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研究目的与研究的意义

1.2.1 研究目的

供应链协调问题是供应链管理领域的重要问题之一,通过对现有国内外学者的研究进行梳理,可以发现,在供应商选择要素中,主要考虑购买价格、产品质量、供应商服务等因素,较少考虑碳排放因素。在目标规划模型中,具体针对考虑碳排放成本控制的供应商选择问题的研究更为少见。在供应链协调的研究中,针对低碳供应链的研究国内尚处于起步阶段,基于收益共享视角的低碳供应链协调问题的研究较少。本书针对考虑碳排放的供应链协调问题的研究,主要达到的研究目标包括:

(1)厘清供应商的间接碳排放量与生产商的碳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

生产商碳信息披露属于对外信息披露中一项重要内容,其既受监管法规的制约,又会对生产商融资等产生重要影响。碳排放包括生产商的直接碳排放、购买能源的间接碳排放以及其他间接碳排放。与其他信息披露不同的是,生产商的碳信息披露与供应商的碳排量存在密切联系。本书通过对生产商碳信息披露质量与供应商碳排放量之间关系的研究,找出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而分析影响供应商碳信息披露质量的因素,为提高碳信息披露质量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2)明晰碳排放在供应商选择因素中所处地位

供应商选择是一个融合各种因素的多目标决策问题,尤其是战略供应商的选择,需慎重考虑各种定性、定量指标,进而找到适合自身现实情况的恰当供应商。目前,学者对供应商选择要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价格、质量、服务等几个方面,以及包含在可持续供应链中的环境和社会因素,较少涉及碳排放因素。随着《京都议定书》的实施及全球各国对碳排放的高度关注,碳排放理应成为选择供应商时所需考虑的因素之一。因此,本书通过对以上海汽车工业为代表的行业的调研,研究碳排放在选择供应商时是否成为供应商选择的要素之一,以及碳排放与其他供应商选择要素之间的关系。

(3)分析如何通过订货量的调整策略达到生产商碳排放成本与效益之间均衡的目标

供应商选择及订货量分配问题是供应链管理领域的热点问题,目前,对此问题的研究主要体现在综合考虑供应链风险及收益的前提下,确定合理的供应商数目,以达到风险与收益的平衡,进而分析面对不同的外部环境,如在价格或数量折扣、单产品或多产品、外包或自产等多种不同因素情况下,如何恰当地在不同供应商之间合理分配订货量。本书研究在单个生产商面对一个或多个供应商时,针对确定需求或随机需求,订货量的变化对生产商品时的碳排放成本及总成本的影响,进而找到通过订货量的调整达到碳排放成本与总成本之间均衡的有效途径。

(4)研究达到生产商和供应商的收益均增加且产品碳排放降低目标的供应链协调现实途径

鉴于碳排放产生于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单纯从供应链的某一环节入手难以达到有效减少碳排放的目标,从供应链作为一个整体系统的角度出发,以生产商和供应商组成的两级供应链为代表,分析如何通过供应链协调来达到生产商和供应商的收益均增加且产品的碳排放降低的目标。收益共享契约是供应链调节的一个主要手段,本书研究生产商通过与供应商共享收益的方式,来促使供应商投入更多资金用以减排,进而从总体上减少产品的碳排放。碳税及碳排放交易机制是控制碳排放的两个有效的市场手段,本书研究的另一个问题是在不同的碳税及碳排放交易机制的环境下,生产商如何确定分配给供应商的收益共享比例,以达到供应链协调的目标,即双方收益都增加且产品碳排放减少的双赢目标,进而为政府有效控制碳排放提供依据。

1.2.2 研究的意义

(1)理论意义

基于理论角度,供应商协调问题是供应链各成员在供应链契约下的博弈问题,通过本研究厘清各要素间(尤其是碳排放与其他要素间)相互作用的内在机理,有助于完善采购决策相关理论。借助对供应商碳信息披露动机的分析,为强制及自愿披露信息理论提供支撑。针对利用在选定供应商之间订货量的调整以达到采购成本和碳排放之间的均衡,进而提高企业实际竞争力的现实途径的研究,进一步验证竞争优势理论。通过基于收益共享契约的供应链协调的分析,不仅可以拓展收益共享契约的应用范围,还可以验证博弈论的相关理论。

(2)现实意义

通过本研究可以帮助企业明晰在选择供应商时所应重点关注的包括碳排放在内的各种选择要素,在深入了解各供应商特性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制定在选定供应商之间较为合理的订货量分配方案,从而在采购成本增加和碳排放减少之间取得有效的均衡。面对由生产商和供应商组成的两级供应链,帮助生产商针对选定的供应商利用供应链协调达到收益增加及碳排放减少的双赢目标。同时,本研究既能辅助企业编制应对碳排放额度和碳排放价格等变动时的预案,也可为政府部门制定基于供应链的碳排放政策,提供有益的启示,以便有效减少实际碳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