典型工艺流程的表现,以及传统节日活动中典型活动场景的表现等方面。

非遗事象在现实生活中主要是通过世代相传的方式得以生存延续的,因此,有关非遗传承的对象、特点、方式、路径等问题,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编制过程中所要关注的一些重点内容。通过图谱这种独特的表现方式,不但可以清晰地展示出非遗传承的基本脉络与主要路径,同时也可以清晰地展示出非遗传承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延展情况,以致构成不同形态、不同结构的非遗传统图谱样式。例如,所谓的“非遗传承树形图”,便是以非遗传承人之间的关系作为主要表现对象的一种图谱样式。处在这个树形图最顶端的,是在一个家族中生存年代最早、年龄最老的非遗传承人,从这位传承人开始,逐渐进行着对于某一非遗事象的一代又一代的传承,而越到后面一代,参与传承的人数越多,由此便构成了一种具有“树形”结构特点的非遗传承图模式。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的中国传统社会中,这种以树形图的方式进行传承的非遗事象是极为多见的,它们反映了中国传统社会中许多非遗事象后继有人、兴盛发达的事实。反之,如果某些非遗事象后继乏人,逐渐衰落,那么它在非遗传承图谱中的反映便必然只能是一种上大下小的“倒树形”结构。

四、非遗资源的生存环境、产生方式及社会影响

有关非遗资源的生存环境、产生方式、社会影响等一些背景方面的内容,在当前的非遗保护体系中或许并不占有重要的地位,然而它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的编制中却同样也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任何的非遗资源与事象都不可能是凭空而产生的,它们必然与当地的生态环境、地理、人文特点,经济生产方式、社会生活方式等背景信息有着密切的关系。以贵州黄平家族的蜡染技艺为例。贵州黄平家族的服饰蜡染艺术有其族群特定的人文地理背景,具有深厚的民族文化内涵。从显性的民族文化特征来看,家人表现得最出色的正是风格鲜明而无所不在的蜡染,蜡染不但成为家的鲜明标志,同时也成为凝聚这一族群的荣誉象征。黄平家的服饰蜡染在族群文化的诸事象中占据着不可取代的地位,其载荷着记载族群历史的重任得以发展,成为民族文化历史和民族特点的重要标志。望坝村地处黄平县重安江畔金凤山麓,尽管其家服饰蜡染工艺流程与贵州其他地区、其他民族的蜡染工艺流程颇为接近,但隐藏在工艺流程中的某些细节显现出其有别于它类。注1其实,几乎每一项非遗资源都有自己独特的生存环境、生产方式,以及民族文化特征,它们是蕴藏在非遗资源内部的深刻的历史文化印记,也是造成非遗资源形成自己独特性的外在条件与客观基础。

注1周莹:《解读贵州家服饰蜡染艺术中的族群性——黔东南州黄平县重兴乡望坝村的田野考察案例》,《民俗民艺》2012年第6期。

生态环境是影响与支配非遗资源特征的一个重要条件之一,具体而言,它包括与这些非遗资源相关的地理地貌、村落街镇、历史古迹、遗址遗存、庙宇祠堂、风土人情等,它们与非遗资源的形成发展演变都有着密切的关系。例如海南省乐东县志仲镇位于乐东黎族自治县东南部,闻名遐迩的“毛公山”脚下,该镇为黎、苗族同胞聚居区。全镇总面积190平方千米,耕地面积1517公顷,辖12个村委会,72个自然村,9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1595人,是全县内区人口较多、面积较大的乡镇之一。该镇的黎、苗族同胞具有深厚的纺织文化传统,以前镇内女性人人都会纺纱织布。至2012年时,志仲镇有黎锦传承人11人,县级传承人3人。其中志仲镇红内村,是目前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麻纺)主要传承地。该镇这一文化特色的形成,与其深厚的民族纺织历史传统以及传承制度有着密切关系。长期以来,志仲镇几乎所有的黎族人都认为女孩子必须学会织锦,一般女孩7—8岁就开始跟着自己的母亲学习,到了婚嫁年龄一般已经学会了黎锦技艺。由母亲以口传身授的方式,手把手地把纺、染、织、绣四大绝活授予自己的女儿。正是这种区域生活方式与文化传统,致使乐东县志仲镇形成了深厚的纺织技艺与纺织文化基础。根据本书课题组对海南省乐东县的调查资料(2013年)整理。以上所述的这些与非遗资源的生存发展相关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现象,都可以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编制工作中重点关注的内容对象。

如果说,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等因素是非遗资源形成发展的前提,应当引起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编制者充分重视,那么社会影响、社会价值等作为非遗资源形成后所产生的结果方面的问题,同样应当引起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编制者的充分重视与关注。在中国历史上,有些非遗资源由于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与价值而得到广大民众的文化认同,在广大群众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并且逐渐形成了一条独特的“非遗事象链”。例如被称为“中国四大民间传说”的孟姜女、梁山伯与祝英台、白蛇传、牛郎织女等传说故事,是我国重要的民间传说类非遗资源项目,它们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广大民众的普遍认同,传播地区越来越广,传承受众越来越多,并且由民间传说逐渐发展为戏剧、曲艺、舞蹈、歌曲、小说、绘画、雕塑、电影、电视等各种不同的文艺样式,各自形成了一条长长的“非遗事象链”。对于这些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非遗资源形式,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图谱中必须予以充分的重视,并可以通过各手段与方式予以形象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