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家早餐店很简陋,店面大概只有十几平方米,又破又旧。桌子上的仿木纹贴纸已经老得起皮了,中间鼓起一个又一个的大包。桌子的腿还不大稳,我只要稍微一使劲,对面桌上放着的豆浆就会剧烈地摇晃起来,洒在他的鼻尖上。
我当然不会这么做了,因为对面坐着的那个男孩子长得干干净净的,看起来就很乖,让这个脏兮兮的小店看上去都变得温情了许多。他的头发软软的,刘海轻飘飘地翘在额头上,不大长也不大短,刚刚好适合他。我吃着早餐,却总想伸手过去摸摸他的头发。我有着喜欢摸人家头发的怪癖,尤其是这种头发软软的男孩子。只要把手伸过去,似有似无地拨拉一下他的刘海,或者把手指塞进他的发丝之间,轻轻刮过他的头皮,一下两下,就充满了情欲的味道。从前人家告诉我,“男人的头、女人的腰,只能看不能碰。”我便信以为真。以至于无数次看着一颗颗漂亮的脑袋就搁在我的面前,我却只能拼命暗示自己不能碰不能碰,老虎的脑袋摸不得。后来我终于壮着胆子摸了摸男孩子的头发,我又紧张又兴奋,想着如果他发火的话我就立刻跑掉——打架我是打不过他的,但我跑得可快——可是他并没有发火,甚至一句话也没有说,从那以后我才明白“不能碰”的真正含义。男人的头发和女人的腰肢,是一个人身体的开关,如果你不能确定对方是否中意你,碰一下这两个地方,他就会爱上你,或者打死你。昨天夜里,我坐在林天恩的背后,两条腿弯起来圈在他的腰间,自以为很温柔地摩挲着他后脑勺的头发,觉得自己风情万种,仿佛身后升起一万道光环。可是他却突然抓过我的手,顺着他的喉结开始一路向下滑……向下滑……然后突然停下来。
可能是我刚才偷看他的头发被他发现了,他突然抬起头看了我一眼。我吓了一跳,心想这下该怎么办。他会问我要电话号码吗?他会和我约会吗?如果他爱上我一定要和我结婚可怎么办呀——我可是有男朋友的人啊……不过,万一他也有女朋友的话,那就没关系了。可是他长得这么好看,不会没有女朋友吧。我一边瞎想着,已经快要幻想到我们背着各自的男女朋友私奔的画面了,一边看他伸手拿过旁边装着白糖的罐子,给豆浆里加了一点糖。
他问我,“你要加一点吗?”
我点点头,然后默默地给我的豆浆加了第二遍糖。
我太蠢了。我应该含情脉脉地望着他,对他说上一句,“不用,因为你已经够甜了。”
我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候脑袋失灵。
大概是这个早餐店的环境太过恶劣,我们的旁边还坐着一个刚刚晨练完的老大爷,老大爷喝粥的时候“吸溜吸溜”的,完全盖过了我的声音。大概是今天早晨出门的时候没有化妆——我已经完全放弃了上班化妆这样愚蠢的行为——中年发福的领导、整日嗑瓜子倒闲话的大姐、不修边幅的小弟弟——他们都不值得我每天浪费半个小时的睡眠时间一大早起来涂脂抹粉。大概是他刚才伸手的时候,他的白衬衣袖口在空中划过,我闻到了一股透着上午十点钟阳光的香皂气味。
我不知道什么味道的洗衣液可以让一件普通的白衬衫变得如此性感,可我知道,这个味道对我来说,太熟悉了。
他让我想起一个人。
那个男孩子站起来,从我身边走过去,那股阳光晒透衬衫的香皂气味从他的肩膀顺着他的手腕清晰地扑面而来。我恨不得立刻软绵绵地靠过去,把脸贴在他的肩膀上,这样就可以离他身上的香气再近一点。
我好像已经快要忘记那个人了,尽管我无数次地诅咒他在我离开以后孤独终老,一生靠着想念我度过下半辈子;尽管他的身体曾经像魔鬼一样吞噬我,却从不属于我;尽管我后来想起他都觉得那是一场十足的噩梦。只是在这一刻,明明是我的错觉,我也愿意相信,那个穿着带有香皂气味的白衬衫的男人,他是真的曾经爱过我。
在我短暂的还可以称之为少女的时代,我从来没有爱过一个人像爱他那么认真,那份认真浓烈得要滴出鲜血来。以至于此后每当我想起他来,总觉得那是我经历过,最炽热、最完整的人生。
可惜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变老了。
其实那个时候他的年纪并不大,二十八九岁的样子,可是脸上的线条已经变得不利落了。男人啊,一旦开始变胖,就会开始变老。况且我那个时候太年轻了,刚刚二十出头。二十出头的女孩子眼里只看得到二十出头的男孩子,因为他们个子高高的,腿又长又细,夏天会穿宽宽大大的白色T恤配一条牛仔裤,最好戴上一顶鸭舌帽,袜子越短越好,一定要露出脚踝上最细的那段骨节。他们会把头发剪得短短的,如果长得再好看一点儿就去街边的理发馆剪一个最丑的发型——好看的男孩子头发越丑才越招人爱,显得自己因为年轻又好看所以什么也不在乎,就像麦格那样。可惜现在的男孩子都太知道自己长得好看了,他们剪最时兴的发型、对每一件衣服搭配什么首饰得心应手、露出来的袜子长度准确到分毫不差、花大量的时间拍照片修照片然后发布在各种网站上。他们从众多喜爱他们的女孩子中挑选出一些姿色不错的,接着骗她们的钱,骗她们的色——连感情都懒得骗了。
我想他年轻的时候应该也是其中之一。
那天我推开他办公室的门,拎着一把扫帚站在门口。他的办公室很空,因为他才刚刚搬进来,什么东西也没有。他坐在窗户旁边,一颗微圆的脑袋转过来望着我,头发剃得短短的——很好,已经是最丑的发型了。他穿着一件白色衬衫,因为开始发福所以衬衫被撑得很饱满。他的个子不高,即使是坐着也能看得出来。这些都是我后来使劲回忆才想起来的,当时我可没有那个心情这么仔细地观察一个空降而来的已婚上司。
我挤出了一个看上去很有礼貌的微笑,对他说,“路总,我过来给您打扫办公室。”
他看着我,同样挤出了一个看上去很有礼貌的微笑,回答我:“好的,谢谢你。”