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在抵达大厅的传送带上,我的两个行李箱慢慢滑行。两个旧箱子,六十年代末的。我们要搬家时,在货车登门的前一天,我在仓库里妈妈的物品当中发现了它们,马上据为己有,它们跟我和我的风格很配,不太现代,也不怎么流线型,正是我喜欢的样子。

我在墙边的烟灰缸里掐灭香烟,从传送带上取下箱子,提到外面。

七点差五分。

我又点了一支烟。不着急,我没什么事非做不可,也没什么人非见不可。

天空阴沉,但空气仍然清爽明澈。我站在机场外,虽然地处海平面以上不过几米,景色却有嶙峋之感。我能看到的树寥寥无几,统统长得低矮,形状扭曲。远景的山峰披挂着白雪。

就在我眼前,有一辆机场巴士,乘客们正在迅速把它填满。

我该不该上车?

这次出门的钱,是爸爸非常不情愿地借给我的,我得一直用到一个月后,领到第一份工资时。另一方面,我不知道青年旅馆怎么走,带着两个行李箱和一个背包,在陌生的城市里瞎转,对我的新生活来说,恐怕不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算了,还是打辆出租车吧。

我只是短暂步行到附近的小吃店,吃掉了纸碟里的两根香肠和土豆泥,除此之外,我整个晚上都待在青年旅馆的房间,趴在床上,背上披着羽绒被,一边听随身听里的音乐,一边给希尔德、埃里克和拉尔斯写信。我也开始写给莉内,我和她一起度过了整个夏天,可是只写了一页,就把它丢到一边,脱掉衣服,关了灯,关不关灯没有任何区别,这是个明亮的夏夜,橙色的窗帘在房间里亮堂堂的,像一只眼。

通常不管什么环境,我都能很快入睡,但这个夜晚我醒着。只要再过四天,我就要开始自己的第一份工作。只要再过四天,我就将走进北挪威海岸一个小村庄的教室,那个地方我从未去过,也一无所知,甚至一张照片都没见过。

我!

一个十八岁的克里斯蒂安桑人,刚刚高中毕业,刚刚离开家庭,没什么工作经验,只是在镶木地板工厂干过几个晚上、几个周末,在地方报纸做过几天记者,再就是今年夏天,在精神病院打了一个月的工,可我就要成为霍菲尤学校的一名正式教师了。

不,我睡不着。

学生们会怎么看我?

当我走进教室上第一堂课,看着他们坐在我面前的一排排椅子上,我对他们说什么呢?

还有别的老师,他们又会怎么看我?

走廊里有扇门打开了,传出音乐和人声。有人小声哼着歌进了过道。一声喊叫:“Hey, shut the door!”[1]须臾之后,所有的噪音被再度封闭。我翻了个身,朝另一面侧躺着。在明亮的天空下躺在床上,这种陌生感想必也起了作用,让我难以入睡。而难以入睡的想法一旦形成,入睡就变得不可能了。

我下了床,穿上衣服,坐到窗边的椅子上,开始读书。埃尔林·耶尔斯维克(Erling Gjelsvik)的《死亡奔逃》(Dødt løp)。

所有我喜欢的书基本上都是同样的主题。英瓦尔·安比约恩森(Ingvar Ambjørnsen)的《白色的黑鬼》(Hvite niggere)、拉尔斯·索比·克里斯滕森(Lars Saabye Christensen)的《披头士》(Beatles)、乌尔夫·伦德尔(Ulf Lundell)的《贾克》(Jack)、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休伯特·塞尔比(Hubert Selby)的《通往布鲁克林的最后一个出口》(Last Exit to Brooklyn)、M·阿格耶夫(M. Agejev)的《可卡因传奇》(Roman med kokain)、芬恩·阿尔内斯(Finn Alnæs)的《巨人》(Koloss)、昂纳尔·米克勒(Agnar Mykle)的《套索环住月亮》(Lasso rundt fru Luna)、延斯·比约内伯(Jens Bjørneboe)的“兽行史”三部曲、克拉斯·奥斯特格伦(Klas Östergren)的《绅士》(Gentlemen)、阿克塞尔·延森(Axel Jensen)的《伊卡洛斯》(Ikaros)、J.D·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奥拉·鲍尔(OlaBauer)的《熊蜂的心》(Humlehjertene)和查尔斯·布考斯基的《邮差》(Post Office)。书里的年轻人在社会上找不到自我,他们更想要生活而不是循规蹈矩,更想要生活而不是家庭,简单地说,这些年轻人厌恶资产阶级的价值观,渴望自由。他们旅行,醉酒,读书,梦想着生命中伟大的爱情,或是写出伟大的小说。

他们想要的一切我也想要。

读这些书的时候,那种时时刻刻积聚在我内心的巨大渴望,虽然暂时消失了,但我一放下书,便以十倍的力量卷土重来。整个高中阶段我都是这样的。我讨厌一切权威,反对我在其中长大的那个该死的、合理化了的整个社会,连同它的资产阶级价值观和物质主义人性观。我鄙视我在高中学到的东西,甚至文学方面的也包括在内;所有我需要知道的,所有真正的知识,唯一确实必要的知识,都是在我读的书和我听的音乐里发现的。我不在乎钱,也不关心社会地位的种种符号,我知道生活的基本价值在别处。我不想学习,不想到大学这样的传统机构接受教育,我想旅行,南下欧洲,在沙滩上露宿,在廉价旅店睡觉,不然就到旅途中结识的朋友家过夜。为了糊口,做各种古怪的工作,在饭馆刷盘子,给轮船装货卸货,采摘橙子……那年春天我买了一本书,里面开列了你能在欧洲各个国家找到的每一种工作,有你能想到的,也有你想不到的。但这一切都是为了写出一部小说。我会在西班牙的村庄里写作,我会去潘普洛纳追逐公牛,我会继续前往希腊,在海岛上写作,过上一两年,我将在背包里装着一部小说,回到挪威。

这就是计划。这就是为什么高中毕业后,我没有像许多同学那样去服兵役,也没有像另一批同学那样报名念大学,而是去了克里斯蒂安桑的就业办公室,索要一份清单,上面有北挪威所有空缺的教师职位。

“听说你要当老师了,卡尔·奥韦。”那年夏末遇到我的人都这么说。

“不,”我回答,“我要当作家。可在此期间我得找个事糊口。我会去那儿工作一年,攒点儿钱,然后南下欧洲去旅行。”

这不再是我脑子里的一个想法了,而是我现在置身其中的现实:明天我就去特罗姆瑟的港口,搭快船到芬斯内斯,再坐公共汽车南下,前往霍菲尤那个小小的村庄,学校的看门人将在那儿接我。

不,我睡不着。

我从手提箱取出半瓶威士忌,又从卫生间拿了个玻璃杯,倒了酒,拉开窗帘,眺望窗外远远近近被奇光照亮的房屋,喝下了让人打战的头一口酒。

第二天上午十点来钟,我苏醒时,心乱如麻的感觉已烟消云散。我收拾好东西,用前台的投币电话叫了出租车,站在外面,行李箱放在脚下,一边等车,一边吸烟。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去一个我不必返回的地方。可谓“有的去,没的回”。妈妈已经卖掉了我们的房子,搬到弗勒去了。爸爸和新妻子住在更往北的地方,在北挪威的北部生活。英韦住在卑尔根。而我呢,我正要前往自己的第一套公寓。到了那儿,我就有自己的工作,挣自己的钱。破天荒头一次,我掌控着我生活的所有要素。

天啊,这是多么美妙的感觉!

出租车向山上驶来,我把烟屁股扔到地上踩熄,提起箱子放进行李箱,司机是个胖胖的白发老头,戴了条金项链,为我开了门。

“去码头。”我说着坐进了后座。

“码头大着呢。”他转过身对我说。

“我要去芬斯内斯。坐那儿的快船。”

“能找着的,你放心。”

他向山下驶去。

“你要去那儿上高中?”他问。

“不,”我说,“我要去霍菲尤。”

“哦?去打鱼吗?你可不像渔夫!”

“其实我要去那儿教书。”

“就是,就是。南方人做这一行的可不少。不过,你找这种工作是不是太年轻了?你肯定才十八岁,对不对?”

他放声大笑,透过后视镜看看我。

我也笑了一声。

“我夏天已经高中毕业了。我觉得这总比什么都不干强。”

“那倒是,你说得不错,”他说,“可是想想在那儿长大的孩子们。老师都是才毕业的高中生。年年换一拨新人。难怪他们一上完九年级,就去打鱼哩!”

“没错,”我说,“可这不能全怪我。”

“不,不,什么怪不怪的!谁说怪你了!打鱼的生活可比学习强多了,你知道的!远远强过到三十岁还坐在那儿念书。”

“对。我不去上学。”

“可你就要当老师了!”

他又一次透过后视镜看了看我。

“是的。”我说。

有几分钟我们没再说话。然后他把手从变速杆上抬起来,指着窗外。

“那边,那就是你要坐的快船。”

他在码头外面停了车,把我的箱子放到地上,重新关上行李箱。我给了他钱,不知道小费怎么付,这个问题我担心了一路,现在解决的办法就是告诉他别找了。

“谢谢!”他说,“祝你好运!”

五十克朗就这么没了。

他重新驶上公路,留我站在那儿,计算着身上还剩多少钱。看起来不妙,但我也许能预支一部分工资,在开始工作之前我囊中羞涩,他们肯定能理解吧。

芬斯内斯有条主街,有许多简单的、大概是匆忙建成的混凝土楼房,远处的山脉环抱着它贫瘠的周边,我忽然想到,这里看起来更像阿拉斯加或加拿大的一个小村庄。此时已是几个小时之后,我坐在一家糕饼店里,面前摆着一杯咖啡,等候公共汽车载我离开此地。这里没什么中心可言,镇子太小了,每个地方都可以当成中心看待。这里的气氛,完全不同于我以前去过的那些城镇,既由于芬斯内斯的面积相对而言大为缩小,当然也是因为谁都不曾采取主动,让这里的任何一处显得友好,显得美丽。大多数城镇都有个前脸,有个背面,但这里看起来千篇一律。

我翻看着刚在附近书店买的两本书。一本叫作《新水》(Det nye vannet),是个我不熟悉的作家写的,名叫罗伊·雅各布森(Roy Jacobsen),另一本是莫滕·约恩森(Morten Jørgensen)的《芥末军团》(Sennepslegionen),他参加过两三支乐队,刚好我在几年前关注过。把钱花在他们身上也许不是个好主意,可我要当作家,阅读就很重要,但愿我能看到别人的水平有多高。我可以像人家那样写吗?我坐在那儿翻书的时候,脑子里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然后我慢慢走向公共汽车,在车外抽完最后一口烟,把箱子放进行李舱,给司机付钱,问他能不能告诉我什么时候到霍菲尤,再走过过道,坐到左侧倒数第二个座位上,自从我有记忆以来,这一直是我最喜欢的位置。

过道对面坐着一个漂亮的金发女孩,也许比我小一两岁,座位上放着她的书包,我猜她在芬斯内斯上高中,正要回家。我上车时她看了看我,现在随着司机挂上一档,猛地一颠,驶离车站,她又转过头看了我一眼。目光没有停留,只是一瞥,匆匆扫过,但还是足以让我当场勃起。

我戴上耳机,把一盒磁带插进随身听。史密斯乐队(The Smiths),《女王驾崩》(The Queen is Dead)。为了不显出尴尬,在最初的几公里,我一直集中精力,盯着我这一侧的窗外,克制着朝她那边看的一切冲动。

一离开市中心,便是一片延伸好几公里的建成区,大约有一半乘客下了车,此后,我们便驶上了一条漫长而空寂的直道。芬斯内斯的天空是苍白的,单调的辉光笼盖着下方的城市,相形之下,这里的蓝色却越来越重,越来越深,太阳垂挂在西南的群山之上,山体低矮,却不失陡峭,遮蔽了山那一边理当存在的海景,在道路的两边,石南花密集生长,带着点点红斑,有些地方近乎紫色,阳光让它们熠熠生辉。此间的树木,大部分是畸形的松树和低矮的桦树。在我这一侧,谷地攀爬向上,与之相接的山峰一派柔和,称之为山丘亦不为过,另一侧的山峦虽不见得高耸入云,却也尽显陡峭、野蛮和巍峨。

看不到一个人,也看不到一座屋。

可我来这儿,不是为了结交新人,我来这儿是为了找到写作需要的平静。

这个想法让我心头一下子涌起了喜悦的浪花。

我在路上了,我在路上了。

几个小时之后,我仍然沉浸在音乐里,路标突然在前方一闪而过。通过地名的长度,我断定那上面写的一定是霍菲尤。路牌所指的道路直入山腰。与其说这是条隧道,倒不如称之为洞窟,墙体好像刚刚经历了爆破,里面也没有灯光。隧道顶部淌着水,量如此之大,司机不得不打开了雨刮。我们从另一边驶出时,我大口地吸着气。左右两条长长的山脉,嶙峋而险峻,光秃秃地裸露着,两山之间是一条窄窄的峡湾,再往远处,如同一片浩瀚的蓝色平原,是大海。

噢噢噢噢。

公共汽车所走的道路紧紧依傍着山体。为了看到尽可能多的景色,我站起身,走到另一排座位中间。我站在那儿,脸贴着车窗,透过眼角的余光,注意到那金发女孩看到了这一幕,还转向我,露出了微笑。对面有座山,山下有个小岛,朝向陆地的一边,密密麻麻地拥塞着房屋,朝外的一边却完全不见人烟,起码从远处看是这样。港口有防波堤环绕,停泊着一些渔船。山峦接续向前,长约一公里。离我们最近的,是披着绿衣的斜坡,远处的山体却完全裸露,灰不溜秋的,笔直地扎进海里。

公共汽车穿过另一条岩洞般的隧道。在另一端,在一个相对和缓的山坡上,有个浅浅的谷地,那就是我要在此度过一年的村庄。

我的天。

美妙极了!

一条马路,像横躺的马蹄铁,穿村而过,大部分房屋围挤在道路周边。在下马路的下方,码头的前方,有座工厂模样的建筑,那一定是鱼类加工厂了,再往远看,有很多小船。马蹄型道路的尽头是一座小教堂。在上马路的上方,是一排房屋,屋后有低矮的桦树、石南花和密灌丛,一路上行,直达谷地的尽头,两边各有一座大山拔地而起。

就这些。

对了:在上马路和下马路结合处的上方,紧挨着隧道的地方,有两座大楼,想来一定就是学校了。

“霍菲尤!”公共汽车司机说。我把耳机塞进衣袋,往前走,他跟着我下车,打开行李舱的门,我向他道谢,他面无笑容,说了句不客气,便爬回车上,公共汽车在广场掉了个头,重新驶入了隧道。

我两手各提一只行李箱,背上背着海员包,先抬头瞧瞧,接着往路上看,在寻找看门人的同时,也把那新鲜的、带着一丝咸味的空气深深吸进了肺里。

公共汽车站对面的房子开了门。出来一位小个儿男人,身穿短袖圆领衫和慢跑运动裤。看他行进的方向,我就知道,这正是我要找的人。

他差不多全秃了,只剩下耳朵周围的一小圈头发。他面相柔和,特征明显,一眼就能看出是个五十多岁的人,但镜片背后的眼睛小而锐利,与整体特征不尽相容,这一点在他走近时一下子引起了我的注意。

“克瑙斯高?”他说着伸出手,但并没有直视我的眼睛。

“是的。”我说着握住了他的手。又小又干,像动物的爪子。“您一定是科内柳森吧。”

“没错。”他微笑着说。他站在那儿,两条胳膊垂在身体两侧,看着风景。“你觉得怎么样?”

“你说霍菲尤?”我问。

“我们这儿不错吧?”他说。

“非常美。”我说。

他转过身,抬起头,指着远处。

“你就住那儿,”他说,“所以咱们是邻居。我就在那儿住,你看到了吧。我们上去看看?”

“好,”我说,“你知不知道我的东西到了没有?”

他摇摇头。

“我看还没到。”他说。

“那星期一肯定能到。”我说完跟上他,沿着马路往上走。

“你在学校应该教我的小儿子,要是我没弄错的话。”他说,“他叫斯蒂格。上四年级。”

“你有很多小孩吗?”我问。

“四个,”他说,“两个在家住,约翰内斯和斯蒂格。女儿托内和儿子鲁本住在特罗姆瑟。”

我边走路边打量着村子。有座房子想必是商店,门外站着些人,还停了两三辆小汽车。上马路边一家小吃店外,也有几个身边停着自行车的人。

远远望去,一条船正在驶入峡湾。

几只海鸥在下方的港口边发出尖叫。

否则这里一片寂静。

“有多少人住在这儿?”我问。

“两百五十口左右,”他说,“这要看你是不是把到别处上学的小孩也算在内。”

我们走到一幢七十年代的黑色木屋前,在一楼门口停下,屋子前面有一道门廊。

“就是这儿,”他说,“直接进去吧。门应该是开着的。不过你也可以这就把钥匙拿走。”

我打开门,走进门厅,放下行李箱,接过他递给我的钥匙。房子要是有一段时间没人住,闻起来就是这个味道。一股潮湿、发霉的气息,淡淡的,类似户外。

我推开一扇半掩的门,走进客厅。地板上铺着橙色地毯,从这头一直铺到了另一头。一张深棕色的书桌,一张深棕色的茶几,一套组合小沙发,包着棕色和橙色的布套,木头也是深色的。两扇大窗朝北,统统没有窗棂。

“很棒。”我说。

“厨房在那边。”他说,指着这微型客厅尽头的一扇门。他转过身,“卧室在那儿。”

厨房的墙纸是七十年代常见的图案:金色、褐色和白色。窗下有一张小餐桌。一台顶部带有小冷冻室的冰箱。水槽装在一块很短的层压板上。地板铺了灰色的油毡。

“最后就是卧室了。”他说。我进屋时他站在门口。地毯的颜色比客厅里那块要深,墙纸是浅色的,房间完全空着,只有一张巨宽的矮床,用材与其他家具相同。不是柚木就是仿柚木。

“好极了!”我说。

“你带了床上用品吗?”

我摇摇头。

“还没送到。”

“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借给你几件。”

“那太好了。”我说。

“我随后就送过来,”他说,“如果你有问题,不管什么问题,下来找我们就是。我们这儿不怕串门!”

“好的,”我说,“谢谢你。”

透过客厅的窗户,我看到他朝自己家走去。他家就在我的公寓下方,只隔了大概二十米的距离。

我的!

我有了自己的公寓,我操!

我在屋里走来走去,拉开几个抽屉,瞅了瞅几个橱柜,直到看门人抱着一堆床单、被罩回来。他走了以后,我开始打开行李,取出随身带来的那点儿东西:我的衣服、一条毛巾、一台打字机、一些书和一卷打字纸。我把书桌挪到客厅窗户下,打字机放到桌上,移动了落地灯,又把书在窗台上摆摆好,还有我在奥斯陆买的一堆《窗》(Vinduet),这是一本文学杂志,我已决定订阅。在杂志旁边,我堆放了十五盒、也许二十盒我带过来的磁带,又把随身听和备用电池搁到桌上那摞纸的旁边。

收拾完写作空间,我便把衣服放进卧室的衣柜,空箱子推进最上面一格,然后在房间中央站了一会儿,下一步该做什么呢,我一时没了头绪。

我很想给谁打个电话,说说这里的情况,可是屋里没电话。我要不要出去找个电话亭?

我也饿了。

小吃店怎么样?我要不要去那儿?

反正在这儿待着也是待着。

我走进门厅,在小卫生间的镜子前戴上黑色贝雷帽。走到门口,我站了几秒钟,往下看。整个村庄和住在村里的所有人都一览无遗。真是无处可藏。走到街上,路面上层是砂砾,下层是柏油,我感觉通体透明。

几个十来岁的男孩无所事事地待在小吃店外。我走近时,他们便不再交谈。我没看他们,径直走过去,上台阶,过外廊,直趋服务窗。在夏末晚间暗淡的阳光下,窗口亮堂堂的,一片明黄,仿佛低悬在风景上方。窗子油乎乎的。一个与我身后那些男孩同龄的少年出现在窗口。他鬓角留了两撮长长的黑发。眼睛是棕色的,头发是黑色。

“一份汉堡拼盘,一听可乐。”我说。我竖起耳朵,密切注意身后有没有人小声议论我。可是没有。我一边等待,一边点了一根烟,在外廊来来回回地踱着步。男孩拿起一个抄网式的容器,装满生薯条,浸入沸腾的油锅,再把汉堡包丢到烤盘上。除了食物低低的嘶嘶声,身后再度兴奋的说话声,再无其他的声响。峡湾对面,小岛上的房屋亮起了灯。天空在那边是低垂的,到峡口上方则高出不少,呈现出蓝灰色,像蒙了轻纱,但远非黑暗。

沉默不是压抑的,而是开放的。

但不是对我们而言,我没来由地这样想着。沉默一直是这样存在的,在人类出现之前,便久已如此,在人类消失之后,也会保持同样长久的时间。就在这山坳里,看着海洋铺展在身前。

海洋究竟到哪儿才是个头呢?美国?加拿大?

是的,一定是的。是纽芬兰。

“你的汉堡好了。”男孩说着,递出泡沫塑料盘,搁到服务窗口外面的架子上,里面放着一个汉堡包、几片生菜、四分之一个西红柿和一堆薯条。我付了钱,端起托盘,转身往外走。

“你是新老师?”一个俯在自行车车把上的男孩问我。

“对。”我说。

“你要教我们了。”他说完啐了口唾沫,把鸭舌帽在脑门上推推高。“我们是九年级的。还有他,他在八年级。”

“是吗?”我说。

“是的,”他说,“你是南边来的?”

“对,南方人。”我说。

“好,好。”他说着点点头,好像我只是个观众,现在演完了,可以走了。

“你叫什么?”我问。

“你很快就知道了。”他说。

他们发出哄笑。我也装作若无其事地笑了笑,走过他们身边时却自感愚蠢。他占了上风。

“那你叫啥?”他冲我喊道。

我边走边回头。

“米奇,”我说,“米奇鼠。”

“他也是喜剧演员哩!”他叫道。

吃完汉堡包,我脱掉衣服上了床。仍然只有九点钟的光景,屋里亮得就像阴天的正午,寂静无处不在,放大了我每一个动作的声响,所以即使累了,这个晚上我还是花了好几个小时才睡着。

睡到半夜,不知道什么地方敲门的声音惊醒了我。紧接着,楼上传来了脚步声。半梦半醒之间,我以为自己躺在爸爸在蒂巴肯的写字间,是他在我头顶走路呢。我怎么跑到这儿来了,我使劲想,想着想着,便再度沉入了黑暗。下一次醒来时,我一下子慌了。

我这是在哪儿呀?

在蒂巴肯的家?特韦特的家?英韦住的小公寓?特罗姆瑟的青年旅馆?

我从床上坐了起来。

我环视周围,仍然毫无头绪,我看到的一切都没有意义。我好像在从一堵滑溜溜的墙上滑落。

这时我想起来了。

霍菲尤。我在霍菲尤。

在霍菲尤我自己的公寓。

我躺回床上,在脑海里回溯我到这儿来的旅程。然后我猜想起窗外的村庄,那些房子里的那些人,我不认识他们,他们也不认识我。我心里猛然涌起一种感觉,或许是期望,但也可能是恐惧或不安。我起了床,走进小浴室,冲了个凉,穿上一件绿色的、几乎像丝一般柔滑的衬衫,一条宽松的黑色棉质长裤,在窗前站了一会儿,俯视着下方的商店,我得去那儿买食物当早饭,但不是现在。

露天停车场里有几辆车。车和车之间聚集了一小群人。不时有人提着购物袋走出门外。

得,还是马上行动的好。

我走到门厅,穿好外套,戴上贝雷帽,蹬上白色篮球鞋,在镜子里看了一眼自己,把帽子拉拉正,点着一支烟,然后出了门。

天空像昨天一样平静、灰暗。山脉在峡湾对面直落入水。霎那间,我看到它们透着一种残忍,漠不关心,无论周围发生什么,在它们眼里都毫无意义,仿佛它们同一时间既在这里,又在别处。

此时在商店外,有五个人扎堆。两个上年纪的,少说也有五十岁了,另外三个,看上去也大我几岁。

他们隔着老远就看见我了,我知道自己想躲也躲不掉,我心里想,并不是每天都有身穿黑色大衣的陌生人从山上下来。

我抬起手,把香烟递到嘴边,深深吸了一口,如此用力,过滤嘴都发烫了。

店门两边各挂着一面白色的塑料旗,那是《世界之路报》(Verdens Gang)的广告。窗子上挂满了绿色和橙色的纸盘,上面手写着各种特价优惠。

我现在离他们只有十五米了。

我该打招呼吗?一个热情、友善的“嗨”?

停下来跟他们说个话?

说我是新老师?再拿这事开个玩笑?

其中一个人看着我。我轻轻点了个头。

他没冲我点头。

他没看到我点了头吗?难不成我动作太小,竟至于让人家以为,我只是对头部在脖子上的姿态作个调整,或者只是一次颤搐?

他们的在场就像刀扎在我心上。走到离门一米远,我把烟丢到地上,停下脚步,踩着烟头。

我能丢下烟头不管吗?乱扔垃圾?我应不应该捡起来?

不,那会显得太书呆子气,对不对?

去他妈的,我才不捡呢,他们是渔民,他们抽完烟,肯定也他妈到处扔烟头!

我把手放到门上,朝里推开,提起一个红色购物篮,顺着各类货架之间的过道往前走。一个矮胖的妇人,约莫三十五六岁,手里拿着一袋香肠,在跟一个女孩说着什么。小姑娘想必是她女儿,瘦瘦的,四肢细长,站在那儿,脸上带着闷闷不乐又不肯让步的表情。在妇人的另一边,有个大约十岁的男孩,伏在货架上翻找。我拿起一个克奈普面包[2],放进篮子,又拿了一袋阿里咖啡、一盒格雷伯爵茶。妇人瞥了我一眼,把香肠放进她的篮子,便继续走到商店另一头去了,小姑娘和男孩跟在她身后。我不慌不忙地转了一圈,把店里卖的各种东西瞧了个遍,又从冰柜里取出一块棕酪[3]、一盒肉肝酱和一罐蛋黄酱。接着我拿了一盒牛奶和一盒人造黄油,便走到柜台,妇人此时就站在柜台前,正往包里装她买的东西,她女儿待在门口,看着一块布告牌。

店员冲我点了个头。

“嗨。”我说,然后开始把我买的东西放到他面前。

他瘦小而结实,大脸膛,弯鼻子,下巴孔武有力,覆盖着大片花白的胡茬。

“你是新老师?”他问我,同时在身边的收银机上输入价格。布告牌那边的女孩扭过头看着我。

“是的,”我说,“昨天到的。”

男孩拽她的胳膊,她用力挣脱,然后才走出店门。男孩跟着她,过了一会儿,那母亲也出门走了。

我得买橘子。还有苹果。

我匆匆走向小小的水果柜台,装了一袋橘子,又抓了几个苹果,回到收银台,等着店员把最后一笔算进去。

“再拿一包奇遇牌混合烟草[4]和卷烟纸。还有《日报》。”

“你是南方来的?”他问我。

我点点头。

“克里斯蒂安桑。”我说。

一个戴前进帽的老人走进店里。

“早上好,贝蒂尔!”他叫道。

“你来了!”店员说着,冲我眨了个眼。我挤出一个微笑,付了钱,把买的东西装进袋子,走出门。外面站了些人,其中一个点点头,我点头回礼,便离开了他们的地盘。

走到山头,我凝视着村子尽处拔地而起的大山。它通体绿色,从山脚直到顶峰,这也许是当地景观最令人惊讶之处,我本以为会看到更阴郁、颜色更淡的景致,而不是眼前这种好像无处不在的绿色大合唱,只有海洋那浩瀚的灰与蓝,才稍稍压服了它的色调。

回到我的公寓,感觉甚好。这是平生第一个地方,我可以称之为“我的”,就连最琐碎的活动也让我乐在其中,比如挂一挂上衣,又比如把牛奶放进冰箱。当然了,今年夏初,我还在埃格精神病院附近的一套小公寓住过一个月,那是在我搬出我们过去五年所住的房子时,妈妈开车送我去的地方,但那儿算不上正经公寓,只有一个筒子间,跟公共走廊相通,周围其他屋子也一样,过去住的都是单身护士,因此得名“娘子楼”,同样,我那份工作也不是什么正经工作,只是一份暑期的短工,不负任何实际的责任。而且又在克里斯蒂安桑。对我来说,在克里斯蒂安桑是感觉不到自由的,我在那儿跟太多的人有太多的关联,不管是真实的,还是想象的,在那座城市,我永远也做不了我想做的事。

但是在这里!我这样想着,边把一片面包举到嘴边,眼睛望着窗外。峡湾对面,水的涟漪像万花筒似的,打碎了群山的倒影。在这里没人知道我是谁,这里没有复杂的人际关系,没有既定的模式,在这里,我可以怎么想就怎么做。隐居一年,从事写作,秘密地创造些东西出来。再不济,我也可以放放松,攒点钱。这倒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我在这里。

我拿玻璃杯倒了些牛奶,一口气喝干。把杯子放到盘子旁边,刀子放回台面,食物送进冰箱,然后走进客厅,把打字机的插头插进插座,戴上耳机,调足音量,往打字机里插一张纸,让它居中,在页面顶端打了个数字“一”。俯视看门人的房子。门阶上立着一双绿色的雨靴。靠墙放着一把红色鬃毛的扫帚。门前有块地方,铺了砾石和沙子的混合物,上面卧着几辆玩具小汽车。两幢房子之间,长出了苔藓、地衣、零星的小草、几株细瘦的树。我和着音乐的节奏,用食指敲打着桌边。我写下一句话:“加布里埃尔站在坡顶,看着脚下的建筑工地,脸上挂着不满的表情。”

我抽了一支烟,我煮了一壶咖啡,我眺望窗外的村庄和峡湾,再望向更远的群山。我又写了一句:“戈东出现在他身后。”跟着副歌一起唱。又写:“他像狼一样狞笑。”往后推推椅子,两只脚搭到桌边,又点了一支烟。

相当不错,不是吗?

我拿起海明威的《伊甸园》,翻看一番,感受其中的语言。这本书是希尔德送给我的临别赠礼,那是两天前,在克里斯蒂安桑火车站,我准备前往奥斯陆,换乘飞往特罗姆瑟的飞机。拉尔斯也在那儿,还有埃里克,他正跟希尔德谈恋爱。对了,莉内也来了。她要和我一起去奥斯陆,到了那儿再说再见。

现在我才看到扉页上有赠言。她写的是,我在她眼里代表着某种非常特别的东西。

我点燃一支烟,坐在窗边远眺,反复思量。

在她眼里,我有什么特别的呢?

她在我身上有所发现,我猜,但我不知道她看到了什么。和她做朋友,就要接受她的关心。但是伴随理解而来的关心,也总是让被关心的人变小。这不是问题,但我有这种感觉。

我不配。我假装我配,奇怪的是她抓住我不放,因为在这种事情上,她的智力全无瑕疵。在我认识的人当中,只有希尔德读高雅的书,也只有她写东西。我们做了两年的同班同学,她从一开始就引起了我的注意,对课堂上讲的东西,她抱着一种讽刺的态度,有时甚至不无叛逆,我以前从未见过这种女孩。她鄙视其他女孩子对化妆的狂热,鄙视她们总是努力让自己善解人意,鄙视她们人云亦云的幼稚,但她完全不带挑衅或怨恨,她不是那种人,她善良,体贴,虽然天性温和,却也有一种尖锐,一种不同寻常的倔强,这让我越来越频繁地往她那个方向看。她肤色苍白,两颊也现出苍白的雀斑,头发是金红色的,她很瘦,给人弱不禁风之感,一种身体上的、相对于强壮而言的脆弱,换了另一个不那么尖锐、不那么独立的灵魂,也许会在她遇到的人心里,激起一种呵护她的需要,但情况绝非如此,恰恰相反,是希尔德在呵护她遇到的人。她常穿一件绿色的军外套,配一条普通的蓝色工装裤,这表明她在政治上是左派,但是论及文化,她的立场就转向了另一边,因为她反对的是物质主义,她支持的是心灵。因此内在先于外在。这就是为什么她看不起索尔斯塔(Solstad)和法尔巴肯(Faldbakken),或她常说的“法鸡巴肯”(Fallosbaken)这样的作家,也是她为什么喜爱比约内伯、卡伊·斯卡根(Kaj Skagen)甚至安德烈·比耶克(André Bjerke)的原因所在。

希尔德成了我最亲密的知己。实际上,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开始在她家进进出出,我认识了她的父母,间或待到晚上,和他们一起吃晚饭。希尔德和我,有时加上埃里克,有时就我们俩,我们所做的就是交谈。盘腿坐在她地下室公寓的地板上,一瓶葡萄酒放在我们中间,夜色压窗,我们谈读过的书,感兴趣的政治议题,生活中有什么在等待我们,我们想做什么和能做什么。她的人生观非常严肃,在我认识的同龄人中,只有她抱着这种生活态度,在我身上,她可能也看到了同样的东西,同时她也笑声不断,从不忘记嘲讽。我喜欢去那儿,在他们的房子里,跟她和埃里克,偶尔还有拉尔斯在一起,几乎没有什么比这更让我喜欢的事了,与此同时,我的生活中还出现了其他一些难以调和的事,让我产生了一种持久的负罪感:如果我去迪斯科舞厅喝酒,还跟女孩子搭讪,我会感到背叛了希尔德,背叛了我和她在一起时赞同的那些原则;如果我在希尔德家大谈自由呀,美丽呀,或是万事万物的意义,我也会感到,这背叛了那些和我谈情说爱的人,背叛了和她们在一起时的那个我,因为我和希尔德、埃里克大谈特谈的两面性和伪善,就在我自己的心中存在着。在政治上,我发现自己属于极左,与无政府主义只有一线之隔,我厌倦顺服和循规蹈矩,而且像所有在克里斯蒂安桑长大的非主流青年一样,我,也包括她,鄙视基督教和所有信教的白痴,更别提他们还去见那些愚蠢的、有神授超凡能力加身的神甫了。

可我对信教的女孩并不鄙视。是的,原因也许很奇怪,可我偏偏对她们情有独钟。这种事怎么能向希尔德解释呢?尽管像她一样,我总是试图穿透表面,基于一个根本的、不言而喻的原则,看到真相或实质,像她一样,我也总是寻求意义,即便只能在认识到无意义的前提下才能发现意义,但说到底,那闪亮和诱人的表面,才是我想要生活的地方,那无意义的杯中物,才让我渴望着一饮而尽——简而言之,城中所有的迪斯科舞厅和夜总会,都让我心痒难搔,在那里,我只想喝个烂醉,跌跌撞撞,到处追逐我能操的女孩,哪怕互相摸弄一番也成。这我又怎么能向希尔德解释?

我不能解释,我也没去解释。相反,我在生活里开辟了一条新战线。它叫作“暴饮和对淫乱的希望”,与“洞察和真诚”并行不悖,把两者隔开的,只是一道小小的、花园篱笆一般的人格变化。

莉内是基督徒。虽然不算过分,可她,还有她在火车站的表现,还是离我太近了,不知何故,让我觉得局促不安。

她有一头黑色的卷发、两道浓眉、一对清澈的蓝眼睛。她举止优雅,行事独立,而且是以那种不会冒犯别人的罕见方式。她喜欢画画,也画了很多,也许她在这方面有天赋;在跟我道别之后,她要去上人民高等学校,学习艺术创作。我并没有爱上她,可她很好看,我非常喜欢她,偶尔一起喝了点儿白葡萄酒之后,我对她的情欲还是会骤然升腾。问题在于,她对自己要走多远划出了明确的界限。我们在一起的那几个星期,当我们在她家,或我在“娘子楼”的那间屋子,半裸着躺在床上搂搂抱抱、亲嘴咂舌的时候,我曾两次请求她,哀求她。可是不行,她留着自己要给的那个人不是我。

“那我从后面来都不行吗!”我有一次发出了绝望的哀号,其实我并不清楚到底该怎么来。莉内把柔软的身体紧贴在我身上,亲啊,吻啊。过不了几秒,我便感到下腹一阵可憎的抽搐,内裤随即灌满了精液,我小心翼翼地和她分开,而她仍然充满了戏弄人的欲望,完全没意识到,我的情绪转眼之间已完全改变。

在站台上,她站在我旁边,两手插在后袋里,背着一个小小的帆布背包。离火车开车还有六分钟。仍然有人在登车。

“我要去趟小卖部,”她看着我说,“你需要什么吗?”

我摇摇头。

“哦,对了,可乐。”

她快步奔向纳维森连锁小卖部。希尔德看着我,笑了。拉尔斯看看左边,又看看右边。埃里克凝望着港口的方向。

“既然你要自己闯荡去了,我要给你些建议。”他转向我说。

“是吗?”我说。

“下手之前想清楚。决不要让人抓现行。省得吃不了兜着走。举个例子,如果你想找学生,给你吹一吹,拜托到讲台后面搞。在人前别乱来。明白吗?”

“这不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吗?”我说。

他哈哈大笑。

“等你在北边找了女朋友,如果非打不可,那你可得专拣看不见伤的地方打。”希尔德说,“千万别打脸,不管你多么来劲。”

“那你觉得我应该找两个吗?一个在这边,一个在那边?”

“为什么不呢?”她说。

“一个打,一个不打,”埃里克说,“没有比这更好的平衡了。”

“还有别的建议吗?”我说。

“我在电视上,看过一位老演员的采访,”拉尔斯说,“有人问他,度过了漫长的人生,他有没有什么经验教训,拿来与观众分享。他说有啊,当然有。浴帘。你得把浴帘放在浴缸里边,别放外边。不然啊,上面的水会流得满地都是。”

我们哈哈大笑。拉尔斯得意地左顾右盼。

在他身后,莉内空着手回来了。

“队伍排得太长了,”她说,“但我估摸,飞机上肯定有饮料卖。”

“肯定有。”我说。

“咱们走吧?”

“那好,”我说,“就这吧,弗莱克斯内斯老这么说。[5]就此别过克里斯蒂安桑!”

他们轮流拥抱我。这是我们从二年级开始养成的习惯:每次见面,我们都要互相拥抱。

抱完了,我把背包背到背上,提着行李箱,跟在莉内身后上了火车。他们挥了几下手,火车起动,他们信步走向停车场。

这一幕才过去两天,真难以置信。

我放下书,看着刚刚写下的三句话,又卷了一支烟,喝了一口温热的咖啡。

山下的商店已不再人来人往。我到厨房拿了个苹果,回到打字机前坐下。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我写出了三页。写的是工地上的两个少年,以我之见,写得挺好的。也许再写三页就能完成。还不错,到这儿之后的第一个整天,就写完了一个短篇。照这个速度,圣诞节前我就能拿出一个短篇集了!

冲洗咖啡壶里的残渣时,我看到一辆小汽车,从商店那儿沿着马路上了山。车停在看门人的家门外,两个看上去二十五六岁的男人下了车。两人都很健壮,一个高个子,另一个要矮一些,也胖一些。我把咖啡壶放到水龙头下,等水灌满,再把壶放到电灶上。那两个人正在步行上山。我走到边儿上,以免他们透过窗户看到我。

脚步声走到门廊外就停下了。

他们是来找我的吗?

其中一个人对另一个说了些什么。门铃声打破了屋里的沉默。

我在大腿上擦了擦手,走进门厅,打开门。

较矮的那个伸出手。他是方脸膛,弯下巴,嘴巴很小,带着警觉的眼神。他留着两撇小黑胡子,下巴上有胡茬。一条大金链子挂在脖子上。

“我叫雷米。”他说。

我尴尬地握了握他的手。

“卡尔·奥韦·克瑙斯高。”我说。

“弗兰克。”高个子说着伸出手,一只巨大的手。他是圆脸,与另一个人的方脸相得益彰。圆而多肉。他嘴唇很厚,皮肤细腻,粉嘟嘟的。头发是金色的,很细。他看上去像个特大号的孩子。他目光亲切,这一点也像孩子。

“我们能进来吗?”那个叫雷米的说,“我们听说这儿就你一个人,所以想,你也许想找人陪陪。我看这村子里你谁都不认识吧。”

“哦,”我说,“那太好了。快进屋!”

我往后退了一步。太好了!快进屋!这种话打哪儿冒出来的?我是五十岁的人吗?

他们在客厅停下,四周打量了一下。雷米频频点头。

“哈里松去年住在这儿。”他说。

我看着他。

“之前的代课老师,”他说,“我们经常来这儿串门。他是个大好人。”

“知书达礼。”弗兰克说。

“从来不说不。”雷米说。

“大伙很想他,”弗兰克说,“我们可以坐下吗?”

“坐,快坐,”我说,“你们想来点儿咖啡吗?那边就有。”

“咖啡?好啊,麻烦你了。”

他们脱掉外套,把衣服搭到沙发扶手上,这才坐下。他们的身体像酒桶。那个叫弗兰克的,胳膊和我大腿一样粗。即使背对着他们,站在厨房的工作台前,我也能感觉到他们,他们的存在感充满了整个公寓,让我感到虚弱,形同少女。

那太好了。你们想来点儿咖啡吗?

该死,我没杯子!只有我带来的那个。

我打开台面上方的橱柜。不消说,里面是空的。我又打开下面的柜子。挨着水槽的落水管,有个玻璃杯。我把它冲洗一番,往壶里撒了些咖啡,在桌面上敲几下,便把它端进客厅,环顾四周,想找个能垫在上面的东西。

只能是《伊甸园》了。

“对了,”雷米说,“你猜怎么着,卡尔·奥韦?”

听到一个以前从未见过的人,如此亲切地叫我的名字,我浑身不自在,只觉得脸上发烧。

“怎么着?”我说。

“我们今晚要去参加一个派对,”弗兰克说,“在格吕莱菲尤那边。你想去吗?”

“车上有空座,我们知道你没时间去专卖局[6],所以也给你备了些酒。你觉得怎么样?”

“我想想。”我说。

“怎么?你情愿闷在这空房子里?”

“让人家自己拿主意!”弗兰克说。

“是,没错。”

“我有些工作要做。”我说。

“工作?什么工作?”雷米说。但他的目光已经落到打字机上了。“你写东西?”

我再次觉得脸红心跳。

“瞎写。”我说着耸了耸肩。

“噢,作家呀!”雷米说,“不错。”

他哈哈大笑。

“我这辈子一本书也没看过。就连我上学时也不看书。看见书我就躲着走。你呢?”他看着弗兰克说。

“我是看的,看了不老少。鸡尾酒书。你懂的。”

他们两个放声大笑。

“那种书也算吗?”雷米看着我说,“你是作家。鸡尾酒算不算文学?”

我勉强挤出点儿笑容。

“书终归是书。”我说。

短暂的停顿。

“你是克里斯蒂安桑人,我听说。”弗兰克说。我点点头。

“你在那边有女朋友吗?”

我迟疑了一下。

“说有说没有都行。”我说。

“都行?真有意思!”雷米说。“听起来和你蛮配的。”弗兰克看着雷米说。

“我吗?不,我是要么有要么没有那一类的。”

他们各自喝了一大口咖啡,又一阵沉默。

“你有小孩吗?”雷米问。

“小孩?”我说,“这都哪儿跟哪儿啊,我才十八岁!”终于说了句真心话。

“天下这么大,什么事没有?”雷米说。

“那你们有小孩吗?”我问。

“弗兰克没有。我有。一个儿子,九岁。他跟他妈过。”

“要不怎么说他‘要么有,要么没有’呢?”弗兰克说。

两人大笑。然后一起看着我。

“得,咱别再打扰人家了,他来这儿才一天。”雷米说完便站起身。弗兰克也站起来。他们拿起外套,走进门厅。

“再想想今晚的派对,”雷米说,“我们在海格家,如果你改变主意的话。”

“他不知道海格住哪儿。”弗兰克说。

“你顺着上马路往上走。就在左手边第四户。一到那儿就能看到。到时候会有不少车停在门外。”

他伸出手。

“希望你能来。谢谢你的咖啡!”

我关上门,走进卧室,躺到床上,四肢摊开,闭上了眼睛。一辆小汽车开上来了,停在外面。

我睁开眼。又来客人了?

没有。房子里别的地方响起了关门声。这是我的邻居,不管他们是谁,他们现在回家了。他们也许去芬斯内斯购物来着。

噢,我真想给认识的人打个电话,聊聊天!

我睡不着,我也很想入睡,好摆脱这一切。可我还是去了卫生间,脱掉衣服,又冲了个凉。这是一种自我欺骗的手段,让自己以为新的状态即将开始。毫无疑问,这比不上睡觉,但总要好过无所事事。然后,不管头发还湿着,衬衫还贴在背上,我就坐下来接着写了。写那两个十岁的孩子走进森林。他们害怕遇到狐狸,手里都拿着玩具火药枪,要是狐狸来了,就把它们吓跑。突然,他们听到了枪声。他们跑到传出声音的地方,看到在森林中间有个垃圾堆。两个男人趴在地上,正在拿枪打老鼠。写到这儿,某种东西在我体内忽而闪现,那是一种喜悦和能量的弧光,我一下子写不了那么快了,文字稍稍落后于叙事,这是美妙的感觉,绚丽而闪闪发光。

拿枪打老鼠的人走远了,两个少年在森林里支起两把椅子、一张桌子,坐下来看色情杂志。其中一个,那个叫加布里埃尔的,把老二塞进了玻璃瓶,随后突然感到剧痛,赶紧拔出,敢情龟头上有只甲虫。戈东笑得前仰后合,一屁股跌进了石南花丛。他们忘记了时间,等到加布里埃尔想起来,已经太迟了,他回到家,父亲暴跳如雷,抡起拳头打在他嘴上,嘴流了血,父亲把他锁进装热水器的小屋,他必须整夜待在里面。

我写完时,还有几分钟就到八点半了,打字机旁边,摞着七页密密麻麻的纸。

胜利的感觉如此强烈,仿佛内心尖叫着要讲给别人听。任何人!任何人!

可我是孤身一个。

我关掉打字机,往几片面包上抹了黄油,站在厨房的窗子前,把面包吃掉。在虽然发灰、但仍然算是蓝色的天空下,一个身影匆匆走过马路。两辆汽车驶出隧道,一辆紧随着另一辆。我非得出门不可。我不能再待在屋里了。

这时有人敲门。

我开了门。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身穿圆领衫和宽松长裤,站在门外。她面容温和,鼻子很大却不觉突兀,眼睛是棕色的,透着热情。头发是深黄色。在脑后扎了个髻。

“嗨!”她说,“我就是过来跟你打个招呼。咱们是邻居。我住楼上。咱们还是同事。我也是老师。我叫托丽尔。”

她伸出手。手指细细的,但很有劲。

“卡尔·奥韦。”我说。

“欢迎你。”她笑着说。

“谢谢。”我说。

“我听说你昨天到的?”

“对,坐公共汽车。”

“好。咱们找时间还得再谈一次。现在我只想说一声,如果你需要什么,只管按门铃。我是说,糖呀,咖啡呀,床单呀,反正不管缺什么。比如收音机。你有吗?我们有台富余的。”

我点点头。

“我有个随身听,”我说,“不管怎么说,都要谢谢你。你特意下来真是太好了!”

太好了。

她笑了笑。

“那就回头见。”她说。

“回头见。”我说。

她离开后,我还在站在门厅里。到底怎么回事?

在这儿每次见人,都像灵魂挨刀子。

不行,我非得出去散个步。

我穿上外套,站在卫生间的镜子前,花了好几秒钟把贝雷帽拉正,出门,锁门,开始下山。远远地,目光可以越过山的边缘,直抵大海,海天相接之处,锋利如剃刀。两团巨大的、通体洁白的云纹丝不动,高悬在天上。在峡湾的另一边,一条小渔船正在突突地回港。峡湾叫鸟岛峡湾。岛自然就叫鸟岛。好吧,第一批到达此地的人肯定是这样想的:我们怎么称呼这个峡湾呢?鱼峡湾?不行,上一座峡湾我们已经这么叫了,就是。那鸟峡湾怎么样?行!好主意!

我沿马路继续前行,经过鱼类加工厂,厂区空空荡荡,只有海鸥伏在屋顶。我走向通往村庄较高部分的弯道。在最后一幢房子后面,山体陡然拔升。没有过渡,与我长大的地方完全不同,那些我见惯了的、散乱的、难以名状的地点,既不是私有财产,也不属于自然。这里才是自然,不是那种低矮、温和的南挪威的自然,而是野蛮、崎岖、狂风吹袭下的北极区的自然,一打开门,它就扑面而来。

这里总共有一百幢房屋吧?

在前面,在山脚,在海边。

我感觉自己走在世界的边缘。不可能再迈一步了。再迈一步,我就会跌出去。

可是天啊,能住在这儿是何等的神奇。

我走过一幢幢房屋,到处都能看到窗子背后人影憧憧,电视机微光闪烁。一切都不知怎的,淹没于下方冲击着海岸的涛声,或交织在一起,因为海浪的咆哮如此均匀而稳定,因此更像是具有了空气的特性,仿佛空气不仅可以忽冷忽热,也能轰鸣,也能低语。

他们说的海格家出现在前方,最起码车道上停了很多车,游廊上一扇敞开的门,门里传出音乐,透过七十年代风格的大窗,我瞥见一群人在桌边围坐。我有心过去敲敲门,他们一定当我是不速之客,毕竟我谁都不认识,一定程度的羞怯纯属自然反应,所以只是坐在那儿喝酒而不吭声,想来也行,一直喝到酒精上头,卸除我身上的一切束缚,心也不例外,它现在如此窄小,绑缚得又如此之紧。

我思前想后的同时,并没有停步,甚至没有放慢速度,因为如果他们看到我站在那儿犹豫不决,接着转头回家,一定会就此产生对我的成见。

也许我渴望让自己的心放宽,可这并非迫切的需要,写作才是我的本分,我边走边想,想着想着就从那房子前走过去了,于是一切都太迟了。

在公寓门前停下时,我看了看表。

我只花十五分钟,就走遍了全村。

这么说,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我要过的全部生活,都包括在这十五分钟里了。

心头一阵战栗。我走进门厅,脱掉外套。即使知道什么都不会发生,我还是把门锁上了,锁了一整夜。

第二天我没有出门,而是坐下来写字,望着那些在下山的路上出没的人。我在公寓里来回踱步,越来越多地思考,星期二开始上课时要讲些什么,在脑子里组织着一句又一句开场白,还试图想出采用什么策略,来应对学生。首要任务是确定他们的水平。也许从一开始,就对所有科目做个测验?然后再一一规划?测验?不,那样做有点儿过于严厉,过于专制,也太像教书先生了。

要不,他们可以在家做做练习?

不行。每节课都有充裕的时间,所以做练习最好也在学校做。明天我就可以准备。

我走进卧室,躺到床上,看完了我买的那两本书,刚把书放下,我就拿起在奥斯陆买的文学杂志,开始读里面的文章,没想到一头雾水。大部分字词我都熟悉,文章讲了什么,却好像总是超出我的理解之外,仿佛他们要写一个未知的世界,用的却是难堪大任的旧世界的语言。但是确有一件事,以非凡的劲道穿透了纸背,那就是对《尤利西斯》这本书的描述,在文中,它借着奇异拔群而显得光彩夺目。我看到前面有座巨塔,周身披挂着闪亮的露珠,四下里雾气弥漫,阴云掩蔽的太阳发出苍白的光。公认此书是现代主义的代表作,我由此想象紧贴路面的赛车,穿戴着皮头盔和皮夹克的飞行员,在闪烁却黑暗的都市里,齐柏林飞船在摩天大楼上空漂浮,还有计算机,电子音乐。还有很多人名,如赫尔曼·布罗赫、罗伯特·穆齐尔、阿诺尔德·勋伯格。以我的理解,这个世界,如布罗赫的《维吉尔之死》和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吸收了早期的、久已消失的文化元素。

前一天在商店,我忘记了今天是星期日,所以又一阵门铃响起时,我正就着肝酱和蛋黄酱啃面包。我拿手背擦了擦嘴,快步走进门厅。

两个女孩站在门外。我立刻认出了其中的一个。她就是那个和我一起坐公共汽车来这儿、坐在过道对面的女孩。

她笑了笑。

“嗨!”她说,“你认得我吗?”

“当然,”我说,“你是公共汽车上那个女孩。”

她笑出了声。

“那你是霍菲尤的新老师喽!当初我一看见你,就觉得你是,可是又吃不准。不过在昨晚的派对上,人家说那就是你。”

她伸出手。

“我叫伊雷妮。”她说。

“卡尔·奥韦。”我微笑着说。

“这位是希尔德。”她说着,冲另一个女孩点了下头,我和她也握了手。

“我们是表姐妹,”伊雷妮说,“我今天来她家串门。可其实这只是个借口,就是想过来,跟你打个招呼。”

她大笑起来。

“不是啦。我开玩笑呢。”

“你们想进来吗?”我问。

她们互相看了一眼。

“好啊。”伊雷妮说。

她穿着蓝色的工装布裤子,上身是蓝色的工装布夹克,里面套了件白色的蕾丝短杉。她胖乎乎的,短衫下乳房饱满,臀部宽大。她头发是金色的,长及肩膀,她皮肤苍白,鼻子周围有些雀斑。眼睛大而蓝,眼神撩人。挨着她站在门厅,闻着她的香水味儿,那股味道同样也是饱满的,门厅里没有挂钩,因此她带着询问的一瞥,把夹克递过来时,我又一次硬了。

“你的我也可以一起拿过去。”我对希尔德说,她一点儿也不像身边这位表亲,而是带着羞涩、腼腆的笑,把外套递给了我。我把两件衣服搭到桌边的椅子背上,一只手随即伸进裤子口袋,以掩饰鼓起的地方。两个女孩略显迟疑,走进客厅。

“我的东西还没到,”我说,“很快就送过来。”

“是啊,现在有点儿惨兮兮的。”伊雷妮笑着说。

她们在沙发上坐下,都是双膝紧并。我在正对她们的椅子上坐下,架起一条腿,以隐藏丝毫没有消退的凸起。她离我只有一米远。

“你多大了?”她问。

“十八,”我说,“你呢?”

“十六。”伊雷妮说。

“十七。”希尔德说。

“这么说你刚念完高中?”伊雷妮说。

我点点头。

“我上高二,”伊雷妮说,“在芬斯内斯的高中。嗯,那是所寄宿学校。所以我在那儿有间宿舍。你可以过来看我,如果你愿意的话。反正你老得往芬斯内斯跑。”

“愿意,我愿意去。”我说。

我们目光交会。

她笑了。我也报以微笑。

“其实我是赫勒维卡的。就是后面那个村。在山那边。往下走几公里就是。你有驾照吗?”

“没有。”我说。

“可惜。”她说。

片刻的沉默。我站起身,拿过烟灰缸和烟口袋,卷了一支烟。

“我能来一支吗?”她说,“我的烟在夹克里。”

我把烟口袋扔给她。

“昨天公共汽车来这儿的路上,我实在憋不住笑了。”她一边说一边卷烟,“你好像要爬到窗子外面似的。”

她俩大笑。她舔了舔胶,两手合力,用食指将烟纸抵在拇指上卷好,叼在嘴里点着。

“当时实在太美了,”我说,“我一点儿都不知道这里什么样。霍菲尤对我来说只是个名字,嗯,其实连名字都不是。”

“那你为什么申请来这儿?”

我耸耸肩。

“就业办公室给了我一份名单,于是我就选了这儿。”

有人走过楼上的地板。

我们一起抬头看了看天花板。

“你见过托丽尔了吗?”伊雷妮问。

“见过了,就打了打招呼,”我说,“你认识她?”

“当然认识。这里大家互相都认识。反正赫勒维卡和霍菲尤的都认识。”

“还有鸟岛的。”希尔德说。

一阵静默。

“你们要不要来点儿咖啡?”我问,然后从椅子上欠起身。

伊雷妮摇了摇头。

“不了,我看我们也该走了。你觉得呢?”

“是,是该走了。”她表姐说。

我们站起身,我从椅子上拿起两件夹克。把衣服递给伊雷妮时,我贴近了她,严格来讲我没必要离她这么近。我在她们身后关上门,全身上下充满了她带给我的感觉:她紧身牛仔裤包裹下的臀部、她的大腿和小腿、她小得令人惊讶的脚、她的脖子和沉甸甸的乳房、她的短鼻子,还有那一双蓝色的、天真无邪与粗俗放荡并存的眼睛。整个来访总共十分钟,也许十五分钟。

正当我走向厨房去煮咖啡时,再次响起了敲门声。

还是她,这回独自一人。

“下周末在赫勒维卡有个派对,”她说,“也可以说这才是我来这儿的原因,来告诉你。你愿意来吗?要认识这里的人,这是个很好的场合。”

“当然,”我说,“如果我能去,一定去。”

“如果?”她说,“你找个车坐上去就行了。大家都要去那儿。到时候见!”

她一只眼眨了眨,然后转过身,走下山去了,希尔德站在那儿等她,用鞋尖戳着柏油路的路肩。

第二天早上八点刚过几分钟,我就出了门,这是一天多以来,我头一次离开公寓。太阳挂在东面的山冈上方,阳光直直地打在房门上,我关了门,转过身,扑面而来的,是温暖的夏日空气。但是只隔几米远,在山影里,空气便骤然转凉,让我想起小池塘给我留下的印象,还有水流和漩涡、湍流和瀑布,奇怪地令人振奋。在我前方一块台地的顶部,便是学校了,就算不是对进门这件事怕得要死,也可以说我走近时格外紧张,有种芒刺在背的感觉。

这里看上去和别的学校没有什么不同,侧面有一幢长长的单层建筑,与一条隧道般的走廊相连,由此通往一个更大、更新、更高的区域,里面有木工房、体育馆和一个小型游泳池。操场坐落在两座建筑之间,再往房后延伸,还建有一个全尺寸的足球场。在它上方的平地,占据着制高点的,我猜就是社区中心了。

大门口停着两辆车。一辆白色大吉普,一辆低低的黑色雪铁龙。阳光在一排窗户上闪烁。门是开着的。我走进门厅,长条状的阳光透过玻璃门,黄色的漆布地板在阳光下几乎成了白色。我绕过一个转角,右侧有三扇门,左边有两扇,门厅的尽头通向一处更大的空间。一个男人停下脚步,看着我。他留了大胡子,头顶则寸草不生。大约三十到三十五岁。

“你好!”他说。

“你好。”我说。

“你是……卡尔·奥韦?”

“是我。”我说,在他面前停下。

“斯图雷。”他说。

我们握了握手。

“我猜你就是卡尔·奥韦,”他笑着说,“但你跟尼尔斯·埃里克可不像。”

“尼尔斯·埃里克?”我说。

“是的,我们今年有两位南方来的老师。你和尼尔斯·埃里克。别的没有经过培训的教师都是本地人,所以我认得他们。”

“你是本地人吗?”

“当然是了!”

有几秒钟,他直视着我的眼睛。我觉得很别扭,这是干吗,某种测试吗?但我不想先把目光移开,于是继续和他眼对眼。

“你非常年轻。”他最后说道,然后扭头望着我们旁边的房门,“但我们心里有数。不会有问题的!来吧,你得跟大伙见个面。”

他伸出手,扶住那扇门。我开门进了屋。这是教师办公室。里面有个小厨房、一些扶手椅和一张沙发,一个小屋子里放着纸和复印机,在相邻的长方形的房间里,两侧都摆放着办公桌。

“嗨!”我说。

六个人坐在桌边。大家的目光一起转向我。

他们点点头,咕哝着回了“嗨”。一个短小精悍、活力充沛的红胡子男人走出了小厨房。

“卡尔·奥韦?”他笑容满面地说。我刚一点头,他就握住了我的手,接着对其他人说:

“这是卡尔·奥韦·克瑙斯高,大老远地、从克里斯蒂安桑过来、跟咱们一起工作的年轻人!”然后他介绍了所有在座者的名字,我一转眼就统统忘掉了。他们都有一杯咖啡,不是拿在手里,就是放在面前的桌子上,而且除了一位上了年纪的女人,所有人都很年轻。看上去他们也就二十出头的模样。

“坐吧,卡尔·奥韦。咖啡?”

“好的。”我说完就挤进了沙发的一头。

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这位名叫里夏尔、想必已年近四十的校长介绍了学校的情况,带着我们两位临时教师到楼里各处转了转,领了钥匙,分配了办公桌,又查看了课程表,办理了各种手续。这是一所很小的学校,学生的人数太少了,所以许多课程都是好几个年级合在一起上。托丽尔将做一年级和二年级的班主任,海格负责三四年级,我管五六七年级,斯图雷管八九年级。到底为什么让我当班主任,我毫无头绪,也因此感觉有点儿不舒服,尤其因为另一个来自南挪威的临时教师,尼尔斯·埃里克,计划教完这一年就去接受教师培训。他比我大出不少,已经二十四岁了。他是认真的,这是他的未来,而我没有这样的计划,当老师是我这辈子最不想做的事。其他临时老师都来自当地,熟悉情况,应该比我更适合负责一个年级。我猜测,校长是根据我的申请才做出这样的决定,这让我感到不安,因为我的申请写得实在天花乱坠。

校长给我们看了教学大纲,又介绍了我们可能用到的各种教辅工具。到下午一点,我们便统统办妥了,我走到村子另一头的邮局,申请了一个邮政信箱的号码,寄了几封信,买了些食品,在家做了晚饭,躺在床上听了一个小时左右的音乐,记下我对课程想法的一些关键词,可它们看上去有点儿蠢,有点儿过于平淡,所以我把那张纸揉成一团,扔掉了。

一切都在掌控之中,一切。

当晚,我趁时间还早回到了学校。打开主楼的门锁,走进走廊,一种奇怪的感觉油然而生。到处都是空荡荡的,无声无息,充满了从窗子渗入的灰色的晚光。所有的架子和橱柜都空着,教室好像没人用过。

教师办公室的一个小隔间里有电话,我走进去,拨通了妈妈的号码,她今天也在新学校度过了第一个工作日。她忙着在租来的新家收拾行李,那里离弗勒市中心不远,是连栋房屋中的一套。我跟她讲了讲这里的情况,又谈了我对第二天上课怎样感到紧张。她说她知道我肯定能做好,尽管她在电话里给我开的这份品德证明没多大效力,可她毕竟是我母亲,这番话还是起到了正面作用。

打完电话,我走进复印室,把我写好的短篇小说复印了十份。这样做的目的,是第二天把它寄给我认识的人。接着我到学校各处转了一圈。在体育馆,我打开镶板门,进了装器材的小屋,丢出一个皮球,对着远端的手球球门踢了几脚。关掉灯,走进游泳池。池水昏暗静寂。我走到木工房,又去了自然科学室。透过窗户,可以俯瞰山下的村庄,许多颜色各异的小房子好像在颤动,更可眺望无尽的海洋。天空从海上升起,在远远的地方,密布着细长的、烟一般的云。

明天一早,学生们就要到校,正事也将随即开始。

我关掉身后的灯,锁上门,走下山坡,手里的大钥匙一路上叮叮当当。

第二天早上醒来时,我紧张极了,眼看就要呕吐。我只能喝一杯咖啡了事。在第一堂课开始前半小时,我就走到了学校,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翻看着我们要用到的书。别的老师在复印机、教室、小厨房和组合沙发之间来回穿梭,无不带着轻松愉快的心情。窗外,学生们开始三三两两地在上山的路上出现。我的胸腔被恐惧锁死。我的心脏狂跳,仿佛即将窒息。在打开的那一页上,我看得到文字,却看不出意义。过了一会儿,我起身走进小厨房,给自己倒了杯咖啡。再一转身,便和尼尔斯·埃里克四目相对。他看上去很放松,靠在沙发上,两腿大大地分开。

“你第一堂没课吧?”我说。

他点点头。他脸颊微微泛红。他的头发是黑色的,脑瓜顶上有几簇毛支棱着,这一点跟我的老朋友盖尔一模一样。他有一双浅蓝色的眼睛。

“我紧张死了。”我说着,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下。

“有什么好紧张的?”他说,“你知道每个年级只有五六个学生吧?”

“知道,”我说,“可还是紧张。”

他笑了。

“要不咱俩换换?反正他们不知道谁是谁。我来做卡尔·奥韦,你是尼尔斯·埃里克。”

“能行,”我说,“可是必须换回来时怎么办?”

“换回来?为什么要换回来?”

“就是,你说的有道理。”我说着望向窗外。学生们三五成群地站在外面。有些人跑来跑去。人丛当中也站了些母亲。孩子们穿得漂漂亮亮。

原因很清楚。有些孩子是第一次来这儿。这是他们开学的第一天。

“那我是哪儿的人?”我说。

“霍克松,”他说,“我呢?”

“克里斯蒂安桑。”

“太好了!”他说。

我摇了摇头。

“不,你想错了。”我说。

他看着我,面带不解。

“要说现在,是的,”他说,“可是再过几年。”

“再过几年又能怎样?”我说。

就在这个时候,打铃了。

“再过几年,你会把老家当成天堂。”他说。

你他妈怎么知道?我心里这样想,嘴上却什么都没说,只是站起身,一手端着咖啡杯,一手抱着一堆书,走向门口。

“祝你好运!”他在我身后说道。

七年级有五个学生。四个女孩,一个男孩。除了他们,我还负责五年级和六年级的三个孩子。所以学生总共是八个。

我停在讲桌前,放下手里的东西,他们一齐盯着我看。我掌心出了汗,心脏怦怦直跳,我连喘气都在颤抖。

“嗨,”我说,“我叫卡尔·奥韦·克瑙斯高。我来自克里斯蒂安桑,今年我来做你们的班主任。我看,咱们可以先小小地点个名。我手里有大家的名字,可我还对不上号。”

在我说话的时候,他们互相使着眼色,两个女孩咯咯笑了几声。我立刻就感觉到了,他们对我的关注并无敌意,只是稚气。他们是孩子。

我拿出点名册。看看它,再看看他们。

我认出了商店那个女孩。但给我印象最强烈的,是个一头红发、戴黑框眼镜的姑娘。她有些怀疑,我能看出来。别的人都没那么外露。

“安德烈娅?”我说。

“到。”商店的女孩说。她答应的时候低着头,但话音未落,她已经抬起头看着我了。

我用微笑告诉她,我没那么可怕。

“维维安?”

她旁边的女孩咯咯笑了起来。

“我在!”她说。

“希尔德贡?”

“到。”戴眼镜的女孩说。

“凯·罗阿尔?”

他是七年级唯一的男孩,身穿劳动布裤子和劳动布外套,坐在那儿摆弄着笔。

“到。”他说。

“莉韦?”我说。

一个长头发、圆脸、戴眼镜的女孩微微一笑。

“我在。”她说。

接下来是六年级的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还有五年级的一个女孩。

我放下点名册,坐到讲桌上。

“我会给你们讲挪威语、数学、宗教和科学。你们都学得不错,我没说错吧?”

“不怎么样,”戴眼镜的红发女孩说,“老是给我们派没经验的南方老师,他们还只待一年。”

我笑了。她没笑。

“你们最喜欢哪门课?”

他们互相看了看。似乎没人愿意回答。

“你呢,凯·罗阿尔?”

他在座位上蠕动着,两颊泛起了红晕。

“我不知道,”他说,“也许是木工。要不就是体育。反正不是挪威语!”

“你呢?”我说着,冲商店的女孩点头示意,又低头看了看名单,“安德烈娅?”

她的两条腿在课桌底下交叠,身体前倾,正在纸上画着什么。

“我没最喜欢的。”她说。

“那你是全都喜欢呢,还是全不喜欢?”我问她。

她仰头盯着我,一丝微光从她眼中闪过。

“全不喜欢!”她说。

“大家都是这个意见吗?”我说。

“是!”他们说。

“好吧,”我说,“但问题是,不管你们喜欢还是不喜欢,这些课我们都得上。所以我们不妨随遇而安。大家同不同意?”

无人应答。

“我对你们还一无所知,所以我想利用前几节课,来更好地了解你们,看看咱们需要在哪些地方下功夫。”

我站起身,喝了一大口咖啡,拿手背擦了擦嘴。在大厅另一头的角落里,有人开始唱歌了。一个高亢、清晰的声音,那肯定是海格,随后一些非常年幼的童声也加入进来了。

他们是一年级的小朋友!

“所以呢,我想先让你们做个作业,”我接着说,“你们必须写一页自述。”

“哦,不要啊。必须写吗?”凯·罗阿尔说。

“自述是啥?”维维安问道。

我看着她。她的下巴只有一点点弧度,因此脸形近乎四方。但这并没有让她显得生硬,她有一种柔和的、小狗般的面相。她一笑,两只蓝眼睛就几乎完全看不见了,而她很爱笑,我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

“就是写你是谁,”我说,“想象一下,有个不认识你的人,你必须要告诉他你是谁。第一件事你得写什么?”

她在椅子上换了个姿势,将膝关节外翻的两腿并在一起。

“也许,写我十三岁了。然后写我在霍菲尤学校上七年级?”

“对,很好,”我说,“也许再写写你是女孩?”

她一阵窃笑。

“对,他得知道。”她说。

“那好,”我说,“就写你们自己。一页纸。如果你们愿意,再长点儿也行。”

“你打算念出来吗?”希尔德贡问。

“不。”我说。

“我们拿什么写?”凯·罗阿尔问。

我用力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

“对了!你们还没本子呢!”

他们一阵窃笑,他们是孩子,他们觉得这种事很好笑。我冲向教师办公室,拿来一摞练习册发下去,很快他们全都动笔了,而我站在窗边,凝望着峡湾对岸,一座座山峰仿佛扭曲着,奋力爬升,那么冷,那么黑,直抵明亮而轻薄的天空。

下课铃一响,我收齐了作文,全身洋溢着兴奋,近乎欢腾。一切顺利,没什么好怕的。我连续上了十二年的学,接下来这一步,打开门,走进教师办公室,带来了格外的快乐:我跨过了那道界线,我在另一边了,我是成年人了,我掌管着自己的年级。

我把书和作文放在自己的位置,倒了一杯咖啡,坐到沙发上,观察着其他老师。我回到后台了,我心想,但这个一开始颇显美妙的念头,转眼之间就出现了反转,因为这不是我想要的,天啊,我怎么成了老师,还有什么比这更可悲的呢?后台理当是乐队、女人、酒精、旅行和名望呀。

可那也不是我想要的。现是只是在人生的路上迈出了一步。我喝了一大口咖啡,门开了,我瞥了一眼。是尼尔斯·埃里克。

“怎么样?”他问。

“挺好的,”我说,“确实没什么好怕的。”

在他身后,那个叫海格的女人出现了。

“他们太可爱了,”她说,“那些漂亮的小家伙!”

“卡尔·奥韦?”有人在小厨房叫我。我循声望去;斯图雷站在那儿,手里拿着个杯子,看着我。

“你踢足球,对不对?”

“对,”我说,“但我踢得不是很好。两个赛季前我踢过戊级联赛。”

“我们这里儿有支球队,”他说,“我是教练。我们在庚级,所以我觉得你进队不会有任何问题。你有兴趣吗?”

“当然有。”我说。

“托尔·埃纳尔总是随叫随到。是不是,托尔·埃纳尔?”他说着,把头探进了有办公桌的屋子。

“你又在拿我胡扯了吧?”我们听到屋里有人这样说。一转眼的工夫,一个男人从拐角探出了头。

“托尔·埃纳尔以前是少年球员,参加过丁级联赛。”斯图雷说,“不过很可悲,别的本事他就没有了。”

“最起码我还没谢顶,”托尔·埃纳尔说着走过来,“所以我用不着像我认识的某某人那样,留一把大胡子,靠这个来保持男人的尊严。”

托尔·埃纳尔来自芬斯内斯,皮肤苍白,长着雀斑,一头又粗又硬的红发,总是乐呵呵的。他走起路来缓慢而吃力,近乎一板一眼的示范,好像在说:诸位,你们面前这位老兄,凡事都有自己的节奏,任何人他都不会在意。

“你踢什么位置?”他问。

“中场,”我说,“你呢?”

“拦截型中场。”他说着眨了下眼。

“噢,小猎犬,”我说,“以前我踢球时,人家管我叫驼鹿。这名字说明了一切……”

他哈哈大笑。

“为什么叫驼鹿?”海格说。

“跑步的姿态,”我说,“步子大,又不稳,没有节奏变化。”

“足球场上还有别的动物吗?”她说。

“有啊,没有吗?”我看着托尔·埃纳尔说。

“嗯,比如说前锋牛高马大,咣咣地往门里顶球。”

“还有老虎,”我说,“守门员饿虎扑食。对了,还有中场发动机。”

“那是啥?”

“总是知道队友在哪儿,能在最恰当的时间送出精准的传球。”

“真是幼稚到家了!”海格说。

“还有挑水工。”托尔·埃纳尔说。

“还有锋线最佳拍档。当然还有独狼。”

“你忘了裁判,”尼尔斯·埃里克说,“裁判笨得像奶牛。”

“就这你们还自愿参与。”海格说。

“我不是。”尼尔斯·埃里克说。

“但你们俩是。”她看着我说。

铃声响了。我站起身,拿起下一堂课要用的书。斯图雷把一只手放到我肩膀上。

“你现在接手我那个班了,对不对?”他说。

我点点头。

“教英语。”

“小心一个叫斯蒂安的小子。他有可能找你麻烦。别发火就没事。好吗?”

我耸耸肩。

“希望如此。”我说。

“记住,始终给他个台阶,就不会有麻烦了。”

“好的。”我说。

英语是我最糟的科目,而我只比年龄最大的学生大两岁,所以我走向另一幢楼时——八年级和九年级在那里有教室——胃里再一次因为紧张而难受起来了。

我把一堆书放到讲桌上。学生们疏疏落落地坐得到处都是,好像刚从甩干机里甩出去似的。所有人都对我视而不见。

“同学们好!”我用英语说,“我叫卡尔·奥韦·克瑙斯高,今年将由我来做你们的英语老师。大家好吗?”

谁也没吭声。班里有四个男生和五个女生。其中两三个看着我,别的人坐在那儿胡写乱画,还有一个在织毛衣。我认出了小吃店那个男孩,他戴了一顶棒球帽,摇晃着椅子,打量着我,嘴角挂着轻蔑的笑。这肯定就是斯蒂安了。

“好,”我说,“现在我希望大家用英语作一下自我介绍。”

“讲挪威话!”斯蒂安说。他身后的男孩发出一阵狂笑。此人瘦瘦的,高得惊人,比我还高,而我已经一米九四了。有几个女孩也嗤嗤地笑出了声。

“如果诸位要学习一门语言,那就必须谈它。”我接着用英语说。

有个女孩举起手,她黑头发,白皮肤,五官匀称,一对蓝眼睛,脸蛋微胖。

“请讲。”我说。

“你的英语也太差劲了吧?我是说,你这样还能当老师?”她也用英语说。

我感觉两颊火烧火燎的,但还是走上前,满脸堆笑,以掩饰自己的尴尬。

“好的,”我用英语说,“我必须承认我的英语不见得完美。但这不是最重要的事。最重要的是让人听懂。你能听懂我的话吗?”

“还行吧。”她说。

“那么,”我说,“那你叫什么?”

她翻了个白眼。

“卡米拉。”她说。

“请说完整的句子。”

“哼!我叫卡米拉。高兴了?”

“是的。”我说。

“你说是,意思是高兴吗?”她说。

“是的。”我说,脸又一次烧起来了。

“那么,你叫什么名字?”我对坐在卡米拉身后的女孩说。她抬起头看着我。

哎呀,哎呀。

她可真漂亮!

一对蓝色的、温柔的眼睛,一笑就眯成缝。大嘴巴。高颧骨。“我叫丽芙。”她说,扑哧一笑。

“卡米拉,丽芙。你呢?”我说着,举头示意斯蒂安。

“俺叫斯蒂安。”他说。

“好,”我说,“这句话用英语怎么说?”

“斯蒂安!”他说。

哄堂大笑。

等到铃声响起,我离开教室时,人已完全筋疲力尽。这么多不得不招架的,不得不容忍的,不得不无视的,不得不压抑的。那个名叫卡米拉的女孩打了个哈欠,伸出双臂,举过头顶,同时盯着我。她只穿着一件圆领衫,乳房又大又圆,在白色的织物下,清清楚楚地现出了轮廓。我勃起了,不管我多么努力去想别的事情,都依旧无法自持。我真高兴自己身前有个讲桌挡着!好像这还不够,那个叫丽芙的女孩不仅美丽,也同样妩媚,不知怎的,羞涩与爽直兼具,还透出几分野性,而最能体现出这一点的,也许就是她茂盛的深色金发,加上一大堆叮当作响的手镯,但给人留下这种印象的,还在于她身上两种特性所形成的对比,一个是拘谨的肢体语言,另一个是顾盼生辉的目光,这样一来,我和她共处一室的时候,就不能不去想她了。还有斯蒂安,他一边不停地摆弄一把小折刀,一边抓住每一个机会奚落我,我告诉全班同学去做的事,他一件都不肯做,还有他的朋友伊瓦尔,斯蒂安说什么都能让他哈哈大笑,一种空虚的、略显荒诞的笑声,过后总是伴随偷偷摸摸的左顾右盼。但他凝望的目光倒也坦率,有时甚至落到我身上,我可以把他争取过来,有那么一两次,对我说的话,他还咧开嘴笑过呢。

一进教师办公室,我就瘫倒在沙发上。一位名叫维贝克的老师停下脚步,面带微笑看着我。她十九岁,身材高大丰满,一张圆润、温和的脸,两只碧蓝、友好的眼睛,一头烫过的金色卷发。

“怎么样?”她问。

“一切顺利,”我说,“你呢?”

“也挺好的,”她说,“不过我觉得对我来说,没有像你要面对的那么多新东西。我小时候上的就是这所学校。”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又笑了笑,便走进了工作间。我旁边坐着娅内,她也是这村子里的人,二十出头,也很健壮:她的上臂大概有我的两倍粗。她长了一个又长又直的鼻子,简直像罗马人,脸颊很平,嘴唇很薄,嘴角经常耷拉着,好像她压根就不想跟眼前的东西发生任何干系。她有一双易怒的眼睛,她周身散发着易怒的感觉。但有几次我看到她在笑,一下子变得光彩照人,整个人都变了,她笑起来就停不住,看着她百般努力、想把笑压住的样子,总是一件令人赏心悦目的事。

在所有年轻的临时教师之外,还有一位年长的女同事,名叫埃娃。她才四十多岁,但显老,她教针线活儿和家政,身形瘦小,尖嘴猴腮,金发稀薄,声音刺耳,此刻她就坐在桌对面的椅子上织毛衣。她对我疑心很重,我能从她看我和不看我的样子看出这一点。她的怀疑表现得理直气壮,我在这儿搞什么?我想从这份工作中得到什么?

我上完英语课进来时,她抬头看了我一眼,我认为她知道我这个时候什么感觉。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但不管怎样,我就是这么认为的。

午休时我去了村子另一端的邮局。阳光下的山坡一片翠绿。大海是深蓝色的。阳光里有某种东西,也许是我在空气中感觉到的一丝凉意,不知怎的,它就在太阳照热的东西底下存在着,多么典型的八月,一下子唤醒了暑假后返校时的那种氛围:兴奋,期待,也许这一年会有不可思议的事发生?

在最后一排房屋的背后,山坡上的绿色已隐隐现出发黄的迹象。这里的秋天当然来得早。一辆小汽车驶过,我冲它点点头。司机像是学生的母亲,也冲我点头致意,我走下砾石铺就的斜坡,前往邮局,它设在一幢住宅楼的地下室,信箱在前厅,里面是办公室和柜台,墙上贴着海报,架子上搁着明信片和信封。

柜台后面的女人五十岁上下。红头发烫过了,略显稀疏,戴眼镜,一条细细的金项链。在窗前的小桌边,有个带助行车的男人,正在用硬币刮着刮刮卡。

“嗨。”我对办事员说,然后把信封放上柜台。“我想把这些寄走。”

“交给我们好了,”她说,“顺便说一下,有你一封信。”

“是吗?”我说,“不错!”

趁她给信件称重、挑选对应的邮票时,我打开了自己的信箱。信是莉内写来的。

我进里屋付了钱,打开信,走上砾石路,开始看信。

她说她在自己的房间里想着我。她说她很喜欢我,我们在一起有过很多开心的事,但她从来没真正爱过我,所以现在,因为我们两地相隔,那么她认为,最好也是最诚实的选择,就是结束。她希望我在生活里一切顺利,敦促我认真写作,她也会认真画画,她还希望我别生她的气,因为我们的新生活刚刚开始,我们相距甚远,第二天她就要启程,前往人民高等学校,而我现在可能已经抵达了我要在那儿工作的村镇,所以既然有这种感觉,她也不爱我,那么除了结束这段关系,她其他一切的做法,都将是对她自己的背叛。但我是个好人,这一点我应该知道,原因不在于此。感情无法控制,感情就是感情。

我把信塞进了外套口袋。

我也没爱过莉内,她所说的关于我的一切,我都可以拿来当作我对她的看法,可我看到她写的东西时,仍然感到难过,也有点儿恼火。我想要她爱我!即便我不想和她在一起,即便我也很高兴这段关系就此结束,但结束它的人应该是我。现在却是她占了上风,是她对我说了不,她也许还会一直相信我爱过她,相信她这封信伤透了我的心。

好吧,好吧。

山下的鱼类加工厂颇有几分忙碌。几艘船停靠在码头,两台叉车在水泥地上来回穿梭,再驶入一座黑乎乎的大棚。穿高筒胶靴的男人们四处忙碌,一群穿白大褂、戴白帽子的女人,站在大棚一端的外面抽烟,她们头顶的天空海鸥密布,拍打着翅膀,不断发出尖叫。我走进商店,买了些面包卷、一块豪达奶酪、一盒人造黄油和一升牛奶,跟店员打招呼,他问我是不是都安顿好了,我说是的,一切都很好。下一节我没课,所以我先吃了两个面包卷,再把剩下的放进教师办公室的小冰箱,然后坐到我的位子上,准备今后几天的工作计划。他们给我们这些临时教师配备了一位辅导员,她每个星期过来见我们一次,我们在课堂上遇到的任何问题或困难,都可以提出来跟她讨论。我们下个星期还要到芬斯内斯,和本地区所有的临时教师一起参加学习班。这里的临时教师人数众多;接受过专业培训的本地教师结业之后,鲜少有回乡工作的。上面采取了各种措施,这是个大问题。爸爸现在住的地方提供极高的税收优惠,这也是他和温妮搬到北方的一个原因。他俩都在高中工作,更准确地说,目前只有爸爸在上班,他们就要有小孩了。我最近一次见到他们,是几个星期之前,我去了他们在南挪威买的排屋,温妮的肚子已经很大了,他们计划等北方的工作年限一到,就搬到那里去住。

就是那一次,让我产生了北上的念头。我们坐在阳台上,爸爸赤裸上身,晒成了坚果一样的棕褐色,一手拿啤酒,一手拿烟,我戴着墨镜,一只耳朵底下吊着个十字架,那时他问我到秋天打算做什么。他东看看,西看看,就是不看我,而且问话时,他的声音既疲惫又冷漠,还因为从我登门到现在他喝掉的那些啤酒而略显含糊,所以我回答时也显得无精打采,尽管这样做让我颇为心酸。我耸了耸肩,说我绝对不去上学,也不服兵役。找个地方上班,我说。进医院或别的什么单位。

他直起身,伸手到我们之间的桌子上,在大烟灰缸里把烟捻熄。空气中弥漫着花粉,到处都能听见蜜蜂和黄蜂的嗡嗡声。那你为什么不当老师呢?他说,接着重重地靠回椅背,他比起我上次见他的时候,重了大概二十公斤。你知道吧,在北挪威你随便哪天都能找到工作。只要你上过高中,他们就会张开双臂欢迎你。也许会的,我说,我考虑一下。你考虑考虑,他说,你想再来一瓶啤酒吗,你知道箱子在哪儿。行,为什么不呢,我说完走进起居室,室外明亮的阳光转眼变成漆黑一片,我接着进了厨房,温妮在那儿看报纸。她对我笑了笑。她穿着卡其布短裤、宽大的灰色上装。我再来一瓶啤酒,我说。你拿吧,她说,反正这是暑假。是的,我说,有起子吗?有,那边桌子上有一个,她说,你饿了吗?不太饿,我说,天儿可真热。但你要在这儿过夜,对不对?她说。对,我说。那我们晚点儿开饭,她说。我仰起头喝了一大口。我应该到花园里干干活儿,她说,可是天简直太热了。是的,我说。这时胃里开始地渐渐地不舒服了。是的,我说,是太热了。你不想去湖里游个泳吗?听上去今天那边人很多。我摇摇头。她微笑,我微笑,然后我又出来,回到爸爸身边。你拿了一瓶,嗯,他说。是的,我说,说完再次坐下。要是换了过去那些日子,他这会儿应该在花园里干活。如果没在花园干活,他也会密切关注周遭发生的一切,即使只是一辆小汽车停在附近,一个年轻人靠近摇下的车窗。但这一切都消失了。他眼里只有冷淡和漠然。但也不是那么绝对,因为我看着他,和他目光交会时,我能感觉到他还是他,还带着那种伴随我长大、至今让我害怕的强硬和冷酷。

他慢吞吞弯下腰,把空酒瓶放到地板上,再拿起一瓶新的,用钥匙环上的开瓶器撬掉瓶盖。他总是一次拎出三四瓶酒,他说这样一来,就省得老往厨房跑了。他举起瓶子,对到嘴上,咕噜噜连着喝了好几口。嗯,嗯,他说,阳光很好。是的,我说。我总算晒黑了!他说。是的,我说,我也是。你不是!他哼了一声说,我们在北边买了个日光浴室,你知道吧。黑咕隆咚的,非买不可。是的,我说,我去北边的时候见过了。是啊,你也许见过了,他说。又咕噜噜连喝好几口,空瓶子放到前一个旁边,卷了一支烟,点着,又开一瓶。你想什么时候吃晚饭?他问。什么时候都行,我说,你们定吧。嗯,这种天气我不觉得饿,他说着,从桌上的报纸当中抓起一叠。我把胳膊搭到栏杆上,低头往下看。阳台下面的草已经晒焦了,更接近黄色与褐色,而不是绿色。灰色的小路荒废了。里侧是一片满是尘土的沙石,再往前有一些树,树后面是别人家的外墙和屋顶。他们在这儿谁都不认得,不管是左邻右舍,还是在城里。一架小型螺旋桨飞机高高地飞过蓝色的天空。我听到起居室传来温妮踩在地板上沉重的足音。E18上又一起迎头相撞,爸爸说,小汽车撞了一辆拖车。哦?我说。所有这类事故,差不多都是伪装的自杀事件,他说,他们直接冲向卡车或护坡。谁也不可能知道这是不是故意的。这样一来他们就避免了羞耻。你真相信这些?我问。当然相信,他说,这样做也很有效。朝旁边轻轻一摆,几秒钟之后他们就死了。他举起报纸给我看。没多少存活的机会,嗯?他说。照片上是一辆完全撞毁的汽车。哎呀,我说完站起身,下楼走进厕所。在马桶上坐下。我有点儿醉了。站起来,往脸上撩了几把冷水。冲了厕所,免得有人注意到这些细节。我回到阳台时,他已经丢开了报纸,一只胳膊肘搭在栏杆上,我记得他夏天开车时,常常这样坐着,胳膊肘伸出敞开的窗外。他到底多大年纪了?我想了想,算了算。今年五月刚满四十三。接着我想起了他的生日,我们总是给他买同一款绿色的门嫩牌须后水,我也总是搞不明白,他留胡子,要须后水有什么用。我笑了。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停顿片刻才找到平衡。然后他走进起居室,像平时那样踱着大步,还伸手到背后,提一提短裤。

他给我播下的到挪威北部当老师的想法,后来像种子一样生根发芽。这样做确实只有好处:1)我将远远地离开我熟悉的所有事和所有人,得到完全的自由。2)我将通过一份体面的工作自食其力。3)我能写作。

现在我已经坐在这儿了,我一边想,一边再次低头,看着面前的这本书。在教师办公室门外,小走廊的尽头,也就是我们两个洗手间所在的位置,托丽尔出现了。她笑了笑,但没说什么,弯腰从她的架子上拿出一份薄薄的文件。

“当老师真好啊!”我说。

“别说得太早!”她说着,淡淡地一笑,便再次离开。窗外,尼尔斯·埃里克正在穿过操场,前后左右是我的那些学生。

五年前,我和他们是同样的年龄。五年后,我将与他同龄。

噢,到那时我的处女作想必已经出版。到那时我将住在某个大城市,写作,喝酒,生活。我将有一个女朋友,漂亮,苗条,一对黑眼睛,两只大乳房。

我起身走进教师办公室,拿起暖瓶摇了摇。空的。我拿水壶装了水,倒进机器,放好滤纸,定了五勺的量,然后启动整个流程,连串的声响,噼噼啪啪,咕噜咕噜,壶中的黑色液体慢慢升起,亮亮的小红眼睛,表示机器正在工作。

“目前一切顺利吧?”一个近得令人不安的声音说道。我转过身。是里夏尔,他满面笑容,用审视的目光盯着我。怎么回事?他可以无声无息地在学校里走动吗?

“应该说挺顺利的,”我说,“很兴奋。”

“的确,”他说,“教师是个非常好、非常特殊的职业。尤其是个有责任感的职业。”

他为什么这么说?他觉得我有必要知道,知道这事责任重大?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也许我给人一种不负责任的印象?

“嗯,”我说,“其实我父亲就是老师。在更往北的地方。”

“你怎么才说!”里夏尔说,“他是北挪威人?”

“不是。他是奔着税收优惠去的。”

里夏尔哈哈大笑。

“你也来一杯?”我说,“就快好了。”

“灌保温瓶里就行,我待会儿再喝。”

他像来时那样悄无声息地消失了。我不知道哪个更糟糕,“灌保温瓶里”还是那个“就行”。不管你从什么角度看,这都是高人一等的口气。我只有十八岁,可这并不意味着他能像对待学生那样对待我!我是这里的员工,和他一样。

没过多久,下课铃就响了,老师们一个接一个地进来,有些人沉默无言,其他的则你一句我一句,有说有笑。我把保温瓶放到桌上,手里端着一杯咖啡,站到窗边。学生们已经在外面跑来跑去了。我试着把名字跟人对上号,但我只记得一个凯·罗阿尔,七年级的那个男生,也许因为我同情他,我感到他身体里的那种不情不愿偶尔会出现松动,那是他眼里的一道微光,带着兴趣,甚至可以说很有兴趣。我还看到了丽芙,九年级的漂亮女生,我当然记得她。她靠墙站着,双手插在后袋,身穿米色皮猴和蓝色牛仔裤,脚上是一双破旧的灰色运动鞋,嚼着口香糖,抚弄着风在她脸上吹散的几缕秀发。还有斯蒂安,两腿分开站在那边,手插在口袋里,和他电线杆似的朋友聊着天。

我朝屋里转过身。尼尔斯·埃里克冲我一笑。

“你住哪儿?”他问。

“下山就是,”我说,“半地下公寓。”

“在我楼下。”托丽尔说。

“你住哪儿了?”我问。

“村子最上边。也是半地下。”

“对,在我楼下!”斯图雷说。

“所以他们就是这么安排的,”我说,“科班出身的老师分到能看风景的公寓,加上一切,而临时老师只能住地窖?”

“你不妨从现在开始就长长见识,”斯图雷说,“一切特权都必须自己去挣。我在师范学院念了三年,肯定得有他娘的回报才行啊。”

他哈哈大笑。

“那我们用不用也替你们拎包?”我说。

“不用,你们没那么多任务。不过你们应该每星期六上午过来,替我们打扫卫生。”他说着冲我眨了个眼。

“我听说赫勒维卡这周末有个派对,”我说,“咱们有谁去吗?”

“不得不说,你小子适应得挺快啊。”尼尔斯·埃里克说。

“谁告诉你的?”海格问。

“道听途说,”我说,“我不知道去还是不去。但一个人过去,肯定没什么意思。”

“这儿的派对绝对不会让你一个人的,”斯图雷说,“这可是北挪威。”

“你去吗?”我问。

他摇摇头。

“我得顾家,”他说,“不过我可以给你支支招。如果你想听的话。”

他大笑。

“我打算去。”娅内说。

“我也是。”维贝克说。

“你呢?”我看着尼尔斯·埃里克说。

他耸了耸肩。

“也许去。星期五还是星期六?”

“星期五,我觉得是。”我说。

“也许不是个坏主意。”他说。

铃声响了。

“回头再聊。”他说着站起身。

“好。”我说,把杯子放回厨台,从我办公桌上抓起书本,走到教室,在讲桌后面坐下,等着学生们就位。

放学后走回公寓时,我那几个搬运箱已经堆在门廊上了。里面是我的全部家当,倒也没多少东西:一箱唱片,一台老旧的立体声音响,一箱厨具,还有一个箱子,装着我在家时积攒下来的小玩意,加上一些妈妈的书。我把它们搬进客厅时,仍然感觉收到了一份大礼。我装好音响,唱片靠墙放,先翻看一番,挑出布赖恩·伊诺(Brian Eno)和大卫·伯恩(David Byrne)的《群鬼丛中我人生》(My Life in the Bush of Ghosts),这一张绝对属于我最喜爱的专辑之列,然后伴随着响彻房间的音乐,我开始整理别的东西。我们搬走时,我从家里拿出来的所有物品;锅、盘子、磁杯和玻璃杯。从我童年时代我们还住在蒂巴肯的时候,这些东西就一直在我身边。棕盘子,绿杯子,一口大锅,只剩下一个把手,下面和边上有些地方都烧黑了。在打字机后方的墙上,我挂了约翰·列侬的照片,整个高中时代它都挂在我房间里。一张1979/80赛季利物浦足球俱乐部的巨幅海报,此时在沙发后面的墙上占据了一席之地,从我十一岁起,它便不离我的左右。那也许是他们历来最好的球队。肯尼·达格利什、雷·克莱门斯、艾伦·汉森、埃姆林·休斯、格雷姆·苏内斯和约翰·托沙克。我对那张保罗·麦卡特尼的海报已心生厌倦,因此把它卷着,放到了卧室衣柜的顶上。全部收拾干净以后,我再次翻看了唱片,想象着我是某个以前从未见过它们的人,不知道他们会怎么看待这份收藏,或者更确切地说,怎么看待这份收藏的拥有者,也就是我。这里有一百五十多张密纹唱片,大部分是过去两年里买的,那段时间我为当地报纸写唱片评论,几乎倾尽所有,不断添购,往往是我心仪乐队过往的全部作品。每张唱片都自成一格。全都表达了非常明确的态度、感觉和情绪。但没有一张唱片是孤岛,它们之间通过向外扩展的纽带而相互连接,比如说布赖恩·伊诺,他起步于罗克西音乐(Roxy Music),发行过个人专辑,为U2担任唱片制作,还与乔恩·哈塞尔(Jon Hassell)、大卫·伯恩、大卫·鲍伊和罗伯特·弗里普(Robert Fripp)有过合作,而罗伯特·弗里普在鲍伊的《恐怖怪兽》(Scary Monsters)里演奏过,鲍伊为地下丝绒(Velvet Underground)的卢·里德(Lou Reed)和傀儡(The Stooges)的伊基·波普(Iggy Pop)搞过制作,大卫·伯恩还在头部特写(Talking Heads)的时候,他们的最佳唱片《留在灯光下》(Remain in Light)用了吉他手阿德里安·贝卢(Adrian Belew),此人反过来又在鲍伊的好几张唱片里担纲演奏,也是鲍伊多年来最喜欢的现场吉他手。但是这些衍生和关联,不仅存在于唱片和唱片之间,还一路延伸,进入了我自己的生活。音乐几乎与我做过的一切密切相连,没有一张唱片可以免于记忆。我放唱片时,过去五年里发生的一切,便像杯中的水汽一样袅袅升起,不是以思想或推理的形式,而是作为情绪、口子和空间。有些泛泛,另一些具体。如果说我的记忆高高堆在我人生的拖车上,那么音乐就是绳索,把它们捆扎在一起,并且让它,让我的生活不致散落。

但这不是音乐最重要的事。最重要的是音乐本身。比如说,我放了《留在灯光下》,这张唱片我从八年级开始便常听不厌,第三首《大曲线》(“The Great Curve”)一开始便是精彩的伴奏,极具冲击力,但又非常复杂,充满了活力,接着吹奏加入,然后是和声,不可能不动起来,不可能,它点燃了我身体的每个部分,我,这个世界上最没有节奏感的十八岁青年,坐在那儿像蛇一样扭动,来来回回,我得要更响的,我开足了音量,然后呢,我站起来了,是的,然后我非跳舞不可了,就在那个时候,即使我独自一人。临结束时,仿佛君临天下,仿佛飞来一架他妈的战斗机,飞到一个正在跳舞的小村庄上空,阿德里安·贝卢的吉他压倒了一切,哦,天哪,我在跳舞呢,全身上下充满了喜悦,我只希望就这样继续下去,独奏不要停,一波又一波,飞机永不降落,太阳永不落山,生命永不结束。

再比如回声与兔人(Echo and the Bunnymen)的《天堂在上》(Heaven Up Here),它与头部特写截然相反,因为它的重点不在于节奏或冲击力,而是声音和情绪,是从中产生的这种巨大的悲鸣,是全部的渴望、美和阴郁,在音乐中打开又关闭,不,这就是音乐。即使我对他在唱什么已多有理解,即使我读过了对他的大量采访——我对我拥有唱片的大多数乐队差不多历来如此——这些知识到头来还是被音乐完全摧毁,音乐不想知道这些,因为在这音乐里没有了意义,没有了观念,没有了人,只有声音,每个声音都具备独一无二的特质,仿佛这是它自身固有的属性,纯粹,没有身体也没有人格,是的,一种没有人的人格,而每张唱片都有无数这样的痕迹,来自另一个世界,每次播放时你都会与它们相遇。我从来弄不清楚,当音乐掌控我时究竟是什么掌控了我,我只知道我始终对它怀着渴望。

此外,是它让我成了有头有脸的人,这一点毫无疑问。正是因为音乐,我成了某个站在最前沿的人,某个你不得不钦佩的人,诚然,这与你对音乐人的钦佩不可同日而语,但作为听者,我是排头兵。在北方这儿不会有人看到这一点,在克里斯蒂安桑我也难觅知音,但总有那么一群人能看到并欣赏它。我也要跻身其中。

我特意花了些时间来整理唱片,以增强每一张给我留下的印象,以后要是有谁翻看它们,八成还会意外地引起新的联想,然后我走下山,到商店买了些啤酒,外加一份现成的冷冻餐,卡邦拿意粉。另外,我还买了一个芜菁甘蓝、一棵花椰菜、一些苹果和李子,还有一串葡萄,这些东西我打算明天用在三年级和四年级的科学课上,借以展现宇宙的壮丽图景,这个想法是前一天浏览教学大纲时冒出来的。

到家后,我把现成的食物放进微波炉一热,便直接拿到厨房桌面的铝托盘上开吃,吃完了,一边喝着啤酒,一边看《日报》。吃饱喝足,我便躺到床上,休息了一个小时。老师、学生和学校的内景,很长一段时间走马灯似的,在我意识里闪过,最后我睡过去了。一个半小时后,我被门铃叫醒。我不知道谁来了,反正谁来都会按门铃,所以我带着睡意和焦虑,赶快穿过房间去开门。

我班上的三个女孩站在门外。头一个是安德烈娅,肆无忌惮地笑着,问她们能不能进来,第二个是维维安,咯咯直乐,脸上飞起了红晕,第三个是莉韦,透过又大厚又厚的眼镜片,直愣愣地盯着我。

“当然,”我说,“进来吧,都进来!”

她们走进客厅时,像其他来客一样环顾四周。她们站在那儿,紧贴在一起,挤呀,推呀,吃吃地笑着,个个粉面羞红。

“坐,坐!”我说着朝沙发的方向点点头。

她们照我说的坐下了。

“嗯,”我说,“你们怎么来了?”

“我们就是想过来看看。挺无聊的,你知道吧。”安德烈娅说。

她是个小头头吗?在学校还真没看出来。

“这儿没什么可做的。”维维安说。

“啥都没有。”莉韦说。

“是,好像能做的是不太多,”我说,“可惜这里发生的事情也不是很多。”

“嗯,这就一破洞。”安德烈娅说。

“你说我家?”我说。

她脸红到了脖子。

“不是啦,你这傻瓜。我们村!”她说。

“我念完九年级就离开这儿。”维维安说。

“我也是。”莉韦说。

“你老是我做什么你做什么。”维维安说。

“是吗?那又怎样?”

“是吗?那又怎样?”维维安模仿得惟妙惟肖,连莉韦脸上小小的抽搐都没放过,就在她眼镜下方,在鼻子上连续出现的两道皱褶。

“讨厌!”莉韦说。

“你才十六岁,在离开村子这件事上,你还不能独是独非。”我看着维维安说,她微笑着垂下眼帘。

“你讲话好奇怪,卡尔·奥韦,”安德烈娅说,“独是独非是什么意思?”

她直接叫出我的名字,让我一时措手不及,又因为讲话的人就是安德烈娅,所以我正看着她,听她冷不丁这么一叫,我一下子脸红心跳,不由得低下了头。

“就是一个人说了算。”我抬起头说。

“哦,原来是这样啊。”她说,假装因为无聊而直不起腰。另外两个女生哈哈大笑。我也笑了笑。

“我觉得你们有很多东西要学,”我说,“好在我来了。”

“我就免了,”安德烈娅说,“我知道我需要知道的一切。”

“除了开车。”维维安说。

“我会开车!”安德烈娅说。

“你是会,但人家不让你开。我是这意思。”

短暂的沉默。我对她们微笑,却明显掩饰不了一种屈尊俯就的做派,因为安德烈娅眯起眼睛说道:“顺便说一下,我们已经十三岁了。别以为我看不出你在想什么,我们不是小屁孩了。”

我哈哈大笑。

“我为什么要这么想?你们上七年级,这我知道。我还记得自己上七年级时的感受呢。”

“什么感受?”

“开始上中学了呗。毕竟今天是你们中学第一天。”

“这个我们当然知道,”维维安说,“嗯,也许这比六年级还要无聊。”

门铃响了。三个女孩交换了一下眼神。我起身走过去,打开门。

是尼尔斯·埃里克。

“你好,”他说,“你要不要给一位老同事来杯咖啡?”

“你不想喝啤酒吗?”

他抬起眉毛,好奇地,或者说怀疑地看着我。

“不用了,谢谢。我随后得开车。还是小心为妙。”

“进来吧。”我说。

他在客厅中间停下时,三个女孩一起盯着他。

“所以这就是你们晚上出来闲逛的地方喽。”他说。

“她们没去过你家吗?”我问。

他摇了摇头。

“但今天下午有几个四年级的来了。我正在煎鱼饼。”

“我们只是太无聊了。”莉韦说。

另外两人狠狠瞪了她一眼。然后她们站起身。

“嗯呢,”安德烈娅说,“我们得走了。”

“再见,”我说,“改天再来!”

“回见!”维维安在门厅里说,随后门就砰的一声关上了。

尼尔斯·埃里克笑了一下。没过多久,我们就看到她们磨磨蹭蹭地下山,往商店的方向去了。

“可怜的小孩,”我说,“如果业余时间只能去拜访老师,那她们肯定绝望死了。”

“见到她们你还挺激动的?”尼尔斯·埃里克说。

“你不激动对吧?”我说。

“对,我是不激动。”他说完长出了一口气,“我要开车出去兜兜风,卡尔·奥韦,你去不去?”

“去哪儿?”

他耸了耸肩。

“也许是峡湾对面?要不赫勒维卡?”

“去赫勒维卡我就去,”我说,“反正峡湾对面咱们从这儿就能看见。”

原来尼尔斯·埃里克是户外活动爱好者。他说他就是因为自然景色,才申请来这儿工作的,还带了帐篷和睡袋,打算每个周末都去徒步。我想不想跟他一起去?

“不是每个周末都去。”他笑着补充说,此时我们开着他的黄色小汽车,正以蜗牛般的速度,沿着峡湾向前行驶。

“不太对我的路子,”我说,“我看我还是算了吧。”

他点点头。

“我也是这么想的。”他说,“话说回来,是什么让你这样的城市滑头跑到北边来的?”

“我想写东西。”我说。

“写东西?”他说,“写什么东西?填表?写求职信?写便签提醒自己别忘事?写信?给电台节目写打油诗?写读后感?”

“我正在写短篇小说。”我说。

“短篇小说!”他说,“文学大赛里的一级方程式!”

“有这种说法吗?”我说。

“没有,”他大笑着说,“没那回事。我记得他们这么形容诗歌来着。绝技诗人[7],你知道的。其中一位说过这样的话。”

我不知道,但什么也没说。

“不过你仍然可以跟我一块出去走走,对不对?反正就几个周末。离这儿一个小时,就有一块棒极了的自然保护区。”

“我看不行。如果我还能写出点儿东西的话,那我必须工作。”

“可是大自然,伙计!上帝美妙的创造!那么多颜色!那么多植物!这才是你要写的东西!”

我嘲弄地大笑起来。

“我不相信大自然,”我说,“那是陈词滥调。”

“那你要写什么?”

我耸耸肩。

“我刚刚开始。不过如果你想的话,你可以看看。”

“求之不得!”

“那我明天带过来。”

我们晚上八点左右回到村里。亮如白昼。海上的天空无比壮丽,我站在门廊前,足足眺望了几分钟才进门。天上空空的,什么都没有,可我觉得它温和友善,仿佛希望下界的人一切如意。莫非因为这些山在它眼里是如此的冷酷和贫瘠?

吃过晚饭,我点了一支烟,边喝茶,边看学生们的作业。

俺叫维维安,俺今年十三岁。俺住在一个名叫霍菲尤的村庄。俺在这里很开心。俺有一个姐姐叫丽芙。爸爸系渔夫,妈妈系主妇。俺最好的朋友叫安德烈娅。俺们一起做很多事。学校很无聊。俺们有时去鱼厂工作。俺们割鳕鱼舌。有钱俺要买立体声唱机。

这么说丽芙和维维安是姊妹俩!

不知怎么回事,这篇作文让我精神为之一振。在她笨拙的文字里,有某种东西打动了我。也许是她的坦率?

我决定对文字不加改正。那样做太让人泄气了,于是我用红笔在下面写了一句评语:

写得很好,维维安!但要记住写“我”不写“俺”,写“是”不写“系”。

我接着看下一本练习册。

我叫安德烈娅。我是个十三岁的女孩,我住在挪威北部一座岛上离陆地最远的那一端。我有一个十岁的弟弟和一个五岁的妹妹。爸爸打鱼,妈妈在家带卡米拉。我喜欢听音乐看电影。我最喜欢《冠军》。我也喜欢跟我的朋友维维安和希尔德贡和莉韦一起在村里闲逛。这里有点儿无聊,但是等我们长大能去参加派队[8]时一定不会这么没劲!

我本以为安德烈娅和维维安是同一类型,要是在不同的场合分别看见她们俩,我还真分不清谁是谁,但透过她们的作业,我能看出相当大的差别,或者只是其中一个更善于用文字表达自己?

我在安德烈娅的练习册上写了类似的评语,读完最后三篇作文,它们的水平都在前两篇之间,每一篇我都写了评语,把这堆本子塞进我的包里,放一首劳埃德·科尔(Lloyd Cole)的《我的包》(“My Bag”),远眺村庄,任由音乐让我手臂上的汗毛根根竖起。慢慢地,我跟着音乐动起来了,先是动动胳膊,动动脚,然后——我已经关了灯,免得下面有人看见,然后我跳起舞来了,闭着眼睛,大声地欢唱。

那天晚上我遗精了。快感的波浪包裹着我,带我浮向水面,我不想去那儿,哪怕付出任何代价。我也没去那儿,因为不等我恢复意识,模模糊糊地认识到我是谁,我又是多么幸福,遗精就成了现实。我重又滑入黑暗而沉重的睡眠,在那里一直停留到闹钟响起,一睁开眼睛,就看到洒满阳光的房间,还有浸在粘稠精液里的内裤。

起初我感到内疚。天知道我梦到了什么。接着,当我记起我在哪儿、我在做什么时,胸闷气短的感觉一下子又出现了。我站起来走进浴室,告诉自己没什么好紧张的,班级很小,学生都是孩子,可是没用,感觉好像我必须要走上舞台,却一句台词都不知道。我试图找回此前那种美好的心情,重拾制作演示课件时的快乐,享受老师这一角色带来的新感觉,还有看到学生时的欣喜,计划做些什么来帮助他们时的兴奋,但是当我站在水蒸气里,擦干身体的时候,这一切统统消失了,因为我不是老师,我甚至算不上成年人,我只是个荒唐的少年,对一切事都一无所知。

“见鬼呀!”我喊道。用毛巾抹去镜子上的冷凝水,借着玻璃再次蒙上水气之前的几秒钟,端详了一下自己的脸。

我看上去真棒。

这终归是有意义的。

临出门前,我剪掉了脖子后面留的长发。现在头发在脑瓜顶上立了厚厚的一层,也许有三厘米高,到太阳穴和脖子逐渐减薄。左耳挂了个十字架。

我笑了。

牙齿洁白平整,眼里闪着光,我乐于见到自己这副模样,可它随即变成了难以置信的自取其辱,一个人微笑着,简直就是在冲镜子里的自己挤眉弄眼,我再次觉得胸闷气短。

真见鬼。

我穿上蓝龟之梦(Dream of the Blue Turtles)圆领衫、黑色的李维斯牛仔裤和白色短筒袜,站在镜子前,交替试穿绿色的军用薄夹克和蓝色的工装布外套,最后选了前一件,戴上贝雷帽看看,不搭,于是两分钟后,我便光着脑袋,提着一个白色的阿里牌咖啡的袋子,里面装满了书本和材料,快步走向山上的学校。

三年级和四年级的所有课都放在一起上,一共十二名学生,五个女孩,七个男孩。看上去人数还要多一些,他们总是在四处游荡、跑动和叫嚷,从来都不安安静静地坐着。等他们终于坐到自己的椅子上,也是腿扭到这边,胳膊拧到那边,他们的注意力好像狂躁不安的狗,忽左忽右,一刻不停地乱动。

他们以前没上过我的课,对我只是听说,远远地看见过,所以当我出现在他们这一片时,所有的目光都紧随着我。

我笑了笑,把袋子放到讲桌上。

“你那里面有什么?”他们当中有人问道,“你袋子装的什么?”

我看看他。白白的小狗似的皮肤,棕色的眼睛,极短的头发。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雷达尔。”他说。

“我叫卡尔·奥韦,”我说,“有件事,你也许可以从一开始就学会。讲话之前你得先举手。”

雷达尔举起手。

机灵鬼。

“请讲。”我说。

“你袋子里装了什么,卡尔·奥韦?”

“这是个秘密,”我说,“但你很快就会知道的。不过首先呢,我得弄清你们都叫什么。”

坐在雷达尔后面的男孩是个小不点儿,一头金发,一双淡蓝色的眼睛,就他这个年龄来说,这眼睛未免有些咄咄逼人。他举起了手。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

“斯蒂格,”他说,“你严厉吗?”

“严厉?不!”我说。

“我妈说你太年轻了,不能当老师!”他一边说一边看着周围的人。

他们笑了,哄堂大笑。

“怎么说我也比你大!”我说,“所以我觉得不会有问题的。”

“为什么你耳朵上有个十字架?”雷达尔问,“你是基督徒吗?”“我刚才说什么来着,举手的事?”

“哎哟!”他笑着说,然后举起了手。

“不,我不是基督徒,”我说,“我是无神论者。”

“那是什么?”雷达尔问。

“你的手呢?手哪儿去了?”

“噢!”

“无神论者就是不相信上帝的人,”我说,“但现在你们得把名字告诉我。咱们从那边最后一个开始吧。”

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报出了自己的名字。

维贝克

肯内特

苏珊

斯蒂格

雷达尔

洛维莎

梅兰妮

斯特韦

恩勒

斯泰因—英厄

海伦妮

他们中有些人我立刻对上了号,从现在起肯定能记住他们了——那个从五官到身体和穿着打扮都像洋娃娃一样的漂亮女生,那个圆脸的男生,那个好像怒冲冲的小不点儿,那个目光暖人的大脑袋男孩,那个老是叽里呱啦的男孩,那个扎着马尾辫、看上去格外懂事和明理的金发女孩——其他孩子模模糊糊的,表露得太少,我脑子里一下子还装不下那么多。

“这么说,你们是三年级和四年级喽!”我说,“你们住在哪个村?”

“霍菲尤啊!”雷达尔说。

我什么都没说,只是看着他们。然后,有两三个反应过来,举起了手。我选了那个洋娃娃般的小家伙。

“洛维莎。”我说。

“霍菲尤。”她说。

“霍菲尤在哪个郡?”

“特罗姆斯。”

“哪个国家?”

现在所有人都举了手。我选了小胖子。

“挪威。”他说。

“哪个洲?”

“欧洲。”他说。

“很好!”我说,他笑了。

“可是我们所在的这个星球叫什么?有人知道吗?你说说,雷达尔。”

“地球?”

“对,这么说当然没错。可它还有一个名字。星球的名字。”

我转过身,在黑板上写下完整的地址:“霍菲尤,特罗姆斯,挪威,欧洲,特勒斯[9]”,接着转过来面对他们。

“特勒斯在哪儿?”

“在太空。”斯蒂安说。

“对,”我说,“在太阳系,太阳系又属于一个星系,名叫……”

我在黑板上写下“银河系”三个字。

“你们以前听说过吗?”

“听说过!”有几个人喊道。

“对我们来说,银河系好大好大。但是比起太空的其他部分,它又好小好小。”

我看着他们。

“那你们觉得太空外面又是什么呢?”

他们一脸茫然地盯着我。

“你们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吗?恩勒?”

恩勒摇了摇头。

“外面还有东西吗?”

“嗯,没有人知道,”我说,“但是不可能什么都没有吧?肯定得有些什么吧?”

“课本上怎么说?”雷达尔问。

“什么都没说,”我说,“谁都不知道。”

“谁都不知道?”

“对。”

“那我们上课干吗?”他说。

我笑了笑。

“你们必须了解自己生活的地方。也就是宇宙。是的,我们可以把视野放得远一些。去看太空。每天晚上,你们仰起头就能看到。也可能看不到,因为你们太小了,你们早早就得上床睡觉。”

“才不是呢,我们不小了!”

“开个玩笑,”我说,“但是天黑以后,星星你们是能看到的。还有月亮和行星。你们都得了解才是。”

我转过身,在黑板上写下“宇宙”二字。

“那好,”我说,“谁能说说,咱们太阳系都有哪些行星?”

“地球!”雷达尔说。

有人大笑。

“还有呢?”

“冥王星!”

“火星!”

“很好!”我说。看到没有更多的回答了,我便把整个太阳系画到了黑板上。

太阳

水星

金星

地球

火星

木星

土星

天王星

海王星

冥王星

“在黑板上看起来,它们好像一个挨着一个,可是行星之间,隔着非常非常远的距离。比如说,去一趟木星要花好多好多年。我想给你们看看这距离到底有多远。大家穿上外套,咱们去足球场。”

“我们要出去?上课时间?”

“对,走吧。穿上外套,咱们这就走。”

他们从座位上跳起来,挤到一排衣帽钩前。我提着袋子等在门口。

穿过球场时,他们蜂拥在我身边。我感觉自己有点儿像牧羊人,跟这些活蹦乱跳的小东西有着天壤之别。

“就到这儿!”我说着,从袋子里拿出足球,放到地上,“看好了,这是太阳。”

他们有所保留地看着我。

“走吧。咱们继续!”

我们走出去二十米左右,我停下脚步,把李子放到地上。

“这是水星,离太阳最近的行星。你们能看到那边的太阳吗?”

所有人都往足球那儿看。球在沙砾上投下一道浅浅的影子。大家纷纷点头。

接下来,我放了两个苹果,两个橙子,一棵芜菁甘蓝,一棵花椰菜,最后,我在社区中心的大门口放了一颗葡萄,这就是冥王星了。

“你们现在明白行星之间有多遥远了吧?”我说,“小小的太阳在那边,隔了好远,水星就像李子,咱们从这儿看都看不见。而这,”我看着他们说,他们还在茫然地盯着足球场,“这只是太空当中一个非常、非常、非常微小的部分!非常、非常地微小!咱们生活的地球,距离其他行星有几百万挪里[10],是不是很有意思?”

他们当中有些人在奋力思索,想得头都要裂开了。其他人则在凝望村庄和峡湾。

“不过,现在咱们得回去了,”我说,“齐步——跑!”

在教师办公室,我拿出短篇小说的复印件,用钉书机钉好,递给尼尔斯·埃里克,他正坐在沙发上看《特罗姆斯人民报》(Troms Folkeblad)呢。

“这是我跟你说过的那个短篇。”我说。

“太好了!”他说。

“你打算什么时候看?今天晚上?”

“着急,是吗?”他看着我笑了笑,“其实我本来打算今天下午去芬斯内斯。顺便问一下,你要不要一起去?”

“行啊。好主意。”

“那我可以明天再看你的小说了,看完咱们再开个小型研讨会?”

研讨会,这可意味着大学和学术界,意味着专业研究、姑娘和派对。

“太好了。”我说,然后走去倒咖啡。

“你跟他们在外头做什么来着?”尼尔斯·埃里克在我身后问道。

“没什么特别的,”我说,“我只想帮他们想象一下太空的模样。”

我走进教室准备讲下一堂课时,三个女孩还在窗前挤在一起站着,小声而兴奋地聊着什么。她们对我的出现无动于衷。

“你们不能站在那儿聊天!”我说,“已经开始上课了!你们以为自己是谁?你们是学生,你们必须遵守纪律,做老师让你们做的事!”

她们转过身,一看到我笑眯眯的,便接着往下聊。

“嗨!”我说,“过来坐下!”

事后过了些时间,到那天晚些时候,我才把这看作赏心悦目,因为她们的动作变得那么精致,她们本来的那种小牛犊子似的姿态,突然化作了女性的持重。她们走回了自己的座位。

“我已经看过了大家的作文。”我说着把练习册发还给他们,“写得非常好。但是有几个问题,我们可以就地解决一下,因为这是针对所有人的。”

他们打开练习册,看我写的评语。

“我们没成绩吗?”希尔德贡问。

“小练习没成绩,”我说,“我主要是想对你们有个了解。”

安德烈娅和维维安比较了一番各自所得的评语。

“你写的差不多一样!”维维安说,“你也太省事了吧?”

“省事?”我微笑着说,“你们很快就会得到成绩,好分出高低。不知道这是不是很值得期待。”

我身后的门开了。我转过身。是里夏尔。他走过去,在靠墙的一张桌子边坐下,并示意我继续。

这是怎么回事?他要监督我吗?

“我们首先要练习的,就是你们的方言,”我说,“你们写作文是不能用方言的。绝对不行。你们必须写‘我’,不能写‘俺’。要写‘是’,不能写‘系’。要写‘怎么办’不能写‘咋办’。”

“可我们就是那么说的呀!”维维安说完在椅子上扭了扭,瞥了一眼里夏尔,他双臂交抱坐在那儿,面无表情。“我们说的是‘俺’,为什么非要写成‘我’?”

“哈里松去年说我们可以那么写。”希尔德贡说。

“他说只要写出来就行,写得正不正确是次要的。”莉韦说。

“去年你们上小学,”我说,“现在你们上初中[11]。你们的语言必须经历所谓的标准化。全国每个人都要这样做。说话怎么说都行,但是写的时候,就必须用书面语或新挪威语[12]。这没有什么可讨论的。如果你们不想让自己的文章里全是红墨水批改的记号,也不想得低分,那你们就必须这样做。”

“哦!”安德烈娅说,先看看我,再看看里夏尔。其他人咯咯地笑起来。我让他们拿出书,等他们翻到同一页,便让希尔德贡开始朗读。里夏尔站起身,冲我微微点了下头,便离开了教室。

到了休息时间,我走到他的办公室,敲了敲门。

我进屋时,他从办公桌上抬起头。

“嗨,卡尔·奥韦。”他说。

“嗨,”我说,“我只想知道你为什么在我上课时进教室。”

他看我的目光里半是探询,半是好奇。然后他笑着,咬起了下嘴唇,我意识到这是他的习惯,他长了胡子的下巴朝前翘着,让他看上去像一只山羊。

“我只想看看你上课的情况,”他说,“我还会时不时去听一听。你们有很多人没接受过培训。我需要知道你们是怎么应对的。你知道,当老师并不容易。”

“我保证遇到任何困难都会告诉你,”我说,“你可以相信我。”

他笑了。

“我知道。不是那么回事。快去吧,现在休息一下!”

他低头看着面前的文件。这是当领导的把戏,我停了几秒钟,拒绝屈服;可是我没有别的办法,也没有别的可说,而他这番话也没有什么不合情理的,所以最后我转过身,走进了教师办公室。

放学后我去了邮局,我的邮政信箱里有三封信。一封是巴森写来的,他在斯塔万格开始了大学生活,一封是拉尔斯写的,他在克里斯蒂安桑,搬去和女友同居了,还有一封是埃里克写的,他现在正在特隆赫姆理工学院学习。

巴森讲了一件他搬家前发生的事。他和一个女孩一起回家,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个女人,因为她二十五岁了,他们正在做的时候,他这样写道,她突然产生了某种痉挛。他吓坏了。她好像遭到电击一样,剧烈地抽搐,他写道,她的身体颤抖着、震动着,他以为那是癫痫,他抽出去,站起身。

我吓坏了,卡尔·奥韦!我不知道要不要打电话叫救护车,还是想别的办法。如果她死了怎么办?我真以为她要死了。可后来她睁开眼睛,拉我重新俯身,还问我在干什么。你快继续呀!她吼道。你想象得到吗?她只是来了高潮!这就是熟女的风范!

我一边走路,一边乐不可支地读他的信,但我也感到内心隐隐作痛,因为我从来没跟女孩睡过觉,我从未有过性生活,换句话说,我是个处男,让我感到羞耻的是,两年来我一直在撒谎,说自己拥有丰富的性经验,巴森和其他几位想必信以为真,但我对那种事又极度渴望,渴望和女孩子睡觉,老实讲,任何女孩都成,我渴望得到那种体验,而巴森和其他好友在这方面的体验已经常态化了。每当我听到他们如何放荡,都会感到周身一半是萎靡,一半是欲望,或者说一半是无力,一半是力量,因为没有女孩跟我睡觉的时间越长,我对这事就越感到害怕。我可以和别人谈我遇到的几乎所有问题,以舒缓心绪,偏偏这件事我不能说,跟谁都不能说,从来不能说,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说,我总是想到这件事,次数可不算少,一个小时怎么也得有好几次,每次想到它,一种厚重的黑暗,一种绝望的黑暗就会把我吞噬,有时只是转瞬即逝,像流云飘过太阳,有时久久不去,而无论这绝望披着怎样的外衣,我都无法克服,有太多的怀疑和折磨与之相联。我能吗?我能吗?如果——万一有可能的话——我将自己调整到合适的状态,和裸体的女孩独处一室,我能不能和她睡成?我能不能竣事?

所有与此相关的秘密和自夸,并没有让我更轻松。

“你知道避孕套前面那个小头头上印着什么吗?”那年春天有一次课间休息时,特龙看着我这样问道,我们当时就站在校外的草地上,和一大帮人在一起胡侃瞎聊。

他偏偏挑了我来问。

为什么?难不成他怀疑我在说到女孩、说到我跟她们睡过觉时撒了谎?

我脸红心跳。

我该怎么说呢?说不知道,暴露自己?说知道,那自然就会招来后续的问题,然后呢?

“不知道,印的什么?”我说。

“你有这么小的鸡巴吗?”他说。

哄堂大笑。

我也笑了,心里一块巨石落了地。

可埃斯彭不是在盯着我吗?一副心照不宣的样子,又因为这心照不宣而显出几分洋洋得意?

两天后他开车送我回家。我们刚从吉斯勒家出来。

“说实在的,你上过几个,卡尔·奥韦?”他说。我们驾车驶上克拉格本的缓坡,路两侧都是摇摇欲坠的老屋。

“问这干吗?”我说。

“我只是好奇。”他说着,看了我一眼,然后转过头,看着前方的道路。他脸上挂着不怀好意的笑容。

我皱起眉头,假装搜肠刮肚。

“嗯,”我说,“六个。等一下,五个。”

“都是谁呢?”

“你这是宗教法庭吗?”

“不是。你肯定答得上来,对吧?”

“塞西莉,你知道的,我在阿伦达尔跟她好过。”我说。

车窗外滑过一家商店,我在那儿偷过那么多好东西。它很久以前就已停业。埃斯彭打开了转向灯。

“还有呢?”他说。

“还有玛丽安娜。”我说。

“你上了玛丽安娜?”他说,“这我可不知道。你怎么没说过?”

我耸耸肩。

“我也得有点儿隐私吧。”

“你这家伙!我认识那么多人,就属你我了解最少。可现在只有两个。”

我们从路上驶过时,那个长着大肚子、嘴巴永远张开的巨人立在栅栏边看着我们。

“他们真像一家子。”我说。

“别打岔,”埃斯彭说,“还剩三个。你要有兴趣,完了我也说说我的。”

“行。去年夏天有个冰岛女孩,就在我旁边的冰淇淋摊工作。那阵子我在阿伦达尔街上卖磁带。有天晚上我去了她住的地方。”

“冰岛的!”埃斯彭说,“听着就很棒。”

“没错,是很棒,”我说,“然后就是咱们这儿,有过两次一夜情。我连她们叫什么都不知道。”

我们驶下最后一座山。落叶树紧密如墙,沿河而立。到了山脚,景致豁然开朗,我看到田野另一端的小足球场,三个小小的人影,正在对着球门里的第四个人影射门。

“该你了。”我说。

“没时间说了。咱们到了。”

“说呀。”我说。

他哈哈大笑,停了车。

“明天见!”他说。

“你这混蛋。”我说完打开车门,走向我家。我听到他的车轰鸣着驶下小山,很快就听不见了,这时我才明白对他说了太多,我只说这不关他的事就对了。换了他,肯定会对我这么说。

为什么他说得出来,我却不能?

他不像我那样高看女孩,这是一方面。并不是说他不如我喜欢她们,远非如此,但也许他不觉得她们比他强,不至于把她们捧得太高,结果都不能跟她们说话或正常相处,在他眼里,她们是平等的,或者他很可能还要高一些,因为他唯独不缺的就是自信。这意味着他不在乎,而她们看到这一点时,他就成了她们想征服的人。我把她们奉为完全不可企及的造物,是的,她们在我眼里近乎天使,我喜欢她们的一切,从手腕皮肤下的静脉到耳朵的曲线,如果我看到圆领衫下的乳房,或是夏装里裸露的大腿,我的五脏六腑都会松脱,仿佛一切都开始旋转,一种巨大的欲望开始抬升,轻如阳光,轻如空气,有一种心态,觉得一切都有可能,不只在这儿,而是在一切地方,不只是现在,而是永远。在我体内唤起这一切的同时,还有一种意识,像海龙卷风那样,从底层迸发,沉重而黑暗,代表着放弃,认输,无能,世界闭合,处处碰壁。那是笨拙,沉默,惊恐的眼睛。那是泛红的面颊和巨大的不安。

但也有其他的原因。有些事我做不来,有些事我不明白。有秘密,有黑暗,有见不得人的行为和嘲弄一切的笑声。哦,我感觉到了,却一无所知。什么都不知道。

我把巴森的信塞进衣袋,快步上山。过半个小时,尼尔斯·埃里克就要来接我,在那之前,我得先吃点儿东西。

几个小时后,我们驶上了芬斯内斯的主街。以前从奥斯陆和特罗姆瑟来这儿时,我把它视为破烂的小山洞,但现在,只隔了五天,再从霍菲尤过来,它却好像成了一个庞大、复杂、近乎城市的地方,充满了各种可能。

尼尔斯·埃里克停在超市的停车场,我们走出去,寻找酒类专卖局的商店。我为派对买了一瓶科斯肯科瓦伏特加,还有四瓶白葡萄酒和半瓶威士忌[13],准备放在家里;尼尔斯·埃里克买了三瓶红葡萄酒,毫不奇怪,他是红酒类型的,不是啤酒和烈酒类的人。我们把酒装进后备厢,然后,我带他进了一家电器商店,那里也卖立体声音响。我那台不怎么好,这事我已经想了一段时间了,现在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我便决定出手。

商店里只有立式的组合音响,不算最好,但我可以日后再买台好的,我这样想着,四处寻找店员。

有个男人背对着我们,站在柜台后面,正在用小裁纸刀开一个大纸箱。我走过去。

“劳驾。”我说。

他朝我扭了下头。

“等一下。”他说。

我再次站到摆着立式音响的墙边,朝尼尔斯·埃里克挥挥手,他在翻看一摞唱片。

“你想买哪张?”我问。

“哪张也不买,”他说,“音响很差。”

“没错,”我说,“可他们大概只有这些。而我也就是住在这儿的时候才需要。”

他看着我。

“你要烧钱?要不就是克瑙斯高家有大船?这你可从来没说过!”

“可以分期付款。你看,那一台3499克朗。一个月也就几百块钱。”

店员直起身,四处寻找我。一个瘦小的男人,肚子微凸,戴着金属框的眼镜,头发梳成了以偏概全的样子。

我指着日立音响。

“我想要那一台,”我说,“可以分期来买,对不对?”

“只要你有工作就行。”他说。

“我在霍菲尤当老师。”我说。

“那好,”他说,“你必须填几张表,如果你能跟我到柜台……”

我填表,他去库房拿音响。

“你不再想想吗?”尼尔斯·埃里克说,“分期,你最后要花差不多两倍的钱。用这种方式付款很痛苦。再说了,咱们的工资也没多少。”

我瞪着他。

“你是我妈还是怎么着?”

“好吧好吧,这是你的事。”他说完就回到唱片那儿去了。

“这不得了吗。”我说。

就在这个时候,店员从库房回来了,怀里抱着一个大纸箱。他把箱子递给我,我抱着它,他核对表格和证件,等到都没问题了,我就把箱子抱到车上,放进后座。

本次行程的下一个和最后一个项目是超市。我们各推一辆购物车走来走去,从货架上取下村里商店没有的物品。我第一次下手是两包香烟。在超市紧里面,水果柜台的旁边,趁着尼尔斯·埃里克去拿意大利面的当儿,我把两包烟塞进外套,一个口袋一包,然后若无其事,继续往购物车里装食品。我在大超市购物时总是偷香烟,万无一失,从来没让人抓住过。偷窃在我眼里代表着某种自由,代表着不屑这个世界,为所欲为,而不是为所应为。这是一种反叛的、不肯循规蹈矩的行为,实际上也把我的个性推到了我心目中的某个位置。我偷东西,我是偷东西的人。

一切顺利,可是推着购物车,朝着收银员所在的小岛前进时,我还是很紧张。但她的表情毫无异样,也没有人从远处悄然逼近,于是我伸出汗津津的手,把购物车里的东西一个接一个地放到传送带上,付了钱,再把它们装进一个袋子,快步——但也没快到引人注目的程度——走出商场,停下来,点了一支烟,等着尼尔斯·埃里克,一分钟后,他便拿着两个鼓鼓囊囊的塑料袋,走到了我的身旁。

我们在沉默中驶出了第一公里。我仍然在生他的气,为的是在商店里我买音响时他那种说教式的语气。我讨厌别人干涉我正在做的事,无论是我母亲、我哥哥、我的老师,还是我的好朋友,我都觉得讨厌:他们说的我不想知道。谁也没有权利告诉我该做什么。

他开车时不时瞥我一眼。车外的地势已趋平稳。矮树,石南,苔藓,小溪,浅滩,乌黑的湖水,远处则是一连串崎岖而高耸的山峰。他一出芬斯内斯就加了油,车里还有一股子汽油味,让我觉得有点儿恶心。

他又看了我一眼。

“你能放点儿音乐吗?手套箱里有磁带。”

我打开手套箱,把一堆磁带搬到我腿上。

萨姆·库克(Sam Cooke)。奥蒂斯·雷丁(Otis Redding)。詹姆斯·布朗(James Brown)。普林斯(Prince)。马文·盖伊(Marvin Gaye)。UB40。斯莫基·鲁宾逊(Smokey Robinson)。史蒂维·旺德(Stevie Wonder)。特伦斯·特伦特·达比(Terence Trent D'Arby)。

“你喜欢灵乐?”我问他。

“灵乐和放克。”他说。

我插入了以前听过的唯一一盘磁带:普林斯的《炫耀》(Parade)。向后靠到椅背上,凝望着群山,灌木和小树给山脚铺上了一层乱蓬蓬的绿毯,再往上还有苔藓和石南,也是绿油油的一片。

“你为什么要偷香烟?”尼尔斯·埃里克说,“这不关我的事。要我说,你想做什么你尽管做就是了。我只是好奇。”

“你看到了?”我问。

他点点头。

“你又不缺那点儿钱,”他说,“你好像也不是因为纯粹的需要,才顺走了那两包烟吧?”

“对。”我说。

“要是人家抓住你怎么办?那会是什么样子?你是老师,我的意思是。”

“人家抓住我了吗?”

“没有。”

“没有?所以这纯属假设。”我说。

“这事我们不是非谈不可。”

“谈也无妨,”我说,“正好打发时间。”

他干笑了一声。

随后的沉默很长,但并不令人不快,路直直的,山色很美,音乐动听,尼尔斯·埃里克是个我不太放在心上的户外活动爱好者。

但接着我转变了态度。仿佛我朝一个方向走了很远,现在开始回头,因为这里有些问题还没得到解决,尼尔斯·埃里克根本没把我怎么样,他不希望我受到伤害,他只是好奇,也许有点儿傲慢,在这儿我谁都不认识,在这儿他这种人也许没那么不堪。

我跟着音乐哼唱“有时四月里下起了雪[14]”。

“你听过普林斯的新专辑吗?”我说,“《爱性感》(Lovesexy)?”

他摇了摇头。

“不过如果他夏天来挪威或瑞典,我一定去看。他现在的演唱会很棒。我跟看过‘时代特征’(Sign o'the Times)巡演的人谈过。那是他们看过的最好的演唱会。”

“我能想象,”我说,“但这一张也很好,我是说新的这一张。没《时代特征》那么好,可是……其实它刚出来时,我就在《祖国之友报》上写过,还差点儿犯了个大错。”

我看看他。

“我在一份英国音乐杂志上看到他是文盲,所以就打算拿这个做由头,你知道的,在这上面大做文章,从普林斯不识字谈开去,但幸运的是,我发现这事有点儿太离奇了,所以没往下写。后来我反应过来,这大概指的是他不识谱。但我不知道。这很愚蠢,你得到的信息都不准确,你脑子里装的东西根本不是真的。你要是随便说说,还只是有点儿尴尬,但你要白纸黑字地写出来,印在第二天的报纸上,那可就惨了。”

“我还以为报纸就是这么回事呢。”尼尔斯·埃里克笑着说,眼睛盯着前方的路面。

“可不是吗。”我说。

再往前就是通往霍菲尤的道路,一条细细的灰线,伸向山上黑咕隆咚的小窟窿。

“对了,星期二我收到了女朋友一封长信。”我说。

“哦?”他说。

“唉。说女朋友也许有点儿言过其实。我们暑假在一起来着。她叫莉内……”

“怎么?她这礼拜死了?”

“对我来说,是的。我要说的就是这个。她提出分手。信里说我是个好人什么的,但她从来没爱过我,现在是时候结束了,因为我搬到了这儿。”

“所以你是自由身了。”尼尔斯·埃里克说。

“没错,”我说,“这就是我要说的。”

一辆小汽车从隧道驶出,又小又黑,像一只粪金龟,但迅速变大;车速相当快。

会车时,司机扬起手,尼尔斯·埃里克回礼,放慢速度,拐入进村前最后一段短短的直道。

“很奇怪,对不对?”我说,“所有人都知道我们是谁,我们却谁都不认识。”

“是的,”他说,“我们到了一个让人如坐针毡的地方。”

他扭了一下方向盘旁边的横杆,打开大灯,再将另一根横杆上推,启动挡风玻璃刮水器。水滴溅落在发动机罩、挡风玻璃和车顶上。发动机的低鸣从岩壁上反弹回来,像某种壳体一样包围着我们,等我们一驶出隧道便销声匿迹,蓝色的峡湾铺展在我们面前。

“你也是自由身吧。”我问。

“哦,是的。”他说,“其实我非常自由。我好几年没有女朋友了。”

他是同性恋?

噢,不,千万别是!

他确实有点儿怪怪的。还有那红扑扑的脸蛋……

“在这儿没有太多的选择,”他说,“但也没有太多的竞争。所以我认为这两样扯平了。”

他哈哈大笑。

没有太多的选择。这什么意思?这儿的同性恋不够多吗?

我内心冰冷,凝望着大海没有光泽的蓝色表面。

“托丽尔挺招人喜欢的。”他说。

托丽尔!

虚惊一场!

我又看看他。他虽然盯着路面,还是有些注意力放在我身上。

“可她老了。”我说。

“老了?不!”他说,“非要我猜的话,我会说她二十八。也许三十岁。这有可能。可是首先,她不老!其次,她很性感。是的,非常性感。”

“这我可没看出来。”我说。

“我已经不是十八岁了,卡尔·奥韦。我二十四了。所以二十八不老。也不是高不可攀。”

他干笑了两声。

“可能对我来说,她是高不可攀的,但这是另一码事。”

我们沿着几乎镶进山腰的窄路慢慢行驶。当地司机走这条路的速度和在其他地方一样快,但尼尔斯·埃里克不那么开,他是那种谨慎加敏感的人,我对此已经有了体会。

“你呢?”他说,“你有没有相中谁?”

我笑了笑。

“其实就在我来这儿的路上,公共汽车上有个女孩。她在芬斯内斯上高中。家在赫勒维卡。”

“啊哈!”

“再看吧。现在我什么都不知道。”

“维贝克很漂亮。”他说。

“你的意思是胖吗?”

“不是,但你知道的……她很好看,真的。也许是有点儿胖,可那又怎么样?还有海格,她……怎么说呢,不太好对付,我估摸。但很有吸引力。对不对?”

“你是杂食动物还是怎么着?”我说。

“女人就是女人,这是我的座右铭。”

我们进了村子。尼尔斯·埃里克在我的公寓外停了车,把购物袋拎进屋,我负责搬运装音响的大纸箱,然后他道了再见,开车回他住的地方去了。我装好音响,放上友朋(The Associates)的《闷气》(Sulk),倒在沙发上听这张完全歇斯底里的唱片。过了一会儿,我开始写信,长话短说,因为我有很多信要写,此刻重要的不是我写的东西,而是我随信附上的短篇小说。

第二天,在一次课间休息时,斯图雷来到我身边。

“能跟你说句话吗?”他摸弄着自己的秃头问道。

“当然。”我说。

“我只想给你提一点儿建议,”他说,“三四年级的事。我听说你昨天给他们讲了整个宇宙……”

“怎么?”我说。

“他们还很小,你知道的,换个方向也许不是个坏主意。比如说,画一张咱们学校的地图。再给咱们村画一张。再画画小岛。你明白我的意思吧?从已知的开始,由内而外,由小到大,接着是挪威、欧洲和世界。然后你再搞宇宙。当然了,如果你到时候还在这儿!”

他咧开嘴笑着,还冲我眨了眨眼,好让自己更像朋友而不是领导。但这不是建议,这是叱责。我们目光相遇时,我的肺都要炸开了。

“我会考虑的。”我说完便转身走掉了。

我怒火中烧,同时又感到难堪,因为我明白他说得对。他们太小了,可能还不懂事,我十岁时觉得让人兴奋的事,未必让他们也兴奋。

在教师办公室,我不想跟任何人说话,索性坐到自己的位置,假装在看书,等到打铃,就可以出去给我的学生上课了。

这很奇怪,我站在讲桌后面,等着他们跑进来的时候想,奇怪之处在于,比起在教师办公室里和老师们在一起,我在教室和学生们同处时感觉更自在。

可他们去哪儿了?

我走到窗前。两座楼之间一个人影都没有。也许他们在足球场?

我抬头看看挂钟。打完铃已经五分钟了。肯定出什么事了,我心想,于是顺着走廊走向楼门口。斯图雷迈着大步从另一头过来。他打开门往外走,我跟在后面,看见他突然跑起来了。

他们在外面打架。两个男孩的胳膊纠缠在一起,一个被掀翻在地,又爬起来。一群学生在围观,不发一言。他们身后是村庄,再往后是山和海洋。

我也开始跑了,主要是为了跑而跑,我知道斯图雷会处理的,我很高兴由他来出面。

打架的两个男孩是斯蒂安和凯·罗阿尔。斯蒂安更强壮,是他把凯·罗阿尔掀翻在地的,但凯·罗阿尔不服输,又一次向他扑去。

斯图雷一到,两个人都停了手。他从背后抓住斯蒂安的夹克,一边把他拉开,一边训斥他。斯蒂安像狗一样垂下头。可以肯定,对我他是不会这么服帖的。

我在他们面前停下。

凯·罗阿尔看着地面。他膝盖和大腿处的裤子脏了。他眼里含着泪。

“你在干什么呀?”我说,“你打架吗?”

“噢,闭嘴吧。”他说。

我把一只手放到他肩膀上。他躲开了。

“咱们进去吧。”我说,又看看班里的其他人。

“还有你们!”我说,“你们在这儿干什么?你们又没有打架!”

凯·罗阿尔抬头看着我,好像他一直在等着惩罚,现在却发现可能没事了。

“好了,”我说,“咱们走吧。凯·罗阿尔,你去厕所收拾收拾。不用看别的,你自己就是一景。”。

斯图雷那一班的学生已经跑到门口来了。

“见血了吗?”他问我。

“没有,”我说,“只有土和鼻涕。”

我们简单谈了谈刚才发生的事;凯·罗阿尔回来后,我告诉他,他可以打架,想怎么打就怎么打,只要不在学校动手就行。到周末,你可以一起床就开打,一直打到上床睡觉,下午放学打也行,但别在学校打。你能做到吗?我问。他摇摇头。是斯蒂安先动的手,他说。好吧,我说,那就等你回家再跟他摆平。但不能在这儿。如果再发生这种事,我就得惩罚你了,明白吗?那可不划算。只要再等几个小时,你就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可是现在,我们必须开始上课了,你们也要学习。特别是你们,我说。你们什么都不知道!

四个女孩板起脸,看了我一眼。

“什么都不知道!”我说,“好了,都把书拿出来。”

“你他妈知道多少?”希尔德贡说。

维维安和安德烈娅哈哈大笑。

我举起食指。

“不说脏话!我不想在课堂上听到这种话。”

“可是我们北挪威人人都说脏话。”维维安说。

“打架的规矩同样适用于说脏话,”我说,“在家里你们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在这儿可不行。我很严肃。我是认真的。大家可以继续上次的练习了。从第十三页开始。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帮助你们。下一堂课开始时,我们来解决出现的问题。好不好?”

我走到窗前,倚着窗棂,抱起双臂放在胸前。从大厅另一头传来尼尔斯·埃里克的声音;他在给四年级上英语课。我想到了斯蒂安,脑海中浮现出他那厚颜无耻的笑容,还有班里的女孩子,她们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她们仰慕他,我注意到了。她们说不定做梦都要梦见他呢。

很有可能。

这念头让我心里隐隐作痛。他只是个小王八蛋。

我走到讲桌前,瞅了一眼海格,她把自己的学生带到了小图书角,围坐在她旁边的垫子上,听她读书。

她注意到我在看她,也朝我这边看了一眼,笑了笑。我回以微笑,坐回到讲桌后,翻着课本,看看下一课我能做些什么。

再次抬头时,我与安德烈娅四目交会。她的脸一下子红了。我露出微笑。她举起手,垂下眼帘。我站起身,朝她走过去。

“需要我帮忙吗?”我问。

“这道题,”她拿手指着说,“我做得对吗?”

我俯下身,检查她写的答案。她一动不动地坐着,看着我的手指在纸上滑动。她身上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香味,让人想到苹果的芬芳。一定是她洗发水的味道,我这样想着,感到胸腔在颤动。她的呼吸,落在她脸上的头发,头发下的目光。一切都如此迫近。

“嗯,”我说,“看起来完全正确。”

“是吗?”她抬头看着我说。我们目光相遇时,我挺直了身体。

“是的,”我说,“继续努力!”

下课后我走进教师办公室的时候,屋里一个人都没有。等我坐下,才注意到托丽尔——她站在小厨房里,正往一片面包上抹黄油。

“你这会儿没课?”我问。

她点点头,咬了一口,一边咀嚼吞咽,一边举起一根手指。

“对,”她说,“但我一直在忙,准备下一堂课!”

“就是。”我说着,伸手去拿桌上的报纸。看报时,我能感觉到她在另一头的动作。她匆匆忙忙地走动着,那片面包在她嘴边起起落落。

她向前倾身,拉开冰箱门。我抬眼看个正着。她穿着一条黑色弹力裤。我看到她紧裹在里面的大腿,还有屁股。很大,但也不是太大,正相反,它丰满而匀称,完全是女性化的。

血液开始在我下体搏动,我目不转睛地看着,把一条腿搭到另一条上面。和她同寝,让她的大腿和屁股抵着我的身体,感觉该多美妙啊。噢上帝。插入她。噢天父啊。噢。我双手托着她的乳房!噢,只想想和她肌肤相亲!噢,只想想她光滑的大腿内侧!

我咽了口唾沫,研究了一下天花板。绝对没戏。就算我万一有可能跟她或她这样的人上了床,也绝对没戏。我知道。

她直起身,手里拿着一盒奶。把奶打开,开始往玻璃杯里倒奶,同时看了我一眼。我们目光相遇时,她笑了笑。

她把一切都看在了眼里。

我红了脸,回笑一下,狂乱地企图想点儿别的,只求把注意力从我的红脸、从我刚刚看到和想到的东西上移开。

她仰起头,一口气喝完了奶。用手背把白胡子擦掉,再次看着我。

“你想喝咖啡吗,卡尔·奥韦?你好像很需要的样子!”

她什么意思?为什么我看上去需要喝咖啡?

“不了,谢谢。”我说。

但一个“不”字会引起注意!

“要不来一杯也行,”我紧接着又说,“麻烦你了!”

“加奶吗?”

我摇摇头。她倒了两杯咖啡,端过来,递给我一杯,在我旁边坐下,叹了口气。

“你叹气了。”我说。

“是吗?”她说,“现在时候不早了。我昨晚没睡好。”

我吹了吹那漆黑的表面,边缘部分有些浅褐色的小气泡,然后喝了一口。

“你老听到我弄出很多动静吧?”我说,“我是说音乐什么的。”

她摇摇头。

“我能听到你的动静,”她说,“但这没关系。”

“真的吗?”

“真的。”

“那好,我声音要是太大,你就告诉我。”

“你能听到我们家的动静吗?”她问。

“听不到,也就一点点。就是你在地板上走来走去,只有这点儿声音。”

“那只是因为耶奥格在外面打鱼,”她说,“我一个人的时候安静得多。”

“他一走就很长时间吧?”

“也不是,其实他们星期六就回来。”

她笑了一下,我心想,她的嘴唇真是又软又红,衬出一口洁白、坚硬的牙齿。

“就是。”我说完抬起头,只见房间尽头的门开了,托尔·埃纳尔、海格和尼尔斯·埃里克鱼贯而入。

“一看你们就是列队进来的。”我说。

“是的,我们尊重课时。”尼尔斯·埃里克说,“我们知道,每一分钟对学生未来的人生都很重要。所以我们不能,我再说一遍,不能在铃响前三分钟下课。那样做太不负责任了。没错,我甚至还会说,那样做不可饶恕。”

“是啊,你做临时老师担子太重了。”我说,“你为什么不像我一样当班主任呢?那你就能更好地控制自己的时间了,你知道的。”

“我的目标是不经培训就当上校长,”尼尔斯·埃里克说,“这不是很常见,也不容易,可这是我的志向。”

他搓了搓手,做了个贪婪的鬼脸。“现在我要来几片美味的干面包,加点硬棕酪!”

维贝克、娅内和斯图雷进了屋。我觉得自己应该给想吃东西的人腾个地方,于是站起来,拿着一个杯子,走到窗边。

天空是灰色的,但仍然显得清朗。我班上的女孩子们站在远端,靠着墙闲谈。八年级和九年级的学生可以待在室内,他们也一向这样做,至少女生如此。上小学的孩子通常待在足球场的另一端。

我还没做过课间值勤呢。

我转向大伙。

“谁在操场值勤?”我问道。

“纯属瞎猜——你。”斯图雷说,他肩膀倚着门框,冲我抬起一只手。

我走过去看墙上的值日表。没错,是我。

“真该死,我忘了个一干二净。”我说完便走进走廊,抓起外套,一边穿衣服,一边匆匆出了门。

一个又矮又胖的人影从雨棚下朝我走过来。这是那个名叫约的男孩。我装作没看见他,径直走向操场的另一头,那里有一群小孩在球门前左冲右突,他们中间是一颗沉甸甸的、灰了巴叽的皮球。

他们一看见我,便停止了比赛。

“你想加入吗?”他们说。

“能行,”我说,“反正就一会儿。”

“那你自己一伙!”

“行。”我说。

他们把球交给守门员,他把球踢进了人堆。他们人很多,可是腿都很短,所以我抢球、护球要相对容易一些。偶尔我会撞飞几个人,他们大喊“任意球”,我也大喊,说他们是胆小鬼,他们卷土重来,使劲追我。有几次我让他们拿球,只是为了保持他们的动力,但最后我冲向球门,起脚打门,球越过了守门员,我大喊我赢了,比赛结束了。不,不要走,他们喊道,我们要打垮你!最小的几个男孩抓住了我的裤子。我挣开他们,不得不跑出去几步才脱身。他们很快重新投入了比赛,我走去看另一边的学生。

约独自站在墙边,帽子愁苦地拉低,扣住了脑门。

“你不想过去一起踢球吗?”我走过去时问他。

他跟在我身后,我不得不停下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