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问题提出与研究意义

1.1.1 问题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保持了近40年的中高速增长,创造了大量的社会物质财富。2017年,中国国民总收入的体量达824828.4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25973.8元。而社会生产或者国民财富积累的根本目的在于增进国民幸福。那么,中国居民在物质财富增加的同时,是否变得更加幸福了呢?世界价值观调查(World Values Survey,WVS)的结果显示,中国居民幸福感的平均得分从1990年的7.29下降至2012年的6.72。联合国《世界幸福报告》(2019年)显示,中国内地居民的主观幸福感在纳入考察的156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从2016年的79位跌至2018年的93位(Helliwell et al.,2019)。尽管不同的研究对于幸福感的衡量千差万别,但当下中国居民普遍感到忙、感到累、感到失落,也是不争的事实。中国的现实似乎再次印证了“伊斯特林悖论”(1)的存在。

个体收入增加能够带来更多的消费选择,进而有利于经济行为主体的福利水平的提升。但短视、盲从等非理性行为,情感、健康、名望等非商品性的存在意味着个体对于幸福的追求受到很大的限制(倪志良,2017)。传统经济学对于市场失灵的关注也充分证实了,纵然是绝对理性的行为选择也不必然带来个体效用的最大化,更不必然带来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因此,个体幸福既来源于自身的行为选择,也离不开公共政策的“助幸”。公共政策影响着个体选择的可行域,而且改善民生、提升居民幸福水平也是财政职能的要义。财政民生支出体现公共政策的导向,通过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直接影响着居民幸福感,而且财政支出的规模与结构、问责制的改进等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往往大于生产率的提高和经济增长(Helliwell,2003;Layard,2006;Ng,2008;Duncan,2010)。然而反观实践,我们也不难发现,尽管政府民生支出不断增加,但提升幸福感的实际效果却不尽如人意。重规模轻结构、重支出轻效率使民生支出并未充分转化为幸福支出。财政民生支出的优化问题已经无法回避。

事实上,中国的“伊斯特林悖论”已经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各级政府部门也在不断优化财政支出,以期更好地增进辖区内的居民幸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应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十三五规划”也提出,保持国民经济中高速增长,加强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着力增进人民福祉,实现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普遍提高。此外,各级地方政府也将增进居民幸福感视为施政宣言,在兼顾辖区经济增长的同时,财政支出有意识地倾向民生领域,并且更加注重支出的效率。本书的选题正是基于以上背景提出,为破解中国的“伊斯特林悖论”提供一个可能的视角,以期提供可行的参考建议,进而有效促进居民幸福水平的提升。

1.1.2 研究意义

本书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体现在如下方面:

第一,理论意义。对于幸福感的研究一直是社会科学乃至自然科学的重要内容,更是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主观幸福感出现在经济学研究中并不太久,但却是对传统福利经济学的有效补充。“伊斯特林悖论”提出以后,该领域的研究逐渐增多。现有的主观幸福感研究主要集中于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健康、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就业状态、失业率、通货膨胀率、收入不平等(Frey and Stutzer,2008;鲁元平和杨灿明,2013)。财政支出与居民幸福感关系的研究相对较少,而本书内容则是对主观幸福感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的进一步丰富。

中国的财政实践催生了财政理论的创新。国家分配论、公共财政论、民生财政理论等一系列理论先后被提出或引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一重要论断。这给财政理论研究带来了更宽广的视角。本书通过财政民生支出建立起财政学与幸福研究的连接点,也是对财政支出管理理论创新的一次尝试。

第二,实践意义。居民幸福感下降是当下中国社会的突出问题。“上学难”“二代现象”“看病难”“养老难”和环境污染等现实问题成为制约居民幸福感有效提升的重要因素。本书深入研究了教育、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财政支出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通过研究得出契合居民幸福感核心要素的财政支出的优化方案。这将为破解中国的“伊斯特林悖论”提供一个可能的解决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